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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呼吁铲除小产权房建设利益动机
摘自:龙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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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3/13

    继2月下旬国土资源部明确表示今年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小产权房试点清理工作后,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近日再次表示,今年开始试点的治理小产权房,将为下一步大规模的清理做准备。在本次两会上,小产权房清理这一热门话题再次成为代表委员关注和议论的焦点。

    部分代表委员建议,从现在起,冻结全国范围内一切涉嫌“小产权”的房产建设,同时加大监察力度,确保在试点清理工作结束前没有新增小产权房。他们同时呼吁,彻底铲除小产权房建设的利益动机。

    据介绍,小产权房是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不受法律保护。对小产权房,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目前,中央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不予确权登记发证,所以不受法律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财经大学教授郭松海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城镇住房改革和住房的商品化,特别是在城市房价高企的大背景下,小产权房大规模地发展起来。目前,我国小产权房总量约50亿至60亿平方米,已相当于我国城镇住宅数量的30%多。

    对于小产权房大量滋生的原因,郭松海分析认为,地方政府管理、监督不力,是其产生的外在条件;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以及小产权房价位低,与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相适应,是其发生的内在原因。

    全国人大代表陈万志认为,房价高企下的廉价吸引力和土地制度不合理引发违规建设冲动是小产权房产生的主要原因。他在“关于小产权房清理当慎之又慎的建议”中指出,与“大产权”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直接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出让金。此外,由村集体牵头开发,农民自己出劳力,也省去了开发商;另外工程设计建设的投入、配套开发建设费用、应缴纳的税款、营销费用等房地产商的成本费用也都大大节省。这导致小产权房的价格远低于商品房,这对房价高企中的刚需消费者无疑具有巨大吸引力。

    记者了解到,由于三亚房价高,一些开发商通过租赁、承包、联营合作等方式,在集体土地或农民宅基地上建设小产权房。据初步统计,三亚小产权房共有400多栋,总面积约200多万平方米,分布广泛。特别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很多外地老板受利益驱动,以向当地村民购买或合作方式,用宅基地或农用地修建小产权房。

    全国人大代表、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国诚分析认为,三亚小产权房之所以泛滥,主要原因就在于小产权房巨大的利润。建设小产权房每平米成本2000元左右,而售价在每平米4000元以上,获利丰[17.68 1.03%]厚。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三亚房价一涨再涨。很多购房者清楚小产权房是违章建筑,但面对三亚动辄数万元每平方米的商品房,购房者受投资商“政府拆不了”的蛊惑,贪图便宜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对于如何清理小产权房,郭松海建议,按照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农民的利益、考虑购房者利益的原则,解决小产权房问题,除对占用耕地开发房地产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外;对在原建设用地上开发的小产权房,要依法依情依理对原开发的小产权房分门别类,逐步予以合法化。

    他还呼吁,将“小产权房”正名为“农村房地产”。同时建议及时地总结成都、重庆等地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践经验,逐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通过规划管理,逐步放开规划内建设用地及荒地对其流转的限制,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一级土地市场流转,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陈万志认为,“小产权房”的利益冲动,源自于当前土地制度的城乡二元化。因此,应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土地交易中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使农民和农村经济体充分享受土地增值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消除“小产权房”建设的利益动机。

    陈国诚则表示,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小产权房的法律法规。为此,他建议,除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小产权房的打击和清理力度之外,国家应该抓紧完善相关具有指导性作用的法律法规,指导政府加快对城乡土地的确权工作,统一村民宅基地的划分标准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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