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51-55577555
全站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规范文件
中国建行个人住房贷款详细规定
摘自:龙房川
点击: 9677135次
发布时间:2010/3/12

 

中国建行个人住房贷款详细规定

个人住房贷款种类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在中国大陆境内购买、建造、大修城镇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用银行信贷资金向购房借款人发放的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向缴存公积金的购房借款人同时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一种贷款方式。  

贷款发放对象: 

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在所购(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建设银行总行同意的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 

合法的购(建、大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批准文件; 

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意见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不同贷款用途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程序  

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提供必须的资料; 

贷款行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资料进行审查,在三周内正式答复申请人; 

贷款行同意贷款的,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视贷款担保方式,同时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银行的规定,办理房产保险、抵押登记或合同公证等手续; 

贷款行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的操作流程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操作总流程如下:

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回收  

个人住房公金贷款操作流程(北京市) 

资金管理中心向银行出具贷款委托书 

借款人向当地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贷款审批 

贷款发放签订合同 贷款的回收 贷后管理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操作流程

提供咨询 受理申请 贷款审批 贷款发放 贷款回收 贷后管理 

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8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特定用途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另行确定。   

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按照银传[1999]44号、45号规定,自1999921日起,商业银行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由现行按法定利率减档执行改为:5年以下(含5年)按年利率5.31%执行,5年以上按年利率5.58%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按在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改为:5年以下(含5年)按年利率4.14%执行,5年以上按年利率4.59%执行。 

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  

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抵押、质押、保证和抵(质)押加保证四种担保方式: 

一、抵押:是借款人或第三人以自有住房、所购现房或期房作为抵押物的一种担保方式; 

二、质押:是指借款人用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存款单等)作为质押物的一种担保方式。 

三、保证:是指借款人用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的一种担保方式; 

四、抵(质)押加保证:是当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质)押物时,同时由贷款行认可的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担保方式。  

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手段 

一般采用借款人在贷款行办理信用卡或储蓄卡,借贷双方签订委托代扣协议,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存入等于或高于还款额的金额,由贷款行按期代扣。  

采用这种还款方法,可以使借款人不必往返银行还款。    

 

律师事务所 简介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http://www.55577555.com/)专业房地产律师,为企事业机关单位及个人等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 房地产开发纠纷、土地项目建设纠纷、建筑施工纠纷、设备安装采购、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一手房二手房买卖、物业纠纷、抵押、租赁、拆迁、项目交易等相关法律服务。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是专业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主要为房地产企业及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房产交易、项目交易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 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
1、拆迁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黑龙江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土地拆迁法律工作中锻炼出了一支专业的、资深的精英拆迁律师团队。 在这支拆迁律师团队中,至优至善的法律运作水准是我们专业的体现。作为全省最资深的拆迁律师团队,我们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调查,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拆迁行为合法性方面的法律意见,以及在拆迁过程中的见证、代书、谈判、申请裁决、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代理服务。 一个由资深拆迁律师组成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秉承“坚信正义、坚守道义、坚持公义”的理念,将是您法律权益的最强捍卫者。
2、土地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性的土地房产律师事务所。凭借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及多名优秀土地律师组成一个强大的土地律师团队。农用地、建设用地、非利用地等土地问题,是土地律师的专业领域。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征收,土地转让,土地合同,土地租赁,土地承包,土地侵权,土地确权等各类疑难,复杂土地案件,都可以由我们专业的土地律师为你提供全套的解决方案。土地方面的法律问题是土地律师的舞台,而土地律师也将维护您的一切土地权益。
3、离婚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还特别组建了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离婚律师专门办理与婚姻关系相关的法律服务;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能够深刻领会当事人真实意图,掌握当事人的“合”与“离”的精神实质与法律内涵,运用灵活的工作方法,为当事人圆满的解决问题。离婚律师涉及的具体业务范围包括婚前、婚内财产见证、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解除婚姻关系利弊的分析、相关诉讼证据的调查、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离婚调解、诉讼等。
4、工程合同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工程合同律师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合同律师组成,工程合同律师工作数年来,先后代理了各类工程合同案件,其中,多位工程合同律师还担任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律理论功底深厚,诉讼及非诉代理经验丰富。工程合同律师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投资方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资信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工程合同律师长期从事合同法、民法、建筑法领域的研究与案件代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探合同、监理合同、审计合同、评估合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5、拆迁合同
    许多面临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在遇到拆迁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让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合同中最大化,但是很多老百姓对拆迁知识一无所知,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是上网搜索与拆迁合同相关的法律常识。虽然网上的拆迁合同版本五花八门,但涉及拆迁合同中的关键问题,确经常被一带而过。老百姓不能从网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在了解您需求的同时,可以为您量身打造一份优越的拆迁合同。
6、二手房合同
    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攀升,二手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保守型”投资者的首选。但是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增多,以前二手房合同中不常见的法律问题,已经渐渐浮出水面。常规的二手房合同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资金监管、贷款、税费等问题,已经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导致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常规的二手房合同不能紧跟政策调整的步伐,为不诚信的交易主体提供了毁约的机会,最终导致二手房合同无法履行。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二手房律师,将会结合最新的政策法规为您量身打造一份“零风险”的二手房合同。
7、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现为近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各大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与帮助,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及起草、专项合同起草审核、专项事务法律论证和处理、出具律师函、规范法务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事务来推动和促进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如遇到不可避免的诉讼,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损失。同时,法律顾问还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建言献策保驾护航。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团队将竭诚为各大企业提供最专业的“一条龙”服务。
版权所有: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三姓街126号 电话:0451-82538886 QQ:461000555
黑ICP备09033033号-1 投诉电话:5557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