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51-55577555
全站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所
媒体称有关部门正加紧研究房产税全国推广方案
摘自:龙房川
点击: 15156060次
发布时间:2012/3/2

  作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手段之一——房产税,“两会”期间或将成为提案热点。记者从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获悉,该机构两会提案将聚焦在“房产税试点改革将与土地出让金结合”这一建议上。

  尽管全面实施房产税有着很大的现实阻力,但中央层面推进的决心仍然坚定。据接近决策层知情人士透露,近期,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已被明确要求,结合住建部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总结评估重庆、上海两地征收房产税的经验,尽快给出一个向全国推广的试点方案时间表。

  房地产商会方面给出的建议称,房产税与土地出让金都是政府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而土地价格高涨是引发高房价根本原因,要发挥好房产税调控的作用,必须结合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才能真正发挥效果。

  据介绍,从国民经济整体上看,税收收入占绝大比例,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8.3万多亿,其中税收收入7.3万多亿,非税收收入约0.99万亿,非税收收入占比12%。但在地方政府并非如此,以土地出让金为主的非税收收入占居着主角地位。

  从1999年到2010年,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从514亿元增加到2.9万亿余元。土地出让金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比重,从9.2%提高到2009年的48.8%,2010年则达72.38%。统计资料反映,进入21世纪以来,地方土地财政的特征越来越显现。

  房地产商会认为,造成这种关系颠倒的根本原因,在于当前分税体制下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责任不对待等,地方政府缺乏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而土地出让制度的特征,让地方政府发现,通过土地出让收入可以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的缺口。在发展经济的强烈愿望,甚至只是在保吃饭财政的诉求下,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政策目标,就是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推高土地价格,从而获得最大的土地收入。但土地财政也使得地方财政收入不稳定,透支未来发展动力,并且是推高房价的主要因素之一。

  房地产商会建议,房产税的试点方案应结合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首先要确立以税收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主体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其次,房产税的改革应以土地出让金的改革为前提;再次,还要探讨财政税收及非税收的科学组合比例。

  房地产商会认为,房产税推进的难题在于,在地方政府已经一次预收70年土地使用费的前提下,再对业主采取评估现值逐年收房产税的方式是不合理的。这等于重复征收。经测算,如果对所有存量住宅征税,假设税率为1.5%,则全国一年的住宅类房产税达7600亿元,加上商业物业将达1万亿,持续下去,其税收规模有望取代土地出让金。

  但征收房产税,必须考虑解决已一次性收取了70年的土地出让金问题,实践中建议逐渐抵消已付部分,特别要考虑在拍卖背景下地价大幅溢价后的出让金的抵消问题。如何折抵,也将是此项改革政策制定的一个难题。

  不过,海通国际就重庆、上海两地的实施情况评估后发现,房产税对两地的政府财政收入和当地房价所产生的影响非常有限。

  据了解,上海的房产税仅针对新成交住房。即已拥有至少一套住房的本地买家以及外地买家,均需在成交金额的7折基础上,支付0.4%-0.6%的税率(视成交价格而定)。根据CREIS的数据显示,尽管住房限购令空前严厉,成交总量大幅下滑,2011年上海住宅的平均售价同比仍上涨6.8%至每平方米14223元。2011年上海市住宅成交约1830 亿元,推测可征收的房产税总额低于3亿元。这在上海市2011年3430亿元的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不到0.1%。

  重庆的房价在大城市中保持较稳定的水平,2011年亦得到延续。重庆的房产税针对主城区的所有高档住宅(约9000套),税率介于0.5%-1.2%之间。预计2011年可征收的税款总额约为1亿-1.2亿元人民币,在当地政府财政收入(2900亿元)中也仅占极小的份额。

  另一方面,2011 年上海和重庆来自土地出让金方面的收入,依然分别达到1510 亿元(同比减少16%)和820 亿元(同比上升15%)。

  海通国际认为,许多人都对房产税有朝一日可取代卖地收入,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抱有较高的预期。但从上述数据来看,如果沿用沪渝的征收方式,这一期望仍是遥不可及。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透露称,目前财政部还在研究评估重庆、上海两地房产税征收经验,具体设计推进的时间表还不知道。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建议,房产税在研究过程中,管理部门应在总结两城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更开明地适当披露相关信息,让社会公众吃下定心丸,解决改革可能造成的人心惶惶的状态。比如,贾康认为,重庆在房产税改革过程中比上海更为激进,重庆覆盖了存量房,包括重庆辖区内几千套独立的别墅。其中,180平方米是征收房产税的界限。贾康认为,无论房产税如何设计,都要给全体社会成员有自己的住房,一个基本住房保障的空间,全社会有一个相对清晰的认识后,就可以减少人们对于这种税制改革的疑虑。

律师事务所 简介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http://www.55577555.com/)专业房地产律师,为企事业机关单位及个人等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 房地产开发纠纷、土地项目建设纠纷、建筑施工纠纷、设备安装采购、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一手房二手房买卖、物业纠纷、抵押、租赁、拆迁、项目交易等相关法律服务。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是专业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主要为房地产企业及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房产交易、项目交易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 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
1、拆迁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黑龙江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土地拆迁法律工作中锻炼出了一支专业的、资深的精英拆迁律师团队。 在这支拆迁律师团队中,至优至善的法律运作水准是我们专业的体现。作为全省最资深的拆迁律师团队,我们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调查,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拆迁行为合法性方面的法律意见,以及在拆迁过程中的见证、代书、谈判、申请裁决、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代理服务。 一个由资深拆迁律师组成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秉承“坚信正义、坚守道义、坚持公义”的理念,将是您法律权益的最强捍卫者。
2、土地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性的土地房产律师事务所。凭借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及多名优秀土地律师组成一个强大的土地律师团队。农用地、建设用地、非利用地等土地问题,是土地律师的专业领域。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征收,土地转让,土地合同,土地租赁,土地承包,土地侵权,土地确权等各类疑难,复杂土地案件,都可以由我们专业的土地律师为你提供全套的解决方案。土地方面的法律问题是土地律师的舞台,而土地律师也将维护您的一切土地权益。
3、离婚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还特别组建了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离婚律师专门办理与婚姻关系相关的法律服务;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能够深刻领会当事人真实意图,掌握当事人的“合”与“离”的精神实质与法律内涵,运用灵活的工作方法,为当事人圆满的解决问题。离婚律师涉及的具体业务范围包括婚前、婚内财产见证、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解除婚姻关系利弊的分析、相关诉讼证据的调查、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离婚调解、诉讼等。
4、工程合同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工程合同律师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合同律师组成,工程合同律师工作数年来,先后代理了各类工程合同案件,其中,多位工程合同律师还担任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律理论功底深厚,诉讼及非诉代理经验丰富。工程合同律师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投资方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资信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工程合同律师长期从事合同法、民法、建筑法领域的研究与案件代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探合同、监理合同、审计合同、评估合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5、拆迁合同
    许多面临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在遇到拆迁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让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合同中最大化,但是很多老百姓对拆迁知识一无所知,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是上网搜索与拆迁合同相关的法律常识。虽然网上的拆迁合同版本五花八门,但涉及拆迁合同中的关键问题,确经常被一带而过。老百姓不能从网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在了解您需求的同时,可以为您量身打造一份优越的拆迁合同。
6、二手房合同
    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攀升,二手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保守型”投资者的首选。但是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增多,以前二手房合同中不常见的法律问题,已经渐渐浮出水面。常规的二手房合同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资金监管、贷款、税费等问题,已经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导致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常规的二手房合同不能紧跟政策调整的步伐,为不诚信的交易主体提供了毁约的机会,最终导致二手房合同无法履行。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二手房律师,将会结合最新的政策法规为您量身打造一份“零风险”的二手房合同。
7、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现为近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各大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与帮助,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及起草、专项合同起草审核、专项事务法律论证和处理、出具律师函、规范法务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事务来推动和促进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如遇到不可避免的诉讼,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损失。同时,法律顾问还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建言献策保驾护航。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团队将竭诚为各大企业提供最专业的“一条龙”服务。
版权所有: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三姓街126号 电话:0451-82538886 QQ:461000555
黑ICP备09033033号-1 投诉电话:5557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