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发布《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3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火电厂建筑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机组单项主体建筑工程;或单机容量10万千瓦(或4台5万千瓦)机组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的施工;或高度为180米以上烟囱5座、淋水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上双曲线冷却水塔10座的施工;或三个火电厂管道工程,直径为1.8米以上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累计超过2000节(8公里)的制管、安装,其中直径为2.2米以上的500节(2公里),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企业有承担单机容量为5~10万千瓦机组主厂房施工的机械设备,或有烟囱、水塔成套专用施工设备,或有2.2米管径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的专用制管及安装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3.5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年总产值在2500万元以上。
8.具有编制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以上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的能力;或具有年完成210米烟囱、淋水面积为3500平方米双曲线冷却水塔各2座的能力;或具有年完成1.8米以上直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2500节(10公里)的制管、安装能力,其中2.2米以上直径的管道1000节(4公里)。
三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火电厂建筑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机组单项主体建筑工程;或单机容量5万千瓦机组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的施工;或高度为150米以上烟囱4座、淋水面积为2500平方米以上双曲线冷却水塔3座的施工;或三个火电厂管道工程,直径为1.6米以上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累计达1500节(6公里)的制管、安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的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助理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6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5.企业有承担单机容量为5万千瓦机组主厂房施工的机械设备;或有烟囱、水塔成套专用施工设备;或有1.8米管径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的专用制管及安装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3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年总产值在1500万元以上。
8.具有编制单机容量10万千瓦(含12.5万千瓦)机组以上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的能力;或具有年完成180米烟囱、淋水面积为3000平方米双曲线冷却水塔各2座的能力;或具有年完成1.8米直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2000节(8公里)的制管、安装能力。
各级火电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种类型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核电站常规岛与辅助生产建筑工程;烟囱、水塔专业可承包各种类型烟囱、水塔的施工;预应力混凝土管道专业可承包各种类型混凝土管道的制管、安装工程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烟囱、水塔专业可承包210米及以下高度的烟囱、3500平方米及以下淋水面积水塔的施工;预应力混凝土管道专业可承包2.2米及以下管径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的制管、安装工程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单机容量10万千瓦(含12.5万千瓦)及以下机组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烟囱、水塔专业可承包100米及以下高度的烟囱、3000平方米及以下淋水面积水塔的施工;预应力混凝土管道专业可承包1.8米及以下管径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的制管、安装工程施工。
二、火电设备安装施工企业
各级火电设备安装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火电厂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机组单项主体设备安装工程,或单机容量20万千瓦(或2台10万千瓦)机组全套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各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企业有吊装410t/h~670t/h锅炉的主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3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年总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
8.具有编制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机组全套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组织实施的能力,并有组织设备启动调试的能力。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火电厂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机组单项主体设备安装工程;或单机容量10万千瓦(或4台5万千瓦)机组全套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各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50万元以上。
5.企业有吊装220t/h~410t/h锅炉的主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2.5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年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8.具有编制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发电机组全套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组织实施的能力,并有组织设备启动调试的能力。
三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火电厂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机组单项主体设备安装工程;或单机容量5万千瓦机组全套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助理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各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8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20万元以上。
5.企业有吊装220t/h锅炉的主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2.5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年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
8.具有编制单机容量10万千瓦(含12.5万千瓦)机组全套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组织实施的能力,并有组织设备启动调试的能力。
各级火电设备安装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种类型火电厂设备安装工程,核电站常规岛与辅助生产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火电厂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单机容量10万千瓦(含12.5万千瓦)及以下机组火电厂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三、火电建筑安装施工企业
各级火电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火电建筑安装施工企业资质分一、二、三级,各级企业的资质条件,除以前承担过工程的条件应同时具备火电建筑、火电设备安装企业所具备的条件外,其它资质条件均与火电设备安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相同。
各级火电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按相应等级火电建筑施工企业和火电设备安装施工企业的规定范围确定。
四、送变电工程施工企业
各级送变电工程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送变电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各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0万元以上。
5.企业有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送电线路的放线设备和安装同电压等级变压器的主吊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2.5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编制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
(2)年完成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100公里以上和一座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建筑安装(或设备安装);
(3)组织设备启动调试。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送变电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220千伏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各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8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具有与所承担的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装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2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编制220千伏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
(2)年完成220千伏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150公里以上和一座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建筑安装(或设备安装);
(3)组织设备启动调试。
三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送变电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110千伏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的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助理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2.5%以上;各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5.具有与所承担的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装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2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编制110千伏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
(2)年完成110千伏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150公里以上和一座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建筑安装(或设备安装);
(3)组织设备启动调试。
四级企业
1.具有5年以上66千伏(或35千伏)送变电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66千伏(或35千伏)送电线路100公里和一座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设备安装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具有职称的技术、经济等专业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2%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
5.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6.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编制66千伏(或35千伏)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
(2)年完成66千伏(或35千伏)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100公里和一座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建筑安装(或设备安装);
各级送变电工程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种电压等级及容量的送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
4.四级企业可在本地区内承包66千伏(或35千伏)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煤炭工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煤炭工业建设的施工企业分为矿井建设、煤炭设备安装、矿井特凿三类,各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矿井建设施工企业
各级矿井建设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的煤矿建设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90万吨以上包括井下、地面配套工程施工(或专一从事井下施工的矿井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煤矿建设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60万吨以上包括井下、地面配套工程施工(或专一从事井下施工的矿井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2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6年以上煤矿建设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15万吨以上包括井下、地面配套工程施工(或专一从事井下施工的矿井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各级矿井建设施工企业的经营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井型的井下及地面配套工程的各单项单位工程施工;单一井下矿建企业只能承包各类矿井井下单项单位工程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90万吨(含90万吨)以下各类井型的井下及地面配套工程的单项单位工程施工;单一井下矿建企业只能承包90万吨(含90万吨)以下矿井井下各单项单位工程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60万吨(含60万吨)以下矿井井下及地面配套工程的各单项单位工程施工;单一井下矿建企业只能承包60万吨(含60万吨)以下矿井井下各单项单位工程施工。
二、煤炭设备安装企业
各级煤炭设备安装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的煤炭设备安装经历,独立承担过90万吨以上大型洗煤厂或矿井设备安装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5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的煤炭设备安装经历,独立承担过中型以上洗煤厂或矿井设备安装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8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5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2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6年以上煤炭设备安装经历,独立承担过小型洗煤厂、矿井设备安装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施工产值在800万元以上。
各级煤炭设备安装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型矿井、洗煤厂、机厂等设备及电器的安装工程。
2.二级企业可承包90万吨(含90万吨)以下矿井、洗煤厂和中型机厂等机电安装工程。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矿井、洗煤厂、机厂的机电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