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2
5.2.6 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般为lm,允许偏差土2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2 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
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培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3 在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4 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7 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井底表面标高与检查口的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5%坡度,坡向检查口。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2. 8 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m,立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 2.9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5.2.9的规定。
表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单位:m)
管径(mm) 50 75 110 125 160
立管 1.2 1.5 2.0 2.0 2.0
横管 0.5 0.75 1.10 1.30 1.6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2.10 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巨应符合下列规定:
l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rn,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2 在通气管出口 4m以内有门、窃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3 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4 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11 安装未经消毒处理的医院含菌污水管道,不得与其他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12 饮食业工艺设备引出的排水管及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不得与污水管道直接连接,并应留出下小于100mm的隔断空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13 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45°三通和45°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14 由室内通向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人管应高于排出管或两管顶相平,并有不小于90°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300--可不受角度限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15 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和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16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16的相关规定。
表5.2.16 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坐标 15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2 标高 ±15
3 横管纵横方向弯曲 铸铁管 每1m ≯1
全长(25 mm以上) ≯25
钢管 每1 m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 mm 1
管径大于100 mm 1.5
全长(25 mm以上)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 mm ≯25
管径大于100 mm ≯308
塑料管 每1 m 1.5
全长(25 mm以上) ≯38
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管 每1 m 3
全长(25 mm以上) ≯75
4 立管垂直度 铸铁管 每1 m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全长(25 mm以上) ≯15
钢管 每1 m 3
全长(25 mm以上) ≯10
塑料管 每1 m 3
全长(25 mm以上) ≯15
5.3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5.3.1 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L部的雨水斗。
检验方法:灌水试验持续lh,不渗不漏。
5.3.2 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管,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检查。
5.3.3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设坡度不得小于5‰;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应符合表5.3. 3的规定。
表5.3.3 地下埋设雨水排水管道的最小坡度
项次 管径(mm) 最小坡度(‰)
1 50 20
2 75 15
3 100 8
4 125 6
5 150 5
6 200~400 4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5.3.4 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5 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缘与屋面相连处应严密不漏。连接管管径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1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3.6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检查口或带法兰堵口的三通的间距不得大于表5.3.6 规定。
表5.3.6 悬吊管检查口间距
项次悬吊管直径(mm)检查口间距(m)
1 ≤150 ≯15
2 ≥200 ≯20
检验方法:拉线、尺量检查。
5.3.7 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2.16的规定。
5.3.8 雨水钢管管道焊接的焊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8的规定。
表5.3.8 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焊口平直度 管壁厚10mm以内 管壁厚1/4 焊接检验尺和游标卡尺检查
2 焊缝加强面 高度 +1 m m
宽度
3 咬边 深度 小于0.5 m m 直尺检查
长度 连续长度 25 m m
总长度(两侧) 小于焊缝长度的10%
6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OMP,温度不超过75℃的室内热水供应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6.1.2 热水供应系统的管道应用采用塑料管、镀锌钢管和铜管。
6.1.3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应按本规范第4.2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OMP,温度不超过75℃的室内热水供应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6.1.2 热水供应系统的管道应用采用塑料管、镀锌钢管和铜管。
6.1.3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应按本规范第4.2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6.2 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6.2.1 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的工作压力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检验方法:钢管或复合管道系统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l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 .15倍状态下稳压Zh,压力降不低0.03MPa,连接处不得渗漏。
6.2.2 热水供应管道应尽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型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6.2.3 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6.2.4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6.2.5 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6 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2.8的规定。
6.2.7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保温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规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6.3 辅助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6.3.1 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6.3.2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6.3.3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 检查。
6.3.4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6.3.5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 ,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 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一般项目
6.3.6 安装固定式太阳能热水器,朝向应正南。如条件限制时,其偏移角不得大于15°。集热器的倾角,对于春、夏、秋三个季节使用的,应采用当地纬度为倾角;若以夏季为主,可比当地纬度减少10°。
检验方法:观察和分度仪检查。
6.3.7 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的循环管道,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3.8 自然循环的热水箱底部与集热器上集管之间的距离为0.3~1.0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3.9 制作吸热钢板凹槽时,其圆度应准确,间距应一致。安装集热排管时,应用卡箍和钢丝紧固在钢板凹槽内。
检验方法:手扳和尺量检查。
6.3.10太阳能热水器的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1 热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环管道均应保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2凡以水作介质的太阳能热水器,在0℃以下地区使用,应采取防冻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3 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7的规定。
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14 的规定。
表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板式直管太阳能热水器 标高 中心线距地面(mm) ±20 尺量
固定安装朝向 最大偏移角 不大于15° 分度仪检查
7 卫生器具安装
7.1 一般规定
7. 1. 1 本章适用于室内污水盆、洗涤盆、洗脸(手)盆、盥洗槽、浴盆、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小便槽、大便冲洗槽、妇女卫生盆、化验盆、排水栓、泄漏、加热器、煮沸消毒器和饮水器等卫生器具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7. 1. 2 卫生器具的安装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安装固定。
7. 1. 3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项次 卫生器具名称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 备注
居住和公共建筑 幼儿园
1 污水盆(池) 架空式落地式 800 500 800 500
2 洗涤盆 (池) 800 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3 洗涤盆\洗手盆 (有塞\无塞) 800 500
4 舆洗槽 800 500
5 浴盆 ≯520
6 蹲式 大便器 高水箱 低水箱 1800 900 1800 900 自台阶面至高水箱底 自台阶面至低水箱底
7 坐式大便器 高水箱 1800 1800 自地面至高水箱 底 自地面至低水箱 底
低水箱 外露排水管式虹吸喷射式 510 470 370
8 小便器 挂式 600 450 自地面至下边缘
9 小便槽 200 150 自地面至台阶面
10 大便槽冲洗水箱 ≮2000 自台阶面至水箱底
11 妇女节卫生盆 36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12 化验盆 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7.1.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表7.1.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
项次 给水配件名称 配件中心距地面高度(m m) 冷热水龙头跳高(m m)
1 架空式污水盆(池)水龙头 100 --
2 落地式污水盆(池)水龙头 800
3 洗涤盆(池)水龙头 1000 150
4 住宅集中给水龙头 1000 --
5 洗手盆水龙头 1000 --
6 洗脸盆 水龙头(上配水) 1000 150
水龙头(下配水) 800 150
角阀(下配水) 450 --
7 盥洗槽 水龙头 1000 150
冷热水管其中热上下并行 水龙头 1100 150
8 浴盆 水龙头(上配水) 670 150
9 淋浴器 截止阀 1150 95
混合阀 1150
淋浴喷头下沿 2100 --
10 蹲式大便器(台阶面算起)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040
低水箱角阀 250 --
手动式自闭冲洗阀 600 --
脚踏式自闭冲洗阀 150 --
拉管式冲洗阀(从地面算起) 1600 --
带防污助冲器阀门(从地面算起) 900 --
11 坐式大便器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040 --
低水箱角阀 150 --
12 大便槽冲洗水箱截止阀(从台阶算起) ≮2400 --
13 立式小便器角阀 1130 --
14 挂式小便器角阀及截止阀 1050 --
15 小便槽多孔冲洗器 1100 -- ,
16 实验室化验室化验水龙头 1000 --
17 妇女卫生盆混合阀 360 --
注:装设在幼儿园内的洗手盆、洗脸盆和盥洗槽水嘴中心离地面安装高度应为700mm ,其他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应按卫生器具实际尺寸相应减少。
7.2 卫生器具安装
主控项目
7.2.1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检验方法:试水观察检查。
7.2.2 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检验方法: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不漏;通水试验给、排水畅通。
一般项目
7.2.3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坐标 单独器具 10 拉线、吊线和尺量检查
成排器具 5
2 标高 单独器具 ±15
成排器具 ±10
3 器具水平度 2 用水理尺和尺量检查
4 器具垂直度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7.2.4 有饰面的浴盆,应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的检修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5 小便槽冲洗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硬质塑料管。冲洗孔应斜向下方安装,冲洗水流同墙面成45°角。镀锌钢管钻孔后应进行二次镀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6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7.3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7.3.1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及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7.3.2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7.3.3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的高度,如设计无要求,应距地面1.8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