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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实施细则
摘自:龙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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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5/26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实施细则  
 【实施时间】2000-05-01【发布单位】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实施细则
 (2000年5月1日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以下简称《协调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以下简称"承包商会")依照《协调办法》和本实施细则进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 
 第二章 协调范围和内容 
 第三条 投(议)标协调包括以下项目:
 (一)凡对外承包工程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
 (二)对外承包工程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下但企业或有关部门要求协调的。 
 第四条 对外承包工程方式包括总承包、分包,联合或合作承包,以及工程项下提供成套设备等;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业主出资、政府出资、金融机构或国际基金组织资助或贷款、企业融(投)资或由中方提供出口信贷等。 
 第三章 协调方式 
 第五条 拟参加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的企业,应在下列期限内向承包商会申请项目投(议)标登记备案:
 (一)资审报标前协调的项目,在资审报标截止日前60天内;
 (二)资格预审项目,在公布资审通过结果之日起5天内;
 (三)资格后审项目,在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 
 第六条 企业向承包商会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应完整、准确填报《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申请登记表》。 
 第七条 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后,根据国别(地区)政策和市场情况、外经贸部及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意见、企业要求,承包商会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协调并书面通知有关企业。 
 第八条 企业接到立案协调通知后,应如实、详尽报送有关材料。 
 第九条 凡获准投(议)标许可并参与投标的企业,有义务将开标排名等情况在开标后3日内通知承包商会。承包商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进行协调。如业主废标重招或变更招标方式,企业继续参与该项目的投(议)标活动的,则应重新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条 企业登记备案后,如决定放弃项目投(议)标,应通知承包商会。 
 第十一条 企业与业主正式签约后,应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会报告签约情况。 
 第四章 协调决定 
 第十二条 协调办法第十一条所称同类项目的业绩,是指企业在国(境)外实施承包工程累计总额超过500万美元的(含500万美元),原则上即可视同具备参与500万美元以上报价金额项目的投(议)标资格。已有两个以上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合同额项目成功经验的企业视同具备参与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报价金额的项目有投(议)标资格。依此类推,每增加1000万美元为一个资格判断评定档次。 
 第十三条 承包商会拟定项目投(议)标协调方案时,优先考虑以下条件并进行综合评定:
 (一)遵规守法、诚实信用;
 (二)与项目专业对口或具有明显专业优势;
 (三)介入项目前期工作早、深、实;
 (四)在项目所在国或邻近国设有办事机构;
 (五)资质较高;
 (六)综合能力(管理、组织、融资)较强;
 (七)同类项目业绩较好;
 (八)施工队伍海外项目施工能力较强;
 (九)严格履行承包商会会员义务。 
 第十四条 协调方案拟定后,承包商会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协调会议进行协调。企业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参加协调会议,承包商会还可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代表参加协调会议。承包商会应在协调会议上宣布协调方案,并予以解释说明,在充分听取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形成协调决定。 
 第十五条 承包商会应在企业申请项目投(议)标登记备案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协调决定;需要立案协调的,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作出协调决定。 
 第五章 协调决定的执行与检查 
 第十六条 有关企业如对协调决定有异议,可在协调决定送达后10天内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六章 协调纪律及违纪处罚 
 第十七条 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纪:
 (1)不按规定向承包商会登记备案,擅自对外报价的;
 (2)向承包商会申报了项目,但拒不参加协调而擅自对外报价的;
 (3)参加协调而不执行协调决定,擅自对外报价的;
 (4)向业主泄露协调内容及相关情况的;
 (5)恶意诋毁其他企业,以达到中标目的的;
 (6)在投(议)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以达到中标目的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承包商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2000年4月6日经承包商会第三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00年5月1日起执行。 
 表一: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申请登记表
 (项目情况部分)         编号:
 ┌──────────┬────────┬──────────┬───┐│1.投标企业名(章)  │        │2.项目所在国(地区) │   │├──────────┼────────┴──────────┴───┤│3.项目名称及地点  │中文:                    ││          │英文:                    │├──────────┼───────────────────────┤│4.业主名称     │中文:                    ││          │英文:                    │├──────────┼───────────────────────┤│5.项目内容(规模)  │                       │├──────────┼────────┬───────┬──────┤│6.项目预计合同额(单 │        │7.资金来源  │      ││位:万美元)     │        │       │      │├──────────┼────────┴───────┴──────┤│8.承包方式     │                       │├──────────┼────────┬───────┬──────┤│9.资审合格公布日  │        │10.投标截止日 │      │├──────────┼────────┼───────┼──────┤│11.合作对象名称   │        │12.合作方状况 │      │├──────────┼────────┴───────┴──────┤│13.施工机具能力   │                       │├──────────┼───────────────────────┤│14.施工队伍能力   │                       │├──────────┼───────────────────────┤│15.同类项目业绩   │                       │├──────────┼───────────────────────┤│16.企业对该项目前期 │                       ││工作情况的说明:  │                       │├──────────┼───────────────────────┤│17.企业驻项目所在国 │                       ││(地区)办事联络机构情│                       ││况:        │                       │├──────────┼───────────────────────┤│18.驻外使(领)馆经商 │                       ││参处(室)意见:   │                       │└──────────┴───────────────────────┘
 以上由企业填写,可扩表或加页。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印制
 表二: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申请登记表
 (企业情况部分)         编号:
 ┌──────────────────────────────────┐│19.企业近五年对外承包工程业绩和专业实力:              │├──────────────────────────────────┤│20.企业财务状况:                          │├──────┬──────┬──────────┬──┬──────┤│21.联系人  │      │电话        │传真│      │├──────┼──────┴─┬────────┴──┴──────┤│22.领导签发 │        │                  │├──────┼────────┤                  ││23.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企业印章)       │├──────┴────────┴──────────────────┤│24.备注:                              │└──────────────────────────────────┘
 以上由企业填写,可扩表或加页。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印制
 表三: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申请登记表
 (受理情况部分)         编号:
 ┌─────────────────┬────────────────┐│25.商会收文日期:   年  月 日│26.材料状况:          │├─────────────────┼────────────────┤│27.登记备案日:    年  月 日│28.登记备案号:         │├─────────────────┴────────────────┤│29.商会协调意见:                          ││                                  │├─────────────────┬────────────────┤│30.经办人签字:          │                ││           年  月 日│    (商会印章)      │├─────────────┬───┴────┬───────────┤│31.备注:         │32.承办人签字  │           ││             ├────────┼───────────┤│             │  结案归档日  │    年  月  日 │└─────────────┴────────┴───────────┘
 以上由企业填写,可扩表或加页。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印制
 表一注:
 1.投(议)标企业名(章),即指申请项目投(议)标登记的企业中文全称及盖章。
 2.项目所在国别,即指拟投(议)标项目所在国家(地区)中文全称。
 3.项目名称、地点,需用中英文准确完整写明。
 4.业主名称,一般为招(议)标方,需用中英文准确完整写明。
 5.项目内容(规模),如,XX万吨/年XX装置安装标;XX#高速公路XX公里及桥涵X座施工标;XX层X星级宾馆交钥匙工程;……。
 6.项目预计合同额,即以货币形式表述工程项目规模。
 7.资金来源,如:业主出资、政府出资,国际组织或金融机构资助或贷款、海外企业财团融(投)资或中方提供出口信贷等。
 8.承包方式,指总承包、施工分包(土建、安装)、设备分包、包工包料、带资承包和工程项下提供成套设备等……。
 9.资审合格公报日,指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合格公布的时间。
 10.投标截止日,指投保须知中所规定的截止时间或议标项目的计划议标时间。
 11.合作对象名称,如有则是指项目投(议)标合作对象。如联合(协议)投(议)标的国内单位或项目所在国当地公司中英文全称。
 12.合作方状况,即指拟对该项目参与投(议)标的国内、国外合作对象的简况。
 13.施工机具能力,是指竞标企业自有装备能力,特别是可用于本工程的(就地现有的或在建项目正用的、可续用退役项目的或就地可租赁的,以及邻国或从国内可调动的)大型机具装备能力及其状态。
 14.施工队伍能力,是指该项目投(议)标承包期间可以保证投入的专业队伍,包括项目所在地附近在建项目的施工队伍;在项目所在国(地)邻近国在建项目的施工队伍;在中国境内在建项目或待命的施工队伍的能力。包括两方面内容,即项目管理能力和施工经验。
 项目管理能力:往往是保证工程实施质量和经营效益的重要因素。可以用现场管理结构安排是否适宜,现场管理人员的素质(文化程度,本人经历和国外项目合作经验等),企业对现场管理机构的授权大小等。
 施工经验:是指承担一般国外施工经验和特殊经验。一般国外施工经验,是指近五年来对类似本项目最高难度工程的施工经验,在各种地形、各种气候条件下的施工经验和关于检验与质量管理的经验;特殊施工经验是指拟投标人对招标(议标)项目中某项特殊工程的施工经验。所谓特殊工程是指在招标(议标)项目中经招标单位特意指定的某项质量要求严格、施工难度较大而又系项目关键部分的工程。
 15.同类项目业绩,即指在项目所在国(地区)和其他国别市场(不包括国内业绩)与该投(议)标项目专业及规模相同或相近的承包业绩和经验。
 16.企业对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的说明,包括项目背景、组织方式、代理商的公关能力、企业接触项目前期工作介入深度及项目财务运作(融资)措施,以及项目优势因素分析与预测等内容。
 17.企业驻项目所在国(地区)办事联络机构情况,包括在当地正式注册的办事处、代表处或非正式注册的联络处、项目经理部及其联系人,电话、传真和详细通讯地址。
 18.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意见,包括书面的或口头的意见、直接的或间接的意见。
 表二注:
 19.企业近五年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方面的业绩和专业实力,包括合同额、营业额、履约情况、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等。
 20.企业财务状况,包括企业上两个财会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状况,不包括联营企业或股东企业的情况。
 表三注:
 25.商会收文日期,是指商会正式收到企业申请材料日期。
 26.材料状况,是指商会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初审记录,考核内容是否齐全,如有漏项或问题,应及时做出补送材料通知。
 27.登记备案日,是商会正式收到齐全、符合规定要求并予登记备案的日期。
 28.登记备案号,按项目国别代号、项目投(议)标号及企业申请早晚为序编号,以便查阅。
 29.承包商会的书面协调意见,以及协调会议所形成的协调决定,均会通知有关企业并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申请登记表》的"商会协调意见"一栏中写明,用以备查。  
律师事务所 简介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http://www.55577555.com/)专业房地产律师,为企事业机关单位及个人等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 房地产开发纠纷、土地项目建设纠纷、建筑施工纠纷、设备安装采购、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一手房二手房买卖、物业纠纷、抵押、租赁、拆迁、项目交易等相关法律服务。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是专业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主要为房地产企业及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房产交易、项目交易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 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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