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04 4
9 保温隔热屋面
9.1 一般规定
9.1.1 保温隔热屋面适用于具有保温隔热要求的屋面工程。当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Ⅱ级时,不宜采用蓄水屋面。
屋面保温可采用板状材料或整体现喷保温层,屋面隔热可采用架空、蓄水、种植等隔热层。
9.1.2 封闭式保温层的含水率,应相当于该材料在当地自然风干状态下的平衡含水率。
9.1.3 架空屋面宜在通风较好的建筑物上采用;不宜在寒冷地区采用。
9.1.4 蓄水屋面不宜在寒冷地区、地震地区和振动较大的建筑物上采用。
9.1.5 种植屋面应根据地域、气候、建筑环境、建筑功能等条件,选择相适应的屋面构造形式。
9.1.6 当保温隔热屋面的基层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时,板缝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的规定。
9.1.7 对正在施工或施工完的保温隔热层应采取保护措施。
9.2 材料要求
9.2. 1 板状保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表9.2.1的要求。
9.2.2 现喷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表观密度宜为35~40kg/m3,导热系数小于O.030W/m·K,压缩强度大于150kPa,闭孔率大于92%。
9.2.3 架空隔热制品及其支座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材料标准。
9.2.4 蓄水屋面应采用刚性防水层,或在卷材、涂膜防水层上再做刚性复合防水层;卷材、涂膜防水层应采用耐腐蚀、耐霉烂、耐穿刺性能好的材料。
9.2.5 种植屋面的防水层应采用耐腐蚀、耐霉烂、防植物根系穿刺、耐水性好的防水材料;卷材、涂膜防水层上部应设置刚性保护层。
9.2.6 进场的保温隔热材料抽样数量,应按使用的数量确定,同一批材料至少应抽样一次。
9.2.7 进场后的保温隔热材料物理性能应检验下列项目:
1 板状保温材料:表观密度,压缩强度,抗压强度;
2 现喷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应先在试验室试配,达到要求后再进行现场施工。
9.2.8 保温隔热材料的贮运、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材料应采取防雨、防潮的措施,并应分类堆放,防止混杂;
2 板状保温材料在搬运时应轻放,防止损伤断裂、缺棱掉角,保证板的外形完整。
9.3 设计要点
9.3.1 保温隔热屋面的类型和构造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屋面的结构形式、环境气候条件、防水处理方法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9.3.2 保温层厚度设计应根据所在地区按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计算确定。
9.3.3 保温层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上部时,保温层的上面应做保护层;
2 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下部时,保温层的上面应做找平层;
3 屋面坡度较大时,保温层应采取防滑措施;
4 吸湿性保温材料不宜用于封闭式保温层,当需要采用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3.4条的规定。
9.3.4 架空屋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屋面的坡度不宜大于5%;
2 架空隔热层的高度,应按屋面宽度或坡度大小的变化确定;
3 当屋面宽度大于10m时,架空屋面应设置通风屋脊;
4 架空隔热层的进风口,宜设置在当地炎热季节最大频率风向的正压区,出风口宜设置在负压区。
9.3.5 蓄水屋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蓄水屋面的坡度不宜大于0.5%;
2 蓄水屋面应划分为若干蓄水区,每区的边长不宜大于10m,在变形缝的两侧应分成两个互不连通的蓄水区;长度超过40m的蓄水屋面应设分仓缝,分仓隔墙可采用混凝土或砖砌体;
3 蓄水屋面应设排水管、溢水口和给水管,排水管应与水落管或其他排水出口连通;
4 蓄水屋面的蓄水深度宜为150~200mm;
5 蓄水屋面泛水的防水层高度,应高出溢水口1OOmm;
6 蓄水屋面应设置人行通道。
9.3.6 种植屋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寒冷地区应根据种植屋面的类型,确定是否设置保温层。保温层的厚度,应根据屋面的热工性能要求,经计算确定。
2 种植屋面所用材料及植物等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3 种植屋面根据植物及环境布局的需要,可分区布置,也可整体布置。分区布置应设挡墙(板),其形式应根据需要确定。
4 排水层材料应根据屋面功能、建筑环境、经济条件等进行选择。
5 介质层材料应根据种植植物的要求,选择综合性能良好的材料。介质层厚度应根据不同介质和植物种类等确定。
6 种植屋面可用于平屋面或坡屋面。屋面坡度较大时,其排水层、种植介质应采取防滑措施。
9.3.7 倒置式屋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倒置式屋面坡度不宜大于3%;
2 倒置式屋面的保温层,应采用吸水率低且长期浸水不腐烂的保温材料;
3 保温层可采用干铺或粘贴板状保温材料,也可采用现喷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4 保温层的上面采用卵石保护层时,保护层与保温层之间应铺设隔离层;
5 现喷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与涂料保护层间应具相容性;
6 倒置式屋面的檐沟、水落口等部位,应采用现浇混凝土或砖砌堵头,并做好排水处理。
9.4 细部构造
9.4.1 保温屋面在与室内空间有关联的天沟、檐沟处,均应铺设保温层;天沟、檐沟、檐口与屋面交接处,屋面保温层的铺设应延伸到墙内,其伸人的长度不应小于墙厚的1/2。
9.4.2 屋面的排汽出口应埋设排汽管,排汽管宜设置在结构层上,穿过保温层及排汽道的管壁四周应打排汽孔,排汽管应做防水处理(图9.4.2-1和图9.4.2-2)。
9.4.3 架空屋面的架空隔热层高度宜为180~300mm,架空板与女儿墙的距离不宜小于250m(图9.4.3)。
9.4.4 倒置式屋面的保温层上面,可采用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卵石做保护层;卵石保护层与保温层之间应铺设聚酯纤维无纺布或纤维织物进行隔离保护(图9.4.4-1和图9.4.4-2)。
9.4.5 蓄水屋面的溢水口应距分仓墙顶面100mm(图9.4.5-1);过水孔应设在分仓墙底部,排水管应与水落管连通(图9.4.5-2);分仓缝内应嵌填泡沫塑料,上部用卷材封盖,然后加扣混凝土盖板(图9.4.5-3)。
9.4.6 种植屋面上的种植介质四周应设挡墙,挡墙下部应设泄水孔(图9.4.6)。
9. 5 保温层施工
9.5.1 板状材料保温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应平整、干燥和干净;
2 干铺的板状保温材料,应紧靠在需保温的基层表面上,并应铺平垫稳;
3 分层铺设的板块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开,板间缝隙应采用同类材料嵌填密实;
4 粘贴板状保温材料时,胶粘剂应与保温材料材性相容,并应贴严、粘牢。
9.5.2 整体现喷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保温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应平整、干燥和干净;
2 伸出屋面的管道应在施工前安装牢固;
3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配比应准确计量,发泡厚度均匀一致;
4 施工环境气温宜为15~30℃,风力不宜大于三级,相对湿度宜小于85%。
9.5.3 干铺的保温层可在负温度下施工;用有机胶粘剂粘贴的板状材料保温层,在气温低于-10℃时不宜施工;用水泥砂浆粘贴的板状材料保温层,在气温低于5℃时不宜施工。
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不得施工;当施工中途下雨、下雪时,应采取遮盖措施。
9.6 架空屋面施工
9.6.1 架空隔热层施工时,应将屋面清扫干净,并根据架空板的尺寸弹出支座中线。
9.6.2 在支座底面的卷材、涂膜防水层上,应采取加强措施。
9.6.3 铺设架空板时应将灰浆刮平,随时扫净屋面防水层上的落灰、杂物等,保证架空隔热层气流畅通。操作时不得损伤已完工的防水层。
9.6.4 架空板的铺设应平整、稳固;缝隙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嵌填,并应按设计要求留变形缝。
9.7 蓄水屋面施工
9.7.1 蓄水屋面的所有孔洞应预留,不得后凿。所设置的给水管、排水管和溢水管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装完毕。
9.7.2 每个蓄水区的防水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毕,不得留施工缝;立面与平面的防水层应同时做好。
9.7.3 蓄水屋面采用卷材防水层施工的气候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5.6.8条和第5.7.7条的规定。
9.7.4 蓄水屋面采用刚性防水层施工的气候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7.1.9条的规定。
9.7.5 蓄水屋面的刚性防水层完工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蓄水后不得断水。
9.8 种植屋面施工
9.8.1 种植屋面挡墙(板)施工时,留设的泄水孔位置应准确,并不得堵塞。
9.8.2 施工完的防水层,应按相关材料特性进行养护,并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平屋面宜进行蓄水试验,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坡屋面宜进行淋水试验。
9.8.3 经蓄水或淋水试验合格后,应尽快进行介质铺设及种植工作。介质层材料和种植植物的质(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介质材料、植物等应均匀堆放,并不得损坏防水层。
9.8.4 植物的种植时间,应根据植物对气候条件的要求确定。
9.9 倒置式屋面施工
9.9.1 施工完的防水层,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保温层的铺设。
9.9.2 板状保温材料的铺设应平稳,拼缝应严密。
9.9.3 保护层施工时,应避免损坏保温层和防水层。
9.9.4 当保护层采用卵石铺压时,卵石的质(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10 瓦 屋 面
10.1 一般规定
10.1.1 平瓦屋面适用于防水等级为Ⅱ级、Ⅲ级、Ⅳ级的屋面防水,油毡瓦屋面适用于防水等级为Ⅱ级、Ⅲ级的屋面防水,金属板材屋面适用于防水等级为Ⅰ级、Ⅱ级、Ⅲ级的屋面防水。
10.1.2 平瓦、油毡瓦可铺设在钢筋混凝土或木基层上,金属板材可直接铺设在檩条上。
10.1.3 平瓦、油毡瓦屋面与山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均应做泛水处理。
10.1.4 在大风或地震地区,应采取措施使瓦与屋面基层固定牢固。
10.1.5 瓦屋面严禁在雨天或雪天施工,五级风及其以上时不得施工。油毡瓦的施工环境气温宜为5~35℃。
10.1.6 瓦屋面完工后,应避免屋面受物体冲击。严禁任意上人或堆放物件。
10.2 材料要求
10.2.1 平瓦及其脊瓦的质量及贮运、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瓦及其脊瓦应边缘整齐,表面光洁,不得有分层、裂纹和露砂等缺陷,平瓦的瓦爪与瓦槽的尺寸应准确;
2 平瓦运输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扔、碰撞,进入现场后应堆垛整齐。
10.2.2 油毡瓦的质量及贮运、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油毡瓦应边缘整齐,切槽清晰,厚薄均匀,表面无孔洞、楞伤、裂纹、折皱和起泡等缺陷;
2 油毡瓦应在环境温度不高于45℃的条件下保管,避免雨淋、日晒、受潮,并应注意通风和避免接近火源。
10.2.3 金属板材的质量及贮运、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板材应边缘整齐,表面光滑,色泽均匀,外形规则,不得有扭翘、脱膜和锈蚀等缺陷;
2 金属板材堆放地点宜选择在安装现场附近,堆放场地应平坦、坚实且便于排除地面水。
10.2.4 各种瓦的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进场后应进行外观检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验。
10.3 设计要点
10.3.1 平瓦单独使用时,可用于防水等级为Ⅲ级、Ⅳ级的屋面防水;平瓦与防水卷材或防水涂膜复合使用时,可用于防水等级为Ⅱ级、Ⅲ级的屋面防水。
油毡瓦单独使用时,可用于防水等级为Ⅲ级的屋面防水;油毡瓦与防水卷材或防水涂膜复合使用时,可用于防水等级为Ⅱ级的屋面防水。
金属板材应根据屋面防水等级选择性能相适应的板材。
10.3.2 具有保温隔热的平瓦、油毡瓦屋面,保温层可设置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基层的上部;金属板材屋面的保温层可选用复合保温板材等形式。
10.3.3 瓦屋面的排水坡度,应根据屋架形式、屋面基层类别、防水构造形式、材料性能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宜符合表10.3.3的规定。
10.3.4 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以及屋面的转角处,应绘出细部构造详图。
10.3.5 当平瓦屋面坡度大于50%或油毡瓦屋面坡度大于150%时,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10.3.6 平瓦屋面应在基层上面先铺设一层卷材,其搭接宽度不宜小于1OOmm,并用顺水条将卷材压钉在基层上;顺水条的间距宜为500mm,再在顺水条上铺钉挂瓦条。
10.3.7 平瓦可采用在基层上设置泥背的方法铺设,泥背厚度宜为30~50mm。
10.3.8 油毡瓦屋面应在基层上面先铺设一层卷材,卷材铺设在木基层上时,可用油毡钉固定卷材;卷材铺设在混凝土基层上时,可用水泥钉固定卷材。
10.3.9 天沟、檐沟的防水层,可采用防水卷材或防水涂膜,也可采用金属板材。
10.4 细部构造
10.4.1 平瓦屋面的瓦头挑出封檐的长度宜为50~70mm(图10.4.1-1和图10.4.1-2),油毡瓦屋面的檐口应设金属滴水板(图10.4.1-3和图10.4.1-4)。
10.4.2 平瓦屋面的泛水,宜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或掺有纤维的混合砂浆分次抹成;烟囱与屋面的交接处,在迎水面中部应抹出分水线,并应高出两侧各30mm(图10.4.2-1)。油毡瓦屋面和金属板材屋面的泛水板,与突出屋面的墙体搭接高度不应小于250mm(图10.4.2-2和图10.4.2-3)。
10.4.3 平瓦伸入天沟、檐沟的长度宜为50~70mm(图10.4.3-1);檐口油毡瓦与卷材之间,应采用满粘法铺贴(图10.4.3-2)。
10.4.4 平瓦屋面的脊瓦下端距坡面瓦的高度不宜大于80mm,脊瓦在两坡面瓦上的搭盖宽度,每边不应小于40mm。油毡瓦屋面的脊瓦在两坡面瓦上的搭盖宽度,每边不应小于150mm(图10.4.4)。
10.4.5 金属板材屋面檐口挑出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图10.4.5-1);屋面脊部应用金属屋脊盖板,并在屋面板端头设置泛水挡水板和泛水堵头板(图10.4.5-2)。
10.4.6 平瓦、油毡瓦屋面与屋顶窗交接处,应采用金属排水板、窗框固定铁角、窗口防水卷材、支瓦条等连接(图10.4.6-1和图10.4.6-2)。
10.5 平瓦屋面施工
10.5.1 在木基层上铺设卷材时,应自下而上平行屋脊铺贴,搭接顺流水方向。卷材铺设时应压实铺平,上部工序施工时不得损坏卷材。
10.5.2 挂瓦条间距应根据瓦的规格和屋面坡长确定。挂瓦条应铺钉平整、牢固,上棱应成一直线。
10.5.3 平瓦应铺成整齐的行列,彼此紧密搭接,并应瓦榫落槽,瓦脚挂牢,瓦头排齐,檐口应成一直线。
10.5.4 脊瓦搭盖间距应均匀;脊瓦与坡面瓦之间的缝隙,应采用掺有纤维的混合砂浆填实抹平;屋脊和斜脊应平直,无起伏现象。沿山墙封檐的一行瓦,宜用1:2.5的水泥砂浆做出坡水线将瓦封固。
10.5.5 铺设平瓦时,平瓦应均匀分散堆放在两坡屋面上,不得集中堆放。铺瓦时,应由两坡从下向上同时对称铺设。
10.5.6 在基层上采用泥背铺设平瓦时,泥背应分两层铺抹,待第一层干燥后再铺抹第二层,并随铺平瓦。
10.5.7 在混凝土基层上铺设平瓦时,应在基层表面抹1:3水泥砂浆找平层,钉设挂瓦条挂瓦。
当设有卷材或涂膜防水层时,防水层应铺设在找平层上;当设有保温层时,保温层应铺设在防水层上。
10.6 油毡瓦屋面施工
10.6.1 油毡瓦的木基层应平整。铺设时,应在基层上先铺一层卷材垫毡,从檐口往上用油毡钉铺钉,钉帽应盖在垫毡下面,垫毡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
10.6.2 油毡瓦应自檐口向上铺设,第一层瓦应与檐口平行,切槽向上指向屋脊;第二层瓦应与第一层叠合,但切槽向下指向檐口;第三层瓦应压在第二层上,并露出切槽。相邻两层油毡瓦,其拼缝及瓦槽应均匀错开。
10.6.3 每片油毡瓦不应少于4个油毡钉,油毡钉应垂直钉入,钉帽不得外露油毡瓦表面。当屋面坡度大于150%时,应增加油毡钉或采用沥青胶粘贴。
10.6.4 铺设脊瓦时,应将油毡瓦切槽剪开,分成四块做为脊瓦,并用两个油毡钉固定;脊瓦应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并应搭盖住两坡面油毡瓦接缝的1/3;脊瓦与脊瓦的压盖面,不应小于脊瓦面积的1/2。
10.6.5 屋面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油毡瓦应铺贴在立面上,其高度不应小于250mm。
在屋面与突出屋面的烟囱、管道等交接处,应先做二毡三油防水层,待铺瓦后再用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做单层防水。在女儿墙泛水处,油毡瓦可沿基层与女儿墙的八字坡铺贴,并用镀锌薄钢板覆盖,钉入墙内预埋木砖上;泛水上口与墙间的缝隙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10.6.6 在混凝土基层上铺设油毡瓦时,应在基层表面抹1:3水泥砂浆找平层,按本规范第10.6.1条至第10.6.5条的规定,铺设卷材垫毡和油毡瓦。
当与卷材或涂膜防水层复合使用时,防水层应铺设在找平层上,防水层上再做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然后铺设卷材垫毡和油毡瓦。
当设有保温层时,保温层应铺设在防水层上,保温层上再做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然后铺设卷材垫毡和油毡瓦。
10.7 金属板材屋面施工
10.7.1 金属板材应用专用吊具吊装,吊装时不得损伤金属板材。
10.7.2 金属板材应根据板型和设计的配板图铺设;铺设时,应先在檩条上安装固定支架,板材和支架的连接,应按所采用板材的质量要求确定。
10.7.3 铺设金属板材屋面时,相邻两块板应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上下两排板的搭接长度,应根据板型和屋面坡长确定,并应符合板型的要求,搭接部位用密封材料封严;对接拼缝与外露钉帽应做密封处理。
10.7.4 天沟用金属板材制作时,应伸入屋面金属板材下不小于100mm;当有檐沟时,屋面金属板材应伸入檐沟内,其长度不应小于50mm;檐口应用异型金属板材的堵头封檐板;山墙应用异型金属板材的包角板和固定支架封严。
10.7.5 每块泛水板的长度不宜大于2m,泛水板的安装应顺直;泛水板与金属板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不同板型的要求。
附录A 屋面工程建筑材料标准目录
A.0.1 现行建筑防水材料标准应按表A.0.1的规定选用。
A.0.2 现行建筑保温隔热材料标准应按表A.0.2的规定选用。
附录B 沥青玛碲脂的选用、调制和试验
B.1 标号的选用及技术性能
B. 1.1 粘贴各层卷材、粘结绿豆砂保护层的沥青玛碲脂标号,应根据屋面的使用条件、坡度和当地历年极端最高气温,按表B.1.1的规定选用。
B.1.2 沥青玛碲脂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B.1.2的规定。
B.2 配合成分
B.2.1 配制沥青玛碲脂用的沥青,可采用10号、30号的建筑石油沥青和60号甲、60号乙的道路石油沥青或其熔合物。
B.2.2 选择沥青玛碲脂的配合成分时,应先选配具有所需软化点的一种沥青或两种沥青的熔合物。当采用两种沥青时,每种沥青的配合量,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B.2.3 在配制沥青玛碲脂的石油沥青中,可掺入10%~25%的粉状填充料,或掺入5%~10%的纤维填充料。填充料宜采用滑石粉、板岩粉、云母粉、石棉粉。填充料的含水率不宜大于3%。粉状填充料应全部通过0.20mm孔径的筛子,其中大于 0.08mm的颗粒不应超过15%。
B.3 调制方法
B.3.1 将沥青放入锅中熔化,应使其脱水并不再起沫为止。
当采用熔化的沥青配料时,可采用体积比;当采用块状沥青配料时,应采用质量比。
当采用体积比配料时,熔化的沥青应用量勺配料,石油沥青的密度,可按1.00计。
B.3.2 调制沥青玛碲脂时,应在沥青完全熔化和脱水后,再慢慢地加入填充料,同时不停地搅拌至均匀为止。填充料在掺入沥青前,应干燥并宜加热。
B.4 试验方法
B.4.1 沥青玛碲脂的各项试验,每项应至少3个试件,试验结果均应合格。
B.4.2 耐热度测定:应将已干燥的110mm×50mm的350号石油沥青油纸,由干燥器中取出,放在瓷板或金属板上,将熔化的沥青玛碲脂均匀涂布在油纸上,其厚度应为2mm,并不得有气泡。但在油纸的一端应留出10mm×50mm空白面积以备固定。以另一块100mm×50mm的油纸平行地置于其上,将两块油纸的三边对齐,同时用热刀将边上多余的沥青玛碲脂刮下。将试件置放于15~25℃的空气中,上置一木制薄板,并将2kg重的金属块放在木板中心,使均匀加压1h,然后卸掉试件上的负荷,将试件平置于预先已加热的电烘箱中(电烘箱的温度低于沥青玛碲脂软化点30℃)停放30min,再将油纸未涂沥青玛碲脂的一端向上,固定在45°角的坡度板上,在电烘箱中继续停放5h,然后取出试件,并仔细察看有无沥青玛碲脂流淌和油纸下滑现象。如果未发生沥青玛碲脂流淌或油纸下滑,应认为沥青玛碲脂的耐热度在该温度下合格。然后将电烘箱温度提高5℃,另取一试件重复以上步骤,直至出现沥青玛碲脂流淌或油纸下滑时为止,此时可认为在该温度下沥青玛碲脂的耐热度不合格。
B.4.3 柔韧性测定:应在1OOmm×50mm的350号石油沥青油纸上,均匀地涂布一层厚约2mm的沥青玛碲脂(每一试件用10g沥青玛碲脂),静置2h以上且冷却至温度为18±2℃后,将试件和规定直径的圆棒放在温度为18±2℃的水中浸泡15min,然后取出并用2s时间以均衡速度弯曲成半周。此时沥青玛碲脂层上不应出现裂纹。
B.4.4 粘结力测定:将已干燥的1OOmm×50mm的350号石油沥青油纸,由干燥器中取出,放在成型板上,将熔化的沥青玛碲脂均匀涂布在油纸上,厚度宜为2mm,面积为80mm×50mm,并不得有气泡,但在油纸的一端应留出20mm×50mm的空白,以另一块1OOmm×50mm的沥青油纸平行的置于其上,将两块油纸的四边对齐,同时用热刀把边上多余的沥青玛碲脂刮下。试件置于15~25℃的空气中,上置木制薄板,并将2kg重的金属块放在木板中心,使均匀加压1h,然后除掉试件上的负荷,再将试件置于18±2℃的电烘箱中30min取出,用两手的拇指与食指捏住试件未涂沥青玛碲脂的部分一次慢慢地揭开,若油纸的任何一面被撕开的面积不超过原粘贴面积的1/2时,应认为合格。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规范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