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98 3
第4.5.2条整体出厂的往复泵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50/1000,并应在曲轴外露部分或其它加工面上进行测量。
第4.5.3条解体出厂的往复泵组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动力端机座的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0/1000;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50/1000;
二、主轴轴颈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轴瓦与主轴颈的接触弧面不应大于60°;其接触面面积不应小于接触弧面面积的70%;接触点应均匀分布。轴瓦与主轴颈的径向间隙和轴向间隙、主轴承端面与轴承端盖的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三、曲拐轴颈与连杆大头轴瓦、十字头销与连杆轴套的接触应均匀,其接触面面积应大于轴瓦或轴套面积的70%;径向间隙与轴向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十字头与机座十字头导轨孔的径向间隙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五、组装填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方形填料应将填料环接口切成45°后压入;相邻两圈的接口宜错开90°;填料不宜压的过紧,压盖应均匀压入,压入的深度宜为一圈填料的高度,但不得小于5mm;
2.金属填料各平面及径向密封面应均匀接触,其接触面面积应大于密封面面积的70%;填函盖与柱塞之间的径向间隙应符合规定。当无规定时,其径向间隙宜为0.04~0.14mm;
3.锥形填函各填料元件应紧密贴合并无间隙,且接触应均匀;压紧环、T型环、前后锥环的接触面面积应大于其接触面积的70%;
六、泵的吸入阀和排出阀组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弹簧的弹力应均匀;阀片和弹簧应无卡住和歪斜现象;
2.调节装置和阀片升程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阀与阀座应作煤油检漏试验,在5min内应无渗漏。
七、组装润滑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管不应有急弯、折扭和压扁现象;经酸洗并清洗洁净后,方可与供油润滑点连接;
2.与曲轴相连接的油泵,运转应灵活,不得有阻滞现象;
3.润滑系统的管路、阀件、进口分液器、油过滤器、油冷却器等组装后,应按额定工作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
4.机座的油池应进行煤油渗漏试验,试验时间不应小于4h;
八、电动机轴、变速器轴、曲轴的连接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4.5.4条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地脚螺栓、动力端、十字头连杆螺栓、轴承盖等各连接部位连接应紧固,不得松动;
二、驱动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要求相符;
三、仪表应灵敏,电器设备和超压保护装置等均应调整正确;
四、润滑、冷却、冲洗等系统的管道连接应正确,并应冲洗洁净保持畅通;
五、加注润滑剂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六、盘动曲轴应无卡阻现象;
七、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调整至额定压力的1.05~1.25倍其排放压力不应大于开启压力的1.1倍。
第4.5.5条泵启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输送高温液体的泵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预热;
二、吸、排管路阀门应全开;
三、高压泵应先启动润滑油泵和高压注油器电机,正常后方可启动主机。
第4.5.6条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空负荷试运转时间不应小于0.5h;
二、泵的负荷试运转应在空负荷试运转合格后,按额定压差值的25%、50%、75%、100%逐级升压,在每一级排出压力下运转时间不应小于15min。最后,应在额定压差值和最大泵速的情况下运转2h。前一压力级运转未合格,不得进行后一压力级的运转;
三、溢流阀、补油阀、放气阀等工作应灵敏、可靠;
四、安全阀应在逐渐关闭排出管路阀门、提高排出压力情况下,试验阀的起跳压力,其试验不应少于3次,动作应正确、无误;
五、吸液和排液压力应正常;泵的出口压力应无异常脉动;
六、运转中应无异常声响和振动;
七、泵的润滑油压及油位应在规定范围内。机动往复泵油池的油温不应大于75℃;
八、轴承的温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2.18条的有关规定;十字头导轨、填函不得过热;
九、工作介质为水或乳化液时,填函的泄漏量不应大于泵额定流量的0.01%;当泵额定流量小于10m3/h时,其填函的泄漏量不应大于1L/h;
十、停车应将泵的负荷卸载后进行。
第六节 蒸汽往复泵
第4.6.1条蒸汽往复泵出厂已装配好的不得拆卸。当有损伤确需拆卸检查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4.6.2条泵的调平和找正应按本规范第4.2.2条和第4.2.3条的规定执行。
第4.6.3条泵试运转前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5.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配汽机构应保持原出厂的装配状态和相对位置;
二、泵采用平板式配汽阀时,阀板与阀座的接触应严密,其接触面面积应大于全接触面积的70%;采用活塞式配汽式配汽阀时,活塞与配汽缸的径向间隙应在0.08~0.10mm范围内;
三、泵的吸液阀和排液阀应作煤油检漏试验,在3min内应无渗漏。
第4.6.4条泵的试运转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5.6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泵在额定排出压力时,其进汽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值。进汽、排汽压力差应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二、对双缸蒸汽往复泵,其两缸行程差不应超过额定行程的5%;
三、液压端液缸密封处的泄漏量不应大于20滴/min。
第七节 计量泵
第4.7.1条泵的外表应无损伤,密封应良好。柱塞式计量泵的卸荷装置和泵体流道、隔膜式计量泵的排气通道和过滤器应清洗洁净。
第4.7.2条泵的调平和找正应按本规范第4.2.2条、第4.2.3条的规定执行。
第4.7.3条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驱动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转向相符;
二、各连接螺栓不得有松动现象;
三、在调节机座内、安全补油阀组、泵缸腔内或液压隔膜腔内加注润滑油,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液压隔膜式计量泵的液压腔内不得存有气体;
四、移动柱塞式计量泵的柱塞往复数次,不得有卡住现象;隔膜式计量泵的隔膜应密封良好;
五、柱塞式计量泵的行程调节机构动作应灵敏、可靠,卸荷装置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调压试验;
六、行程计数器和转数发送器等自动控制元件的动作应调整正确;调量表刻度、调节手轮刻度与柱塞行程长度应做对零或100%的调整和测量;泵行程长度零点误差,弓形凸轮结构不应大于最大行程的0.2%;N轴结构不应大于最大行程的0.6%。
第4.7.4条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进口和出口管路阀门全开并输送液体的情况下,运转时间不应少于0.5h;运转中,任意改变行程长度,其运转应平稳;
二、应按额定压差值的25%、50%、75%、100%逐级升压,在每一级排出压力下,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5min。最后,应在额定排出压力下连续运转1h。前一压力级运转未合格,不得进行后一压力级的运转;
三、运转中应无异常声响;
四、传动与调节机构工作应平稳;
五、润滑油温度不应高于60℃;轴承温度不应高于70℃;
六、在额定排出压力和输送常温清水(隔膜泵为油)的条件下,柱塞填函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表4.7.4-1的规定;
七、隔膜式计量泵油腔安全阀的动作应灵敏可靠,其开启压力应符合表4.7.4-2的规定;排放压力应为开启压力的1.05~1.15倍,回座压力应大于开启压力的0.9倍,自动补油阀应在大于或等于80%真空度下动作,其动作应灵敏可靠;
八、泵的调节机构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流量-行程"曲线进行复校。
第八节 螺杆泵
第4.8.1条螺杆泵在防锈保证期内安装时,可不拆洗。超过防锈保证期和有明显缺陷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拆洗。
第4.8.2条泵的调平和找正应按本规范第4.2.2条、第4.2.3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4.8.3条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单独检查驱动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转向相符;
二、各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
三、加注润滑剂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泵的液体流道应清洗洁净;
五、输送液体温度高于60℃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预热。
第4.8.4条启动前,应向泵内灌注输送液体,并应在进口阀门和出口阀门全开的情况下启动。
第4.8.5条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泵在规定转速下,应逐次升压到规定压力进行试运转;规定压力点的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二、运转中应无异常声响和振动,各结合面应无泄漏;
三、轴承温升不应高于35℃或不应比油温高20℃;
四、填料密封或机械密封的泄漏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2.18条的有关规定;
五、安全阀工作应灵敏、可靠。
第4.8.6条停泵后应清洗泵和管道,防止堵塞。
第九节 水环式真空泵
第4.9.1条水环式真空泵在防锈保证期内安装时,可不拆洗。当有异常或超过防锈保证期时应拆卸清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零件和部件的拆卸顺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二、零件和部件应无锈蚀;经清洗合格后,其配合面应涂一薄层润滑油;
三、叶轮两端的垫片应严格按设备技术规定的厚度和数量进行更换。
第4.9.2条泵的调平和找正应按本规范第4.2.2条、第4.2.3条的规定执行。
第4.9.3条气水分离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1/1000;
二、与泵连接的管路不宜过长;法兰结合面应紧密;
三、气水分离器的进水孔与外部供水管应连通,其管路应保持畅通。
第4.9.4条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盘车应灵活、无阻滞;
二、真空度调节阀应调整至合适的开度;
三、泵填函处的冷却水管路应畅通;
四、应向泵体内注入清水,盘车冲洗洁净后,方能启动。
第4.9.5条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泵应在规定的转速下和工作范围内进行运转,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二、泵的供水应正常;水温和供水压力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三、轴承的温升不应高于30℃,其温度不应高于75℃;
四、各连接部位应严密,无泄漏现象;
五、运转中应无异常声响和振动。
第4.9.6条试运转结束后,应放净泵内积水,再用清水将泵冲洗洁净。
第五章 工程验收
第5.0.1条压缩机、风机、泵应在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第5.0.2条工程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一、设备出厂的有关技术文件;
二、设备的开箱检查记录;
三、基础复查记录;
四、设计变更的有关资料;
五、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各项实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等;
六、设备试运转记录签证以及必要的竣工图。
附录一 风机和泵振动速度的测量方法
一、风机和泵的振动速度宜在风机或泵在运转条件下,对整机系统振动状态的特征采用数值形式的描述。振动速度有效值宜按下式计算:
二、当振动为单频率的正弦波时,振动速度有效值与振动位移幅值(单幅值)的换算可按下式计算:
三、测量振动的仪器应采用测振仪以及配套的传感器、放大器或阻抗变换器等。测量仪器的频率响应特性宜为2~10000HZ;其速度宜为10~200r/s,并能直接测取振动速度的有效值。测量仪器均应经计量部门校准,检验合格。
四、振动速度有效值的测量点和测量位置,宜在轴承体外壳、机壳、机座等振动较大的部位,每个测量位置均应在轴向、水平和垂直三个方向上进行测量。振动速度有效值应以各测量位置中读数最大者为度量值。
五、风机或泵应在规定的转速、流量和工作压力下,并在其工况稳定后,方可进行振动速度有效值的测量。测量仪器的装设位置和操作方法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传感器安装方向与测量方向的允许偏差为±5°。
附录二 泵的吸入和排出管路的配置要求
一、泵的吸入和排出管路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与泵连接的管路应具有独立、牢固的支承,以消减管路的振动和防止管路的重量压在泵上;
2.吸入和排出管路的直径不应小于泵的入口和出口直径;
3.吸入管路宜短且宜减少弯头;
4.当采用变径管时,变径管的长度不应小于大小管径差的5~7倍;
5.吸入管路内不应有窝存气体的地方(附图2-1)。当泵的安装位置高于吸入液面时,吸入管路的任何部分都不应高于泵的入口;水平直管段应有倾斜度(泵的入口处高),并不宜小于5/1000~20/1000;
6.高温管路应设置膨胀节,防止热膨胀产生的力完全作用于泵上;
7.工艺流程和检修需要的阀门应按需要设置;
8.两台及以上的泵并联时,每台泵的出口均应装设止回阀。
二、离心泵的管路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吸入管路
①泵入口前的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入口直径D的3倍(附图2-2)。
②当泵的安装位置高于吸入液面,泵的入口直径小于350mm时应设置底阀;入口直径大于或等于350mm时,应设置真空引水装置;
③吸入管口浸入水面下的深度a不应小于入口直径D的1.5~2倍,且不应小于500mm;吸入管口距池底的距离b不应小于入口直径D的1~1.5倍,且不应小于500mm;吸入管口中心距池壁的距离c不应小于入口直径D的1.25~1.5倍;相邻两泵吸入口中心距离d不应小于入口直径D的2.5~3倍(附图2-3);
④当吸入管路装置滤网时,滤网的总过流面面积不应小于吸入管口面积的2~3的倍;
⑤为防止滤网堵塞,可在吸水池进口或吸入管周围加设拦污网或拦污栅;
⑥泥浆泵、灰渣泵和砂泵应在倒灌情况下运转。倒灌高度宜为2~3m,且吸入管宜倾斜30°。
2 泵的排出管路:
①应装设闸阀,其内径不应小于管子内径;旋涡泵还应装设安全阀;
②当扬程大于20m时,应装设止回阀;
3 杂质泵的进出口管路均不应急剧转弯,防止堵塞。
三、轴流泵和混流泵的管路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入口中心距池壁的距离应为吸入喇叭管直径D的0.1~1.25倍,吸入管距池底的距离应为吸入喇叭管直径D的0.7~0.8倍,相邻两泵的吸入口中心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吸入喇叭管直径D的2~2.5倍;
2.排出管路应装设止回阀(或拍门);泵排出口至止回阀之间应装扩散管;扩散管的长度不应小于大小管径差的5~7倍;
3.涡壳式混流泵的配管应按离心泵执行。
四、机动往复泵和蒸汽往复泵的管路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出管路应装设安全阀;
2.宜在泵入口处设吸入空气室,以提高泵的吸入性能;在泵的出口处可根据需要装设排出空气室,以稳定流量和排出压力。
五、计量泵的管路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泵宜在倒灌情况下工作,以保证随时可以传动,并保证计量精度;
2.排出管路不宜采用"T"形配管,防止停泵后由于虹吸作用而陷低计量精度,当需要采用"T"形配管时,应在管的最高点处装设真空破坏阀。
六、螺杆泵的管路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在每台泵的止回阀旁装一个小的回流阀以预热备用泵;
2.吸入管口应装设过滤器,滤网的规格应根据工作情况和介质确定,可采用40~80目。滤网总过流面面积不得小于进口面积的20倍。
七、水环式真空泵的管路,其调节阀应设置在靠近泵入口的吸入管路上;当采用水环压缩机时,其调节阀应设在分离器的排出管路上。
附录三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
参编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安装总公司第四安装工程公司
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陕西鼓风机厂
沈阳鼓风机厂
沈阳水泵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王金荣 晏文华 陈士佼 戴厚忠 钟存铨 吴士年 罗志伟 潘元泉 刘瑞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98
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单位修订的《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建设部1998年8月27日以建标[1998]9号文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的规定,《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修订组,按该规范的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规范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直接函寄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原机械工业部
1998年5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阐明了制订本规范的目的。本规范是对压缩机、风机、泵安装要求的统一技术规定,为安装、建设和设备制造单位对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提供依据,使其安装工程质量能够得到切实保障,同时本次修订吸收采纳了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技术,以推动压缩机、风机、泵安装技术的不断进步。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范围是指下列压缩机、风机、泵的安装:
一、往复活塞式、无润滑、螺杆式、滑片式和隔膜式等容积式压缩机的安装;
二、离心和轴流通风机、罗茨和叶氏鼓风机、离心鼓风机和离心压缩机、轴流鼓风机和轴流压缩机的安装;
三、离心、井用、往复、立式轴流和导叶式混流、计量、螺杆、水环真空泵类的安装;
本规范中安装是指从设备开箱起至试运转工程验收为止,其中试运转是指由安装单位负责进行的压缩机和风机以空气、泵以水在常温下的试运转,建设单位参加。以高、低温的空气或水以及以其它介质的试运转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安装单位参加并主要解决和处理运转中发现确属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试运转所需的动力、油料和介质等均应由建设单位供应。上述分工是多少年来由我国的实际情况形成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行各业体制与管理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为此关于试运转也可由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上协商决定。
第1.0.4条本规范未包括和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设备,如透平氧压机、现场组装的大型螺杆式压缩机、移动式及船用压缩机、特殊用途的风机、射流泵、移动式及船用泵等。特殊要求是指本规范包括的设备中另有特别技术要求,其设计和制造中对这些设备因有专门的技术规定,本规范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在安装时遇到这类设备时应按其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范中设备技术文件是指随设备出厂的说明书、制造图、装配图和技术要求等。
第1.0.5条明确了本规范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本规范是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的专业性技术规定,有关通用性技术要求,如设备安装用垫铁、设备清洗、联轴器的调整、润滑油管的安装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范不再重复规定;涉及到的其它工程和辅助设备、装置、部件的安装时,如有关的电气、自动化仪表、管道的安装及设备或管道的焊接、绝热工程施工等,应按相应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如《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第二章 压缩机
第2.0.1条容积式压缩机使用面广,其安装具有代表性,因此列此章适用于容积式的往复活塞式、螺杆式、滑片式和隔膜式压缩机的安装,不适用于动力式压缩机,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分类》的规定,将动力式压缩机如离心压缩机、轴流式压缩机列入第三章风机中。
第一节 整体出厂的压缩机
第2.1.1条本节针对的是整体出厂的压缩机,根据国家现行标准《一般固定的往复活塞压缩机技术条件》、《一般用喷油滑片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隔膜式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往复活塞式、隔膜式压缩机安装时清洗和检查的要求。整体出厂的压缩机在出厂前均进行了不少于2~3h满负荷连续试运转,经检验合格才出厂。在出厂前对汽缸、活塞等进行了油封防锈,而油封内含有石腊,这就要求必须清洗洁净,防止石腊堵塞气路和油路,以免引起爆炸。
第2.1.2条明确规定了压缩机的纵、横向安装水平的要求和测量的部位。
第二节 解体出厂的往复活塞式压缩机
第2.2.1条本节针对的是解体出厂的往复活塞式压缩机,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大型往复活塞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修订了组装前清洗和检查要求,目的是将防锈油封清洗洁净,防止发生锈蚀和事先发现零件、部件有无缺损情况。
第2.2.2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大型往复活塞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本条规定打有标记的零件、部件在制造厂已经过选配和调整,不能互换,在组装前应做好核查工作,避免错装乱配,保证原始装配精度。
第2.2.3条本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大型往复活塞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修订了组装压缩机机身和中体的要求。
第2.2.4条目前国内应用薄壁轴瓦的趋势逐渐扩大,因此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往复活塞压缩机薄壁轴瓦》的有关规定,增加了对薄壁轴瓦安装时的规定。曲轴轴线对滑道轴线的垂直度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大型往复活塞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修订的。
第2.2.5条本条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大型往复活塞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修订了气缸轴心线对滑道轴心线的同轴度。其同轴度是由制造厂保证的,在组装时应注意按规定装配完整,恢复其原始的装配精度。
第2.2.8条本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往复活塞压缩机铸铁活塞环》的有关规定对安装活塞环的要求作了必要规定。卧式气缸和底部浇有轴承合金的活塞考虑磨损,而活塞在安装时的预先抬高量以及在气缸内上下间隙的大小,均应由设计和制造单位规定,施工单位实际做法也不一致,故未作统一的规定。
第2.2.9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大型往复活塞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对填料组内务环的装配顺序不得互换作了规定。明确刮油刃口的方向应朝来油方向,以防止产生装反的现象。
第2.2.11条 有盘车装置,在安装、检修和试运转时盘车均无须人力盘动。
第三节 附属设备
第2.3.1条本条为常规的技术要求,目的是防止发生返工现象。
第2.3.2条本条是根据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制订的,其试压的程序、方法和要求本规范不作重复规定。考虑本规范的承压部件均为机器的附属设备而非独立的承压部件,故对具有合格证、且外表无损伤者,安装时可不作强度试验;不具备此条件者则应作强度试验。而气密性试验无论有无合格证和用液体或气体作过强度试验者,均必须进行,这点与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00条2的规定是有区别的,其目的是减少承压部件强度试验的次数,避免人力、物力的重复耗费,同时考虑安装施工的特性,严密性试验往往都是按承压部件及其管路系统地进行,故均必须作严密性试验。
第四节 试运转
第2.4.1条本条规定的目的是将压缩机启动前应检查和具备的条件加以明确,防止不具备条件而盲目启动压缩机。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大型往复活塞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增加了对冷却水质的要求,目的是防止冷却水腔结垢堵塞水路。
第2.4.2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大型往复活塞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对压缩机空负荷试运转的要求,目的是检查各运动部件在空负荷下运转是否正常,同时达到跑合的作用。
第2.4.3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大型往复活塞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压缩机空气负荷试运转的要求。本条规定是针对出厂前已作整机试运转检验的产品,如出厂前未进行试运转的产品,应根据制造厂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和有关订货合同的规定进行试运转。
第五节 无润滑压缩机
第2.5.1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固定的往复活塞式氧气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修订了无润滑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的要求。
第2.5.2条指明了必须脱脂的零件、部件、装置和脱脂的方法以及除油的要求,防止发生爆炸。
第2.5.4条比原规范增加规定了应放尽气缸夹套内的剩水,目的是防止冻裂气缸夹套或锈蚀堵塞水路。
第六节 螺杆式压缩机
第2.6.1条参照各制造厂的出厂规定,目前螺杆式压缩机均为整体出厂,因此本节规定均按整体出厂制订。
第2.6.2条本条是在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如有特殊技术要求,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2.6.4条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第五章装配中第三节规定了联轴器装配的要求。
第2.6.5条与第2.4.1条一样增加了对冷却水质的要求。
第2.6.7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用途螺杆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压缩机在升压至额定压力下连续运转时间改为不应少于2h。
第2.6.8条参照各制造厂的规定,升温试验在制造厂出厂前均作过,现场可不再作重复试验,一般在设备技术文件中均有规定,因此,本条不另行规定。
第三章 风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明确了本章的适用范围。由于轴流鼓风机、轴流压缩机在国内的生产日益增多,故本章中增加了轴流鼓风机和轴流压缩机的内容。本条风机的名称参照国家现行标准《风机与罗茨鼓风机名词术语》的定义与分类确定的。
第3.1.2条当基础施工完毕交接验收时或验收单位将基础移交给安装单位时,应对基础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包括:基础的位置、几何尺寸,预留孔、预埋装置的位置,混凝土强度试块记录和工程设计对风机的消声与防振装置等是否符合工程设计与基础施工图,是否与风机实物相符,目的是事先发现问题和处理存在的问题,防止安装施工中断,保证安装质量。
第3.1.3条风机的开箱检查是常规应进行的工作,开箱检查的具体内容有:核对叶轮、机壳和其它部件的主要安装尺寸、检查叶轮旋转方向和定子导流叶片的导流方向及主要零件、部件的外观检查等,通过开箱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失误造成返工,为安装做好准备。
第3.1.4条多年的实践证明,本条一至四款为风机搬运和吊装时经常发生的弊病,故在条文中明确规定,以免造成质量事故。
第3.1.5条风机出厂时,有的是整体、有的是解体运至现场。解体发运的风机,其加工面上所涂的防锈漆或防锈油必须清洗干净后再进行组装。运输和存放超过防锈保证期时,会使油脂变质以及积落污物等。如加工面产生锈蚀,应将锈迹除去,清洗洁净后再进行组装。在清洗过程中,各零件、部件有无制造上的缺陷,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有无变形和损坏,都应在清洗中及时发现与处理。
第3.1.6条由于风机机组有的轴系上连接着几个机器,轴系很长且转速很高,因此机组轴系的找正、调平关系到风机机组能否正常运行的问题。本条参照机电、化工、石油、冶金等部门安装的经验和实测情况,提出选择基准机器先调平,非基准机器以此为基准进行找正,达到轴系曲线两端仰度相当的连续曲线的要求,对指导施工有重要意义。而轴系的扬度具体数值随机组大小、转速高低而不同,在设备技术文件中有关轴承间隙联轴器的径向位移和倾斜应有明确规定。轴系曲线找正调平的方法很多,本条强调轴系曲线的精密找正即最终找正应以实际转子通过联轴器连接来达到其要求,而不得用假轴等代替,以切实保证轴系曲线精密找正的质量。
第3.1.7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参考一些有关的技术资料,本条均为实际常见影响质量的弊端,故加以明确规定。
第3.1.8条本条规定各管路的受压部分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做严密性试验,在实际执行中,如设备技术文件无规定时,应按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3.1.9条为了保证安全,本条严格规定必须在试运转前完成防护罩的安装。
第二节 离心通风机
第3.2.1条本条是离心通风机常规清洗及检查应达到的要求。
第3.2.2条左、右分开式轴承箱找正调平难度大、要求高,故将其轴承箱纵、横向安装水平、轴承孔对主轴轴线在水平面的对称度等测量部位及要求列入条文,对其它结构相同的机型,检查测量部位方法是相同的,技术参数可按其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3.2.3条具有滑动轴承的通风机,其滑动轴承虽然在制造、装配及试运转中作了调整、修刮从而符合要求,但安装时因解体出厂而发生变化,故应按其要求调整,使轴瓦与轴颈的接触弧度及轴向接触长度、轴承间隙和压盖过盈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如不符合,允许调整、修刮以达到要求。条文中一至四款为设备技术文件无规定时的检查项目与技术要求,其技术参数参照0105SM、0205SM的有关规定提出。类似机型安装时,其检查项目部位相同,技术参数可按其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3.2.4条机壳进风口或密封圈与叶轮进口圈的轴向插入深度和径向间隙涉及到风机的效率和安全运转,故安装时应调整到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范围。设备技术文件无规定时,插入深度为叶轮外径的10/1000,径向间隙为叶轮外径的1.5/1000~3/1000,此值为一般设计经验数值。
第3.2.5条电动机与离心通风机一般通过联轴器进行连接。连接找正时,主要控制两半联轴器之间的距离、径向位移和轴线倾斜三个方面。其中,两半联轴器之间的距离虽然设备技术文件中有规定,但是,当电动机的转子和定子为分离的且为滑动轴承者,如磁力中心位置没有对正,运行时的轴向窜动量将影响风机叶轮有关间隙的改变,故在条文中加以明确,以防发生事故与返工现象。磁力中心一般为电动机定子与转子铁芯长度的中点截面,安装时应将转子的磁力中心与定子的磁力中心对准。即有标记应按标记对准,无标记的应通过测量或电动机单独送电确定其中心位置。电动机为滚动轴承或虽为滑动轴承但制造厂已经将磁力中心固定好的,不会产生轴向窜动者则无此项要求。至于联轴器的径向位移各机型亦不相同,多数不大于0.025mm,此值安装时也容易达到,故统一为0.025mm。
第3.2.6条、第3.2.7条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一般用途的离心式和轴流式通风机》及实际运行经验制订。其中第3.2.7条第六款参照国家现行标准《通风机振动精度》和《转速为10~200转/秒机器振动评价标准的基础》提出的,用这种新的振动评价标准取代旧的双振幅值(振动峰-峰值)则更科学、更准确了。
第三节 轴流通风机
第3.3.1条有的轴流通风机的叶片角度是根据其要求安装的,可能存在叶片松动或角度不符的问题,故规定应进行检查。
第3.3.2条原规范只作了简单且笼统的规定,修订后明确地规定了其安装水平和铅垂度的测量位置及其应达到的技术参数。
第3.3.3条纵向、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各机型稍有区别,考虑制造厂加工水平的提高及安装调平易达到的情况统一为0.1/1000。
第3.3.4条本条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矿井轴流式通风机》的有关技术要求修订的。叶片角度将直接影响风机的功率和效率,故叶片角度在安装时必须复检,允许偏差为±2°,拆装必须对号入座,以防破坏转子的动、静平衡。
第3.3.5条由于转子和轴承组装时,其技术要求、参数各种产品各不相同,故明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同时以条文形式明确规定以强调其重要性,防止发生漏检现象。
第3.3.6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矿井轴流风机》对风机转子、部件、主要零、部件上的螺栓拧紧力矩要求,由于这些螺栓松动或过紧在实际运行中常常发生事故,安装时又极易被疏忽,故制订本条文。
第3.3.7条动叶顶间隙合适与否是保证轴流风机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本条参照一些轴流风机的技术资料进行了修订,规定了平均间隙的范围为叶轮直径的1/1000~2/1000最小安全间隙为1/1000,这就满足了两个方面缺一不可的技术要求,使风机性能、安装精度和安全性得到了保证。
第3.3.8条具有中间传动轴的轴流风机机组,大多是大功率,滑动轴承及传动轴较长,找正时应考虑其热膨胀量大小和磁力中心位置(磁力中心位置见第3.2.5条说明),条文中将实际证明行之有效、简单易行的中间轴找正方法列入条文推广使用,当然找正的方法很多,不限于条文中的一种,安装时可进行选择和创新。
第3.3.9条本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电站轴流式风机》制订。由于轴流通风机在设计技术上发展到动、静叶角度动态可调,增加了调节装置和液压控制系统等,故本条规定了对这些调节系统进行检查和调试的要求。
第3.3.10条 本条提出了连接进气室、扩压器、机壳时应遵守的要求,目的是防止机壳变形而造成叶顶间隙变化,以便及时调整。
第3.3.11条 参照国家现行标准《电站轴流式风机》、《矿井轴流风机》的有关规定制订了本条试运转前的要求。目的是将轴流风机运转前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检查,防止因盲目进行运转而产生事故。
第3.3.12条 参照国家现行标准《电站轴流式风机》、《隧道轴流式通风机》等有关规定制订的,其中规定风机出厂前试运转时间在主轴承温升稳定后不得少于4h,本条根据各施工单位的现场经验和用户的要求,将轴流通风机试运转时间改为不少于6h。
第四节 罗茨和叶氏鼓风机
第3.4.2条本条基本保留了原规范的规定。其中若清洗后转子转动不灵活,可能是装配有不合适的部位或机壳内部有脏物造成的。
第3.4.3条由于罗茨和叶氏鼓风机是靠同步齿轮传动的,所以齿轮的齿侧间隙在安装时应进行检测,并符合其规定值。
第3.4.4条罗茨和叶氏鼓风机本体与电机之间一般为联轴器连接,其找正为必要的工序技术要求。由于这类风机转速较低,类似通风机,所以找正偏差参照通风机的允许偏差值,即:径向位移0.025mm,两轴线倾斜0.2/1000。
第3.4.5条参照罗茨和叶氏鼓风机的有关技术资料增加的。将风机试运转应具备的必要条件和检查要求规定明确,防止无条件、无准备和缺乏必要的检查而盲目地进行试运转。
第3.4.6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罗茨鼓风机技术条件》及罗茨和叶氏鼓风机技术资料增加的。将风机在现场试运转的有关要求作了明确规定,综合有关标准和资料,其振动速度有效值定为不应大于13mm/s。
第五节 离心鼓风机和离心压缩机
第3.5.1条清洗是安装时必须进行的必要工作,主要是将产品出厂时防锈油脂、脏物清洗掉,如发现锈蚀亦应将锈除去。
第3.5.2条
一、按机组大小选择大小不同的成对斜垫铁。机组转速超过3000r/min的,要求垫铁间接触面积不少于70%,并用0.05mm塞尺检查;低于3000r/min的,可放宽不做此项检查;
二、对平垫铁的安装水平要求,压浆法、座浆法的安装水平偏差及标高允许偏差值,均是多年实践的经验数值,为机组找正、调平打下好的基础;
三、未拧紧轴承座与底座之间的螺栓时检查其接触情况,目的是防止底座拧地脚螺栓和拧轴承座与底座之间的螺栓时产生强制变形,故应在自由状态下检查。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刮研,否则机组调平很难保证其质量要求;
四、导向键有用于纵向即水平方向和横向即垂直方向两种,导向键安装不正确,机组在运转中热胀冷缩时,将可能发生卡死现象,发生事故。因此条文中以图加以明确规定。
第3.5.3条、第3.5.4条 由于现在机组组合方式很多,有几缸压缩机和增速器多种排列组合方式。故轴系找正、调平时,分为基准机器和非基准机器两种情况进行找正调平,即机组安装时,先找正基准机器,后以基准机器为准找正非基准机器。本章第3.1.6条规定了基准设备选择的原则,第3.5.3条为离心鼓风机和离心压缩机的机组中基准机器的调平要求,第3.5.4条为非基准机器找正、调平的要求。
第3.5.5条由于机组的排列组合各不相同,本条所指的同轴度一方面是指机组中联轴器找正时的径向位移和两轴线的轴线倾斜,另一方面是机组轴系曲线的两端相应的上仰值。这些要求是否达到将影响机组能否正常运行。由于联轴器、机组轴系曲线要求各不相同,无法统一,故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3.5.6条参照一般离心鼓风机和压缩机技术条件等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修订的。轴承座与底座或机壳锚爪与底座之间的接触情况和有导向键的轴承座或机壳锚爪的连接螺栓位置、间隙是否正确,将会影响机组热膨胀和轴运行振动等,故规定检查。
第3.5.7条由于轴承轴瓦型式很多,与轴颈的接触要求、间隙大小各不相同、无法统一,故规定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漏检现象。
第3.5.8条本条检查转子的轴向和径向跳动,可将转子放在轴承中,每隔90°或45°测量一次。气密体之间的气密间隙可用塞尺或压铅丝法进行测量,所测值应与技术要求和出厂记录相对照,有无大的出入,如有问题应提交有关单位处理。如没有问题,应将实测值记录备查,以便将来出现问题时,分析原因之用。
第3.5.9条轴端密封的种类很多,由于浮环密封使用面增多,其安装要求精密且较复杂,故参照浮环密封有关技术资料增加了本条的规定。
第3.5.10条 本条是参照一般用途离心鼓风机和离心压缩机技术条件等有关资料和实践经验修订的。其中,一款为自由间隙的要求;二款为发生自由间隙超差时的处理办法;三款为结合面涂密封材料的要求。
第3.5.11条 本条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圆弧圆柱齿轮精度》和一些离心压缩机等有关技术资料修订的。由于增速器安装是高速离心压缩机组的关键机器,地脚螺栓未均匀拧紧的强制变形、轴瓦与轴颈、轴瓦与轴承压盖间的接触情况、间隙大小、过盈值等都将影响齿轮副的啮合精度。为改变齿轮副接触情况检验无记录、无凭据的现象,故本条中除一般性的规定外,规定测取齿轮副静态和动态接触迹线的方法和要求,并推荐附录一《轮齿接触调整的计算方法》,这对指导增速器安装和齿轮副接触迹线调整均有重要价值。
第3.5.12条 管路与鼓风机或压缩机连接时,常发生强行连接而改变了鼓风机或压缩机原已找正、调平的精度,甚至不能正常运行。故结合多年实践经验,提出了本条控制强行连接的规定。其中移动量有的单位控制经验是:无论何方向均不能产生超过0.05mm的位移,否则要重新连接有关管路。此经验数据仅供在执行本条规定基础上作为参考。
第3.5.13条 一般冲洗过程为:清理管线→加注冲洗油(工作用油)→跨过用油点→短路冲洗合格→取掉轴承(或轴承上半部)和浮动环密封内外环→经正式管路冲洗合格→清洗油箱、油过滤器、轴承和轴承箱、换油→继续冲洗合格→正式将各供油点的管线复位。其中允许在总回油管上加一网袋,但不宜在轴承进油管上加网袋,以加快冲洗进度。本条将油管路冲洗用油、流速、温度、时间和有关的技术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至于具体的方法、程序等,随机组大、小结构而不同,规范中则不作硬性规定。
第3.5.14条 按先驱动机、增速器、后整机;先小负荷、后负荷的要求进行试运转,这是试运转的常规做法。其中,在工作介质不是空气的情况下,若以空气进行负荷试运转,则由于介质容重不同,将影响机组的功率、进出口压力、温度和部件的应力等,与机组原设计不符,容易发生危险,故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3.5.15条 本条明确规定了离心鼓风机和离心压缩机试运转前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应检查的项目,以做好试运转的准备,防止发生质量事故。
第3.5.16条 本条参照离心压缩机有关技术资料,对试运转中加油、启动、中途停机检查、小负荷运转时间、负荷升压的要求、试运转中的监视控制和负荷试运转时间、轴承温度、振动和有关压力温度等的测量、停机的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轴承振动的测量除双振幅值测量法外,还采用了振动速度有效值的测量,向国际标准靠拢了。轴承温度的测量采用了温度计插入法、轴承排油温度和轴承合金表层温度测量三种方法并存,并规定了相应温度。
第六节 轴流鼓风机和轴流压缩机
轴流鼓风机和轴流压缩机的生产在70年代末期才开始进行少量生产,80年代我国已开始批量生产,其使用量和使用面也逐年增大。为了适应我国生产和建设的需要,故增加了本节内容。
第四章 泵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4.1.1条明确本章适用范围,其中未包括或有特殊要求的泵,如石油、化工用的转子泵、印刷机械配套用的真空压力复合气泵、水轮泵、射流泵等,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执行。
泵类产品的大型化是我国近年, 来工业发展的趋势。如:电站锅炉的给水泵,城市给、排水、农业排灌用的轴流泵和混流泵以及化工用的输送特殊介质的泵等。为此分别在本章各节增加解体泵的组装内容,以适应发展的需要。
第4.1.2条本条规定应检查设备安装基础的质量,包括基础混凝土、基础几何尺寸以及基础表面质量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是为了保证设备安装的质量。
第4.1.3条泵的开箱检查主要是外观检查,其中泵的种类、型号和规格应与设计相符,检查泵不得有损坏、锈蚀,零件、部件和附件不得有短缺。并按装箱单清点随机所带的工具、备件、附属材料和密封件等,开箱时泵的转动和滑动部件在防锈油未清除前不得转动和滑动。开箱检查后更细致地检查工作还要在以后的安装施工过程中进行。因此,开箱中如有缺件、锈蚀、备件不全等应及时提出,并会同有关人员分析原因,妥善处理。开箱检查完毕,应注意记录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4.1.4条泵在出厂时已装配、调整完善的部分通常是不允许拆卸的。在实际当中有时由于管理不善碰损、锈蚀等或超过防锈保质期,应注意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拆卸复装。
第4.1.6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修订的。泵的吸水管路和压水管路是泵和泵站安装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至五款阐明了泵管道安装的常规问题,较简单但很重要。六款引入附录三的要求,附录三是各类泵进、排管道的设计规范,将其引入有利于安装中对泵管道进行复检。
第4.1.7条为了消除泵在运输、保管和起吊过程中出现的缺陷,泵安装时,其附属系统的管道一般应在现场进行压力试验。试压的目的是检查润滑、密封、冷却、液压等附属系统的管道,管道的连接部位及阀门等应无泄漏,条文中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一般为设计压力)即可达到检查的目的,如有问题可及时修理或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4.1.9条设备试运转步骤一般应先无负荷、后负荷,而泵一经投入试运转即为负荷运转(泵无介质空运转是不允许的)。泵输送的介质有常温水,高、低温液体、化学液体、挥发性液体、粘性液体和颗粒悬浮物等,而泵在试运转中有时由于条件所限尚存在有介质代用的问题。由于以上原因,所以本条规定泵首先必须在有介质情况下进行试运转,其次规定为介质代用时,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否则容易发生质量事故。
第二节 离心泵
第4.2.1条整体出厂的泵在安装前一般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如超过油封保证期或由于长途运输,设备内部或零件表面历时太久会使油脂变质、加工面生锈以及积落污物等,因此,应进行清洗和检查。解体安装的泵在厂内预装后往往拆成组件或部件的方式运到施工现场,其组件或部件的加工面上所涂的防锈漆或油脂,也必须清洗洁净并经检查合格后再组装。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炼厂、化工及石油化工流程用离心泵通用技术条件》和《多级离心泵技术条件》等有关规定修订的。
第4.2.2条结合多年的安装经验,整体安装的泵调平精度不需太高,在保证泵的正常运转情况下,本条将泵的横向安装水平偏差改为不应大于0.20/1000。
第4.2.3条泵可以用固定速度驱动,也可用变速驱动(变速驱动可使泵按系统特性曲线运转从而在部分负荷运转时减小功率消耗)。就离心泵而言,固定速驱动时一般采用驱动机与泵之间加变速装置通过连轴器连接或者驱动机与泵以皮带进行连接。为此根据机组的不同连接方式制订本条的一、二款。同时,考虑泵安装找正时通常都是在常温下进行,如果泵在热态和冷态下工作,则在常温下找正的数值在实际运转中会在轴向和径向方向有很大变化。所以,安装时应预留其变化的补偿值。补偿值一般包括轴向偏差和径向偏差,其数值在设备技术文件中往往已作出规定,为此在本条第三款中规定明确,防止疏忽造成质量事故。
第4.2.4条高速泵和大型解体泵被装配件的实际尺寸是由制造部门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的,以此才能正确考虑零件膨胀量和过盈件的加热温度。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安装达到其径向和端面跳动值的要求,以防止泵在运转时产生巨大振动和噪音,影响正常运转。
第4.2.5条高转速泵和大型解体泵出厂时,转子部件与壳体部件之间的径向总间隙一般均有规定。由于泵转子部件直径尺寸大小不同,其间隙也有差别,所以在条文中未作具体规定。实际应用中,电站配套的锅炉给水泵应用比较广泛,安装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高压锅炉给水泵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范不另作具体规定。
第4.2.6条高温泵平衡盘(鼓)和平衡套之间的轴向间隙、推力轴承和止推盘之间的轴总间隙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高压锅炉给水泵技术条件》中的有关规定。
第4.2.7条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炼厂、化工和石油化工流程用离心泵通用技术条件》、《多级离心泵技术条件》、《单级单吸离心泵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第4.2.8条大型离心泵滑动轴承的轴瓦背与轴瓦座的过盈值为0.02~0.04mm,实践证明该值是合理可行的。轴瓦与轴颈的顶间隙和侧间隙在其设备技术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且数值各不相同,所以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若无规定时,滑动轴承的顶间隙按一般常规应控制在1d/1000~3d/1000之间(d为主轴直径),侧间隙约等于顶间隙的1/2,仅供参考。
第4.2.11条 离心泵轴封有软填料、机械、浮动环及其它形式的密封。由于密封种类多,不便统一制订标准。特殊轴密封件在设备技术文件中均有规定。
第4.2.15条 高温泵一般有离心式热油泵、离心式热水循环泵和高温高压锅炉给水泵等。高温泵试运转前进行泵体预热时,一般是利用被输送液体(经加热)不断通过泵体进行的。预热前松开机座滑动端的固定螺栓,在充分预热泵后,按设备技术文件中给定的数值调整正确后,再紧固螺母。高温泵的轴承部位一般设有轴承冷却室,轴封处往往设置水冷却室或采用带水冷的填料压盖,预热泵时,应将各冷却筒上的冷却管打开,以便充分做好冷却工作。
第4.2.16条 低温泵的型式以低温离心泵最为常见,并多采用立式结构。为避免低温泵内的空气、水分在运转时结冰造成事故,所以在试运转前应将泵内及管道内的水分(或油分)除净,并通干燥氮气把里面的空气置换出来(即除湿处理),然后进行泵体预冷,预冷时应防止急剧的局部冷却,可先用低温气体冷却,再用低温液体冷却。预冷时间可按泵的大小和运转温度而定,当预冷到运转温度并排出泵内气体后,方可启动低温泵。
第4.2.17条 本条提到离心泵的喘振指管路系统(包括泵)由于小流量、液流在泵内脱液而形成的自振,表现为压力、流量周期性变化,泵与管路产生激烈振动及低沉噪声。所以泵的喘振区是泵的零、部件包括管道部件遭受破坏的一个危险区段,启动后快速通过喘振区,是保证泵安全运行的先决条件。原规范中规定"离心泵不应在出口阀门全闭的情况下长时间运转"。"长时间"用词无尺度且范围太宽。通过安装实践证明,离心泵在闭闸情况下运行时间应不超过3min,如果闭闸时间太长,泵内液体发热,易损坏机件且易发生事故,所以在本条四款中指明一般不宜超过3min。
第4.2.18条 离心泵试运转前一般是使用人力盘动检查,试运转时是由驱动机驱动泵投入正常运转。其它设备的试运转步骤一般应先无负荷,后带负荷,但是离心泵一经投入试运转,即为负荷试运转。离心泵试运转时,首先应注意运转的声音应均匀、平稳、无异常振动。附属系统如油系统、冷却水系统、气路系统(指用压缩空气控制的某些检测仪表)等,应无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轴承温度、油温、冷却水温均不应超过规定值。其轴承运转温度系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单级单吸离心泵技术条件》、《单级双吸离心泵技术条件》、《多级离心泵技术条件》等有关规定。机械密封和填料密封的泄漏量要求系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泵质量分级标准的规定。
原规范规定的泵振动径向振幅值是参考70年代风机振动参数而制订的,不够准确,现行国家标准《泵的振动与评价方法》中,对各类泵的振动烈度及振动均方根值均有计算方法,故本条以此为依据作了修订。
第4.2.19条 与泵启动时一样,泵的停车程序及停车后应注意事项取决于泵的型式和用途。通常,一般离心泵实行关闭排出管路阀门、切断电源(或停止汽机)待泵冷却后再关闭各附属系统的阀门的操作程序实现停车过程。高、低温泵和杂质泵的停车程序及停车后应做的工作在设备技术文件中均有规定。
第三节 井用泵
第4.3.1条原规范湿式潜水电泵使用范围小,只适用于配带湿式电机的井用泵。目前国内厂家生产的井用潜水泵配套电机有充水式、充油式和干式,为适应产品发展和生产应用,需将潜水泵扩大使用范围,其井用潜水泵安装范围包括以上三种。
第4.3.2条泵开箱后,按施工顺序一般应做好清洗和检查工作,以便在泵就位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4.3.3条本条增加了第七款长轴深井泵叶轮轴向窜动量的检查内容,因泵的叶轮轴是出厂前预装好的经搬运和运输后有时会有变动,所以有必要在就位前复查其轴向窜动量是否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以免在安装时因其误差而影响安装质量。本条第八款结合多年的生产实践经验,为了保证电缆接头在机组运行中不出事故或少出事故,对电缆接头的绝缘电阻提高到lOOMΩ,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该数据是正确可行的。
第4.3.4条注意处理泵座与扬水管连接后,泵座下平面与基础上平面因不平行而出现间隙时,该间隙应用楔形垫铁填实,不得单独校正泵座去消除其间的间隙。
在电动机轴与电机空心轴不同轴时的调整中,应注意一般是由于泵座或基础不平而引起,故规定应在泵座与基础间加斜垫铁调整;但有时也会由于传动轴弯曲(运输等原因造成)所引起,则应进行校直,调整直到保持两轴对中。后者不常见,因此未列入条文。
第4.3.7条试运转时,当泵的流量和扬程均正常时,没有必要再次调整轴向间隙。若有明显振动、异常声响,不出水及出水不连续或电流超过额定值等情况时,应停泵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试运转,因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4.3.8条本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长轴深井泵通用技术条件》和《长轴离心深井泵质量分级》中的规定。
第四节 立式轴流泵和导叶式混流泵
原规范第四章仅包括中、小型整体泵的安装,近年来,我国大型轴流泵的生产发展很快,其应用范围很广。如:大型钢厂、火电厂、热电厂的循环水泵站等,同时在农业排灌、船坞升降水位方面也大量采用。为此,在本规范中增加立式大型解体泵的内容。且因立式导叶式混流泵性能介于离心泵与轴流泵之间,其结构型式及使用场合、安装施工均与立式轴流泵相近,为此,将立式导叶式混流泵与立式轴流泵共列为一节以适应安装的需要。中、小型卧式轴流器及混流泵和旋涡泵的安装可参照一般规定和离心泵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4.1条泵开箱后,按施工顺序一般应先做好清洗和检查工作,以便在泵就位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4.4.2条检查联轴器的径向跳动、叶轮外圆对转子轴线的径向跳动、叶轮外圆与叶轮壳之间的间隙等,如发现超差时,应首先从安装方面调整有关部分以达到规定的范围;如安装方面无法调整达到要求,则可能是泵轴弯曲造成的,切实查出原因后,如需调直泵轴应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安装前对泵轴和传动轴进行这些方面的检查十分必要。经检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安装时可做到心中有数。
第4.4.3条按立式轴流泵和导叶式混流泵的安装形式及其有关的技术要求并总结安装经验制订的。
第4.4.4条大型轴流泵和混流泵就其结构特点,不能在厂内进行总装,厂内只能进行某些部件的装配和一些必要的试验,泵的组装和调整工作均应在安装现场进行。大型泵在现场组装时,应先组装不动件(泵座、导叶体外壳、叶轮外壳、套管……),再组装动件(叶轮部件、叶轮轴、橡胶轴承、泵联轴器、填函……),而后联接泵与电机并组装出水管路等。机组不动件和电机安装的高程偏差、垂直中心(同轴)偏差、安装水平偏差等均应以泵座为基准进行测量。本条文根据安装的先后顺序并参照国家现行标准《轴流式清水泵技术条件》和《斜流泵(即混流泵)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及同类型产品安装要求而制订。
第4.4.6条全调节的泵在启动前或启动时可借减小叶片开度(通过调节叶片角度)降低电机启动的动力矩。带有真空泵的机组启动时应先启动真空泵,排出虹吸管内气体,形成真空减少启动扬程,方可启动主机。
第4.4.7条本条文系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轴流式清水泵技术条件》、《斜流泵技术条件》和现行国家标准《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
第4.4.9条根据轴流泵的工作原理,若泵的进水位过低时,水泵将会产生不正常振动。
第五节 机动往复泵
原规范第五章往复泵中仅包括整体式安装的中、小型机动往复泵、蒸汽往复泵和计量泵的安装。为了满足解体泵的安装,本节增加了解体式机动往复泵的安装内容。且因蒸汽往复泵和计量泵具有的整体性和特殊性,故将其与本节分开,放入后面的两节中。
第4.5.1条泵开箱后,按施工程序一般应做好清洗和检查工作,以便在泵就位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4.5.2条整体出厂的往复泵纵、横向安装水平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50/1000,是参照整体出厂的机动往复泵的安装要求,结合多年的安装经验规定的。
第4.5.3条机动往复泵的动力端一般由机座、曲轴、连杆、十字头等零件组成,液力端一般由泵体(泵缸)、进、排液阀、填函等零件组成。动力端和液力端组装好后,再组装润滑系统。以驱动机轴为基准,调整曲轴与驱动机轴的同轴度。条文中动力端机座的纵向安装水平指与曲轴同方向的水平度,横向安装水平指柱塞运动方向水平度,测量时,以机座加工面为基准,用水平尺找平。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机动往复泵技术条件》、国家现行标准《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用泵》等有关规定。
第4.5.4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机动往复泵技术条件》以及结合机动往复泵的结构特点进行修订的。
第4.5.6条泵的试运转分为空载试验、升载试验和负荷试运转三个阶段。空载试验应在进、出口管路阀门全开并输送液体的情况下进行,空载试验不少于0.5h。升载试验应在额定泵速下,排出压力的过程中进行。额定排出压力大于5MPa的泵,可分四个压力等级进行升载试验,每种压力下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负荷试运转应在空载试验和升载试验完毕后,在额定压差和最大泵速下运转2h,观察并记录运转中泵的声响、振动、润滑、温升、泄漏和所有保护装置应正常。额定压差即泵的额定排出压力与额定吸入压力之差。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机动往复泵技术条件》、《机动往复泵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修订的。
第六节 蒸汽往复泵
蒸汽往复泵一般为整体出厂,与机动往复泵相比,其结构比较简单,安装找正比较方便。试运转与机动往复泵有区别之处,本节参照了国家现行标准《一般蒸汽往复泵技术条件》、《蒸汽往复热油泵》和《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化工用泵》的有关规定。
第七节 计量泵
第4.7.3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计量泵技术条件》以及各种计量泵的技术要求,本条规定了计量泵试运转前的要求。
第4.7.4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计量泵技术条件》和《计量泵试验方法》等有关规定,制订了计量泵在试运转时的要求。其中"流量-行程"曲线的复校在试运转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按工艺流程对流量的需要,校对设备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流量标定曲线,调量表一般应从小流量往大流量方向调节。调完后应锁紧,以防松动。
第八节 螺杆泵
螺杆泵一般以三螺杆型式较多,其结构型式还有单螺杆和五螺杆。因其均为整体出厂,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大体相同,故本节将原规范三螺杆泵改为螺杆泵,扩大其安装范围。
第4.8.1条因螺杆泵一般为整体出厂,所以在条文中规定,在防锈保证期内可不拆洗。
第4.8.5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螺杆泵试验方法》和《螺杆泵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修订了螺杆泵试运转的要求。
第4.8.6条螺杆泵输送的液体种类较多,有些液体粘度大,故停泵后应清洗泵和管道,防止堵塞。
第九节 水环式真空泵
第4.9.1条水环泵是由制造厂装配完好出厂的,在防锈保证期内,通常不允许拆洗,但也有因故造成损坏、锈蚀等异常情况或超过防锈保证期,此时要求拆卸清洗,这种情况属于特殊不常见情况,并且其拆卸和装配在设备技术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水环真空泵和水环压缩机技术条件》中均有规定,而且在实际当中应尽可能避免不发生这种情况,故本规范不作详细规定。
第4.9.3条水环式真空泵全套产品供货一般包括水环泵、电动机、底座和气水分离器;气水分离器与泵连接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泵的安装质量,故本条对气水分离器的安装作了规定。
第4.9.5条水环式真空泵试运转时的要求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水环真空泵和水环压缩机技术条件》和《水环真空泵和水环压缩机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修订的。
第五章 工程验收
第5.0.1条为了保证和不断提高压缩机、风机、泵的安装质量,增加了本章工程验收的规定。本条为此强调设备应在负荷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验收手续,使设备能够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第5.0.2条条文中列明工程验收应具备的资料内容,作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的依据。
附录一 风机与泵振动速度的测量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通风机振动精度》和《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的有关规定,增加了风机与泵振动速度的测量,以利于安装施工。
附录二 泵的吸入和排出管路的配置要求
泵的吸入和排出管路的配置原则,在原规范中作为参考资料提出,现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进行修订,作为附录列入规范,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安装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