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98 2
第2.6.10条 试运转结束后,应拆洗系统中的过滤器并应更换或再生干燥过滤器的干燥剂。
第七节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
第2.7.1条 本节适用于以蒸汽或热水为热源的单、双效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的安装。
第2.7.2条 机组就位后,其安装水平应在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基准面上测量,其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1/1000。
第2.7.3条 真空泵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抽气连接管应采用真空胶管,并宜缩短设备与真空泵间的管长;
二、真空泵运转前,采用真空泵油的规格及加油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三、应进行真空泵抽气性能的检验;在泵的吸入管上应装真空度测量仪,并关闭真空泵与制冷系统连接的阀门,启动真空泵,并应将压力抽至0.0133kPa以下;然后,停泵观察真空度测量仪,应无泄漏。当有泄漏时,应消除故障。
第2.7.4条 管道的连接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机组内部管道连接前,应将所有接管及阀门的铁锈、油脂及污物清除洁净,并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连接时,宜在管内加衬圈或在管外加套管焊接,并应防止焊渣及其他污物掉入设备内部。
第2.7.5条 系统的气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采用氮气或干燥压缩空气进行试验时,试验压力应为0.2MPa(表压);检查设备及管道有无泄漏时,应保持压力24h;按本规范公式(2.6.4)计算,压力降不应大于0.0665kPa;
二、采用氟利昂进行试验时,应先将系统抽真空至0.265kPa,并充入氟利昂气体至0.05MPa(表压)。然后,再充入氮气或干燥压缩空气至0.15MPa(表压),并用电子卤素检漏仪进行检查,其泄漏率不应大于2.03PamL/s。
第2.7.6条 系统抽真空试验应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时,应将系统内绝对压力抽至0.0665kPa,关闭真空泵上的抽气阀门,保持压力24h;按本规范公式(2.6.4)计算,压力的上升不应大于0.0266kPa。
第2.7.7条 系统气密性试验和抽真空试验后,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进行系统内部的冲洗。
第2.7.8条 机组和管道绝热保温的材料、保温范围及绝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2.7.9条 制冷系统的加液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配制溴化锂溶液;配制后,溶液应在容器中进行沉淀,并应保持洁净,不得有油类物质或其他杂物混入;
二、开动真空泵,应将系统抽真空至0.0665kPa以下绝对压力;当系统内部冲洗后有残留水份时,可将系统抽至环境温度相对应的水的饱和蒸汽压力,其压力可采用本规范附录一;
三、加液连接管应采用真空胶管,连接管的一端应与规定的阀门连接,接头密封应良好;管的另一端插入加液桶与桶底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且应浸没在溶液中;
四、开启加液阀门,应将溶液注入系统;溴化锂溶液的加入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加液过程中,应防止将空气带入系统。
第2.7.10条 制冷系统的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启动运转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应向冷却水系统和冷水系统供水,当冷却水低于20℃时,应调节阀门减少冷却水供水量;
2.启动发生器泵、吸收器泵,应使溶液循环;
3.应慢慢开启蒸汽或热水阀门,向发生器供水,对以蒸汽为热源的机组,应使机组先在较低的蒸汽压力状态下运转,无异常现象后,再逐渐提高蒸汽压力至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值;
4.当蒸发器冷剂水液囊具有足够的积水后,应启动蒸发器泵,并调节制冷机,应使其正常运转;
5.启动运转过程中,应启动真空泵,抽除系统内的残余空气或初期运转产生的不凝性气体。
二、运转中检查的项目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稀溶液、浓溶液和混合溶液的浓度、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2.冷却水、冷媒水的水量和进、出口温度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加热蒸汽的压力、温度和凝结水的温度、流量或热水的温度及流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混有溴化锂的冷剂水比重不应超过1.04;
5.系统应保持规定的真空度;
6.屏蔽泵的工作应稳定,并无阻塞、过热、异常声响等现象;
7.各安全保护继电器的动作应灵敏、正确,仪表的指示应准确。
第八节 组合冷库
第2.8.1条 本节适用于以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和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为隔热层,金属材料为面板的组合冷库的安装。
第2.8.2条 冷库的制冷系统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8.3条 组合冷库的库体安装前,应对库板进行检查。库板的表面应平整,并应无翘曲、无明显的划伤碰伤和凹凸不平。库板板芯泡沫塑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8.3的规定。
第2.8.4条 组合冷库的库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组装后的库板接缝错位不得大于1.5mm,接缝应均匀、严密、表面平整;
二、库板接缝处应采用规定的密封材料;现场配制的发泡剂,其配合比应符合规定;
三、总装后,库体外观应无明显缺陷;库门开闭应灵活,并不得有变形,密封性能应良好。
第2.8.5条 气调冷库的气调系统设备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道及阀门的接头和密封处,不得有漏气、滴水等现象;管道上不应设置下垂的U形弯管;管道应坡向气调间内;管道与气调机的连接处应采用软管连接;
二、气调设备的断水报警装置应灵敏、可靠。
第2.8.6条 气调冷库在库体安装后,应进行库体气密性试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将库门打开,库内外空气应充分交换,其时间不应小于24h;
二、应堵塞所有与库外相通的孔洞,并应用密封胶密封;
三、关闭气密门,其密封应良好;
四、应启动鼓风机,当库内压力达到100Pa(表压)后停机,并应开始计时;
五、库内压力值应每隔1min记录一次,读数应准确到5Pa;
六、当试验至10min时,库内剩余压力应大于50Pa(表压);
七、应绘制库内压力随时间变化的曲线。
第2.8.7条 气调冷库的气调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气调系统的管线及阀门应畅通,非气调间阀门应关严;
二、启动气调设备,并应开始计时;
三、试验开始后,库内O2、CO2的含量应每隔1h记录一次,测试精度应为0.1/100;
四、当库内O2含量达到3%,CO2含量达到5%后,应关闭气调设备,并记录试验结束的时间,其气调试验时间应符合表2.8.7的规定;
五、应绘制库内气体含量值随时间变化的曲线。
第2.8.8条 组合冷库的空库降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地坪表层为混凝土的大、中型组合冷库空库降温时,宜先将库温缓慢地降至1~3℃;高温库、气调库可直接降至设计温度,并应保持24h。当地坪与库板结合处、地坪面等处无异常变化后,方可将库温降至设计温度;
二、地坪表层为非混凝土的小型组合冷库,空库降温时,可将库温直接降至设计温度;
三、库温降至设计温度后,应检查库体外表面,并应无结露、结霜等现象;
四、规定要求考核空库降温时间的组合冷库,其空库降温时间应符合表2.8.8-1的规定;组合冷库库温分类可按表2.8.8-2划分;
五、组合冷库空库降温试验的方法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库体周围应无各种人为热流的影响;
2.应关闭库体,熄灭库内照明灯,用电加热器预热;当库内温度达到32℃、并稳定1h后方可进行测试;
3.应保持库内温度为32±1℃,测定1h内加热器的输入热量,并应保持这个输入热量;
4.测试时间内,输入热量的波动值不应大于1%;
5.应启动制冷机对冷库进行降温,同时记录降温起始时间;
6.空库降温开始后,应记录库内初始温度,并应每隔10min记录一次;
7.测试过程中环境温度发生变化时,向库内输入热量应每隔30min修正一次;单位时间的热量修正值应按下式计算:
8.当库温达到设计温度时,应记录降温结束时间,并计算降温时间;
9.应绘制库温随时间而变化的降温试验曲线。
第三章 空气分离设备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 本章适用于以深度冷冻方法制取气态的氧、氮和稀有气体的空气分离设备(以下简称空分设备)的安装。
第3.1.2条 空分设备在开箱检查时,应按发送清册和装箱清单进行设备、材料及资料的清点、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随设备带来的材料规格、材质和数量,当与设备技术文件不符时,应有制造厂的代用许可证明方可使用。
第3.1.3条 分馏塔的抗冻基础应具有检验合格记录;当采用膨胀珍珠岩(珠光砂)混凝土时,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7.5MPa,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23W/(m·K),并不应有裂纹。
第3.1.4条 吸附剂、绝热材料的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吸附剂和绝热材料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技术条件》的规定选用。
第3.1.5条 空分设备的黄铜制件不得接触氨气,铝制件不得接触碱液;充氮气密封的部分,在保管期间高压腔压力宜保持10~20kPa,低压腔压力(装平盖板一方)应保持1kPa。
第3.1.6条 空分设备的脱脂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分馏塔内部各设备、管路、阀门,分馏塔外部凡与氧或富氧介质接触的设备、管路、阀门和各忌油设备均应进行脱脂。脱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及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当制造厂已作过脱脂处理,且未被油脂污染时,可不再脱脂;当被油脂污染时,应再作脱脂处理;
三、压力容器、阀门、管路中铝制件的脱脂应采用全氯乙烯或三氯乙烯溶剂,不得使用四氯化碳溶剂;压力容器、阀门、管路中非铝制件及各忌油设备均应采用四氯化碳及其他脱脂剂进行脱脂。
四、不得使用已经变质的脱脂剂。
第3.1.7条 受压设备就位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一、制造厂已作过强度试验并有合格证的可不作强度试验,但必须作气密性试验,当发现设备有损伤或在现场作过局部改装时,仍应作强度试验;
二、强度试验应采用水为介质进行;对不宜用水作介质或结构复杂的设备(精馏塔、板翅式换热器、吸附过滤器等)宜采用洁净、干燥、无油的气体进行,但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三、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压力与保压时间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当无规定时,应符合表3.1.7的规定,且试验压力不得小于0.1MPa。
四、液压试验应采用洁净的水或液体。当受压设备内充满液体后,应排出滞留在其内的气体,待内外壁温接近时,方可缓慢升至设计压力;当无泄漏后应继续升至试验压力,并根据受压设备大小保压10~30min;而后,降至设计压力,其保压时间不应少于30min,经检查应无泄漏、异常现象。液压试验后,应采用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将其内部吹干、吹净。对奥氏体不锈钢压力容器以水为介质进行液压试验时,宜控制水中氯离子含量,并不应超过百万分之二十五(25ppm)。
五、气压试验应采用洁净、干燥、无油的空气或惰性气体;对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造的压力容器,其试验气体温度不得小于15℃;其他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试验气体的温度,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当进行气压试验时,应先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的10%,保压5~10min;当无泄漏后,应继续升至试验压力的50%;当无异常现象后,应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并按受压设备大小保压10~30min;而后应降至设计压力,保压时间不少于30min,经检查应无泄漏和异常现象。
第3.1.8条 阀门应按系统压力作气密性试验,其泄漏量不应超过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自动阀的密封面可采用煤油作渗漏检查,并应保持5min后,无渗漏现象。
第3.1.9条 调整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整定值进行调整,当无规定时,应按设计压力或系统最高工作压力进行调整;
二、调整达到要求后,应进行铅封。
第3.1.10条 管路上波纹节组装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预压量进行预压,并不应有拉伸、扭曲和错位。
第3.1.11条 当忌油设备进行试压和吹扫时,所用的介质应为清洁、干燥、无油的空气或氮气;当采用氮气时,应采取防窒息措施。当进行吹扫时宜将气流吹在白色滤纸或白布上,经10min后观察,在纸或白布上应无油污和杂质。
第3.1.12条 现场组装焊接铝制空分设备,铝及铝合金管道应按设备技术文件和国家现行有关焊接标准、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3.1.13条 与空分设备配套的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节 分馏塔组装
第3.2.1条 直接安放整体分馏塔的基础,其表面水平度不应大于1.5/1000。
第3.2.2条 现场组装分馏塔的基础,其表面水平度不应大于5/1000。全长上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5mm。
第3.2.3条 保冷箱基础框架的纵、横向安装水平均不应大于1/1000,并应在型钢水平面上测量。
第3.2.4条 吊装有色金属的设备和管子时,应防止损伤其表面;当有伤痕时,其深度不应大于壁厚的负公差值。
第3.2.5条 设备的就位、找正和调平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将选定的主管口中心与基础面上的基准线对准,其允许偏差为3mm。
二、精馏塔现场拼装的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和焊接质量的要求,应符合制造的图样及其焊接的技术要求。
三、各种精馏塔(上塔、下塔、精氩塔、粗氩塔)的铅垂度不应大于1/1000;当采用设备本身的校直器校正铅垂度时,其允许偏差为:
四、其余设备的铅垂度不应大于2/1000。
五、整体分馏塔调平时,外筒壳的上下标记应对准所挂的铅垂线。
第3.2.6条 保冷箱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冷箱面板每片对角线长度及四边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二、外表面的连续焊缝应无漏焊,并经外观检查应合格和无漏水现象;
三、安装立式液体泵的法兰,其平面的安装水平不应大于1/1000;
第3.2.7条 分馏塔平台标高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mm;各立柱的铅垂度不应大于1/1000,全长上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
第3.2.8条 冷箱内的配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配管前,应加工焊缝坡口,管件应清洗洁净,并应严格脱脂;
二、配管的顺序应为先大管、后小管,先主管、后辅管,先下部管,后上部管。为了防止产生外加应力,不得强行配管;直径大于45mm的管道进行配接或预装时,应留一段作为最终接管,待其他管道连接焊好后方可单独接管;
三、管路上的温度计、压力表和分析管等接头应先开口,不得在配管后再开口;施工中,各容器和管道的开口应封闭,防止杂物掉进设备和管道内;
四、各管路不应相碰,其管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冷热管道的外壁间距不应小于200mm;
2.热管道外壁距液体容器表面的间距不应小于300mm;
3.冷管外壁距保冷箱面板的间距不应小于400mm;
4.冷管外壁距分馏塔基础表面的间距不应小于300mm;
五、液体排放管与设备连接后,宜向上倾斜,并在靠近保冷箱壁约300mm范围内的热区部分弯成倒U形通向排放阀,倒U形的高度宜为管子外径的6~10倍,并应防止阀门结霜;与液体容器连接的加热管、吹除管和安全阀管亦可按上述方法配管;
六、气体吹除管的坡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设1/10的坡度向吹除阀方向下降倾斜,并应无下凹死区,防止水份在管内冻结。
七、直径Dg≥25mm的铝管应在焊接缝处加内衬圈;直径Dg<25mm的铝管,应加外套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