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供热工程制图标准CJJ/T 78-97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2]第227号文的要求,由哈尔滨建筑大学主编,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中国兵器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中国环球化学工程公司参编的《供热工程制图标准》(CJJ/T 78-97)经建设部1997年12月24日以建标[1997]346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供热工程制图标准》编制组按正文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对该标准中一些条文进行了解释和补充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条文说明中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哈尔滨建筑大学。
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所组织出版。
1 总则
1.0.1 统一制图方法的原则是向有关国际标准靠拢、与有关国家标准协调并考虑沿用多年的制图规定。
1.0.2 常见热源有热电厂和供热锅炉房。本标准不包括热电厂及大型电厂锅炉房的制图规定。
1.0.3 各个供热工程设计都有自身的特点,本标准中规定的是供热制图的基本要求,不可能将工程中发生的情况全部包括在内。因此遇到本标准未涉及的内容时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2 一般规定
2.1 图纸幅面
2.1.1 表2.1.1给出的图纸基本幅面及图框尺寸符合国际标准《技术制图 图纸尺寸及格式》ISO 5457-1980(E)以及国家标准《技术制图 图纸幅面和格式》GB/T 14689-93的规定。考虑到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图纸中采用的标题栏尺寸和格式差别较大,也很难统一,因此本标准中不予规定。
2.1.2 本条是对表2.1.1所给的基本幅面尺寸不能满足要求时提出的。为了便于计算机绘图及晒图机晒图,幅面的短边不宜加长。加长尺寸取整数倍是为了便于使图纸规格划一和使用时记忆。长边加长后的尺寸与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一86所给出的加长幅面尺寸基本一致,与国家标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 50162-92的规定相同。
为了制图时选用方便,增加图纸幅面变化范围。如允许基本幅面的短边加长,但应符合国家标准《技术制图 图纸幅面和格式》GB/T 14689的规定。即使增加这一条规定,一套图中采用的幅面形式也应尽量减少。
2.2 图线
2.2.1 基本线宽b的系列是考虑手工绘图常用墨线笔的规格确定的。规定粗、中、细线的线宽比例使图面层次分明。线宽组合可根据使用的墨线笔或其他工具选取,不作硬性规定。
可根据图样的类别、比例大小及复杂程度选择b值。图纸幅面较大时,宜选用较大的b值;图线较密时,宜选用较小的b值。如:供热规划图、可行性研究附图等可选用较大的b值。
2.2.3 在确定常用线型及其用途时考虑以下因素:
1.当单独绘制设备平面图和剖面图时,设备为主要内容,其轮廓线应用粗线。在设备、管道平面图和剖面图中,首先突出管道,应用粗线;其次突出设备,应用中线。
2.规定单线表示的管道应用粗线,双线表示的管道应用中线。这是考虑两条距离很近的直线用粗线时,在图面上所占比重太大,不美观。
表中未给出的某些图样画法中的线型应符合本标准有关部分的规定。
2.3 字体
2.3.1 汉字应用长仿宋体是《技术制图 字体》GB/T 14691-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2.3.2 数字和字母采用直体,便于使用绘图工具。
2.3.3 例如:图名、设计说明、图形符号等所用的汉字,可视为不同用途的汉字,其大小可以不同;同一套图中各图名可视为同一用途的汉字,其大小宜相同。
2.4 比例
2.4.2 同一图样铅垂方向和水平方向标注不同的比例与国家标准,《技术制图 比例》GB/T 14690-93的规定相同。
2.5 通用符号与设计分界线
2.5.1 指北针的指针涂暗,意指用墨笔涂黑或用彩笔涂成均匀的其他颜色。已规定指针尖端指向北向,因此不必注写汉字"北"。
2.5.2 图2.5.2中b的宽度与所在图样中图线的基本宽度b一致。
2.5.4 参照国家标准《机械制图》GB 4458.1-84,规定剖视编号应注写在剖切位置线起止处或表示剖视方向的箭头尾部。
2.5.5 图2.5.5(b)所示等腰直角三角形常用于标注平面图上的地面标高及平面图上局部的池、坑底标高。国家标准《管路系统的图形符号 管路》GB 6567·2-86规定表示标高的等腰直角三角形的高约为3.5~5mm,本标准按其下限取整。
2.6 设备和零部件等的编号
2.6.1 所规定的编号表示方法除适用于设备及零部件外,原则上也适用于供热制图中一切需要编号的情况。如管路附件和管线设施等的编号。
根据需要编号标志所用圆的直径可加大,粗实线可加长。
3 制图基本规定
3.1 图面
3.1.3 下层平面图在下,上层平面图在上的布图方式符合-般习惯。
3.1.5 简化制图方法有利于减少重复制图工作量和图纸数量。按本条规定两个或几个相同图形可绘制其中一个简化、完整的外形轮廓。在需要绘制其余图形处绘出最简单的几何图形。例如:在同一平面图上水泵和风机等通用设备并列或对称布置时,可只绘制其中一台的简化外形轮廓,其余几台绘出矩形基础的轮廓线。
3.2 表格
3.2.1~3.2.3 表3.2.1~表3.2.3中各栏目尺寸不予规定。表3.2.1和3.2.3中"质量"一项通常称为"重量"。根据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GB/T 1.1-1993中关于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定为质量。表3.2.1中当编号和序号相同时,可只填写一栏。表头中所列栏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取舍。
3.3 管道规格
3.3.2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的规格用公称直径表示,例如DN20。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螺旋缝或直缝焊接钢管的规格用外径×壁厚前冠以"φ"表示,例如φ426×8。这是国际标准《技术制图 卫生工程、采暖、通风及管路用图形符号》ISO 4067/1-1984(E)和《管路系统的图形符号 管路》等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国家标准《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通径》GB 1047-70规定可用公称通径来表示各种管子和管路附件的规格。按照后一标准及设计工作的需要,对无缝钢管、螺旋缝或直缝焊接钢管可用公称直径来表达其规格,例如φ426×8,φ426×7都可用DN400表示,可在材料表或设计说明中指出该公称直径所对应的外径和壁厚。"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和"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的名称分别取自国家标准GB/T 3092-93和GB 8163-87。
3.3.3 单线绘制的管道在管线断开处标注其规格比较麻烦,但在管道密集时占地方小,所以也允许采用。多根管道并列时,当管道间的空隙足够标注管道规格时,可不采用引出线的标注方法。
3.4 尺寸标注
3.4.2 国家标准《机械制图》规定由被标注的图形轮廓线引出尺寸界线时,尺寸界线与轮廓线相连。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规定尺寸界线与轮廓线之间离开2mm以上。不论两者相连还是分开对图面效果影响不大。对此不予规定。
3.4.4 一张图样中应采用一种尺寸起止符,或用短斜线,或用箭头。这一规定与国家标准《机械制图》和国家标准《机械制图用计算机信息交换 制图规则》GB/T 14665-93的规定相同。短斜线采用中粗线,使其比较醒目。
3.5 管道画法
3.5.7 表3.5.7中用单线绘制表示管路背离观察者的转向画法,可见国家标准《管路系统的图形符号 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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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阀门画法
3.6.1 常用阀门轴测投影图的画法,仅表示了阀门多种安装方位中的一种,其他安装方位的画法,可参照此画法按轴测投影法绘制,详见国家标准《管路系统的图形符号 管路、管件和阀门等图形符号的轴测图画法》GB 6567.5-86。
表3.6.1以阀门与管路法兰连接为例编制,对其他连接方式的阀门可参照绘制。
4 常用代号和图形符号
4.1 一般规定
4.1.1 代号所采用的英文字母,来源于英文名称字头。在本条文说明中分别给出了各代号的英文名称。大部分英文名称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供热术语标准》CJJ 55-93。
4.1.3 一套图纸中所采用的代号和图形符号可放在图纸首页总说明中,也可分别放在各相关图纸的主要图样中。
4.2 管道代号
4.2.1 管道代号的英文名称见表1。管道代号表示不同的管内介质、介质参数、管道的用途。管道代号尽可能采用一个字母,当采用一个字母造成混淆时才增加一个字母。
表中的高压蒸汽管,中压蒸汽管和低压蒸汽管系指一个系统中蒸汽压力不同的管道,没有确定的数值和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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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图形符号及其代号
4.3.1 本标准优先采用国际标准《技术制图 卫生工程、采暖、通风及管路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管路系统的图形符号 管件》GB 6567.3-86和《管路系统的图形符号 阀门和控制元件》GB 6567.4-86等规定的图形符号。尽管其中某些图形符号比较繁琐,本标准也未作变动。国际标准中尚未规定或几个有关标准的规定有差异的图形符号,则综合了国内制图习惯,根据简单、形象、容易绘制的原则,经归纳整理制定出来。
为了减少制图工作量和有利于计算机绘图,尽量不用、少用涂黑的图形符号。
表4.3.1中参照国际标准《技术制图 卫生工程、采暖、通风及管路用图形符号》,对换热器(通用)规定了两个图形符号,可分别用于接管方位不同的场合。对型式多样、外形复杂的设备和器具(如锅炉、除尘器等)的图形符号未作规定。可绘制其简化外形。
4.3.2 表4.3.2中规定的图形符号用于热网管道系统图以及锅炉房、热力站和中继泵站的流程图、管系图等。
阀门(通用)的图形符号可代表任何型式的直通阀。它来源于国际标准《技术制图 卫生工程、采暖、通风及管路用图形符号》和国家标准《过程检测和控制流程图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GB 2625-81。
将阀门的图形符号与控制元件或执行机构的图形符号组合可构成表中未列出的其他阀门的图形符号。例如:角阀加上重锤元件构成重锤式安全阀;角阀加上弹簧元件构成弹簧式安全阀。
4.3.3 本条以及第4.3.5条中凡涉及到法兰盘时采用图1(a),而不采用图1(b)的画法。此规定来源于国际标准《技术制图管线的简单表示方法 第2部分 等轴测投影》ISO 6412-21989(E),而且符合法兰连接管子端部不超出法兰盘面的实际情况。
4.3.4 同一管线平行敷设多根管道时可采用表4.3.4中表示管线上补偿器节点的图形符号,即将补偿器图形符号绘制在管线之外表示该处为补偿器节点。这种表示方法并不一定代表在该管线处各管道上都设有补偿器。
补偿器的英文名称见表2。
球型补偿器可能成对或三个一组使用,制定球型补偿器的图形符号时考虑了组合方便,表达明确。
4.3.5 《供热术语标准》中供热管路附件的定义是:"供热管路上的管件、阀门、补偿器、支架(座)和器具的总称"。在本章前几节中已分别给出了阀门、补偿器等的图形符号,所以本条给出的是除了前面已规定的其他管路附件的图形符号。
4.3.6 《供热术语标准》中管道支座的定义是:"直接支承管道并承受管道作用力的管路附件"、管道支架的定义是:"将管道及支座所承受的作用力传到建筑结构或地面的管道构件"。本标准中把管道支座与支架(支墩)的组合体称为"管架"。表中固定墩用于直埋敷设管道。
管道支座、支吊架和管架的英文名称见表3。
4.3.9 敷设方式、管线设施的英文名称见表4,其中保护穴指直埋敷设时保护某些管路附件的构筑物。
需要时可在检查室或保护穴的图形符号内加上不同的管路附件的图形符号,用来区别不同的检查室或保护穴。管路附件的代号后面加上检查室的代号"W"或保护穴的代号"D",用来表示不同的检查室或保护穴的代号。
5 锅炉房图样画法
本章所附图样为画法示例,不是设计示范。
5.1 流程图
图2为热力系统流程图画法示例(一)。
图3为热力系统流程图画法示例(二)。
5.1.1 流程图反映系统的工作原理、各组成部分的关系及各个环节进行的顺序。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及复杂程度分别绘制热力系统、冷却水系统、鼓、引风系统、上煤和除渣系统流程图。一般情况下绘制热力系统流程图。
5.1.3 有关构筑物指烟风系统的烟囱;煤、灰、渣系统的沉灰池、受煤坑等土建工程。
5.1.5 "管道与设备的接口方位宜与实际情况相符"是指设备进出口接管应在图上反映出来并要符合实际。例如图4为换热器与进出口管道连接示意图,图(a)是不正确的,图(b)是正确的。
5.1.7 为了使图面清晰、条理清楚,尽量减少管线交叉。
5.2 设备、管道平面图和剖面图
图5为设备和管道平面图画法示例。
图6为设备和管道剖面图画法示例。
5.2.7 在土建图上有管沟和排水沟详图时,在设备、管道平面图和剖面图上应给出其位置。沟的定位尺寸和断面尺寸可根据情况标注。
5.3 鼓、引风系统管道平面图和剖面图
图7为鼓风系统管道平面图画法示例。
图8为引风系统管道平面图画法示例。
图9为引风系统管道剖面图画法示例。
5.3.1 工程规模大而且复杂时,可单独绘制鼓、引风系统图样。鼓、引风系统的设备应在设备、管道平面图和剖面图中表示。所以单独绘制鼓、引风系统图时着重表现对鼓、引风系统的管道安装要求。
5.4 上煤、除渣系统平面图和剖面图
图10为上煤系统平面图画法示例。
图11为上煤系统剖面图画法示例。
6 热网图样画法
本章所附图样为画法示例,不是设计示范。
6.1 热网管线平面图
图12为热网管线平面图画法示例。
6.1.1 《供热术语标准》中定义供热管线:"输送供热介质的管道及其沿线的管路附件和附属构筑物的总称"。管线平面图上除了绘制供热管道以外,还要绘出沿线的附属构筑物。由于图上绘制的不是一条管线,而是若干条管线,所以全称为热网管线平面图。
条文中所指"有关地下管线及构筑物"指对供热管线的敷设和运行产生影响的其他管线和构筑物。如上、下水管道、燃气管道、电缆线等管线以及地铁、涵洞等其他构筑物。
采用测量坐标网时,X轴增值方向为北向,可不绘制指北针。如需标注坐标网,应符合国家标准《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的规定。
6.1.2 如有足够的定位尺寸,可以不标注坐标。90°转角可不标注角度以减少工作量;非90°转角标注小于180°的夹角,使一个转角的角度数值是唯一确定的。
6.1.3 对枝状管网规定管线横剖面的剖视方向应从热源向热用户方向观看;使所得到的图形是唯一的。这一规定参照了原苏联国家标准《热网 施工图》ГОСТ 21.605-82。《供热术语标准》中定义:"环状管网是干线构成环形的管网"。按这一规定环形干线上任一点都可有两个管线横剖面,对环状热网需附加其他说明才能使管线横剖面是唯一的。
横剖面型式相同是指管线上各管段不仅横剖面型式一致(或都是通行管沟,或都是半通行管沟,或都是不通行管沟,或都是直埋敷设),而且管道根数相同,但管道规格不同。
6.1.4 代表管沟宽度的两条轮廓线如按比例绘制在供热区域平面图上,将合并为一条线,因此用两条线表示管沟只能是示意轮廓线。图上这两条线的间距不予规定,但不能过宽。
6.1.8 一套热网图纸中管道所采用的线型、代号和图形符号较多时则需要集中列出并加以注释。宜放在最主要的反映热网全貌的热网管线平面图上。
6.2 热网管道系统图
图13为热网管道系统图画法示例。
6.3 管线纵剖面图
图14为管线纵剖面图画法示例。
6.3.2 管线纵剖面图由三部分组成。把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称为管线纵剖面示意图,三者总称为管线纵剖面图以便于区分。
6.3.3 参照原苏联国家标准《热网 施工图》,管沟敷设时在管线纵剖面示意图上不必画出管道,在管线纵剖面图下部对应地画出管线平面展开图。管线平面展开图上所标注转角点的角度数值应与热网管线平面图上一致。铅垂方向比例尺的画法不予规定。
6.3.4 所规定的两种管线转角符号可任选。90°角只要求绘出转角符号,不标注角度数值,是为了减少工作量。
6.3.5 例如:管道分层布置时,可标注最低一层管道的管底标高及各层支承结构的顶面标高。
6.4 管线横剖面图
图15为管线横剖面图画法示例。
6.5 管线节点、检查室图
图16为检查室画法示例。
6.5.1 管线上设有管路附件(阀门、补偿器、三通、弯头、除污器、疏水、放水装置、放气装置等)的部位有称"节点"、"接点"、"结点"的。其中"节点"用得较为普遍,而且比较合理,故被采用。
节点俯视图的方位与热网管线平面图上该节点的方位一致,有利于绘图和读图。
6.7 水压图
图17为水压图画法示例。
6.7.2 管道平面展开简图上可绘出干线、支干线。支干线管线较长时可采用折断画法。
6.7.4 一般情况下可只绘制静水压线及主干线的动水压线。如供热区域地势变化大,热用户与热网的连接方式多样化以及对某些位于支干线上的特殊用户或重要用户以及高层建筑需要给出用户人口资用压头时则还要绘制支干线的动水压线。
6.7.5 如果一个供热系统有不同的压力工况,一个工况下的静水压线和动水压线可以用粗实线表示,其他工况下的静水压线和动水压线可以用粗虚线等表示。因此本条中规定静水压线和动水压线应用粗线绘制。
7 热力站和中继泵站图样画法
本章所附图样为画法示例,不是设计示范。
7.1 设备、管道平面图和剖面图
图18为平面图画法示例。
图19为剖面图画法示例。
7.1.3 管系图上设备有编号时,平面图上设备可不编号。
7.2 管系图
图20为管系图画法示例。
7.2.1 轴测投影法为国家标准《技术制图 投影法》GB/T 14692-93规定的常用投影方法。正轴测投影法和斜轴测投影法均可采用。
管系图这一术语来源于国家标准《技术制图 通用术语》GB/T 13361-92。其定义为:"表示管道系统中介质的流向、流经的设备,以及管件等连接、配置状况的图样。"
7.3 流程图
7.3.1 流程图不反映设备和管路的空间相对位置关系。可以用流程图代替管系图,但必须在平面图和剖面图上充分反映出设备和管路之间的各方位尺寸,满足施工安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