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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 2
摘自:龙房川
点击: 16103688次
发布时间:2010/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   2

6.1.4条 冷凝计算界面温度应按下式计算:

6.1.5条 冷凝计算界面的位置,应取保温层与外侧密实材料层的交界处(见图6.1.5)。

6.1.6条 对于不设通风口的坡屋顶,其顶棚部分的蒸汽渗透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Ho.i>1.2(Pi-Pe)     (6.1.6)

式中Ho.i--顶棚部分的蒸汽渗透阻(·h·Pa/g)

PiPe--分别为室内和室外空气水蒸气分压力(Pa)

6.1.7条 围护结构材料层的蒸汽渗透阻应按下式计算:

Hδ/μ        (6.1.7)

式中H--材料层的蒸汽渗透阻(·h·Pa/g)

δ--材料层的厚度(m)

μ--材料的蒸汽渗透系数〔g/(m2 ·h·Pa)〕,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4.1采用。

注:多层结构的蒸汽渗透阻应按各层蒸汽渗透阻之和确定。

封闭空气间层的蒸汽渗透阻取零。

某些薄片材料和涂层的蒸汽渗透阻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4.3采用。

第二节 围护结构防潮措施

6.2.1条 采用多层围护结构时,应将蒸汽渗透阻较大的密实材料布置在内侧,而将蒸汽渗透阻较小的材料布置在外侧。

6.2.2条 外侧有密实保护层或防水层的多层围护结构,经内部冷凝受潮验算而必须设置隔汽层时,应严格控制保温层的施工湿度,或采用预制板状或块状保温材料,避免湿法施工和雨天施工,并保证隔汽层的施工质量。对于卷材防水屋面,应有与室外空气相通的排湿措施。

6.2.3条 外侧有卷材或其他密闭防水层,内侧为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平屋顶结构,如经内部冷凝受潮验算不需设隔汽层,则应确保屋面板及其接缝的密实性,达到所需的蒸汽渗透阻。

附录一 名词解释

附录二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公式及参数

(一)热阻的计算

1单一材料层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δ/λ       (附2.1

式中R--材料层的热阻(㎡·K/W);

δ--材料层的厚度(m);

λ--材料的导热系数〔W/m·K)〕,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4.1和表注的规定采用。

2多层围护结构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R1+R2+……+Rn      (附2.2

式中R1+R2+……+Rn--各层材料的热阻(㎡·K/W)。

3由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两向非均质围护结构(包括各种形式的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墙体等,但不包括多孔粘土空心砖),其平均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当围护结构中存在圆孔时,应先将圆孔折算成同面积的方孔,然后按上述规定计算。

4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oRi+R+Re       (2.4)

式中Ro--围护结构的传热阻(·K/W)

Ri--内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2采用;

Re--外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3采用;

R--围护结构热阻(·K/W)

5空气间层热阻的确定:

(1)不带铝箔、单面铝箔、双面铝箔封闭空气间层的热阻,应按本附录附表2.4采用。

(2)通风良好的空气间层,其热阻可不予考虑。这种空气间层的间层温度可取进气温度,表面换热系数可取12.0W/(·K)

附录二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公式及参数

(一)热阻的计算

1单一材料层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δ/λ       (附2.1

式中R--材料层的热阻(㎡·K/W);

δ--材料层的厚度(m);

λ--材料的导热系数〔W/m·K)〕,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4.1和表注的规定采用。

2多层围护结构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R1+R2+……+Rn      (附2.2

式中R1+R2+……+Rn--各层材料的热阻(㎡·K/W)。

3由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两向非均质围护结构(包括各种形式的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墙体等,但不包括多孔粘土空心砖),其平均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当围护结构中存在圆孔时,应先将圆孔折算成同面积的方孔,然后按上述规定计算。

4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oRi+R+Re       (2.4)

式中Ro--围护结构的传热阻(·K/W)

Ri--内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2采用;

Re--外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3采用;

R--围护结构热阻(·K/W)

5空气间层热阻的确定:

(1)不带铝箔、单面铝箔、双面铝箔封闭空气间层的热阻,应按本附录附表2.4采用。

(2)通风良好的空气间层,其热阻可不予考虑。这种空气间层的间层温度可取进气温度,表面换热系数可取12.0W/(·K)

附录二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公式及参数

(一)热阻的计算

1单一材料层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δ/λ       (附2.1

式中R--材料层的热阻(㎡·K/W);

δ--材料层的厚度(m);

λ--材料的导热系数〔W/m·K)〕,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4.1和表注的规定采用。

2多层围护结构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R1+R2+……+Rn      (附2.2

式中R1+R2+……+Rn--各层材料的热阻(㎡·K/W)。

3由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两向非均质围护结构(包括各种形式的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墙体等,但不包括多孔粘土空心砖),其平均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当围护结构中存在圆孔时,应先将圆孔折算成同面积的方孔,然后按上述规定计算。

4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oRi+R+Re       (2.4)

式中Ro--围护结构的传热阻(·K/W)

Ri--内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2采用;

Re--外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3采用;

R--围护结构热阻(·K/W)

5空气间层热阻的确定:

(1)不带铝箔、单面铝箔、双面铝箔封闭空气间层的热阻,应按本附录附表2.4采用。

(2)通风良好的空气间层,其热阻可不予考虑。这种空气间层的间层温度可取进气温度,表面换热系数可取12.0W/(·K)

附录二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公式及参数

(一)热阻的计算

1单一材料层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δ/λ       (附2.1

式中R--材料层的热阻(㎡·K/W);

δ--材料层的厚度(m);

λ--材料的导热系数〔W/m·K)〕,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4.1和表注的规定采用。

2多层围护结构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R1+R2+……+Rn      (附2.2

式中R1+R2+……+Rn--各层材料的热阻(㎡·K/W)。

3由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两向非均质围护结构(包括各种形式的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墙体等,但不包括多孔粘土空心砖),其平均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当围护结构中存在圆孔时,应先将圆孔折算成同面积的方孔,然后按上述规定计算。

4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oRi+R+Re       (2.4)

式中Ro--围护结构的传热阻(·K/W)

Ri--内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2采用;

Re--外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3采用;

R--围护结构热阻(·K/W)

5空气间层热阻的确定:

(1)不带铝箔、单面铝箔、双面铝箔封闭空气间层的热阻,应按本附录附表2.4采用。

(2)通风良好的空气间层,其热阻可不予考虑。这种空气间层的间层温度可取进气温度,表面换热系数可取12.0W/(·K)

附录二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公式及参数

(一)热阻的计算

1单一材料层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δ/λ       (附2.1

式中R--材料层的热阻(㎡·K/W);

δ--材料层的厚度(m);

λ--材料的导热系数〔W/m·K)〕,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4.1和表注的规定采用。

2多层围护结构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R1+R2+……+Rn      (附2.2

式中R1+R2+……+Rn--各层材料的热阻(㎡·K/W)。

3由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两向非均质围护结构(包括各种形式的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墙体等,但不包括多孔粘土空心砖),其平均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当围护结构中存在圆孔时,应先将圆孔折算成同面积的方孔,然后按上述规定计算。

4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oRi+R+Re       (2.4)

式中Ro--围护结构的传热阻(·K/W)

Ri--内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2采用;

Re--外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3采用;

R--围护结构热阻(·K/W)

5空气间层热阻的确定:

(1)不带铝箔、单面铝箔、双面铝箔封闭空气间层的热阻,应按本附录附表2.4采用。

(2)通风良好的空气间层,其热阻可不予考虑。这种空气间层的间层温度可取进气温度,表面换热系数可取12.0W/(·K)

附录二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公式及参数

(一)热阻的计算

1单一材料层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δ/λ       (附2.1

式中R--材料层的热阻(㎡·K/W);

δ--材料层的厚度(m);

λ--材料的导热系数〔W/m·K)〕,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4.1和表注的规定采用。

2多层围护结构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R1+R2+……+Rn      (附2.2

式中R1+R2+……+Rn--各层材料的热阻(㎡·K/W)。

3由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两向非均质围护结构(包括各种形式的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墙体等,但不包括多孔粘土空心砖),其平均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当围护结构中存在圆孔时,应先将圆孔折算成同面积的方孔,然后按上述规定计算。

4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oRi+R+Re       (2.4)

式中Ro--围护结构的传热阻(·K/W)

Ri--内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2采用;

Re--外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3采用;

R--围护结构热阻(·K/W)

5空气间层热阻的确定:

(1)不带铝箔、单面铝箔、双面铝箔封闭空气间层的热阻,应按本附录附表2.4采用。

(2)通风良好的空气间层,其热阻可不予考虑。这种空气间层的间层温度可取进气温度,表面换热系数可取12.0W/(·K)

附录二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公式及参数

(一)热阻的计算

1单一材料层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δ/λ       (附2.1

式中R--材料层的热阻(㎡·K/W);

δ--材料层的厚度(m);

λ--材料的导热系数〔W/m·K)〕,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4.1和表注的规定采用。

2多层围护结构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R1+R2+……+Rn      (附2.2

式中R1+R2+……+Rn--各层材料的热阻(㎡·K/W)。

3由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两向非均质围护结构(包括各种形式的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墙体等,但不包括多孔粘土空心砖),其平均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当围护结构中存在圆孔时,应先将圆孔折算成同面积的方孔,然后按上述规定计算。

4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oRi+R+Re       (2.4)

式中Ro--围护结构的传热阻(·K/W)

Ri--内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2采用;

Re--外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3采用;

R--围护结构热阻(·K/W)

5空气间层热阻的确定:

(1)不带铝箔、单面铝箔、双面铝箔封闭空气间层的热阻,应按本附录附表2.4采用。

(2)通风良好的空气间层,其热阻可不予考虑。这种空气间层的间层温度可取进气温度,表面换热系数可取12.0W/(·K)

附录二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公式及参数

(一)热阻的计算

1单一材料层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δ/λ       (附2.1

式中R--材料层的热阻(㎡·K/W);

δ--材料层的厚度(m);

λ--材料的导热系数〔W/m·K)〕,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4.1和表注的规定采用。

2多层围护结构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R1+R2+……+Rn      (附2.2

式中R1+R2+……+Rn--各层材料的热阻(㎡·K/W)。

3由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两向非均质围护结构(包括各种形式的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墙体等,但不包括多孔粘土空心砖),其平均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当围护结构中存在圆孔时,应先将圆孔折算成同面积的方孔,然后按上述规定计算。

4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oRi+R+Re       (2.4)

式中Ro--围护结构的传热阻(·K/W)

Ri--内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2采用;

Re--外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3采用;

R--围护结构热阻(·K/W)

5空气间层热阻的确定:

(1)不带铝箔、单面铝箔、双面铝箔封闭空气间层的热阻,应按本附录附表2.4采用。

(2)通风良好的空气间层,其热阻可不予考虑。这种空气间层的间层温度可取进气温度,表面换热系数可取12.0W/(·K)

附录二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公式及参数

(一)热阻的计算

1单一材料层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δ/λ       (附2.1

式中R--材料层的热阻(㎡·K/W);

δ--材料层的厚度(m);

λ--材料的导热系数〔W/m·K)〕,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4.1和表注的规定采用。

2多层围护结构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R1+R2+……+Rn      (附2.2

式中R1+R2+……+Rn--各层材料的热阻(㎡·K/W)。

3由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两向非均质围护结构(包括各种形式的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墙体等,但不包括多孔粘土空心砖),其平均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当围护结构中存在圆孔时,应先将圆孔折算成同面积的方孔,然后按上述规定计算。

4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RoRi+R+Re       (2.4)

式中Ro--围护结构的传热阻(·K/W)

Ri--内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2采用;

Re--外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2.3采用;

R--围护结构热阻(·K/W)

5空气间层热阻的确定:

(1)不带铝箔、单面铝箔、双面铝箔封闭空气间层的热阻,应按本附录附表2.4采用。

(2)通风良好的空气间层,其热阻可不予考虑。这种空气间层的间层温度可取进气温度,表面换热系数可取12.0W/(·K)

(二)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值的计算

1单一材料围护结构或单一材料层的D值应按下式计算:

DRS         (2.5)

式中R--材料层的热阻(·K/W)

S--材料的蓄热系数[W/(·K)]

2多层围护结构的D值应按下式计算:

DD1+D2+……+DnR1S1+R2S2……+RnSn        (附2.6

式中R1R2……Rn--各层材料的热阻(·K/W)

S1S2……Sn--各层材料的蓄热系数[W/(·K)],空气间层的蓄热系数取S0

3如某层有两种以上材料组成,则应先按下式计算该层的平均导热系数:

(三)地面吸热指数B值的计算

地面吸热指数B值,应根据地面中影响吸热的界面位置,按下面几种情况计算:

1影响吸热的界面在最上一层内,即当:

2影响吸热的界面在第二层内,即当:

3影响吸热的界面在第二层以下,即按式(附2.11)求得的结果小于3.0,则影响吸热的界面位于第三层或更深处。这时,可仿照式(附2.12)求出B2,3B3,4等,然后按顺序依次求出B1,2值。这时,式中的K1,2值应根据B2,3/b1δ21 α1τ值按附表2.5查得。

(四)室外综合温度的计算

1室外综合温度各小时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tsa--室外综合温度();

te--室外空气温度();

I--水平或垂直面上的太阳辐射照度(W/㎡);

ρ--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按本附录附表2.6采用;

αe--外表面换热系数,取19.0W/(㎡·K)。

2室外综合温度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3室外综合温度波幅应按下式计算:

(五)围护结构衰减倍数和延迟时间的计算

1多层围护结构的衰减倍数应按下式计算:

2多层围护结构延迟时间应按下式计算:

(六)室内空气到内表面的衰减倍数及延迟时间的计算

1室内空气到内表面的衰减倍数应按下式计算:

ν 1=0.95 α1+Y1/α1                             (附2.19

2室内空气到内表面的延迟时间应按下式计算:

(七)表面蓄热系数的计算

1多层围护结构各层外表面蓄热系数应按下列规定由内到外逐层(见附图2.2)进行计算:

2多层围护结构外表面蓄热系数应取最后一层材料的外表面蓄热系数,即YeYn

3多层围护结构内表面蓄热系数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如果多层围护结构中的第一层(即紧接内表面的一层)D1≥1,则多层围护结构内表面蓄热系数应取第一层材料的蓄热系数,即YiS1

如果多层围护结构中最接近内表面的第m层,其Dm≥1,则取YmSm,然后从第m1层开始,由外向内逐层(层次排列见附图2.2)计算,直至第一层的Y1,即为所求的多层围护结构内表面蓄热系数。

如果多层围护结构中的每一层D值均小于1,则计算应从最后一层(第n层)开始,然后由外向内逐层计算,直至第一层的Y1,即为所求的多层围护结构内表面蓄热系数。

(八)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温度的计算

1非通风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温度可按下式计算:

2通风屋顶内表面最高温度的计算:

对于薄型面层(如混凝土薄板、大阶砖等)、厚型基层(如混凝土实心板、空心板等)、间层高度为20cm左右的通风屋顶,其内表面最高温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面层下表面温度最高值、平均值和波幅值应分别按下列三式计算:

2)间层综合温度(作为基层上表面的热作用)的平均值和波幅值应分别按下列二式计算:

3)在求得间层综合温度后,即可按本附录中(八)1.同样的方法计算基层内表面(即下表面)最高温度。计算中,间层综合温度最高值出现时间取φtvc.sy13.5h

附录三 室外计算参数

附录三 室外计算参数

附录三 室外计算参数

附录三 室外计算参数

城市名称                  夏季室外计算温度 

平均值/t0      最高值/te·max      波幅值Ate    

九江    32.8     37.4     4.6

景德镇     31.6     37.2     5.6

福州    30.9     37.2     6.3

建阳    30.5     37.3     6.8

南平    30.8     37.4     6.6

永安    30.8     37.3     6.5

漳州    31.3     37.1     5.8

厦门    30.8     35.5     4.7

郑州    32.5     38.8     6.3

信阳    31.9     36.6     4.7

武汉    32.4     36.9     4.5

宜昌    32.0     38.2     6.2

黄石    33.0     37.9     4.9

长沙    32.7     37.9     5.2

藏江    30.4     36.3     5.9

岳阳    32.5     35.9     3.4

株洲    34.4     39.9     5.5

衡阳    32.8     38.3     5.5

广州    31.1     35.6     4.5

海口    30.7     36.3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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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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