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02 2
4.5.8 塑料板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6 金属板防水层
4.6.1 本节适用于抗渗性能要求较高的地下工程中以金属板材焊接而成的防水层。
4.6.2 金属极防水层所采用的金属材料和保护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材料及焊条(剂)的规格、外观质量和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6.3 金属板的拼接及金属板与建筑结构的锚固件连接应采用焊接。金属板的拼接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检验。
4.6.4 当金属板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板材厚度的负偏差值。
4.6.5 金属板防水层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铺设面积每10m2抽查1处,每处lm2,且不得少于3处。焊缝检验应按不同长度的焊缝各抽查5%,但均不得少于1条。长度小于500mm的焊缝,每条检查1处;长度500~2000mm的焊缝,每条检查2处;长度大于2000mm的焊缝,每条检查3处。
主控项目
4.6.6 金属防水层所采用的金属板材和焊条(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4.6.7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执业资格证书和考核日期。
一般项目
4.6.8 金属板表面不得有明显凹面和损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6.9 焊缝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焊瘤、咬边、烧穿、弧坑、针状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无损检验。
4.6.10 焊缝的焊波应均匀,焊渣和飞溅物应清除干净;保护涂层不得有漏徐、脱皮和反锈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7细部构造
4.7.1 本节适用于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细部构造。
4.7.2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等细部构造,应采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等高分子防水材料和接缝密封材料。
4.7.3 变形缝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止水带宽度和材质的物理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裂缝和气泡;接头应采用热接,不得叠接,接缝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和脱胶现象;
2 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应和变形缝中心线重合,止水带不得穿孔或用铁钉固定;
3 变形缝设置中埋式止水带时,混凝土浇筑前应校正止水带位置,表面清理干净,止水带损坏处应修补;顶、底板止水带的下侧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边墙止水带内外侧混凝土应均匀,保持止水带位置正确、平直,无卷曲现象;
4 变形缝处增设的卷材或涂料防水层,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4.7.4 施工缝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铺水泥砂浆或徐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2 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3 施工缝采用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时,应将止水条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预留精内;
4 施工缝采用中埋止水带时,应确保止水带位置准确、固定牢靠。
4.7.5 后浇带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深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2d后再施工;
2 后浇带的接缝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4.7.4条的规定;
3 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两侧混凝土;
4 后浇带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4.7.6 穿墙管道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处理;
2 穿墙管处防水层施工前,应将套管内表面清理干净;
3 套管内的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在两管间嵌入内衬填料,端部用密封材料填缝。柔性穿墙时,穿墙内侧应用法兰压紧;
4 穿墙管外侧防水层应铺设严密,不留接茬;增铺附加层时,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4.7.7 埋设件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50mm;当厚度小于250mm时,必须局部加厚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2 预留地坑、孔洞、沟槽内的防水层,应与孔(糟)外的结构防水层保持连续;
3 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螺栓或套管应满焊止水环或翼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培头做法,拆模后应采取加强防水措施将留下的凹槽封堵密实。
4.7.8 密封材料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粘结基层的干燥程度以及接缝的尺寸,接缝内部的杂物应清除干净;
2 热灌法施工应自下向上进行并尽量减少接头,接头应采用斜槎;密封材料熬制及浇灌温度,应按有关材料要求严格控制;
3 冷嵌法施工应分次将密封材料嵌填在缝内,压嵌密实并与缝壁粘结牢固,防止裹人空气。接头应采用斜槎;
4 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嵌填背村材料,外露密封材料上应设置保护层,其宽度不得小于100mm。
4.7.9 防水混凝土结构细部构造的施工质量检验应按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4.7.10 细部构造所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和接缝密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抽样试验报告。
4.7.11 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细部构造作法,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4.7.12 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应与变形缝中心线重合,止水带应固定牢靠、平直,不得有扭曲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7.13 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连续满焊,并做防腐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7.14 接缝处混凝土表面应密实、洁净、干燥;密封材料应嵌境严密、粘结牢固,不得有开裂、鼓泡和下塌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 特殊施工法防水工程
5.1 锚喷支护
5.1.1 本节适用于地下工程的支护结构以及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
5.1.2 喷射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级;
2 细骨料:采用中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应大于2.5,使用时的含水率直为5%~7%;
3 粗骨料:卵石或碎石粒径不应大于15mm;使用碱性速凝剂时,不得使用活性二氧化硅石料;
4 水: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 速凝剂:初凝时间不应超过smin,终凝时间不应超过10min。
5.1.3 混合料应搅拌均匀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配合比;水泥与砂石质量比直为1:4~4.5,砂率宜为45%~55%,水灰比不得大于0.45,速凝剂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 原材料称量允许偏差:水泥和速凝剂±2%,砂石±3%;
3 运输和存放中严防受潮,混合料应随拌随用,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5.1.4 在有水的岩面上喷射混凝土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潮湿岩面增加速凝剂掺量;
2 表面渗、滴水采用导水盲管或盲沟排水;
3 集中漏水采用注浆堵水。
5.1.5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当气温低于5℃时不得喷水养护。
5.1.6 喷射混凝土试件制作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压强度试件: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的结构,每20延米拱和墙各取一组;车站各取两组。
2 抗渗试件:区间结构每40延术取一组;车站每20延米取一组。
5.1.7 锚杆应进行抗拔试验。同一批锚杯每100根应取一组试件,每组3根,不足100根也取3根。同一批试件抗拔力的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锚固力,且同一批试件抗拔力的最低值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的90%。
5.1.8 锚喷支护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的结构,每20延米检查1处,车站每10延术检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主控项目
5.1.9 喷射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及钢筋网、锚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5.1.10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压力及锚杆抗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和锚杆抗拔力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5.1.11 喷层与围岩及喷层之间应粘结紧密,不得有空鼓现象。
检验方法:用锤击法检查。
5.1.12 喷层厚度有60%不小于设计厚度,平均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
检验方法:用针探或钻孔检查。
5.1.13 喷射混凝土应密实、平整,无裂缝、脱落。漏喷、露筋、空鼓和渗漏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14 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30mm,且矢弦比不得大于1/6。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2地下连续墙
5.2.1 本节适用于地下工程的主体结构、支护结构以及遂道工程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
5.2.2地下连续墙应采用掺外加剂的防水混凝土,水泥用量:采用卵石时不得少于370kg/m3,采用碎石时不得少于400kg/m3,坍落度宜为180~220mm。
5.2.3 地下连续墙施工时,混凝土应按每一个单元槽段留一组抗压强度试件,每五个单元槽段留置一组抗渗试件。
5.2.4地下连续墙墙体内侧采用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或塑料板防水层时,应分别按本规范第4.2节、第4.3节、第4.4节和第4.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5.2.5单元槽段接头不宜设在拐角处;采用复合式衬砌时,内外墙接头宜相互错开。
5.2.6 地下连续墙与内衬结构连接处,应凿毛并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做特殊防水处理。
5.2.7 地下连续墙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连续墙每10个槽段抽查1处,每处为1个槽段,且不得少于3处。
主控项目
5.2.8 防水混凝土所用原材料、配合比以及其他防水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5.2.9 地下连续培混凝土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5.2.10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接缝以及墙体与内衬结构接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2.11 地下连续墙墙面的露筋部分应小于1%墙面面积,且不得有露石和夹泥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12 地下连续墙墙体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临时支护墙体为50mm,单一或复合墙体为3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3 复合式衬砌
5.3.1本节适用于混凝土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中间设置防水层和缓冲排水层的隧道工程复合式衬砌。
5.3.2 初期支护的线流漏水或大面积渗水,应在防水层和缓冲排水层铺设之前进行封堵或引排。
5.3.3 防水层和缓冲排水层铺设与内衬混凝土的施工距离均不应小于5m。
5.3.4 二次衬砌采用防水混凝土浇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泵送时,入泵坍落度:墙体宜为100~150nun,拱部直为160~210 mm;
2 振捣不得直接触及防水层;
3 混凝土浇筑至墙拱交界处,应间隙l~1.5h后方可继续浇筑;
4 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后方可拆模。
5.3.5 复合式衬砌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的结构,每20延米检查1处,车站每10延米检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主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