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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 10426--2004J 342-2004 2
摘自:龙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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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5/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 10426--2004J 342-2004      2

5.4 混凝土强度换算及推定

5.4.1 混凝土强度换算值可采用以下三类测强曲线计算:

1 统一测强曲线:由全国有代表性的材料、成型养护工艺配制的混凝土试件,通过试验所建立的曲线。其允许的强度平均相对误差(δ)应为±15.0%,相对标准差(er)不应大于18.0%。

2 地区测强曲线:由本地区常用的材料、成型养护工艺配制的混凝土试件,通过试验所建立的曲线。其允许的强度平均相对误差(δ)应为±14.0%,相对标准差(er)不应大于17.0%。

3 专用测强曲线:由与结构或构件混凝土相同的材料、成型养护工艺配制的混凝土试件,通过试验所建立的曲线。其允许的强度平均相对误差(δ)应为±12.0%,相对标准差(er)不应大于14.0%。

4 平均相对误差(δ)和相对标准差(er)的计算应符合本规程附录F的规定。

5 各检测单位应按专用测强曲线、地区测强曲线、统一测强曲线的次序选用测强曲线。

5.4.2 地区和专用测强曲线应与制定该类测强曲线条件相同的混凝土相适应,不得超出该类测强曲线的适用范围。应经常抽取一定数量的同条件试件进行校核,当发现有显著差异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不得继续使用。

5.4.3 符合下列条件的混凝土应采用本规程附录G进行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

1 混凝土采用的材料、拌和用水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2 不掺引气型外加剂;

3 采用普通成型工艺;

4 采用符合现行的《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规定的模板;

5 自然养护或蒸汽养护出池后经自然养护7d以上,且混凝土表层为干燥状态;

6 龄期为141000d

7 抗压强度为1060MPa

5.4.4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测区混凝土强度值不得按本规程附录G换算,但可制定专用测强曲线或通过试验进行修正,专用测强曲线的制定方法宜符合本规程附录F的有关规定:

1 粗集料最大粒径大于60mm

2 特种成型工艺配制的混凝土;

3 检测部位曲率半径小于250mm

4 潮湿或浸水混凝土。

5.4.5 结构或构件第i个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fcu,i)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第5.4.3条规定的混凝土强度换算值可按第5.3.3条所求得的碳化深度平均值及按第5.3.5~第5.3.8条所求得的平均回弹值由本规程附录G查表得出。

2 泵送混凝土制作的结构或构件的碳化深度值不大于2.0mm时,混凝土强度换算值应按本规程附录H修正;碳化深度值大于2.0mm时,可按其他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和换算。

3 当有地区测强曲线或专用测强曲线时,混凝土强度换算值应按地区测强曲线或专用测强曲线换算得出。

5.4.6 结构或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换算值的平均值可根据各测区的混凝土强度换算值计算。当测区数为10个及以上时,应计算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的标准差。平均值及标准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6 超声回弹综合法

6.1 一般规定

6.1.1 超声回弹综合法的适用范围和检测数量应符合本规程第5.1.1条、第5.1.2条的规定。

6.1.2 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对结构或构件长龄期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推定时,应用钻芯法作校核。

6.1.3 检测结构或构件混凝土强度时,应优先采用专用或地区测强曲线。当缺少该类曲线时,按本规程附录K验证方法验证符合要求后可采用本规程附录L

6.1.4 结构测区布置应符合本规程第5.1.3条和第5.1.4条的规定。

6.1.5 当按批抽样检测时,应符合本规程第5.1.2条的规定。

6.2 主要仪器设备

6.2.1 回弹仪的标准状态、检定、率定试验及保养应符合本规程第5.2.1~第5.2.7条的规定。

6.2.2 模拟式超声波检测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声时范围宜为0.59999μs,测读精度应为0.1μs

2 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声时显示调节在2030tμs范围内时,2h内声时显示的允许漂移应为±0.2μs

3 放大器频率响应宜分为10200kHz200500kHz两频段。

4 具有示波屏显示及手动游标测读功能,显示应清晰稳定。如采用整形自动测读,混凝土超声测距不宜超过1m

5 应能适用于温度为-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电源电压波动为220V±22V的环境中,且能连续4h正常工作。

6.2.3 数字式超声波检测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频率响应范围应为1100kHz

2 AD转换位数宜为16位,不应低于12位。

3 AD转换最高采样间隔0.2μs,应具有负延时功能。

4 信号通道2个以上,各通道量程独立可调,范围宜为0.15V。每个通道的记录长度不应少于4kB,并应具有通道触发功能。

5 测试软件具有波形显示、存储和时域、频域分析功能。

6.2.4 激振器宜为压电激振器。应能在混凝土中激发1050kHz的声波。

6.2.5 接收传感器应为短余振压电传感器。共振频率宜为50100KHz,工作频率应为1050kHz

6.2.6 换能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厚度振动形式压电材料;

2 频率宜在50100kHz范围内;

3 实测频率与标称频率相差不应超过±10%。

6.2.7 超声仪检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缓慢调节延时旋钮,数字显示满足十进位递变的要求;

2 调节聚焦、辉度和扫描延时旋钮,扫描基线清晰稳定;

3 换能器与标准棒耦合良好,衰减器及发射电压正常;

4 超声波在空气中传播的声速与实测声速值相比,相差不应超过±0.5%。

6.2.8 超声仪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 仪器在接通电源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接上电源后,仪器宜预热10min

2 换能器与标准棒应耦合良好,调节首波幅度至3040mm诟测读声时值,有调零装置的仪器应调节调零电位器以扣除初读数;

3 实测时,接收信号的首波幅度均应调至3040mm后,才能测读每个测点的声时值。

6.2.9 超声波检测仪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维护:

1 较长时间内停用,每月应通电一次,每次不少于1h

2 应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处,无论存放或工作,均需防尘;

3 在搬运过程中必须防止碰撞和剧烈振动。

6.2.10 换能器应避免摔损和撞击,工作完毕应擦拭干净单独存放,换能器的耦合面应避免磨损。

6.3 超声回弹试验

6.3.1 结构或构件的每一测区,宜先进行回弹测试,后进行超声测试,并按本规程附录M做好记录。

6.3.2 对弹击时产生震动的薄壁、小型构件应进行固定。

63.3 非同一测区内的回弹值及超声声速值,在计算混凝土强度换算值时不得混用。

6.3.4 采用回弹仪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弹仪宜处于水平状态,测试混凝土浇筑侧面。如不能满足这一要求,也可非水平状态测试混凝土浇筑侧面、顶面或底面。

2 对构件上的两个相对测试面各弹8点,每一测点的回弹值读数估读至1.0

3 测点在测区内宜均匀分布,但不得布置在气孔或外漏石子上,相邻两测点的间距一般不小于20mm;测点距构件边缘或外漏钢筋、铁件的距离不小于30mm,且同一测点只应弹击一次。

6.3.5 测区平均回弹值按本规程第5.3.5条的规定计算。

6.3.6 非水平状态测得的回弹值,应按本规程第5.3.6~第5.3.8条的规定进行修正。

6.3.7 超声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超声测点布置在回弹测试的同一测区内。当采用表面直达波法超声测试时,应以回弹测试的测区为中心安装发射换能器和接收传感器。

2 测试声时时,应保证换能器与混凝土耦合良好。

3 声时值应精确至0.1μs,声速值应精确至0.01kms,超声测距的测量允许误差应±1%。

4 在每个测区的相对测试面上,应各布置3个测点,且发射和接收换能器的轴线应在同一轴线上。

5 当采用表面直达波法超声测试时,每个测点重复测三次。

6.3.8 测区声速应采用本规程附录N规定的方法,并按下列公式计算:

6.4 混凝土强度换算及推定

7 后装拔出法

7.1 一般规定

7.1.1 后装拔出法适用于表面与内部质量无明显差异的工程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

7.1.2 采用后装拔出法检测前,应通过专门试验按本规程附录R的规定建立后装拔出法测强曲线,其允许相对标准差不应大于12%。

7.1.3 后装拔出法检测前,对钻孔机、磨槽机、拔出仪的工作状态均应检查。

7.14 后装拔出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可按下列规定分批抽样检测:

1 当混凝土检验批的试块抗压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试块代表的结构相应部位抽样检测;

 对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有怀疑时,可按单个结构或同批结构分批抽样检测;

 对既有铁路工程结构需要检测混疑土抗压强度时,可按同批结构分批抽样检测。

.1.5 符合下列条件的结构可作为同批结构:

 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

 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施工工艺、养护条件及龄期基本相同;

 结构种类相同;

 结构所处环境相同。

.1.6 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被抽样的结构相应部位或单个结构进行后装拔出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时,应在同一母体混凝土范围内至少设置5个测点;

 当同批结构按批抽样检测时,抽检数量应不少于同批结构总数的50%,且不少于2个,每个结构不应少于5个测点;

3 测点相互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00mm;测点距结构混凝土边缘距离不应小于100mm;测点位置处的结构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80mm

4 测点宜布置在结构混凝土的浇筑侧面,如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可布置在结构混凝土的浇筑顶面或底面;

5 测点应避开接缝、蜂窝、麻面部位和结构混凝土表层的钢筋、预埋件等;

6 测点表面应平整、清洁、干燥,对表面的浮浆应予清除,必要时进行磨平处理。

7.1.7 结构的测点应标明编号,并应描绘测点布置的示意图。

7.2 后装拔出试验装置

7.2.1 后装拔出试验装置由后装拔出装置、钻孔机、磨槽机、锚固件及拔出仪等组成。

7.2.2 后装拔出装置包括胀簧扩拔器和可调承力环。胀簧扩拔器由胀簧、胀杆和拉杆组成。后装拔出装置可分为圆环式(见图7.2.2-1)和三点式(见图7.2.2--2)两种。其具体技术指标和使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环式后装拔出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孔直径d118mm

2)胀簧张开后着力面外缘直径d225mm

3)承力环内径d355mm

4)胀簧着力面埋深h25mm

5)承力环和胀簧扩拔器应处于同一轴线;

6)宜用于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的混凝土。

2 三点式后装拔出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孔直径d122mm

2)胀簧张开后着力面外缘直径d225mm

3)承力环外径d3120mm

4)胀簧着力面埋深h35mm

5)承力环和胀簧扩拔器应处于同一轴线;

6)宜用于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大于60mm的混凝土。

7.2.3 钴孔机可采用金刚石薄壁空心钻或冲击电锤。钻孔机宜带有控制垂直度及深度的装置,金刚石薄壁空心钻应带有冷却水装置。

7.2.4 磨槽机由电钻、金刚石磨头、定位圆盘及冷却水装置组成。

7.2.5 锚固件由胀簧和胀杆组成。胀簧锚固台阶宽度b3.5mm(见图7.2.2-1或图7.2.2-2)

7.2.6 拔出仪由加荷装置、测力装置及反力支撑三部分组成。其技术性能和标定周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额定最大拔出力应大于测试范围内的最大拔出力,且不小于60kN

2 工作行程:对于圆环式拔出装置不小于4mm;对于三点式拔出装置不小于6mm

3 允许示值误差为±2(F.S.)

4 测力装置宜具有峰值保持功能。

5 拔出仪应每年至少标定一次。遇下列情况时,应重新标定:

1)更换液压油后;

2)更换测力装置后;

3)经维修后;

4)拔出仪出现异常时。

7.3 后装拔出试验

7.3.1 钻孔与磨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钻孔过程中,钻头应始终与混凝土表面保持垂直,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

2 在混凝土钻孔内的孔壁磨环形槽时,磨槽机的定位圆盘应始终紧靠混凝土表面回转,磨出的环形槽形状应规整。

3 成孔尺寸应满足下列要求:

1)钻孔直径应较第7.2.2条中的d1值大0.1mm,且不宜大于1.0mm

2)钻孔深度h1应较锚固探度h2030mm

3)锚固深度九应符合第7.2.2条的规定,允许误差为±0.8mm

4)环形槽深度c应为3.64.5mm

7.3.2 安装扩拔器应注意下列事项:

1 将胀簧插入成型孔内,通过胀杆使胀簧锚固台阶完全嵌入环形槽内,务必保证锚固可靠;

2 将拉杆一端旋入胀簧,另一端与拔出仪连接对中,务必使拔出仪与混凝土表面垂直。

7.3.3 拉拔扩拔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加拔出力应连续均匀,将拉拨速度控制在0.51.0kNs

2 施加拔出力至混凝土开裂破坏、测力显示器读数不再增加为止,记录极限拔出力值,精确至0.1kN

3 对结构进行后装拔出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拔出仪及机具脱落摔坏或伤人。

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详细记录,并将该值舍去,在其附近补测一个测点。

1)不见环形突痕,也没有其他破损现象;

2)承力环内仅有小部分破损,而大部分没有破损,也无突痕;

3)承力环外的混凝土有裂缝。

7.4 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及推定

8 同条件养护试件法

8.1 一般规定

8.1.1 木方法主要用于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的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

8.1.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标准成型方法及强度试验方法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的有关规定。

8.1.3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共同选定。

8.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和养护

8.2.1 对选定的混凝土结构部位,在混凝土施工时,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8.2.2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组数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5组,且不应少于2组。具体留置组数应在混凝土结构施工前,由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共同确定。

8.2.3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取样。

8.2.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采取与结构部位相同的养护方法。且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保证同条件养护试件不丢失和损坏。

8.3 等效养护龄期

8.3.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8.3.2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根据结构所处环境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 按养护期间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不计0及以下的龄期)

2 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8.3.3 冬期施工、蒸汽加热养护及大体积混凝土结构,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根据结构的实际养护条件,按第8.3.1条的原则确定。

8.3.4 同条件养护试件养护温度的记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S的规定。

8.4 混凝土强度折算和评定

8.4.1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确定的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8.4.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 10425)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1.10

8.4.3 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应按现行《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 10425)进行评定。

附录A 钻芯法检测现场操作记录

附录B 钻芯法芯样端面补平方法

B.O.1 水泥砂浆(或水泥净浆)补平

1 补平前先将芯样端面污物清除干净,然后将端面用水湿润。

2 在乎整度为每长100mm不超过0.5mm的钢板上涂一薄层矿物油或其他脱模剂。然后,倒上适量水泥砂浆摊成薄层,稍许用力将芯样压入水泥砂浆中,并应保持芯样与钢板垂直。2h后,再补另一端面。仔细清除侧面多余水泥砂浆,在室内静放一昼夜后,送入养护室内养护。待补平材料强度不低于芯样强度时,方可进行抗压试验,见图B.0.1

本方法一般适用于潮湿状态下抗压试验的芯样试件补平。

B.O.2 硫磺胶泥(或硫磺)补平

1 补平前先将芯样端面污物清除干净,然后将芯样垂直地夹持在补平器的夹其中,并提升到一定高度,见图B.0.2

2 在补平器底盘上涂薄层矿物油或其他脱模剂,以防硫磺胶泥与底盘粘结。

3 将硫磺胶泥置放于容器中加热熔化。待硫磺胶泥溶液由黄色变成棕色时(150),倒入朴平器底盘中。转动手轮使芯样下移至端面与底盘接触。待硫磺胶泥凝固后,反向转动手轮,将芯样提起,打开夹具取出芯样。然后,按上述步骤补平该芯样的另一端面。

补乎器底盘内表面的机械加工平整度,要求每长100mm不超过0.05mm

本方法一般适用于自然干燥状态下抗压试验的芯样试件补平。

附录C 芯样抗压强度试验记录和钻芯法试验报告

附录D 回弹法非水平状态检测时回弹值的修正值

附录E 回弹法不同浇筑面上回弹值的修正值

附录F 回弹法专用测强曲线的制定方法

F.O.1 制定专用测强曲线的试件应与欲测结构或构件的原材料(含品种、规格)、成型工艺和养护方法等相同。

F.0.2 试件的制作、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5个强度等级分别设计最佳配合比,每一强度等级每一龄期制作6个边长为150mm立方体试件,同一龄期试件宜在同一天内成型完毕;

2 在成型后的第二天,应将试件移至与被测结构或构件相同的条件下养护,试件拆模日期宜与结构或构件的拆模日期相同。

F.0.3 试件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到达龄期的试件表面应擦净,以浇筑侧面的两个相对面置于压力机的上下承压板之间,加压3080kN(低强度试件取低值加压)

2 在试件保持3080kN的压力下,用符合本规程第5.2.1条规定的标准状态的回弹仪和本规程第5.3.1条规定的操作方法,在试件的另外两个相对侧面上分别选择均匀分布的8个点按本规程第5.3.2条的要求进行弹击;

3 从每一试件的16个回弹值分别剔除其中3个最大值和3个最小值,然后再求余下的10个回弹值的平均值,计算精确至0.1,即得该试件的平均回弹值尺Rm

4 将试件加荷直至破坏,然后计算试件的抗压强度值fcu(MPa),精确至0.1

F.0.4 专用测强曲线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专用测强曲线的回归方程式,应按每一试件求得的尺Rmfcu(MPa)数据,采用最小二乘法原理计算。

附录G 回弹法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表

附录H 回弹法检测泵送混凝土时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的修正值

附录J 回弹法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

J.0.1 回弹法检测记录可按表J.0.1采用。

J.0.2 回弹法检测报告可按表J.0.2采用。

附录K 超声回弹综合法测定混凝土强度曲线的验证方法

K.0.1 如缺少专用或地区测强曲线时,在采用本规程基准测强曲线前,应进行验证。

K.0.2 测强曲线按下列方法进行验证:

1 选用该地区常用混凝土的原材料按最佳配合比配制强度等级为C1OC20C30C4OC5O的混凝土,制作边长为150mm垃方体试块各3组,采用自然养护。

2 使用符合本规程第6.2.1条和6.2.2条各项要求的回弹仪和超声波检测仪。

3 按龄期为28d60d90d进行综合法测试和试块抗压试验。

4 根据每个试块测得的回弹值Ra、超声声速值va,由表L.O.1-1和表1.0.1-2查出强度。

5 将实测试块抗压强度和查表所得强度,按式(P.0.9-1)~式(P.0.9-3)进行计算,如er≤15%,则可使用本规程附录L测强曲线,如er15%,应另建立专用或地区测强曲线。

附录L 超声回弹综合法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表

L.0.1 超声回弹综合法测区混凝土强度应按表L.0.1-1和表L.0.1-2换算。

L.0.2 本附录的强度换算表适用于下列条件的普通混凝土:

1 混凝土用水泥符合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和《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与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的要求。

2 混凝土用粗、细骨料应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准》(TB10424)的要求。

3 掺或不掺减水剂或早强剂。

4 人工或一般机械搅拌、成型。

5 模板符合《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有关规定。

6 自然养护。

7 龄期为7730d。如超过此龄期时,可钻取混凝上芯样进行校核。

8 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10C50

附录M 超声回弹综合法测试记录

附录N 用超声仪在空气中实测声速的检验方法

附录P 超声回弹综合法建立专用或地区

混凝土强度曲线的基本规定

P.0.1 采用的回弹仪,应符合本规程第6.2.1条的各项规定。

P.0.2 采用的超声波检测仪应符合本规程第6.2.2条和第6.2.3 条的各项规定。

P.0.3 选用的换能器应符合本规程第6.2.6条的各项规定。

P.0.4 混凝土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和《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与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的要求,混凝土用粗、细骨料应符合现行铁道行业标准《铁路混凝上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要求。

P.0.5 选用本单位常用水泥、粗、细骨料,按最佳配合比制作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10C50的边长为150mm立方体试块。

P.0.6 试块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分别按龄期为7d14d28d60d90d180d、和365d进行立方体试块强度试验。

2 每一龄期的每组试件由3(6)试块组成。

3 每种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试块数不应少于30块,并宜在同一天内用同条件的混凝土成型。

4 试块采用振动台成型,成型后的第二天拆模。

5 如系自然养护,应将试块移至不直接受日晒雨淋处,按品字形堆放,盖上草袋并浇水养护。如用蒸汽养护,则试块静停时间和养护条件应与构件预期的相同。

P.0.7 试块声时值测试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试块声时测量,应取试块浇筑侧面为测试面,宜采用黄油为耦合剂。

附录Q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报告

附录R 建立后装拔出法测强曲线的基本规定

R.0.1 后装拔出试验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R.0.2 混凝上所用的原材料品质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R.0.3 建立后装拔出法测强曲线所用的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宜少于6个,每个强度等级混凝土成型立方体试件应不少于6组,每组由一个至少可布置3个测点的后装拔出试件和相应的3块立方体试件组成。

R.0.4 每组后装拔出试件和立方体试件,应采用同盘混凝土拌合物、在同一振动台上同时振捣成型、并同条件自然养护。

R.0.5 后装拔出试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后装拔出试验的测点应布置在后装拔出试件的成型侧面。

2 在每个后装拔出试件上,应进行不少于3个测点的后装拔出试验,取平均值作为该试件的后装拔出力计算值F(kN),精确至0.1

3 3块立方体试件的抗压强度代表值,应按现行《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 10425)确定。

R.0.6 后装拔出法测强曲线的计算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每组后装拔出试件的拔出力计算值及立方体试块的抗压强度代表值进行汇总,然后按最小二乘法原理进行回归分析。

2 推荐采用的回归方程式如下:

R.0.7 经上述汁算,回归曲线相对标准差er≤12%时,方允许使用。

R.0.8 后装拔出法测强曲线的使用,仅限于在建立该后装拔出法测强曲线时所试验的混凝土强度范围内,不得外推。

附录S 同条件养护试件法养护温度记录

本规程用词说明

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反面词采用"不应""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律师事务所 简介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http://www.55577555.com/)专业房地产律师,为企事业机关单位及个人等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 房地产开发纠纷、土地项目建设纠纷、建筑施工纠纷、设备安装采购、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一手房二手房买卖、物业纠纷、抵押、租赁、拆迁、项目交易等相关法律服务。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是专业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主要为房地产企业及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房产交易、项目交易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 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
1、拆迁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黑龙江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土地拆迁法律工作中锻炼出了一支专业的、资深的精英拆迁律师团队。 在这支拆迁律师团队中,至优至善的法律运作水准是我们专业的体现。作为全省最资深的拆迁律师团队,我们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调查,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拆迁行为合法性方面的法律意见,以及在拆迁过程中的见证、代书、谈判、申请裁决、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代理服务。 一个由资深拆迁律师组成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秉承“坚信正义、坚守道义、坚持公义”的理念,将是您法律权益的最强捍卫者。
2、土地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性的土地房产律师事务所。凭借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及多名优秀土地律师组成一个强大的土地律师团队。农用地、建设用地、非利用地等土地问题,是土地律师的专业领域。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征收,土地转让,土地合同,土地租赁,土地承包,土地侵权,土地确权等各类疑难,复杂土地案件,都可以由我们专业的土地律师为你提供全套的解决方案。土地方面的法律问题是土地律师的舞台,而土地律师也将维护您的一切土地权益。
3、离婚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还特别组建了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离婚律师专门办理与婚姻关系相关的法律服务;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能够深刻领会当事人真实意图,掌握当事人的“合”与“离”的精神实质与法律内涵,运用灵活的工作方法,为当事人圆满的解决问题。离婚律师涉及的具体业务范围包括婚前、婚内财产见证、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解除婚姻关系利弊的分析、相关诉讼证据的调查、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离婚调解、诉讼等。
4、工程合同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工程合同律师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合同律师组成,工程合同律师工作数年来,先后代理了各类工程合同案件,其中,多位工程合同律师还担任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律理论功底深厚,诉讼及非诉代理经验丰富。工程合同律师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投资方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资信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工程合同律师长期从事合同法、民法、建筑法领域的研究与案件代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探合同、监理合同、审计合同、评估合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5、拆迁合同
    许多面临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在遇到拆迁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让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合同中最大化,但是很多老百姓对拆迁知识一无所知,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是上网搜索与拆迁合同相关的法律常识。虽然网上的拆迁合同版本五花八门,但涉及拆迁合同中的关键问题,确经常被一带而过。老百姓不能从网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在了解您需求的同时,可以为您量身打造一份优越的拆迁合同。
6、二手房合同
    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攀升,二手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保守型”投资者的首选。但是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增多,以前二手房合同中不常见的法律问题,已经渐渐浮出水面。常规的二手房合同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资金监管、贷款、税费等问题,已经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导致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常规的二手房合同不能紧跟政策调整的步伐,为不诚信的交易主体提供了毁约的机会,最终导致二手房合同无法履行。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二手房律师,将会结合最新的政策法规为您量身打造一份“零风险”的二手房合同。
7、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现为近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各大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与帮助,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及起草、专项合同起草审核、专项事务法律论证和处理、出具律师函、规范法务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事务来推动和促进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如遇到不可避免的诉讼,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损失。同时,法律顾问还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建言献策保驾护航。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团队将竭诚为各大企业提供最专业的“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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