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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2002条文说明 1
摘自:龙房川
点击: 13548186次
发布时间:2010/5/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2002条文说明         1

1 总 则

1.0.1 山区建筑边坡支护技术,涉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岩土力学、支护结构、锚固技术、施工及监测等多门学科,边坡支护理论及技术发展也较快。但因勘察、设计、施工不当,已建的边坡工程中时有垮塌事故和浪费现象,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同时遗留了一些安全度、耐久性及抗震性能低的边坡支护结构物。制定本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使建筑边坡工程技术标准化,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保护环境的要求,以保障建筑边坡工程建设健康发展。

1.0.3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或市政工程开挖和填方形成的人工切坡,以及破坏后危及建()筑物安全的自然边坡、滑坡、危岩的支护设计。用于岩石基坑时,应按临时性边坡设计,其安全度、耐久性和有关构造可作相应调整。

本规范适用于岩质边坡及非软土类边坡。软土边坡有关抗隆起、抗渗流、边坡稳定、锚固技术、地下水处理、结构选型等是较特殊的问题,应按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1.0.4 本条中岩质建筑边坡应用高度确定为30m、土质建筑边坡确定为15m,主要考虑到超过以上高度的边坡工程实例较少、工程经验不十分充足:超过以上高度的超高边坡支护设计,可参考本规范的原则作特殊设计。

1.0.6 边坡支护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和边缘性强的工程技术,本规范难以全面反映地质勘察、地基及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及抗震没计等技术。因此,本条规定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基本情况

3.1 建筑边坡类型

3.1.1 土与岩石不仅在力学参数值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其破坏模式、设计及计算方法等也有很大的差别,将边坡分为岩质边坡与土质边坡是必要的。

3.1.2 岩质边坡破坏型式的确定是边坡支护设计的基础。众所周知,不同的破坏型式应采用不同的支护设计。本规范宏观地将岩质边坡破坏形式确定为滑移型与崩塌型两大类。实际上这两类破坏型式是难以截然划分的,故支护设计中不能生般硬套,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3.1.3 边坡岩体分类是边坡工程勘察的非常重要的内容,是支护设计的基础。本规范从岩体力学观点出发,强调结构面的控制作用,对边坡岩体进行侧重稳定性的分类。建筑边坡高度一般不大于50m,在50m高的岩体自重作用下是不可能将中、微风化的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及硬岩剪断的。也就是说中、微风化岩石的强度不是构成影响边坡稳定的重要因素,所以未将岩石强度指标作为分类的判定条件。

3.1.4 本条规定既考虑了安全又挖掘了潜力。

3.2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

3.2.13.2.2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是支护工程设计、施工中根据不同的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的重要标准。本条提出边坡安全等级分类的原则,除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按破坏后果严重性分为很严重、严重、不严重外,尚考虑了边坡稳定性因素(岩土类别和坡高)。从边坡工程事故原因分析看,高度大、稳定性差的边坡(土质软弱、滑坡区、外倾软弱结构面发育的边坡等)发生事故的概率较高,破坏后果也较严重,因此本条将稳定性很差的、坡高较大的边坡均划入一级边坡。

3.2.3 本条提出边坡塌滑区对土质边坡按45φ/2考虑,对岩质边坡按6.3.5条考虑,作为坡顶有重要建()筑物时确定边坡工程安全等级的条件,也是边坡侧压力计算理论最大值时边坡滑裂面以外区域,并非岩土边坡稳定角以外的区域。例如砂土的稳定角为φ

3.3 设计原则

3.3.1 为保证支护结构的耐久性和防腐性达到正常使用极限状功能的要求,需要进行抗裂计算的支护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构造和抗裂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锚杆是承受高应力的受拉构件,其锚固砂浆的裂缝开展较大,计算一般难以满足规范要求,设计中应采取严格的防腐构造措施,保证锚杆的耐久性。

3.3.2 边坡工程设计的荷载组合,应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与《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执行,根据边坡工程结构受力特点,本规范采用了以下组合:

1 按支护结构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荷载效应组合应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

2 边坡变形验算时,仅考虑荷载的长期组合,不考虑偶然荷载的作用;

3 边坡稳定验算时,考虑边坡支护结构承受横向荷载为主的特点,采用短期荷载组合。

本规范与国家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基本精神同步,涉及地基承载力和锚固体计算部分采用特征值(类同容许值)的概念,支护结构和锚筋及锚固设计与现行有关规范中上部结构一致,采用极限状态法。

3.3.4 建筑边坡抗震设防的必要性成为工程界的统一认识。城市中建筑边坡一旦破坏将直接危及到相邻的建筑,后果极为严重,因此抗震设防的建筑边坡与建筑物的基础同样重要。本条提出在边坡设计中应考虑抗震构造要求,其构造应满足现行《抗震设计规范》中对梁的相应要求,当立柱竖向附加荷载较大时,尚应满足对柱的相应要求。

3.3.6 对边坡变形有较高要求的边坡工程,主要有以下几类:

1 重要建()筑物基础位于边坡塌滑区;

2 ()筑物主体结构对地基变形敏感,不允许地基有较大变形时;

3 预估变形值较大、设计需要控制变形的高大土质边坡。影响边坡及支护结构变形的因素复杂,工程条件繁多,目前尚无实用的理论计算方法可用于工程实践。本规范7.2.5关于锚杆的变形计算,也只是近似的简化计算。在工程设计中,为保证上述类型的一级边坡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条件,主要依据设计经验和工程类比及按本规范14章采用控制性措施解决。

当坡顶荷载较大(如建筑荷载等)、土质较软、地下水发育时边坡尚应进行地下水控制验算、坡底隆起、稳定性及渗流稳定性验算,方法可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由于施工爆破、雨水浸蚀及支护不及时等因素影响,施工期边坡塌方事故发生率较高,本条强调施工期各不利工况应作验算,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重视。

3.4 一般规定

3.4.2 动态设计法是本规范边坡支护设计的基本原则。当地质勘察参数难以准确确定、设计理论和方法带有经验性和类比性时,根据施工中反馈的信息和监控资料完善设计,是一种客观求实、准确安全的设计方法,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1 避免勘察结论失误。山区地质情况复杂、多变,受多种因素制约,地质勘察资料准确性的保证率较低,勘察主要结论失误造成边坡工程失败的现象不乏其例。因此规定地质情况复杂的一级边坡在施工开挖中补充"施工勘察",收集地质资料,查对核实原地质勘察结论。这样可有效避免勘察结论失误而造成工程事故。

2 设计者掌握施工开挖反映的真实地质特征、边坡变形量、应力测定值等,对原设计作校核和补充、完善设计,确保工程安全,设计合理。

3 边坡变形和应力监测资料是加快施工速度或排危应急抢险,确保工程安全施工的重要依据。

4 有利于积累工程经验,总结和发展边坡工程支护技术。

3.4.4 综合考虑场地地质条件、边坡重要性及安全等级、施工可行性及经济性、选择合理的支护设计方案是设计成功的关键。为便于确定设计方案,本条介绍了工程中常用的边坡支护型式。

3.4.5 建筑边坡场地有无不良地质现象是建筑物及建筑边坡选址首先必须考虑的重大问题。显然在滑坡、危岩及泥石流规模大、破坏后果严重、难以处理的地段规划建筑场地是难以满足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的,何况自然灾害的发生也往往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在规模大、难以处理的、破坏后果很严重的滑坡、危岩、泥石流及断层破碎带地区不应修筑建筑边坡。

3.4.6 稳定性较差的高大边坡,采用后仰放坡或分阶放坡方案,有利于减小侧压力,提高施工期的安全和降低施工难度。

3.4.7 当边坡坡体内及支护结构基础下洞室(人防洞室或天然溶洞)密集时,可能造成边坡工程施工期塌方或支护结构变形过大,已有不少工程教训,设计时应引起充分重视。

3.4.9 本条所指的"新结构、新技术"是指尚未被规范和有关文件认可的新结构、新技术。对工程中出现超过规范应用范围的重大技术难题,新结构、新技术的合理推广应用以及严重事故的正确处理,采用专门技术论证的方式可达到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安全经济的良好效果。重庆、广州和上海等地区在主管部门领导下,采用专家技术论证方式在解决重大边坡工程技术难题和减少工程事故方面已取得良好效果。因此本规范推荐专门论证作法。

3.6 坡顶有重要建(构)筑物的边坡工程设计

3.6.1 坡顶建筑物基础与边坡支护结构的相互作用主要考虑建筑荷载传给支护结构对边坡稳定的影响,以及因边坡临空状使建筑物地基侧向约束减小后地基承载力相应降低及新施工的建筑基础和施工开挖期对边坡原有水系产生的不利影响。

3.6.2 在已有建筑物的相邻处开挖边坡,目前已有不少成功的工程实例,但危及建筑物安全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建筑物的基础与支护结构之间距离越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越大,危害性越大。本条规定的目的是尽可能保证建筑物基础与支护结构间较合理的安全距离,减少边坡工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因工程需要时,但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可靠性。不应出现因新开挖边坡使原稳定的建筑基础置于稳定性极差的临空状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岩体和稳定性极差的土质边坡塌滑区外边缘,造成高风险的边坡工程。

3.6.3 当坡顶建筑物基础位于边坡塌滑区,建筑物基础传来的垂直荷载、水平荷载及弯距部分作用于支护结构时,边坡支护结构强度、整体稳定和变形验算均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考虑建筑物传来的荷载对边坡支护结构的作用。其中建筑水平荷载对边坡支护结构作用的定性及定量近视估算,可根据基础方案、构造作法、荷载大小、基础到边坡的距离、边坡岩土体性状等因素确定。建筑物传来的水平荷载由基础抗侧力、地基摩擦力及基础与边坡间坡体岩土抗力承担,当水平作用力大于上述抗力之和时由支护结构承担不平衡的水平力。

3.6.6 本条强调坡顶建()筑物基础荷载作用在边坡外边缘时除应计算边坡整体稳定外,尚应进行地基局部稳定性验算。

4 边坡工程勘察

4.1 一般规定

4.1.1 为给边坡治理提供充分的依据,以达到安全、合理的整抬边坡的目的,对边坡(特别是一些高边坡或破坏后果严重的边坡)进行专门性的岩土工程勘察是十分必要的。

当某边坡作为主体建筑的环境时要求进行专门性的边坡勘察,往往是不现实的,此时对于二、三级边坡也可结合对主体建筑场地勘察一并进行。岩土体的变异性一般都比较大,对于复杂的岩土边坡很难在一次勘察中就将主要的岩土工程问题全部查明;而且对于一些大型边坡,设计往往也是分阶段进行的。分阶段勘察是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3)建革字第308号文精神,并考虑与设计工作相适应和我国的长期习惯作法。

当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时,岩土差异性就表现得更加突出,往往即使进行了初勘、详勘还不能准确的查明某些重要的岩土工程问题,这时进行施工勘察就很重要了。

4.1.2 建筑边坡的勘察范围理应包括可能对建()筑物有潜在安全影响的区域。但以往多数勘察单位在专门性的边坡勘察中也常常是范围偏小,将勘察范围局限在指定的边坡范围之内。

勘察孔进入稳定层的深度的确定,主要依据查明支护结构持力层性状,并避免在坡脚(或沟心)出现判层错误(将巨块石误判为基岩)等。

4.1.3 本条是对边坡勘察提出的理应做到的最基本要求。

4.1.4 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对建筑而言,它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之一。以往由于多种原因对监测工作重视不够,产生突发性灾害的事例也是屡见不鲜的。因而规范特别强调要对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在勘察过程中应进行监测。

众所周知,水对边坡工程的危害是很大的,因而掌握地下水随季节的变化规律和最高水位等有关水文地质资料对边坡治理是很有必要的。对位于水体附近或地下水发育等地段的边坡工程宜进行长期观测,至少应观测一个水文年。

4.1.5 不同土质、不同工况下,土的抗剪强度是不同的。所以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根据土质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如土坡处于稳定状态,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就应用抗剪断强度进行适当折减,若已经滑动则应采用残余抗剪强度;若土坡处于饱水状态,应用饱和状态下抗剪强度值等。

4.2 边坡勘察

4.2.14.2.3 是对边坡勘察工作的具体要求,也是最基本要求。

4.2.44.2.5 是对边坡勘察中勘探工作的具体要求,边坡(含基坑边坡)勘察的重点之一是查明岩土体的性状。对岩质边坡而言,是查明边坡岩体中结构面的发育性状。用单一的直孔往往难以达到预期效果,采用多种手段,特别是斜孔、井槽、探槽对于查明陡倾结构是非常有效的。

边坡的破坏主要是重力作用下的一种地质现象其破坏方式主要是沿垂直于边坡方向的滑移失稳,故而勘察线应沿垂直边坡布置。

4.2.5中勘探线、点间距是以能满足查明边坡地质环境条件需要而确定的。

4.2.6 本规范采用概率理论对测试数据进行处理,根据概率理论,最小数据量ntp==r/δ 确定。式中tpt分布的系数值,与置信水平Ps和自由度(n-1)有关。一般土体的性质指标变异性多为变异性很低~低,要较之岩体(变异性多为低~中等)为低。故土体6个测试数据(测试单值)基本能满足置信概率Ps0.95时的精度要求,而岩体则需9个测试数据(测试单值)才能达到置信概率Ps95时的精度要求。由于岩石三轴剪试验费用较高等原因,所以工作中可以根据地区经验确定岩体的Cφ值并应用测试资料作校核。

4.2.7 岩石()作为一种材料,具有在静载作用下随时间推移而出现强度降低的"蠕变效应"(或称"流变效应")。岩石()流变试验在我国(特别是建筑边坡)进行得不是很多。根据研究资料表明,长期强度一般为平均标准强度的80%左右。对于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岩质边坡,从安全、经济的角度出发,进行"岩体流变"试验是必要的。

4.2.84.2.9 该两条是对边坡岩土体及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4.3 气象、水文和水文条件

4.3.1 大量的建筑边坡失稳事故的发生,无不说明了雨季、暴雨过程、地表径流及地下水对建筑边坡稳定性的重大影响,所以建筑边坡的工程勘察应满足各类建筑边坡的支护设计与施工的要求,并开展进一步专门必要的分析评价工作,因此提供完整的气象、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资料,并分析其对建筑边坡稳定性的作用与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4.3.2 必要的水文地质参数是边坡稳定性评价、预测及排水系统设计所必需的,为获取水文地质参数而进行的现场试验必须在确保边坡稳定的前提下进行。

4.3.3 本条要求在边坡的岩土勘察或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中,对边坡岩土体或可能的支护结构由于地下水产生的侵蚀、矿物成分改变等物理、化学影响及影响程度进行调查研究与评价。另外,本条特别强调了雨季和暴雨过程的影响。对一级边坡或建筑边坡治理条件许可时,可开展降雨渗入对建筑边坡稳定性影响研究工作。

4.4 危岩崩塌勘察

4.4.1 在丘陵、山区选择场址和考虑建筑总平面布置时,首先必须判定山体的稳定性,查明是否存在产生危岩崩塌的条件。实践证明,这些问题如不在选择场址或可行性研究中及时发现和解决,会给经济建设造成巨大损失。因此,规范规定危岩崩塌勘察应在可行性研究或初步勘察阶段进行。工作中除应查明产生崩塌的条件及规模、类型、范围,预测其发展趋势,对崩塌区作为建筑场地的适宜性作出判断外,尚应根据危岩崩塌产生的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建议。

4.4.24.4.34.4.5 危岩崩塌勘察区的主要工作手段是工程地质测绘。工作中应着重分析,研究形成崩塌的基本条件,判断产生崩塌的可能性及其类型、规模、范围。预测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崩塌的时间、规模方向、途径、危害范围做出预测,为防治工程提供准确的工程勘察资料(含必要的设计参数)并提出防治方案。

4.4.4 不同破坏型式的危岩其支护方式是不同的。因而勘察中应按单个危岩确定危岩的破坏型式、进行稳定性评价,提供有关图件(平面图、剖面图或实体投影图)、提出支护建议。

4.5 边坡力学参数

4.5.14.5.3 岩土性质指标(包括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通过测试确定。但当前并非所有工程均能做到。由于岩体(特别是结构面)的现场剪切试验费用较高、试验时间较长、试验比较困难等原因,规范参照《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C.0.2并结合国内一些测试数据、研究成果及工程经验提出表4.5.1及表4.5.2供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使用。对破坏后果严重的一级岩质边坡应作测试。

4.5.4 岩石标准值是对测试值进行误差修正后得到反映岩石特点的值。由于岩体中或多或少都有结构面存在,其强度要低于岩石的强度。当前不少勘察单位采用水利水电系统的经验,不加区分地将岩石的粘聚力C乘以0.2,内摩擦系数(tgφ) 乘以0.8作为岩体的cφ。根据长江科学院重庆岩基研究中心等所作大量现场试验表明,岩石与岩体(尤其是较完整的岩体)的内摩擦角相差很微,而粘聚力c则变化较大。规范给出可供选用的系数。一般情况下粘聚力可取中小值,内摩擦角可取中高值。

4.5.5 岩体等效内摩擦角是考虑粘聚力在内的假想的"内摩擦角",也称似内摩擦角或综合内摩擦角。可根据经验确定,也可由公式计算确定。常用的计算公式有多种,规范推荐以下公式是其中一种简便的公式。等效内摩擦角的计算公式推导如下:

岩体等效内摩擦角φd在工程中应用较广,也为广大工程技术人员所接受。可用来判断边坡的整体稳定性:当边坡岩体处于极限平衡状态时,即下滑力等于抗滑力 GsinθGcosθtgφcLGcosθtgφd   则:tgθtgφd 故当θφd时边坡整体稳定,反之则不稳定。

由图4.5.5-2知,只有A点才真正能代表等效内摩擦角。当正应力增大(如在边坡上堆载或边坡高度加高)则不安全,正应力减小(如在边坡上减载或边坡高度减低)则偏于安全。故在使用等效内摩擦角时,常常是将边坡最大高度作为计算高度来确定正应力σ

4.5.5是根据大量边坡工程总结出的经验值,各地应在工程中不断积累经验。

需要说明的是:1)等效内摩擦角应用岩体cφ值计算确定;2)由于边坡岩体的不均一性等,一般情况下,等效内摩擦角的计算边坡高度不宜超过15m;不得超过25m3)考虑岩体的"流变效应",计算出的等效内摩擦角尚应进行适当折减。

4.5.6 按照不同的工况选择不同的抗剪强度指标是为了使计算结果更加接近客观实际。

5 边坡稳定性评价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期存在不利工况的边坡系指在建筑和边坡加固措施尚未完成的施工阶段可能出现显著变形或破坏的边坡。对于这些边坡,应对施工期不利工况条件下的边坡稳定性做出评价。

5.1.2 工程地质类比方法主要是依据工程经验和工程地质学分析方法,按照坡体介质、结构及其他条件的类比,进行边坡破坏类型及稳定性状态的定性判断。边坡稳定性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边坡稳定性状态的定性判断;

2 边坡稳定性计算;

3 边坡稳定性综合评价;

4 边坡稳定性发展趋势分析。

5.2 边坡稳定性分析

5.2.1 边坡稳定性分析应遵循以定性分析为基础,以定量计算为重要辅助手段,进行综合评价的原则。因此,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可能的破坏模式以及已经出现的变形破坏迹象对边坡的稳定性状态做出定性判断,并对其稳定性趋势做出估计,是边坡稳定性分析的重要内容。

根据已经出现的变形破坏迹象对边坡稳定性状态做出定性判断时,应十分重视坡体后缘可能出现的微小张裂现象,并结合坡体可能的破坏模式对其成因作细致分析。若坡体侧边出现斜列裂缝,或在坡体中下部出现剪出或隆起变形时,可做出不稳定的判断。

5.2.2 岩质边坡稳定性计算时,在发育3组以上结构面,且不存在优势外倾结构面组的条件下,可以认为岩体为各向同性介质,在斜坡规模相对较大时,其破坏通常按近似圆弧滑面发生,宜采用圆弧滑动面条分法计算。对边坡规模较小、结构面组合关系较复杂的块体滑动破坏,采用赤平极射投影法及实体比例投影法较为方便。

5.2.5 本条推荐的计算方法为不平衡推力传递法,计算中应注意如下可能出现的问题:

1 当滑面形状不规则,局部凸起而使滑体较薄时,宜考虑从凸起部位剪出的可能性,可进行分段计算;

2 由于不平衡推力传递法的计算稳定系数实际上是滑坡最前部条块的稳定系数,若最前部条块划分过小,在后部传递力不大时,边坡稳定系数将显著地受该条块形状和滑面角度影响而不能客观地反映边坡整体稳定性状态。因此,在计算条块划分时,不宜将最下部条块分得太小;

3 当滑体前部滑面较缓,或出现反倾段时,自后部传递来的下滑力和抗滑力较小,而前部条块下滑力可能出现负值而使边坡稳定系数为负值,此时应视边坡为稳定状态;当最前部条块稳定系数不能较好地反映边坡整体稳定性时,可采用倒数第二条块的稳定性系数,或最前部2个条块稳定系数的平均值。

5.2.6 边坡地下水动水压力的严格计算应以流网为基础。但是,绘制流网通常是较困难的。考虑到用边坡中地下水位线与计算条块底面倾角的平均值作为地下水动水压力的作用方向具有可操作性,且可能造成的误差不会太大,因此可以采用第5.2.6规定的方法。

5.3 边坡稳定性评价

5.3.1 边坡稳定安全系数因所采用的计算方法不同,计算结果存在一定差别,通常圆弧法计算结果较平面滑动法和折线滑动法偏低。因此在依据计算稳定安全系数评价边坡稳定性状态时,评价标准应根据所采用的计算方法按表5.3.1分类取值。地质条件特殊的边坡,是指边坡高度较大或地质条件十分复杂的边坡,其稳定安全系数标准可按本规范表5.3.1的标准适当提高。

6 边坡支护结构上的侧向岩土压力

61 一般规定

611612 当前,国内外对土压力的计算都采用著名的库仑公式与朗金公式,但上述公式基于极限平衡理论,要求支护结构发生一定的侧向变形。若挡墙的侧向变形条件不符合主动、静止或被动极限平衡状态条件时则需对侧向岩土压力进行修正,其修正系数可依据经验确定。

土质边坡的土压力计算应考虑如下因素:

1 土的物理力学性质(重力密度、抗剪强度、墙与土之间的摩擦系数等)

2 土的应力历史和应力路径;

3 支护结构相对土体位移的方向、大小;

4 地面坡度、地面超载和邻近基础荷载;

5 地震荷载;

6 地下水位及其变化;

7 温差、沉降、固结的影响;

8 支护结构类型及刚度;

9 边坡与基坑的施工方法和顺序。

岩质边坡的岩石压力计算应考虑如下因素:

1 岩体的物理力学性质(重力密度、岩石的抗剪强度和结构面的抗剪强度)

2 边坡岩体类别(包括岩体结构类型、岩石强度、岩体完整性、地表水浸蚀和地下水状况、岩体结构面产状、倾向坡外结构面的结合程度等)

3 岩体内单个软弱结构面的数量、产状、布置形式及抗剪强度;

4 支护结构相对岩体位移的方向与大小;

5 地面坡度、地面超载和邻近基础荷载;

6 地震荷载;

7 支护结构类型及刚度;

8 岩石边坡与基坑的施工方法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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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攀升,二手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保守型”投资者的首选。但是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增多,以前二手房合同中不常见的法律问题,已经渐渐浮出水面。常规的二手房合同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资金监管、贷款、税费等问题,已经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导致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常规的二手房合同不能紧跟政策调整的步伐,为不诚信的交易主体提供了毁约的机会,最终导致二手房合同无法履行。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二手房律师,将会结合最新的政策法规为您量身打造一份“零风险”的二手房合同。
7、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现为近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各大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与帮助,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及起草、专项合同起草审核、专项事务法律论证和处理、出具律师函、规范法务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事务来推动和促进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如遇到不可避免的诉讼,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损失。同时,法律顾问还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建言献策保驾护航。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团队将竭诚为各大企业提供最专业的“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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