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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3
摘自:龙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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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3

8.3 滚搓法塑限试验

8.3.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粒径小于0.5mm 的土。

8.3.2 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毛玻璃:板尺寸宜为200mm×300mm

2 卡尺:分度值为0.02mm

8.3.3 滚搓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0.5mm 筛下的代表性试样100g,放在盛土皿中加纯水拌匀,湿润过夜。

2 将制备好的试样在手中揉捏至不粘手,捏扁,当出现裂缝时,表示其含水率接近塑限。

3 取接近塑限含水率的试样8-10g,用手搓成椭圆形,放在毛玻璃板上用手掌滚搓,滚搓时手掌的压力要均匀地施加在土条上,不得使土条在毛玻璃板上无力滚动,土条不得有空心现象,土条长度不宜大于手掌宽度。

4 当土条直径搓成3mm 时产生裂缝,并开始断裂,表示试样的含水率达到塑限含水率。当土条直径搓成3mm 时不产生裂缝或土条直径大于3mm 时开始断裂,表示试样的含水率高于塑限或低于塑限,都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5 取直径3mm 有裂缝的土条3-5g,测定土条的含水率。

8.3.4 本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次测定的差值应符合本标准第4.0.7条的规定,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

8.3.5 滚搓法试验的记录格式见附录DD-14

8.4 收缩皿法缩限试验

8.4.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粒径小于0.5mm的土。

8.4.2 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收缩皿:金属制成,直径为45-50mm,高度20-30mm

2 卡尺:分度值为0.02mm

8.4.3 收缩皿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取代表性试样200g,搅拌均匀,加纯水制备成含水率等于、略大于10mm液限的试样。

2 在收缩皿内涂一薄层凡士林,将试样分层填入收缩皿中,每次填入后,将收缩皿底拍击试验桌,直至驱尽气泡,收缩皿内填满试样后刮平表面。

3 擦净收缩皿外部,称收缩皿和试样的总质量,准确至0.01g

4 将填满试样的收缩皿放在通风处晾干,当试样颜色变淡时,放入烘箱内烘至恒量,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收缩皿和干试样的总质量,准确至0.01g

5 用蜡封法测定干试样的体积,

8.4.4 本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次测定的差值应符合本标准第4.0.7条的规定,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

8.4.5 土的缩限,应按下式计算准确至0.1%

8.4.6 收缩皿法试验的记录格式见附录DD-15

9 砂的相对密度试验

9.1 一般规定

9.1.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粒径不大于5mm的土,且粒径2-5mm的试样质量不大于试样总质量的15%

9.1.2. 砂的相对密度试验是进行砂的最大干密度和最小干密度试验,砂的最小干密度试验宜采用漏斗法和量筒法,砂的最大干密度试验采用振动锤击法。

9.1.3 本试验必须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次测定的密度差值不得大于0.03g/cm3,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

9.2 砂的最小干密度试验

9.2.1 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量筒:容积500mL1000mL,后者内径应大于60mm

2 长颈漏斗:颈管的内径为1.2cm,颈口应磨平。

3 锥形塞:直径为1.5cm的圆锥体,焊接在铁杆上(9.2.1)

4 砂面拂平器:十字形金属平面焊接在铜杆下端。

9.2.2 最小干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锥形塞杆自长颈漏斗下口穿入,并向上提起,使锥底堵住漏斗管口,一并放入1000mL的量筒内,使其下端与量筒底接触。

2 称取烘干的代表性试样700g,均匀缓慢地倒入漏斗中,将漏斗和锥形塞杆同时提高,移动塞杆,使锥体略离开管口,管口应经常保持高出砂面1-2cm,使试样缓慢且均匀分布地落入量筒中。

 试样全部落入量筒后,取出漏斗和锥形塞,用砂面拂平器将砂面拂平、测记试样体积估,读至5mL

:若试样中不含大于2mm的颗粒时,可取试样400g500mL的量筒进行试验。

用手掌或橡皮板堵住量筒口,将量筒倒转并缓慢地转回到原来位置重,复数次,记下试样在量筒内所占体积的最大值,估读至5mL

5 取上述两种方法测得的较大体积值,计算最小干密度。

9.2.3 最小干密度应按下式计算:

9.2.5 砂的最小干密度试验记录格式见附录DD-16

9.3 砂的最大干密度试验

9.3.1 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圆筒:容积250mL,内径为5cm;容积1000mL,内径为10cm;高度均为12.7cm,附护筒。

2 振动叉(图9.3.1-1)。

3 击锤:锤质量1.25kg,落高15cm,锤直径5cm。(图9.3.1-2

9.3.2 最大干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取代表性试样2000g,拌匀,3次倒入金属圆筒进行振击,每层试样宜为圆筒容积的1/3,试样倒入筒后用振动叉以每分钟往返150-200次的速度敲打圆筒两侧,并在同一时间内用击锤锤击试样表面,每分种30-60,直至试样体积不变为止,如此重复第二层和第三层。

2 取下护筒,刮平试样,称圆筒和试样的总质量,计算出试样质量。

9.3.3 最大干密度应按下式计算:

9.3.6 最大干密度试验记录格式见附录DD-16

10 击实试验

10.0.1 本试验分为轻型击实和重型击实。轻型击实试验适用于粒径小于5mm的粘性土。重型击实试验适用于粒径不大于20mm的土。 采用三层击实时,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

10.0.2 轻型击实试验的单位体积击实功应为592.2KJ/m3 ,重型击实试验的单位体积击实功应为2684.9KJ/m3

10.0.3 击实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如图10.0.3)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击实仪的击实筒和击锤尺寸应符合表10.0.3规定。

2 击实仪的击锤应配导筒,击锤与导筒间应有足够的间隙使锤能自由下落;电动操作的击锤必须有控制落距的跟踪装置和锤击点按一定角度(轻型53.5°,重型45°)均匀分布的装置(重型击实仪中心点每圈要加一击)。

3 天平:称量200g,最小分度值0.01g

4 台秤:称量10g,最小分度值5g

5 标准筛:孔径为20mm40mm5mm

6 试样推出器:宜用螺旋式千斤顶或液压式千斤顶,如无此类装置,亦可用刮刀和修土刀从击实筒中取出试样。

10.0.4 试样制备分为干法和湿法两种。

1 干法制备试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用四分法取代表性土样20kg(重型为50kg),风干碾碎,5mm(重型过20mm40mm),将筛下土样拌匀,并测定土样的风干含水率。根据土的塑限预估最优含水率,并按本标准第3.1.645款的步骤制备5个不同含水率的一组试样,相邻2个含水率的差值宜为2%

注:轻型击实中5个含水率中应有2个大于塑限,2个小于塑限,1个接近塑限。

2 湿法制备试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取天然含水率的代表性土样20kg(重型为50kg)碾碎,5mm(重型过20mm40mm),将筛下土样拌匀,并测定土样的天然含水率。根据土样的塑限预估最优含水率,按本条1款注的原则选择至少5个含水率的土样,分别将天然含水率的土样风干或加水进行制备,应使制备好的土样水分均匀分布。

10.0.5 击实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击实仪平稳置于刚性基础上,击实筒与底座联接好,安装好护筒,在击实筒内壁均匀涂一薄层润滑油。称取一定量试样,倒入击实筒内,分层击实,轻型击实试样为2-5kg,3,每层25;重型击实试样为4-10kg,5,每层56,若分3,每层94击。每层试样高度宜相等,两层交界处的土面应刨毛,击实完成时,超出击实筒顶的试样高度应小于6mm

2 卸下护筒,用直刮刀修平击实筒顶部的试样,拆除底板,试样底部若超出筒外,也应修平,擦净筒外壁,称筒与试样的总质量,准确至1g,并计算试样的湿密度。

3 用推土器将试样从击实筒中推出,取2个代表性试样测定含水率,2个含水率的差值应不大于1%

4 对不同含水率的试样依次击实。

10.0.6 试样的干密度应按下式计算:

10.0.7 干密度和含水率的关系曲线,应在直角坐标纸上绘制如(10.0.7).并应取曲线峰值点相应的纵坐标为击实试样的最大干密度,相应的横坐标为击实试样的最优含水率。当关系曲线不能绘出峰值点时,应进行补点,土样不宜重复使用。

10.0.9 轻型击实试验中,当试样中粒径大于5mm的土质量小于或等于试样总质量的30%时,应对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率进行校正。

10.0.10 击实试验的记录格式见附录DD-17

11 承载比试验

11.0.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在规定试样筒内制样后,对扰动土进行试验,试样的最大粒径不大于20mm。采用3层击实制样时,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

11.0.2 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样筒:内径152mm,166mm的金属圆筒,护筒高50mm,筒内垫块直径151mm,50mm。试样筒型式见(图11.0.2-1)。

2 击锤和导筒:锤底直径51mm,锤质量4.5kg,落距475mm,且应符合本标准第10.0.32款的规定.(11.0.2-2)

3 标准筛:孔径20mm40mm5mm

4 膨胀量测定装置(图11.0.2-3)由三脚架和位移计组成。

5 带调节杆的多孔顶板(图11.0.2-4),板上孔径宜小于2mm

6 贯入仪(图11.0.2-5)由下列部件组成:

1)加压和测力设备,测力计量程不小于50KN,最小贯入速度应能调节至1mm/min

2)贯入杆:杆的端面直径50mm,长约100mm,杆上应配有安装位移计的夹孔。

3)位移计2只,最小分度值为0.01mm的百分表或准确度为全量程0.2%的位移传感器。

7 荷载块(图11.0.2-6),直径150mm,中心孔眼直径52mm,每块质量1.25kg,4块,并沿直径分为两个半圆块。

8 水槽:浸泡试样用,槽内水面应高出试样顶面25mm

9 其他:台秤、脱模器等。

11.0.3 试样制备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取代表性试样测定风干含水率,按本标准第10.0.4条中的重型击实试验步骤进行备样。土样需过20mm40mm筛,以筛除大于20mm40mm的颗粒,并记录超径颗粒的百分比,按需要制备数份试样,每份试样质量约6kg

2 试样制备应按本标准第10.0.5条步骤进行重型击实试验,测定试样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率。再按最优含水率备样,进行重型击实试验(击实时放垫块)制备3个试样,若需要制备3种干密度试样,应制备9个试样,试样的干密度可控制在最大干密度的95%-100%,击实完成后试样超高应小于6mm

3 卸下护筒,用修土刀或直刮刀沿试样筒顶修平试样,表面不平整处应细心用细料填补,取出垫块,称试样筒和试样总质量。

11.0.4 浸水膨胀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一层滤纸铺于试样表面,放上多孔底板,并用拉杆将试样筒与多孔底板固定。倒转试样筒,在试样另一表面铺一层滤纸,并在该面上放上带调节杆的多孔顶板,再放上4块荷载板。

2 将整个装置放入水槽内(先不放水),安装好膨胀量测定装置,并读取初读数。向水槽内注水,使水自由进入试样的顶部和底部,注水后水槽内水面应保持高出试样顶面25mm(11.0.4),通常浸泡4昼夜。

3 量测浸水后试样的高度变化,并按下式计算膨胀量:

4 卸下膨胀量测定装置,从水槽中取出试样筒,吸去试样顶面的水,静置15min后卸下荷载块、多孔顶板和多孔底板,取下滤纸,称试样及试样筒的总质量,并计算试样的含水率及密度的变化。

11.0.5 贯入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浸水后的试样放在贯入仪的升降台上,调整升降台的高度,使贯入杆与试样顶面刚好接触,试样顶面放上4块荷载块,在贯入杆上施加45N的荷载,将测力计和变形量测设备的位移计调整至零位。

2 启动电动机,施加轴向压力,使贯入杆以1-1.25mm/min的速度压入试样,测定测力计内百分表在指定整读数(204060等)下相应的贯入量,使贯入量在2.5mm时的读数不少于5,试验至贯入量为10-12.5mm时终止。

3 本试验应进行3个平行试验,3个试样的干密度差值应小于0.03,当3个试验结果的变异系数(见附录A)大于12%时,去掉一个偏离大的值,取其余2个结果的平均值,当变异系数小于12%时,取3个结果的平均值。

4 以单位压力为横坐标,贯入量为纵坐标,绘制单位压力与贯入量关系曲线(图11.0.5),图上曲线1是合适的,图上曲线2的开始段呈凹曲线,应按下列方法进行修正,通过变曲率点引一切线与纵坐标相交于O',O'点即为修正后的原点。

11.0.7 当贯入量为5mm时的承载比大于贯入量2.5mm时的承载比时,试验应重做。若数次试验结果仍相同时,则采用5mm时的承载比。

11.0.8 承载比试验的记录格式见附录DD-18、表D-19

12 回弹模量试验

12.1 杠杆压力仪法

12.1.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不同含水率和不同密度的细粒土。

12.1.2 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杠杆压力仪:最大压力1500N,如图12.1.2-1。试验前应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校准。

2 试样筒:见本标准第10.0.3条仅在与夯击底板的立柱联接的缺口板上多一个内径5mm,5mm的螺丝孔,用来安装千分表支架(12.1.2-2)。

3 承压板:直径50mm80mm(图12.1.2-3)。

4 千分表:量程2.0mm2只。

5 秒表:最小分度值0.1s

12.1.3 杠杆压力仪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根据工程要求选择轻型或重型击实法,按本标准第10.0.4条步骤制备试样,得出最优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然后按最优含水率备样,用同类击实方法制备试件。

2 将装有试样的试样筒底面放在杠杆压力仪的底盘上,将承压板放在试样中心位置,并与杠杆压力仪的加压球座对正,将千分表固定在立柱上,并将千分表的测头安放在承压板的支架上。

3 在杠杆压力仪的加压架上施加砝码,用预定的最大压力进行预压,含水率大于塑限的试样,压力为50-100kPa;含水率小于塑限的试样,压力为100-200kPa。预压应进行1-2次,每次预压1min,预压后调整承压板位置,并将千分表调到零位。

4 将预定的最大压力分为4-6级进行加压,每级压力加载时间为1min,记录千分表读数,同时卸压,当卸载1min时,再次记录千分表读数,同时施加下一级压力,如此逐级进行加压和卸压,并记录千分表读数,直至最后一级压力,为使试验曲线的开始部分比较准确,第一级压力可分成二小级进行加压和卸压,试验中的最大压力可略大于预定的最大压力。

5 本试验需进行3次平行测定,每次试验结果与回弹模量的均值之差应不超过5%

12.1.4 以单位压力P为横坐标,回弹变形l为纵坐标,绘制单位压力与回弹变形曲线如图12.1.4。试样的回弹模量取P-l曲线的直线段计算,对较软的土,如果P-l曲线不通过原点允许用初始直线段与纵坐标的交点作为原点,修正各级压力下的回弹变形。

12.1.6 杠杆压力仪法试验记录格式见附录DD-20

12.2 强度仪法

12.2.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不同含水率和不同密度的细粒土及其加固土。

12.2.2 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面材料强度仪:与本标准第10.0.26款的贯入仪相同。

2 试样筒:与本标准第10.0.31款的击实筒相同。

3 承压板:与本标准第12.1.23款相同。

4 量表支杆及表夹;支杆长200mm,直径10mm,一端带有长5mm与试样筒螺丝孔联接的螺丝杆;表夹可用钢材也可用硬塑料制成。

12.2.3 强度仪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试样制备应按本标准第12.1.31款步骤进行。

2 将装有试样的试样筒底面放在强度仪的升降台上,千分表支杆拧在试样筒两侧,将承压板放在试样表面中心位置,并与强度仪的贯入杆对正,将千分表和表夹安装在支杆上,千分表测头安放在承压板两侧的支架上。

3 摇动摇把,用预定的最大压力进行预压,预压方法按本标准第12.1.33款的步骤进行。

4 将预定的最大压力分成4-6级,每级压力折算成测力计百分表读数,然后逐级加压,卸压按本标准第12.1.34款的步骤进行。当试样较硬,预定压力偏小时,可以不受预定压力的限制,增加加压级数至需要的压力为止。

5 本试验应进行3次平行测定,每次试验的结果与回弹模量的均值之差应不超过5%

12.2.4 单位压力与回弹变形关系曲线应按本标准第12.1.4条绘制。

12.2.5 回弹模量计算按本标准式(12.1.5)计算。

12.2.6 强度仪法试验记录格式见附录DD-20

13 渗透试验

13.1 一般规定

13.1.1 常水头渗透试验适用于粗粒土,变水头渗透试验适用于细粒土。

13.1.2 本试验采用的纯水,应在试验前用抽气法或煮沸法脱气。试验时的水温宜高于试验室温度3-4

13.1.3 本试验以水温20为标准温度,标准温度下的渗透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13.1.4 根据计算的渗透系数,应取3-4个在允许差值范围内的数据的平均值,作为试样在该孔隙比下的渗透系数(允许差值不大于2×10-n)。

13.1.5 当进行不同孔隙比下的渗透试验时,应以孔隙比为纵坐标,渗透系数的对数为横坐标,绘制关系曲线。

13.2 常水头渗透试验

13.2.1 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常水头渗透仪装置:由金属封底圆筒、金属孔板、滤网、测压管和供水瓶组成(图13.2.1)。金属圆筒内径为10cm,高40cm。当使用其他尺寸的圆筒时,圆筒内径应大于试样最大粒径的10倍。

13.2.2 常水头渗透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按本标准图13.2.1装好仪器,量测滤网至筒顶的高度,将调节管和供水管相连,从渗水孔向圆筒充水至高出滤网顶面。

2 取具有代表性的风干土样3-4kg,测定其风干含水率。将风干土样分层装入圆筒内,每层2-3cm,根据要求的孔隙比,控制试样厚度。当试样中含粘粒时,应在滤网上铺2cm厚的粗砂作为过滤层,防止细粒流失。每层试样装完后从渗水孔向圆筒充水至试样顶面,最后一层试样应高出测压管3-4cm,并在试样顶面铺2cm砾石作为缓冲层。当水面高出试样顶面时,应继续充水至溢水孔有水溢出。

3 量试样顶面至筒顶高度,计算试样高度,称剩余土样的质量,计算试样质量。

4 检查测压管水位,当测压管与溢水孔水位不平时,用吸球调整测压管水位,直至两者水位齐平。

5 将调节管提高至溢水孔以上,将供水管放入圆筒内,开止水夹,使水由顶部注入圆筒,降低调节管至试样上部1/3高度处,形成水位差使水渗入试样,经过调节管流出。调节供水管止水夹,使进入圆筒的水量多于溢出的水量,溢水孔始终有水溢出,保持圆筒内水位不变,试样处于常水头下渗透。

6 当测压管水位稳定后,测记水位。并计算各测压管之间的水位差。按规定时间记录渗出水量,接取渗出水量时,调节管口不得浸入水中,测量进水和出水处的水温,取平均值。

7 降低调节管至试样的中部和下部1/3处,按本条56款的步骤重复测定渗出水量和水温,当不同水力坡降下测定的数据接近时,结束试验。

8 根据工程需要,改变试样的孔隙比,继续试验。

13.2.3 常水头渗透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13.2.4 标准温度下的渗透系数应按式(13.1.3)计算。

13.2.5 常水头渗透试验的记录格式见附录DD-21

13.3 变水头渗透试验

13.3.1 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渗透容器:由环刀、透水石、套环、上盖和下盖组成。环刀内径61.8mm,高40mm;透水石的渗透系数应大于1013cm/s

2 变水头装置:由渗透容器、变水头管、供水瓶、进水管等组成(图13.3.1)。变水头管的内径应均匀,管径不大于1cm,管外壁应有最小分度为1.0mm的刻度,长度宜为2m左右。

13.3.2 试样制备应按本标准第3.1.4条或第3.1.6条的规定进行,并应测定试样的含水率和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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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工程合同律师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合同律师组成,工程合同律师工作数年来,先后代理了各类工程合同案件,其中,多位工程合同律师还担任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律理论功底深厚,诉讼及非诉代理经验丰富。工程合同律师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投资方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资信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工程合同律师长期从事合同法、民法、建筑法领域的研究与案件代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探合同、监理合同、审计合同、评估合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5、拆迁合同
    许多面临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在遇到拆迁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让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合同中最大化,但是很多老百姓对拆迁知识一无所知,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是上网搜索与拆迁合同相关的法律常识。虽然网上的拆迁合同版本五花八门,但涉及拆迁合同中的关键问题,确经常被一带而过。老百姓不能从网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在了解您需求的同时,可以为您量身打造一份优越的拆迁合同。
6、二手房合同
    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攀升,二手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保守型”投资者的首选。但是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增多,以前二手房合同中不常见的法律问题,已经渐渐浮出水面。常规的二手房合同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资金监管、贷款、税费等问题,已经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导致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常规的二手房合同不能紧跟政策调整的步伐,为不诚信的交易主体提供了毁约的机会,最终导致二手房合同无法履行。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二手房律师,将会结合最新的政策法规为您量身打造一份“零风险”的二手房合同。
7、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现为近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各大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与帮助,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及起草、专项合同起草审核、专项事务法律论证和处理、出具律师函、规范法务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事务来推动和促进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如遇到不可避免的诉讼,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损失。同时,法律顾问还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建言献策保驾护航。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团队将竭诚为各大企业提供最专业的“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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