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9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1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7]19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97 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标准》GBJ 83-85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7月31日
修订说明
根据建设部(90)建标计字第9号文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 83-85 进行修订,并编制成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97,经建设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共同会签后,由建设部于1997年7月30日建标[1997]199号文批准发布施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 83-85 同时废止。
在本标准修订过程中,鉴于原国家标准GBJ 83-85 中的'计量单位'一章,内容仅为建筑结构计算用的一部分计量单位,它与国家计量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整套规定已再无重复的必要,决定删除。其余'通用符号'和'基本术语'二章的主要内容,则已均被列入新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 132-90 中,'符号'则作为五类结构的统一规定,'术语'则作为五类结构中'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术语。因此,对原国家标准GBJ 83-85 的修订,应根据"建筑结构设计"系隶属于"工程结构设计"下五个分支之一的第二层次'术语与符号'基础标准为原则进行编制。
为此,本标准宜尽量避免与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 132-90 内容的重复,围绕混凝土、砌体、钢、木四类主要材料所制作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包括以材料区分、形式区分、用途区分、制作方式区分和设计对施工要求等各方面的各种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以及相应结构抗风、抗震设计的术语和符号加以规范化和统一化,在原国家标准GBJ 83-85 的基础上,修订成《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新国家标准。应当指出,本标准的建筑结构设计'符号'内容,系根据已经实际使用而不会再轻易更动的'常用符号',其分列形式亦按符号在设计、计算和分析中的主次先后分列,不采用拉丁字母的顺序排列方式。至于本标准内未列出的'符号',则仍按主体符号的量纲用字规则与上、下标的各项规则,分别选用,但应与相应的各结构设计规范已采用的'符号'相一致。在本标准修订的过程中,曾先后提出三次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全国设计、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并由修订组反复讨论,编成送审稿经专家通讯审查,最后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
为了提高和丰富本标准的质量和内容,请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结合实践经验和国内外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邮寄100013北京安外小黄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 50083-97 管理组,以供今后再行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7月
1 总则
2 建筑结构设计通用术语
2.1 结构术语
2.2 构件、部件术语
2.3 基本设计规定术语
2.4 计算、分析术语
2.5 作用术语
2.6 材料和材料性能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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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抗力术语
2.8 几何参数术语
2.9 连接、构造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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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材料、结构构件质量控制术语
3 混凝土结构设计专用术语
3.1 结构术语
3.2 构件、部件术语
3.3 材料术语
3.4 材料性能和构件抗力术语
3.5 计算、分析术语
3.6 几何参数术语
3.7 计算系数术语
3.8 连接、构造术语
3.9 材料、结构构件质量检验术语
4 砌体结构设计专用术语
4.1 结构术语
4.2 构件、部件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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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材料术语
4.4 材料性能和构件抗力术语
4.5 计算、分析术语
4.6 几何参数术语
4.7 计算系数术语
4.8 连接、构造术语
4.9 材料、结构构件质量检验术语
5 钢结构设计专用术语
5.1 结构术语
5.2 构件、部件术语
5.3 材料术语
5.4 材料性能和构件抗力术语
5.5 计算、分析术语
5.6 几何参数术语
5.7 计算系数术语
5.8 连接、构造术语
6 木结构设计专用术语
6.1 结构术语
6.2 构件、部件术语
6.3 材料术语
6.4 材料性能和构件抗力术语
6.5 计算、分析术语
6.6 几何参数术语
6.7 计算系数术语
6.8 连接、构造术语
6.9 材料、结构构件质量检验术语
7 建筑结构设计符号
7.1 一般规定
7.2 作用和作用效应符号
7.3 材料性能和结构构件抗力符号
7.4 几何参数符号
7.5 设计参数和计算系数符号
7.6 常用数学和物理学符号
7.7 材料强度等级代号和专用符号
附录A 建筑结构设计常用的上、下标
附录B 希腊字母读音和字体
附录C 推荐性英文术语索引
附录D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
GB/T 50083-97
条文说明
前 言
根据建设部(90)建标计字第9号文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进行修订,并编制成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97,经建设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共同会签后,由建设部于1997年7月30日建标[1997]199号文批准发布施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同时废止。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编制组根据建设部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的章、节、条、款顺序,编制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条文说明》,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直接函寄给本规范的管理单位100013,北京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结构研究所《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管理组。
1 总则
2 建筑结构设计通用术语
3 混凝土结构设计专用术语
4 砌体结构设计专用术语
5 钢结构设计专用术语
6 木结构设计专用术语
7 建筑结构设计符号
7.1 一般规定
7.2 作用和作用效应符号
7.3 材料性能和结构构件抗力符号
7.4 几何参数符号
7.5 设计参数和计算系数符号
7.6 常用数字和物理学符号
7.7 材料强度等级代号和专用符号
索引:术语部分全部条目汇总
2 建筑结构设计通用术语
3 混凝土结构设计专用术语
4 砌体结构设计专用术语
5 钢结构设计专用术语
6 木结构设计专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