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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4
摘自:龙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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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5/31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4

  
  
  
  6.1.3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6.1.4 机械、通信和空调等设备用水的水质、水量、水压和水温应按其工艺要求确定。

  6.1.5 防空地下室应在每个防护单元的清洁区设置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箱)。贮水池(箱)的容积应根据防空地下室的水源条件按照表

     6.1.5中规定的贮水时间计算确定。

  各类工程的贮水时间                                             表6.1.5

水源情况

工程类别

人员掩蔽所

防空专业队工程

配套工程

医院

救护站

其他

有可靠内水源

饮用水(d)

23

生活用水(h)

0

1012

1012

48

0

有可靠内水源

饮用水(d)

15

生活用水(h)

有防护的外水源

37

无防护的外水源

714


  6.1.6 生活饮用水池(箱)可兼作消防水池(箱),但应有临战时充满的措施,且其水质应能符合生活饮用的要求。

  6.1.7 二等人员掩蔽所内的贮水池(箱),当平时不使用时,可在临战时构筑,但必须在工程施工时预留孔洞或预埋好进水、出水、溢流
     、放空等管道,并应有明显标志。同时还应有可靠的技术措施,以满足在战前规定的时间内构筑完毕。

  6.1.8 饮用水的贮水池(箱)宜单独设置。若与其他用水贮存在同一贮水池(箱)中,应有饮用水不被挪用的措施。

  6.1.9 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给,可采用气压给水装置、自动调速给水设备或高位水池(箱)。战时电源无保证的防空地下室,采用电动
     供水设备时,应设人力供水措施。

  6.1.10 在内水源与外部水源(如城市自来水管网)的连接处,应设置有效的隔断措施(如设两个阀门、并在其中设置排水口等)。

  6.1.11 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防空地下室的各项用水对于水质、水量、水压和水温的要求,并根据水源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在技术经
      济条件合理的条件下,应设置循环或重复利用的给水系统,并充分利用其余压。

  6.1.12 防空地下室内部的给水管道,应根据装修要求及结构情况,可设于吊顶内、地沟内或沿墙明设。但严禁跨越通信和变、配电设
      备。

  6.1.13 防空地下室内部的给水管道,应采用镀锌钢管,并作防腐处理。

  6.1.14 对于可能产生结露的贮水池(箱)和给水管道,应根据使用要求,采取相应的防结露措施。

  6.1.15 防空地下室的给水管道,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内设置防爆波阀门;当从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外墙内侧或顶板内
      侧设置防爆波阀门,其抗力不应小于1MPa。该阀门应设置在便于操作处,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6.1.16 给水管道穿越防空地下室的人防围护结构时,应采取防震、防不均匀沉降和防水措施;穿过顶板的立管还应牢固地固定在顶板
      上。

  6.1.17 防空地下室的给水引入管上,宜设单独的水表。

  6.1.18 防空地下室的水泵间应有隔声措施,水泵应设减震器。

  6.2 排水

  6.2.1 防空地下室的污水宜自流排出,当不能自流排出时,宜采用机械排出。战时电源无保证的防空地下室当采用电动机械排水时,应有
     备用的人力机械排水设施。

  6.2.2 在隔绝防护时间内,防空地下室不得向外部排水。对能连续均匀地向内部注水的防空地下室,方可连续向外部排水,且其排水量不
     得大于注水量。

  6.2.3 防空地下室的自流排水系统,在排出管上应采取设止回阀和阀门等防倒灌措施。

  6.2.4 生活粪便污水排入室外排水管道或市政排水管网前,应设置检查井。生活粪便污水应按城市污水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处理。

  6.2.5 平战结合的医疗救护工程,其排出污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等的规定。

  6.2.6 在隔绝防护时间内,设备的冷却水可回流到原贮水池。当设备发热量较大,采用单格贮水池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双格或多
     格贮水池。多格贮水池的最后一格平时不应充水,其容积也不应计入有效容积内。

  6.2.7 洗消水集水池不宜与生活粪便污水等其他集水池共用。如需共用时,应有防止洗消水中放射性、毒剂等沾染其他管道的措施。

  6..2.8 采用污水泵排水的污水集水池,其容积应包括调节容积和贮备容积。调节容积应按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计算。贮备容积应按隔绝防护时间内流入的全部污水量计算。贮备容积平时如需使用,其空间应有在临战时排空的措施。

  6.2.9 当符合本规范第6.2.2条规定的排出条件时,污水集水池的贮备容积,应减去隔绝防护时间内向外排出的污水量。

  6.2.10 污水集水池应设置带密闭盖板的人孔、爬梯及水位指示器等设施。

  6.2.11 排水干管或污水集水池应设透气管,透气管宜接入排风竖井。透气管如需穿过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时,在其内侧应设公称压力不
      小于1MPa的阀门,透气管的管径不宜小于污水泵出水管管径,并不得小于75mm

  6.2.12 设有多个防护单元的防空地下室,当需设置污水集水池时,应按防护单元分别单独设置。

  6.2.13 平战结合的防空地下室,当设有排水泵时,宜采用自启动方式。污水泵间应有隔声、减震和排除地面积水的措施,并应设置冲洗
      龙头。

  6.2.14 平战结合的防空地下室,当设有水消防系统时,污水集水池可兼作消防废水池。但消防排水管道应有防止臭气进入的水封措施,
      且水泵的排水量及集水池的容积均应满足消防排水的要求。
  
  6.2.15 污水集水池一般设于清洁区内厕所、盥洗室的下部。各用水房间应设置地漏,地漏篦子的顶面应低于该处地面510mm

  6.2.16 压力排出管应在水泵出口处设止回阀,并在穿越外墙或顶板处的内侧设公称压力不小于1MPa的防爆波阀门。阀门应有明显标志。

  6.2.17 防空地下室的自流排出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7.1 5级和6级防空地下室,其排出管上应设置水封井,水封深度不应小于300mm

  6.2.17.2 4级和4B级防空地下室,其排出管上应设置防毒消波槽,其大小不应小于图6.2.17所示的最小尺寸。当粪便污水需设置化粪池时
       ,防毒消波槽可兼作化粪池,但其尺寸应满足化粪池的要求。
  

  图6.2.17 防毒消波槽构造尺寸


  6.2.18 防空地下室排水管道的管材宜采用给水铸铁管或钢管。

  6.2.19 扩散室应设有防爆波地漏或集水坑(也可与洗消水集水坑共用)。

  注:防爆波地漏可用法兰堵板或丝堵清扫口代替。

  6.3 洗消

  6.3.1 洗消用水量标准和洗消间内淋浴器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6.3.1.1 洗消间淋浴器数量:一等人员掩蔽所设12个;医疗救护工程设2个;专业队队员掩蔽部设24个。

  6.3.1.2 洗消用水量标准,人员洗消用水,淋浴每次取3045l/P;局部洗消每次取510l/P;口部洗消用水每次取510l/m2

  6.3.1.3 每个淋浴器用水量宜取360540l/h。医疗救护工程取上限。

  6.3.1.4 总贮水量:12个淋浴器可取12m324个淋浴器可取23m3

  6.3.1.5 平时不使用的淋浴器可暂不安装,但应预留管道接口和固定设备用的设施,且选用的设备器材应有可靠来源。

  6.3.2 人员淋浴洗消用热水的水温宜为3740。其加热设备应能保证在使用前30min内将全部淋浴用水加热到规定的温度。

  6.3.3 洗消用淋浴器宜采用单管供水系统。混合水箱或冷热水混合器,宜设置在检查穿衣室内。

  6.3.4 防空地下室的出入口内受污染的房间和通道,宜设置供墙面及地面冲洗用的冲洗龙头,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5m,其工作压力不宜
     小于0.1MPa

  6.3.5 需冲洗的房间及通道,应设置直径不小于75mm的收集洗消水的防爆地漏。

  6.3.6 洗消废水的排水系统宜单独设置,人员洗消废水的集水池宜设置在洗消间下部或其附近。防护密闭门外的墙面、地面冲洗水的集水
     池宜设置于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下部。当清洁区的排水系统合并至洗消水系统排出时,应有清洁区不被污染的措施。

  6.4 柴油发电站的给排水及供油

  6.4.1 柴油发电机房的冷却水系统宜优先选用循环式或重复式,具体选型应根据所在地区的水源情况、气候条件及空调方式等因素,经综
     合比较后确定。

  6.4.2 柴油发电机房内应设置贮水池。贮水池的容积应根据柴油发电机组在额定功率下冷却水的耗水量和要求贮水时间确定。贮水时间可
     按表6.4.2采用。

  柴油发电机房贮水池贮水时间                                        表6.4.3

水 源 条 件

贮 水 时 间

无可靠内水源

23d

有可靠内水源

48h


  6.4.3 柴油发电机冷却水的水温,可采用温度调节器或混合水池调节。当采用温度调节器由管路调节时,应充分利用柴油发电机自带的恒
     温器;当采用混合水池调节时,混合水池的容积,应按柴油发电机运行机组的额定功率工作515min的冷却水量计算。

  6.4.4 在循环给水系统中,冷却废水可用冷却器、冷却水池等进行降温处理。

  6.4.5 柴油发电机房内的用水管线,宜设于地沟内,地沟内应设集水坑,坑内宜设地漏排出积水。

  6.4.6 柴油发电机进出水管上应设短路管。

  6.4.7柴油发电机的进、出水管上应设置温度计,出水管上应设置看水器,有存气可能的部位应设置放气阀。

  6.4.8 柴油发电机房的输油管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内设置防爆波阀门;当从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外墙内侧或顶板内侧设
     置防爆波阀门,其抗力不应小于1MPa,该阀门应设置在便于操作处,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并在适当位置设置油管接头。

  6.4.9 燃油可用油箱、油罐或油池贮存,其数量不得少于两个。其贮油容积可根据柴油发电机额定功率的耗油量及贮油时间确定。柴油发
     电站的贮油时间可按表6.4.9采用。

  柴油发电站贮油时间                                             表6.4.9

工 程 类 别

贮 油 时 间 (d)

一般工程

715

移动电站

37


  6.4.10 油箱、油罐或油池宜用自流形式向柴油发电机供油。当不能自流供油需设油泵供油时,每台柴油发电机应设日用油箱。

  6.4.11 柴油发电机的废热应充分利用,一般可用作淋浴洗消、供应热水的热源。

  6.4.12 柴油发电机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6.4.13 在柴油发电机房内的适当位置宜设置拖布池。

  7 供电、照明

  7.1 一般规定

  7.1.1 本规范适用于供电电压为10kV及以下的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

  7.1.2 电气设计除应满足战时用电需要外,还应满足平时用电的需要。电气设备应选用防潮性能好的定型产品。

  7.2 电源

  7.2.1 防空地下室的电力负荷应按平时和战时的重要性及中断供电后可能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

  7.2.2 防空地下室平时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地面同类建筑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2.3 防空地下室战时的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7.2.3.1 一级负荷:中断供电将严重影响指挥、通信、警报的正常工作;中断供电将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允许中断供电的重要用电设
      备;中断供电将造成人员秩序严重混乱或恐慌。

  7.2.3.2 二级负荷:中断供电将影响指挥、通信、警报和防空专业队的正常工作;中断供电将影响人员生存环境。

  7.2.3.3 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各项负荷。

  7.2.4 防空地下室常用设备战时的电力负荷分级,应按表7.2.4 确定。

  7.2.5 电力负荷应按平时和战时两种情况分别计算。

  7.2.6 各类防空地下室均应引接电力系统电源,平战结合的工程应满足平时电力负荷等级的需要。其供电容量应分别满足平时和战时总计
     算负荷的需要。当引接两路电力系统电源时,两路电源宜同时工作,任一路电源均应满足平时一级和部分二级负荷(消防负荷、不
     小于50%的正常照明负荷等)的用电需要。

  常用设备战时电力负荷分级                                         表7.2.4

序号

工程名称

常用设备

负荷等级

1

医疗救护工程

重要的医疗设备
重要的通信、报警设备
柴油电站重要的附属设备的自用电
应急照明
电动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
电动密闭阀门

一级

除一、二级以外的其它负荷的设备

二级

非医疗救护必须的空调、电热等设备
(不含洗消用的电热器)

三级

2

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所、一等人员掩蔽所

应急照明
重要的通信、报警设备

二级

重要的风机、水泵
电动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
电动密闭阀门
正常照明
完成防空专业队任务所必须的用电设备

一级

除一、二级以外的其它负荷的设备

三级

3

二等人员掩蔽所、物资库

应急照明
重要的通信、报警设备

一级

电动密闭阀门
重要的风机、水泵

二级

除一、二级外的其它负荷的设备

三级


  7.2.7 当电力系统电源不能满足平时使用的一、二级负荷供电要求时,应设置柴油发电机组或蓄电池组作自备电源,柴油发电机组宜按战
     时区域内部电源设置。地面建筑所设置的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宜设置在防护区内。

  7.2.8 战时电力负荷除使用电力系统电源外,医疗救护工程应设置附属于该工程的区域内部电源。

  7.2.9 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7.2.9.1 防空地下室应单独设置配电屏(箱);

  7.2.9.2 电力系统电源和柴油发电机应分列运行;

  7.2.9.3 柴油发电站设置两台及以上机组时,应采用同容量、同型号的柴油发电机组;

  7.2.9.4 通信、防灾报警、照明、动力应各有独立回路;

  7.2.9.5 引接区域内部电源应有固定回路。

  7.2.10 引接10KV电力系统电源的降压变压器,其容量在200KVA以上的宜设置在防空地下室内部,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对于容量小于
      200KVA的,其电源可直接由地面建筑的配电间(房)引进。

  7.2.11 设置防空地下室内部的变压器,应选用防潮性能好的干式变压器。并应选用无油的断路器和电容器。

  7.2.12 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7.2.12.1 引接一路10KV电力系统电源时,宜设置一台降压变压器;当变压器容量大于315KVA,且非空调季节与空调季节负荷之比较大
       时,宜设置两台变压器;

  7.2.12.2 引接两路10KV电力系统电源时,应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当一台变压器停运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包括变压器的过载能
       力)应满足平时一级和部分二级负荷(消防负荷、不小于50%的照明负荷等)的用电需要。

  7.2.13 医疗救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设置柴油发电机组:

  7.2.13.1 柴油发电机组的容量,除必须满足本工程战时一、二级负荷需要外,还宜满足在低压供电半径范围内其它人防工程战时一、二
       级负荷用电的需要;

  7.2.13.2 柴油发电机组的台数,不应少于两台,其中任一台机组发生故障后,其余机组应能满足战时一级负荷的用电需要。

  7.2.14 平战结合的防空地下室应按下列原则设置柴油发电机组:

  7.2.14.1 大型防空地下室应在工程内部设置内部电源,柴油发电机组的台数不应小于两台,其容量应按下列规定的战时和平时供电容量
       的较大者确定。

  (1)战时供电容量,按本规范第7.2.13.1款确定。

  (2)平时供电容量,有两路不同时停电电力系统电源时,应按本工程平时一级负荷中更重要的负荷确定;有一路电力系统电源时,应按本
    工程平时一级、部分二级负荷(消防负荷、不小于50%的正常照明负荷等)之和确定。

  7.2.14.2 大型防空地下室如受条件限制,且内电源仅供本工程使用,柴油发电机组宜设12台,其容量应按下列规定的战时和平时供电
       容量的较大者确定:

  (1)战时供电容量应满足本工程战时一、二级负荷的用电需要;

  (2)平时供电容量按本规范第7.2.14.1款第(2)项的要求确定。

  7.2.15 当人员掩蔽所、防空专业队掩蔽所布置较为集中时,应在其负荷中心处设置柴油电站,其台数和容量应按本规范第

  7.2.13.1 款的要求确定。

  7.2.16 战时一级负荷仅有供应急照明和少量通信报警设备的防空地下室,可设置蓄电池组作内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应与隔绝防护时
      间相一致,并应优先选用碱性镉镍电池。

  7.3 电力线路及敷设

  7.3.1 电缆和电线应采用铜芯导线。

  7.3.2 电缆、电线芯线截面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7.3.2.1 铜芯电线芯线截面积,除灯头线不应小于0.5mm2外,其它均不应小于1.5mm2

  7.3.2.2 线路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其负荷计算电流;

  7.3.2.3 从变压器低压侧出口端或备用发电机低压母线至用电设备端的允许电压损失值(按用电设备额定电压计),不应超过表7.3.2
      定。

  7.3.2.4 电线、电缆芯线截面的选择应与保护装置相匹配。

  7.3.3 动力配电线路和照明配电干线,宜采用全塑型电缆。照明配电箱至灯具的支线宜采用塑料绝缘线或带塑料护套的塑料绝缘电线。

  7.3.4 电缆和电线的穿管宜采用钢管,不同电压级和不同回路的线路,除下列情况外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

  (1)电压为50V及以下的回路;

  (2)同一设备的电力回路和控制回路;

  (3)组合照明的所有回路;

  (4)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但一根管内绝缘电线根数不宜超过八根。

  用电设备允许电压损失值偏移范围(%)                                      表7.3.2

用 电 设 备 种 类

正 常 情 况

特 殊 情 况

电动机

5~-5

5~-10

照明

5~-5

5~-10

一般通信设备和微型计算机

55

电热、36V及以下照明

5~-10


  7.3.5 进出防空地下室的电气线路,室外应采用埋地敷设的电缆经电缆防爆波井引入,并应预留备用穿线管。

  7.3.6 穿越围护结构、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的电气管线及预留备用穿线钢管,应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管材应选用镀锌钢管。

  7.3.7 从低压配电室至每个防护单元的战时配电回路,应各自独立。当穿越其它防护单元时,在穿越的防护单元内应有防护措施。

  7.3.8 从变压器或发电机组的低压侧至用电设备之间的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

  7.3.9 一级和大容量的二、三级负荷宜采用放射式配电。同一负荷等级的用电设备,当采用链式配电时,每一回路的用电设备不宜超过五
     台,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

  7.4 电力、照明

  7.4.1 动力、照明配电屏(箱),除因功能需要必须设在染毒 区的,其余均应设在清洁区,并靠近负荷中心和便于操作维护处。

  7.4.2 通风信号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4.2.1 设有清洁、滤毒和隔绝三种通风方式的防空地下室,应在值班室、风机室、发电机室、控制室、配电室、防化值班室及战时主要
      出入口最里一道密闭门的内侧,设置显示通风方式的音响和灯光信号,其控制开关宜设在值班室内;

  7.4.2.2 战时人员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的外侧,应设置有防护能力的呼叫音响按钮,音响装置应设在防空地下室内人员值班室。

  7.4.3 照明光源宜采用高效节能光源。并应满足照明场所对光源的颜色、显色性和防眩光等要求。

  7.4.4 防空地下室平时和战时的照明,均应有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平时使用还应有值班照明,出入口处应设过渡照明。

  7.4.5 应急照明应由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组成。从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停电至应急照明自动投入的时间,安全照明不应超过
     0.5s;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不应超过15s

  7.4.6 平战结合的防空地下室平时照明,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7.4.6.1 正常照明的照度,宜与同类地面建筑照度标准相同。需长期坚持工作和对视觉要求较高的场所,可适当提高。

  7.4.6.2 灯具及其布置,应与使用功能及建筑装修相协调;

  7.4.6.3 值班照明宜利用正常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灯具或应急照明;

  7.4.6.4 应急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照明应由疏散指示标志照明和疏散通道照明组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在疏散指示标志照明灯具正前方0.5m处的地
    面照度值,不应低于1lx;疏散通道照明的地面最低照度值,不应低于5lx

  (2)安全照明的照度值,宜为正常照明照度值的5%50%

  (3)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10%

  7.4.7 战时的正常照明应与平时的部分正常照明或值班照明相结合。

  7.4.8 防空地下室口部的过渡照明宜采用自然光过渡,当采用自然光过渡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人工照明过渡。过渡照明应能满足晴天
     、阴天和夜间人员进出地下室的需要。

  7.4.9 防空地下室战时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如无特殊要求,可按表7.4.9确定。

  战时照明照度标准值                                             表7.4.9

房 间 类 别

照 度 标 准 值 (lx)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

医疗手术室

0.75水平面

150

200

300

防化工作间

0.75m水平面

100

150

200

一般办公室、配电间、防化值班室、医院室

0.75m水平面

100

150

200

发电机室

地面

30

50

75

出入口

地面

75

100

150

空调机房、风机室、水泵间、油泵间、变压器室

地面

30

50

75

人员掩蔽室、除尘过滤室

地面

15

20

30

洗消间

地面

15

20

30

通道

地面

15

20

30


  7.4.10 灯具的选择宜优先选用重量较轻的线吊或链吊灯具和卡口灯头。当室内净高较低或平时使用需要而选用吸顶灯时,应考虑在临战
      时加设防掉落保护网的措施。

  7.4.11 每个防护单元应各有独立的照明回路,并宜采用两回路供电。

  7.4.12 照明系统的每一个回路,电流不宜超过15A,灯和插座数量除花灯、彩灯和大面积照明等回路外,不宜超过20个,最多不应超过
      25个。

  7.4.13自防空地下室内部引至防护门(防护密闭门)以外的照明回路,应在该门内侧单独设置短路保护装置或设置单独照明回路。

  7.5 接地

  7.5.1 防空地下室接地方式宜采用电源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分开的(TNS)接地保护系统。

  7.5.2 防空地下室除特殊要求外,宜采用一个接地系统,其总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表7.5.2中最小值的要求。

  接地电阻允许值                                              表7.5.2

接 地 装 置

接地电阻(Ω)

并联运行发电机或变压器

总容量>100kVA

≤4

总容量≤100kVA

≤10

高压电力设备接地

≤10

重复接地、防雷设备接地

≤10

防静电接地

≤100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电器设备

单独接地

4

联合接地

1


  7.5.3 电源插座和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宜加设漏电保护装置。应急照明、消防、医疗等重要用电设备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时,应只报警,
     不跳闸。

  7.5.4 电力系统电源低压电缆进线的中性线(N),应在进线处设置重复接地。

  7.5.5 过电压保护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7.5.5.1 10KV高压进线,应在架空线终端杆电缆头附近和防空地下室内电缆进线侧各装设避雷器一组;

  7.5.5.2 避雷器除应通过电缆金属外皮和接地线与室内总接地相连外,还应在附近设置专用接地体。

  7.5.6 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7.5.6.1 应利用防空地下室结构钢筋网作自然接地体,当接地电阻值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在室内或室外加设接地装置;

  7.5.6.2 利用结构钢筋网作接地体时,纵横钢筋交叉点宜采用 焊接。所有接地装置的连接处必须牢固可靠;

  7.5.6.3 保护线(PE)应与各接地体相连,并保证有良好的电气通路,保护线的干线宜采用不小于25×4mm2的镀锌扁钢或直径不小于12mm
      圆钢;保护线的分支线宜采用25×3mm2的镀锌扁钢。

  7.5.7 燃油设施防静电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7.5.7.1 金属油罐的金属外壳应做防静电接地;

  7.5.7.2 非金属油罐应在罐内设置防静电导体引至罐外接地,并与金属管连接;

  7.5.7.3 输油管的始末端、分支处、转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200300m处,应作防静电接地。

  7.6 柴油机发电站

  7.6.1 防空地下室电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7.6.1.1 靠近负荷中心,并宜与主体建筑分开设置;

  7.6.1.2 取水和交通运输比较方便;

  7.6.1.3 管线出入方便;

  7.6.2 电站的型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7.6.2.1 指挥所、医疗救护工程应设置固定电站;

  7.6.2.2 平战结合的工程,当发电机组总容量不大于120kW时,可设置移动电站;总容量大于120kw时,应设置固定电站。

  7.6.3 电站应由下列房间和设施组成:

  7.6.3.1 固定电站应由发电机室、控制室(兼配电室)、贮水间、储油间、进排风机、排烟、排水与冷却设施、人员休息室、机修间(场
      地)和防毒通道等组成。

  7.6.3.2 移动电站应设发电机室和通风、排烟、冷却、排水等设施,并应在发电机房与配电间之间设置相互联络的电话和灯光信号。

  7.6.4 发电机组应选用柴油发电机组,严禁选用汽油发电机组。

  7.6.5 在发电机室内,人员应能对柴油发电机组的启动、调速和停机就地操作。

  7.6.6 固定式电站控制室与发电机室应设置必要的声光联络信号。

  7.6.7 设置自起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具有下列功能:

  7.6.7.1 当电力系统电源中断时,单台机组应能自起动,并在15s内向负荷供电;

  7.6.7.2 当电力系统电源恢复正常后,应能手动或自动切换至电力系统电源并向负荷供电。

  7.6.8 固定式电站采用隔室操作控制方式时,在控制室内应能满足下列要求:

  7.6.8.1 控制柴油发电机组起动、调速和停机(含紧急停机);

  7.6.8.2 检测柴油机的油压、油温、水温、水压和转速;

  7.6.8.3 控制和显示发电机室附属设备和通风方式的运行状态。

  7.6.9 除重要工程外,平时不使用的柴油机发电站,可暂不安装设备,但应按设计完成土建设施、预留管孔及各种预埋件,待临战时根据
     原设计图再行安装。

  附录A 常用结构构件对称型基本自振圆频率ω计算

  A.0.1 单跨和等跨的等截面梁挠曲型自振圆频率ω,可按下式计算:
      (1/s)                   (A.0.1)

  式中: Ω——梁的频率系数,可按附表A.0.11采用;


      B——梁的抗弯刚度;

      BψEdcd3/12

      ψ——刚度折减系数,可按附表A.0.12采用;


      Ed——核爆动荷载作用下材料弹性模量(kN/m2),按本规范第4.6.4条的规定确定;

      d——梁厚(m)

      c——梁宽(m)

      l——梁的计算跨度(m)

      ——梁的单位长度质量;

       γcd/g

      γ——材料重力密度(kN/m3)


      g——重力加速度(m/s2)

      A.0.2 双向薄板挠曲型自振圆频率ω,可按下式计算:

      当a/b≤1时,    (l/s)        (A.0.2-1)

      当a/b1时,      (l/s)        
(A.0.2-2)

  式中: ab——板的计算跨度(m)


      D——板的抗弯刚度;
      

      v——材料泊松比;


      ——板的单位面积质量;

      γd/g

      Ωa Ωb——频率系数,可按附表A.0.2采用。

  单跨及等跨梁的频率系数Ω                                         附表A.0.11

支承情况与振型

Ω

支承情况与振型

Ω

3.52

20.80

9.87

22.40

15.42

18.47

22.37

21.20

15.40

22.40


  刚度折减系数ψ                                             附表A.0.12

均质弹性材料(如钢材)构件

钢筋混凝土构件

砌体结构

1.00

0.60

1.00


  矩形薄板自振圆频率系数ΩaΩb(l/s)                                  附表A.0.2

板的边界条件

简  图

a/b

Ωa

1/2

1/1.7

1/1.5

1/1.4

1/1.3

1/1.2

1/1.1

1

四边简支

12.40

13.33

14.29

14.93

15.73

16.74

18.04

19.75

四边固定

24.93

25.99

27.22

28.12

29.31

30.89

33.07

36.11

两对边简支,两对边固定

24.07

24.61

25.19

25.60

26.12

26.81

27.72

28.97

两邻边简支,两邻边固定

17.81

18.81

19.90

20.66

21.64

22.91

24.61

26.89

三边固定一边简支

24.46

25.21

16.06

26.66

27.45

28.50

29.92

31.91

三边简支一边固定

12.99

14.25

15.61

16.53

17.69

19.17

21.10

23.67


  矩形薄板自振圆频率系数ΩaΩb(l/s)续                                  附表A.0.2

板的边界条件

简  图

a/b

Ωb

1.1

1.2

1.3

1.4

1.5

1.7

2

四边简支

18.04

16.74

15.73

14.93

14.29

13.33

12.40

四边固定

33.07

30.89

29.31

28.12

27.22

25.99

24.93

两对边简支,两对边固定

25.22

22.42

20.32

18.69

17.38

15.49

13.72

两邻边简支,两邻边固定

24.61

22.91

21.64

20.66

19.90

18.81

17.81

三边固定一边简支

28.44

25.94

24.05

22.60

21.50

19.94

18.52

三边简支, 一边固定

22.19

21.02

21.18

19.51

18.98

18.21

17.49

  附录B 悬板活门参数

  悬板活门参数表                                                 附表B

产品型号

设计压力(N/mm2)

风量(m3/h)

进风口面积f(m2)

风管直径(mm)

悬板个数n

悬板转动惯量J(Kg·m2)

MH900-1.5

0.15

900

0.0314

200

1

0.308

MH900-3

0.3

900

0.0314

200

1

0.308

MH900-6

0.6

900

0.0314

200

1

0.320

MH900-9

0.9

900

0.0314

200

1

0.369

MH1800-6

0.6

1800

0.0628

300

2

0.320

MH1800-9

0.9

1800

0.0628

300

2

0.369

MH2000-1.5

0.15

2000

0.0628

300

2

0.323

MH2000-3

0.3

2000

0.0628

300

2

0.323

MH3600-1.5

0.15

3600

0.1260

400

2

0.477

MH3600-3

0.3

3600

0.1260

400

2

0.477

MH3600-6

0.6

3600

0.1260

400

2

0.638

MH3600-9

0.9

3600

0.1260

400

2

0.809

MH5700-1.5

0.15

5700

0.1963

500

2

0.502

MH2700-3

0.3

5700

0.1963

500

2

0.502


  附录C 无梁楼盖设计要点

  C.1 一般规定

  C.1.1 无梁楼盖的柱网宜采用正方形或矩形,区格内长短跨之比不宜大于1.5

  C.1.2 当无梁楼盖板的配筋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其允许延性比[β]可取3

  C.2 承载力计算

  C.2.1 板在等效静荷载和静荷载共同作用下,按弹性受力状态计算的内力,宜按下列方法进行调幅。

  C2.1.1 当用直接方法设计计算时,对中间区格的板,宜将按弹性阶段受力状态计算的支座负弯矩与跨中正弯矩之比从2.0调整到1.3
      1.5;对边跨板,宜相应降低负、正弯矩的比值;

  C.2.1.2 当用等代框架方法设计计算时,宜将按弹性阶段受力状态计算的支座负弯矩下调10%15%,并按平衡条件将跨中正弯矩相应上调
      ;

  C.2.1.3 支座负弯矩在柱上板带和跨中板带的分配可取3:12:1;跨中正弯矩在柱上板带和跨中板带的分配可取1:11.5:1

  C.2.1.4 当无梁楼盖的板与钢筋混凝土边墙整体浇筑时,边跨板支座负弯矩与跨中正弯矩之比,可按中间区格板进行调幅。

  C.2.2 沿柱边、柱帽边、托板边、板厚变化及抗冲切钢筋配筋率变化部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抗冲切计算:

  C.2.2.1 在板内不配箍筋和弯起钢筋时:

  F1≤0.65ftdumho(C.2.2-1)

  式中: F1——冲切荷载设计值,取柱所承受的轴向力设计值减去柱顶冲切破坏锥体范围内的荷载设计值;


      ftd——混凝土在动荷载作用下抗拉强度设计值;

      um——冲切破坏锥体上、下周边的平均长度,取距冲切破坏锥体下周边ho/2处的周长;

  ho——冲切破坏锥体截面的有效高度。

  C.2.2.2 在板内配有箍筋时:

  F1≤0.5ftdumho+fydAsv(C.2.2-2)

  式中: fyd——在动荷载作用下抗冲切箍筋或弯起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取fyd240MPa


      Asv——与呈45°冲切破坏锥体斜截面相交的全部箍筋截面面积;

      C.2.2.3 在板内配有弯起钢筋时:

  F1≤0.5ftdumho+fydAsbsinaα(C.2.2-3)

  式中: Asb——与呈45°冲切破坏锥体斜截面相交的全部弯起钢筋截面面积;


      α——弯起钢筋与板底面的夹角。

  C.2.3 当无梁楼盖的跨度大于6m,或其相邻跨度不等时,按等效静荷载和静荷载共同作用下求得的冲切荷载,应乘以系数1.1作为冲切荷
     载设计值。当无梁楼盖的相邻跨度不等,且长短跨之比超过4:3,或柱两侧节点不平衡弯矩与冲切荷载设计值之比超过0.05(c+ho)
     (c为柱边长或柱帽边长)时,应设箍筋。


  C.3 构造要求

  C.3.1 无梁楼盖的板内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3%

  C.3.2 无梁楼盖的板内纵向受力钢筋宜通长布置,间距不应大于250mm。邻跨之间的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焊接接头,或伸入邻跨内锚固。
     底层钢筋宜全部拉通,不宜弯起。顶层钢筋不宜采用在跨中切断的分离式配筋;若相邻两支座的负弯矩相差较大时,可将负弯矩较
     大支座处的顶层钢筋局部截断,但被截断的钢筋截面面积不应超过顶层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1/3,被截断的钢筋应延伸至按正截
     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设置钢筋的截面以外,延伸的长度不应小于20倍钢筋直径。

  C.3.3 顶层钢筋网与底层钢筋网之间应设梅花形布置的拉结筋,其直径不应小6mm,间距不应大于500mm,弯钩直线段长度不应小于6倍拉
     结筋直径的,且不应小于50mm

  C.3.4 在离柱(帽)边1.5h范围内,箍筋间距不应大于0.5ho,箍筋面积Asv不应小于0.2umhoftd/fyd,对厚度超过350mm的板,允许设置
     开口箍筋,并允许用拉结筋部分代替箍筋,但其截面不得超过所需箍筋截面积Asv25%

  C.3.5 板中抗冲切钢筋可按图C.3.5配置。
  

  图C.3.5 板中抗冲切钢筋布置


      a)箍筋                b)弯起钢筋

  1-冲切破坏锥体斜截面; 2-架立钢筋; 3-弯起钢筋不少于三根

  附录D钢筋混凝土反梁设计要点

  D.1 承载力计算

  D.1.1 钢筋混凝土反梁的正截面受弯承载能力的验算,可按正梁的计算方法进行。

  D.1.2 反梁的斜截面受剪承载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D.1.2.1 反梁的斜截面受剪承载能力可按下式计算:

  V0.04ψ1ψcfcdbho+fydhoAsv/s           (D.1.2-1)

  ψ11+0.1lo/ho                  
(D.1.2-2)

  式中: V——等效静荷载和静荷载共同作用下梁斜截面上最大剪力设计值;


      Asv——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箍筋各肢的全部截面面积;

      s——沿构件长度方向上箍筋间距;

      ho——梁截面的有效高度;

      b——梁的宽度;

      ψc——混凝土强度等级影响系数,按本规范4.6.7条确定;

      ψ1——梁跨高比影响系数,当lo/ho7.5时,取lo/ho7.5

      fyd——动荷载作用下箍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lo——梁的计算跨度。

  D.1.2.2 反梁的箍筋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V≤0.4fydAsvlo/s                   (D.1.2-3)

  D.1.2.3 反梁在静荷载的单独作用下斜截面受剪承载能力验算,可按式D.1.21、式D.1.22及式D.1.23计算,此时V为静荷载单独作

      用下斜截面上最大剪力设计值,式中动荷载作用下的材料强度设计值,应改用静荷载作用下的强度设计值。
  
   D.2 构造要求

  D.2.1 反梁箍筋的配筋率应符合下式要求:

  ρsv≤0.15fcd/fyd                   (D.2.1)

  式中: ρsv——梁中箍筋配筋率。


  D.2.2 在动荷载作用下,反梁的构造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构造要求。

  附录E 浅埋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传热量计算

  E.0.1 有恒温要求的防空地下室按下列公式计算:

  QQ1+Q2Q3              (E.0.1-1)

  Q1(tnc-to)N             
(E.0.1-2)

  NαL(b+2h)(1-Tpb)          
(E.0.1-3)

  Q2bLK(tnc-t′np)           
(E.0.1-4)

  Q32αhLθdΘdb            
(E.0.1-5)

  式中: Q——恒温浅埋防空地下室壁面传热量(w)


      Q1——室内空气年平均温度与年平均地温之差引起的壁面传热量(w)

      Q2——地面建筑与防空地下室温差引起的顶板传热量(w)

      Q3——地表面温度年周期性波动通过地下室侧墙壁传递的热量(w)

      tnc——防空地下室内空气恒定温度(或年平均温度)()

      to——地下室周围年平均温度()

      N——壁面年平均传热计算参数(w/)

      α——换热系数,一般取5.88.7(w/m2·)

      L——地下建筑物长度(m)

      b——地下建筑物宽度(m)

      h——地下建筑物高度(m)

      Tpb——年平均温度参数,根据土壤的导热系数λ、建筑物的宽度b和高度h值,查表E.0.11确定;

      K——楼板传热系数(w/m2·)
                        (E.0.1-6)

      α——地下室与地面建筑的换热系数(w/m2·)


      δ——地下室与地面建筑之间楼板的厚度(m)

  年平均温度参数Tpb                                            表E.0.11

λw/(m2·)

b(m)

b(m)

2

3

4

5

6

7

8

9

10

1.163

18

0.9417

0.9433

0.9448

0.9464

0.9480

0.9495

0.9511

0.9526

0.9542

12

0.9250

0.9292

0.9334

0.9375

0.9417

0.9458

0.9471

0.9490

0.9505

8

0.9083

0.9167

0.9208

0.9267

0.9292

0.9333

0.9375

0.9417

0.9458

6

0.8958

0.9071

0.9133

0.9208

0.9250

0.9293

0.9333

0.9375

0.9417

4

0.8792

0.8933

0.9042

0.9125

0.9179

0.9238

0.9283

0.9325

0.9358

2

0.8500

0.8729

0.8879

0.8958

0.9042

0.9125

0.9196

0.9250

0.9300

1.512

18

0.9467

0.9487

0.9507

0.9526

0.9546

0.9566

0.9566

0.9605

0.9625

12

0.9333

0.9379

0.9421

0.9451

0.9492

0.9508

0.9521

0.9542

0.9562

8

0.9196

0.9279

0.9329

0.9375

0.9417

0.9454

0.9478

0.9500

0.9521

6

0.9083

0.9208

0.9248

0.9291

0.9333

0.9375

0.9415

0.9454

0.9492

4

0.8917

0.9042

0.9125

0.9188

0.9250

0.9292

0.9342

0.9333

0.9440

2

0.8667

0.8875

0.8992

0.9083

0.9167

0.9242

0.9292

0.9350

0.9396

1.744

18

0.9542

0.9563

0.9584

0.9604

0.9625

0.9646

0.9667

0.9687

0.9708

12

0.9456

0.9478

0.9499

0.9521

0.9643

0.9564

0.9586

0.9607

0.9629

8

0.9310

0.9375

0.9417

0.9458

0.9500

0.9529

0.9558

0.9588

0.9617

6

0.9241

0.9300

0.9375

0.9417

0.9458

0.9500

0.9542

0.9584

0.9626

4

0.9083

0.8208

0.9292

0.9333

0.9375

0.9417

0.9458

0.9500

0.9542

2

0.8917

0.9042

0.9146

0.9221

0.9288

0.9333

0.9400

0.9450

0.9498

  λb——楼板材料的导热系数(w/m2·)

  t′np——地面建筑内空气日平均温度()

  θd——地表面温度年周期性波动波幅()

  Θdb——防空地下室室温年周期性波动引起的侧壁面温度参数,根据土壤的λa以及建筑物高度h查表E.0.12

  E.0.2 无恒温要求的防空地下室按下列公式计算:

  QQ1+Q2                       (E.0.2-1)

  Q2±θn1m                     
(E.0.2-2)
           
(E.0.2-3)

  式中: Q——非恒温线埋防空地下室壁面传热量(w)


      Q1——恒温传热量(w),根据公式(E.0.1-2)计算;

      Q2——年波动传热量(w)

      θn1——防空地下室内空气温度年波幅()

      θn1tnptnc(E.0.2-4)

      tnp——防空地下室夏季室内空气日平均温度()


      tnc——防空地下室夏季室内空气年平均温度()

      M——壁面年周期性波动传热计算参数(w/)

      Θnb——防空地下室室温年周期波动的温度参数,根据土壤的λa以及(0.5b+h)值查表E.0.2

  Θdb值(侧墙平均)                                            表E.0.12

λW/(m·)

a(m2/h)

侧墙高度h(m)

0.5 bh(m)

1

2

3

4

5

6

8

12

18

20

24

1.163

0.0010
0.0016
0.0020
0.0025

0.1395
0.1435
0.1457
0.1466

0.0900
0.0921
0.0965
0.0976

0.0923
0.0659
0.0700
0.0716

0.0464
0.0502
0.0537
0.0556

0.0365
0.0398
0.0430
0.0447

0.0298
0.0325
0.0355
0.0371

0.8899
0.9033
0.9112
0.9166

0.8974
0.9116
0.9199
0.9255

0.9014
0.9160
0.9247
0.9306

0.9036
0.9188
0.9276
0.9337

0.9050
0.9202
0.9292
0.9352

1.512

0.0010
0.0016
0.0020
0.0025

0.1710
0.1765
0.1790
0.1805

0.1111
0.1173
0.1196
0.1211

0.0770
0.0839
0.0870
0.0890

0.0574
0.0638
0.0670
0.0693

0.0451
0.0507
0.0535
0.0557

0.0369
0.0416
0.0443
0.0462

0.9620
0.8791
0.8891
0.8960

0.8703
0.8882
0.8988
0.9060

0.8748
0.8934
0.9044
0.9119

0.8772
0.8961
0.9073
0.9149

0.8790
0.8981
0.9096
0.9173

1.744

0.0010
0.0016
0.0020
0.0025

0.1910
0.1965
0.1990
0.1992

0.1246
0.1313
0.1338
0.1349

0.0865
0.0940
0.0975
0.1030

0.0643
0.0716
0.0749
0.0774

0.0506
0.0569
0.0598
0.0622

0.0413
0.0468
0.0494
0.0517

0.8443
0.8636
0.8751
0.8829

0.8530
0.8732
0.8853
0.8934

0.8576
0.8788
0.8913
0.8999

0.8603
0.8816
0.8944
0.9031

0.8621
0.8838
0.8968
0.9057


  附录F 深埋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传热量计算

  F.0.1 有恒温要求的防空地下室按下列公式计算:

  QQ1Q2                        (F.0.1-1)

  Q1αmF(tncto)[1f(foBi)]             
(F.0.1-2)<, BR style="FONT-FAMILY: ">
  式中: Q——恒温深埋防空地下室壁面传热量(W)


      Q1——室内空气年平均温度与年平均地温之差引起的壁面传热量(W)

      Q2——地面建筑与防空地下室温差引起的顶板传热量(W),根据公式E.0.14计算确定;

      tnc——防空地下室内空气恒定温度()

      to——当地地表面年平均温度()

      f(FoBi)——壁面恒温传热计算参数,根据准数Foατ/r2oBiαro/λ值,查表F.0.11或表F.0.12确。

      α——壁面导温系数(m2/h)

      τ——预热时间(h)

      α——换热系数(w/(m2·))

      λ——导热系数(w/(m·))

      ro——防空地下室当量半径(m)

       m——壁面传热修正系数,衬砌结构m1;衬套结构,岩石m0.72,土壤m0.86

       F——传热壁面面积(m2)

  F.0.2 无恒温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QQ1Q2                          (F.0.2-1)

               
(F.0.2-2)

  式中: Q——无恒温深埋防空地下室壁面传热量(W)

  Q1——恒温传热量(w),根据公式F.0.11计算;

  Q2——年波动传热量(w)

  f(ζη)β(ζη)——壁面年周期波动传热计算参数和壁面热流超前角度,根据准数ζη值查表F.0.21F.0.24

  τ——自防空地下室内空气温度年波动出现最大值为起点的时间(h)

  《当量圆柱体》地下建筑壁面传热计算参数f(FoBi)                             表F.0.11

Fo

Bi

2.0

2.5

3.0

3.5

4.0

5.0

6.0

8.0

10

13

18

24

32

0.1

0.4178

0.4697

0.5500

0.5906

0.6267

0.6900

0.7233

0.7844

0.8269

0.8659

0.8997

0.8714

0.9429

0.2

0.5179

0.5750

0.6233

0.6627

0.6900

0.7472

0.7756

0.8308

0.8618

0.8888

0.9143

0.9429

0.9567

0.3

0.5625

0.6167

0.6600

0.6933

0.7250

0.7719

0.8000

0.8531

0.8765

0.9000

0.9250

0.9429

0.9633

0.5

0.6087

0.6633

0.7000

0.7321

0.7596

0.8000

0.8333

0.8708

0.8911

0.9144

0.9363

0.9547

0.9700

0.7

0.6367

0.6933

0.7250

0.7564

0.7813

0.8192

0.8462

0.8819

0.9000

0.9208

0.9410

0.9583

0.9722

1.0

0.6667

0.7143

0.7464

0.7756

0.7964

0.8368

0.8608

0.8910

0.9097

0.9292

0.9465

0.9646

0.9778

2.0

0.7179

0.7660

0.7872

0.8132

0.8331

0.8656

0.8831

0.9120

0.9273

0.9407

0.9576

0.9715

0.9840

5.0

0.7667

0.8000

0.8275

0.8479

0.8638

0.8925

0.9046

0.9309

0.9436

0.9521

0.9639

0.9778

0.9854

6.0

0.7756

0.8086

0.8357

0.8544

0.8688

0.8963

0.9100

0.9333

0.9453

0.9548

0.9664

0.9781

0.9863

8.0

0.7872

0.8179

0.8436

0.8619

0.8756

0.9019

0.9141

0.9385

0.9500

0.9575

0.9699

0.9788

0.9870

10

0.7962

0.8286

0.8538

0.8688

0.8813

0.9071

0.9192

0.9397

0.9514

0.9586

0.9707

0.9800

0.9893

20

0.8179

0.8464

0.8719

0.8769

0.8825

0.9192

0.9321

0.9481

0.9593

0.9664

0.9757

0.9843

0.9907

30

0.8317

0.8575

0.8750

0.8906

0.9026

0.9244

0.9370

0.9514

0.9636

0.9707

0.9785

0.9875

0.9921

40

0.8392

0.8631

0.8831

0.8963

0.9077

0.9269

0.9405

0.9529

0.9650

0.9721

0.9788

0.9880

0.9929

60

0.8465

0.8713

0.8894

0.9032

0.9135

0.9314

0.9423

0.9543

0.9664

0.9757

0.9814

0.9888

0.9936

80

0.8528

0.8750

0.8919

0.9064

0.9160

0.9333

0.9455

0.9557

0.9686

0.9786

0.9843

0.9921

0.9943

100

0.8564

0.8788

0.8938

0.9083

0.9185

0.9353

0.9474

0.9564

0.97047

0.9814

0.9850

0.9929

0.9950


  《当量球体》地下建筑壁面传热计算参数f(FoBi)                                表F.0.12

0.7443

Fo

Bi

4.0

5.0

6.0

7.0

8.0

10

13

17

24

32

45

60

0.1

0.5533

0.6110

0.6569

0.6906

0.7250

0.7721

0.8183

0.8575

0.8906

0.9150

0.9381

0.9539

0.2

0.6234

0.6644

0.7114

0.7414

0.7693

0.8091

0.8476

0.8813

0.9088

0.9313

0.9519

0.9636

0.3

0.6409

0.6909

0.7378

0.7664

0.7914

0.8256

0.8622

0.8919

0.9188

0.9318

0.9578

0.9695

0.5

0.6719

0.7250

0.7650

0.7986

0.8134

0.8427

0.8756

0.9031

0.9281

0.9462

0.9634

0.9740

0.8

0.6925

0.7857

0.8091

0.8305

0.8575

0.8856

0.9113

0.9344

0.9506

0.9656

0.9760

1.0

0.7043

0.7571

0.7964

0.8229

0.8372

0.8631

0.8906

0.9137

0.9378

0.8229

0.9545

0.9772

2.0

0.7300

0.7871

0.8119

0.8311

0.8506

0.8769

0.8997

0.9231

0.9437

0.9565

0.9695

0.9792

3.0

0.7435

0.7924

0.8189

0.8394

0.8569

0.8825

0.9056

0.9256

0.9463

0.9610

0.9708

0.9811

4.0

0.7504

0.7964

0.8243

0.8427

0.8613

0.8869

0.9075

0.9288

0.9497

0.9623

0.9720

0.9818

6.0

0.7607

0.8043

0.8305

0.8497

0.8656

0.8900

0.9125

0.9313

0.9500

0.9630

0.9727

0.9825

8.0

0.7679

0.8079

0.8360

0.8525

0.8688

0.8931

0.9131

0.9319

0.9506

0.9636

0.9734

0.9827

10

0.7807

0.8122

0.8384

0.8563

0.8694

0.8938

0.9144

0.9325

0.9513

0.9640

0.9737

0.9830

20

0.7857

0.8195

0.8439

0.8619

0.8750

0.8963

0.9184

0.9350

0.9545

0.9656

0.9747

0.9832

30

0.7921

0.8244

0.8476

0.8650

0.8769

0.8981

0.9191

0.9359

0.9552

0.9662

0.9753

0.9834

40

0.7942

0.8256

0.8488

0.8663

0.8800

0.8986

0.9194

0.9363

0.9558

0.9666

0.9756

0.9838

50

0.7964

0.8280

0.8497

0.8675

0.8813

0.8991

0.9200

0.9369

0.9565

0.9669

0.9760

0.9840

80

0.7938

0.8311

0.8503

0.8681

0.8819

0.8994

0.9213

0.9375

0.9568

0.9673

0.9763

0.9844

100

0.8006

0.8335

0.8506

0.8668

0.8825

0.8997

0.9225

0.9394

0.9571

0.9676

0.9766

0.9847

  《当量圆柱体》地下建筑年周期波动传热计算参数f(ζη)                          表F.0.21

η

ζ

0.5

1.0

1.5

2.0

2.5

3.0

3.5

4.0

0.02

0.83

1.32

1.81

2.30

2.78

3.27

3.76

4.25

0.08

0.78

1.25

1.72

0.19

2.66

3.13

3.60

4.07

0.14

0.71

1.16

1.62

2.07

2.52

2.97

3.43

3.88

0.20

0.65

1.09

1.53

1.97

2.42

2.88

3.30

3.74

0.28

0.60

1.01

1.43

1.84

2.25

2.66

3.07

3.49

0.36

0.55

0.94

1.34

1.73

2.12

2.51

2.91

3.30


  《当量圆柱体》地下建筑年周期波动传热超前角度β(ζη)                          表F.0.22

η

ζ

0.5

1.0

1.5

2.0

2.5

3.0

3.5

4.0

0.02

27.33

32.00

34.89

36.67

37.80

38.60

39.20

39.78

0.08

24.89

29.87

32.60

34.33

35.56

36.40

37.00

37.56

0.14

23.00

27.78

30.60

32.40

33.60

34.44

35.27

35.47

0.20

21.67

26.01

28.67

30.60

31.69

32.53

33.11

33.56

0.28

19.67

24.02

26.78

28.44

29.56

30.40

31.00

31.44

0.36

17.50

22.40

24.89

26.53

27.40

28.44

29.00

29.36


  《当量球体》地下建筑年周期波动传热计算参数f(ζη)                            表F.0.23

η

ζ

1

2

3

4

5

6

7

8

9

0.02

1.76

2.73

3.70

4.68

5.65

6.62

7.60

8.57

9.54

0.08

1.63

2.56

3.50

4.43

5.37

6.30

7.23

8.17

9.10

0.14

1.50

2.40

3.30

4.20

5.10

6.00

6.89

7.78

8.68

0.20

1.33

2.18

3.03

3.88

4.73

5.58

6.43

7.28

8.13

0.28

1.25

2.06

2.87

3.68

4.49

5.30

6.11

6.92

7.73

0.36

1.10

1.88

2.67

3.45

4.23

5.01

5.80

6.58

7.36


  《当量球体》地下建筑年周期波动传热超前用度表β(ζη)                           表F.0.24

η

ζ

1

2

3

4

5

6

7

8

0.02

23.25

33.15

38.15

41.60

44.00

45.50

47.00

47.60

0.08

21.00

30.75

36.00

39.50

41.60

43.50

44.75

45.50

0.14

19.58

29.50

34.50

37.50

39.50

41.25

43.00

43.75

0.20

18.17

27.40

32.50

35.50

37.70

39.10

40.40

41.25

0.28

16.00

25.50

30.50

33.50

35.75

37.10

38.00

38.80

0.36

15.88

23.65

28.50

31.60

33.50

35.25

36.00

36.90


  附录G 本规范用词说明

  G.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反面词采用不应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反面词采用不宜

  G.0.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应按……执行

律师事务所 简介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http://www.55577555.com/)专业房地产律师,为企事业机关单位及个人等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 房地产开发纠纷、土地项目建设纠纷、建筑施工纠纷、设备安装采购、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一手房二手房买卖、物业纠纷、抵押、租赁、拆迁、项目交易等相关法律服务。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是专业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主要为房地产企业及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房产交易、项目交易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 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
1、拆迁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黑龙江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土地拆迁法律工作中锻炼出了一支专业的、资深的精英拆迁律师团队。 在这支拆迁律师团队中,至优至善的法律运作水准是我们专业的体现。作为全省最资深的拆迁律师团队,我们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调查,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拆迁行为合法性方面的法律意见,以及在拆迁过程中的见证、代书、谈判、申请裁决、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代理服务。 一个由资深拆迁律师组成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秉承“坚信正义、坚守道义、坚持公义”的理念,将是您法律权益的最强捍卫者。
2、土地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性的土地房产律师事务所。凭借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及多名优秀土地律师组成一个强大的土地律师团队。农用地、建设用地、非利用地等土地问题,是土地律师的专业领域。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征收,土地转让,土地合同,土地租赁,土地承包,土地侵权,土地确权等各类疑难,复杂土地案件,都可以由我们专业的土地律师为你提供全套的解决方案。土地方面的法律问题是土地律师的舞台,而土地律师也将维护您的一切土地权益。
3、离婚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还特别组建了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离婚律师专门办理与婚姻关系相关的法律服务;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能够深刻领会当事人真实意图,掌握当事人的“合”与“离”的精神实质与法律内涵,运用灵活的工作方法,为当事人圆满的解决问题。离婚律师涉及的具体业务范围包括婚前、婚内财产见证、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解除婚姻关系利弊的分析、相关诉讼证据的调查、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离婚调解、诉讼等。
4、工程合同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工程合同律师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合同律师组成,工程合同律师工作数年来,先后代理了各类工程合同案件,其中,多位工程合同律师还担任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律理论功底深厚,诉讼及非诉代理经验丰富。工程合同律师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投资方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资信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工程合同律师长期从事合同法、民法、建筑法领域的研究与案件代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探合同、监理合同、审计合同、评估合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5、拆迁合同
    许多面临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在遇到拆迁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让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合同中最大化,但是很多老百姓对拆迁知识一无所知,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是上网搜索与拆迁合同相关的法律常识。虽然网上的拆迁合同版本五花八门,但涉及拆迁合同中的关键问题,确经常被一带而过。老百姓不能从网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在了解您需求的同时,可以为您量身打造一份优越的拆迁合同。
6、二手房合同
    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攀升,二手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保守型”投资者的首选。但是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增多,以前二手房合同中不常见的法律问题,已经渐渐浮出水面。常规的二手房合同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资金监管、贷款、税费等问题,已经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导致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常规的二手房合同不能紧跟政策调整的步伐,为不诚信的交易主体提供了毁约的机会,最终导致二手房合同无法履行。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二手房律师,将会结合最新的政策法规为您量身打造一份“零风险”的二手房合同。
7、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现为近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各大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与帮助,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及起草、专项合同起草审核、专项事务法律论证和处理、出具律师函、规范法务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事务来推动和促进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如遇到不可避免的诉讼,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损失。同时,法律顾问还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建言献策保驾护航。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团队将竭诚为各大企业提供最专业的“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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