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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98 2
摘自:龙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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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98       2

3.5.2条 机组安装前垫铁和底座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按机组体积的大小选择成对斜垫铁;对于转速超过3000r/min的机组,各块垫铁之间和垫铁与底座之间的接触面面积均不应小于接合面的70%,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5mm

二、座浆法平垫铁的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同时对各部分的平垫铁应保持在同一标高位置上,其标高的允许偏差为±1mm;无垫铁安装法埋设的临时垫铁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其标高允许偏差为±2mm;采用压浆法施工时,应及时检查垫铁之间的间隙;

三、应检查轴承座与底座之间未拧紧螺栓时的间隙,其间隙不应大于0.05mm

四、底座上的导向键与机体间的配合间隙应均匀,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其水平导向键在固定键槽内的过盈G宜为00.03mm;在滑动键槽内的两侧总间隙(c1+c2)宜为0.030.06mm;顶间隙c宜为0.51.0mm;埋头螺栓与键顶面的距离a应等于或大于0.3mm;垂直导向键的轴向间隙s1s2应等于或大于3mm(见图3.5.2)。

3.5.3条 机组中基准设备找正、调平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中心的标高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为±2mm

二、当以鼓风机或压缩机为基准时,其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5/1000,并应在主轴上进行测量;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并应在机壳中分面上进行测量;

三、当以增速器为基准时,其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横向安装水平应在箱体中分面上进行测量,纵向安装水平应在大齿轮轴上进行测量。

3.5.4条 机组中非基准设备的找正、调平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纵向安装水平应以基准设备为准进行找正调平;横向安装水平应按规范第3.5.3条的规定执行;

二、两个半联轴器之间的端面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具有滑动轴承的电动机,其转子应在磁力中心位置上,并确定联轴器端面间隙。

3.5.5条 在电动机、汽轮机、燃汽轮机与增速器、鼓风机、压缩机之间进行找正时,其同轴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5.6条 鼓风机或压缩机找正、调平时,轴承座和下机壳与底座之间的接合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轴承座与底座之间或机壳锚爪与底座之间的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5mm

二、有导向键的轴承座或机壳锚爪与底座之间的连接螺栓的固定应有利于机壳热膨胀,螺栓与螺栓孔的间隙和螺母与机座间的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螺栓在螺栓孔内应为偏心放置,其螺母与机座间的间隙宜为0.030.06mm(见图3.5.6)。

3.5.7条 径向轴承与轴颈的接触要求和顶间隙、侧间隙,推力轴承与止推盘的接触要求和轴向间隙,轴承与轴承盖的过盈量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调整。可倾瓦轴承组装后,每块瓦应能自由摆动,无卡阻现象。

3.5.8条 转子各部位的轴向和径向跳动以及与气密体之间的气密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5.9条 轴端密封装置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组装。其中,浮环密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密封元件及密封轴或轴套表面,应无毛刺和轴向沟槽,并应清洗洁净;

注:密封元件是指浮环座、内外浮环等。

二、测量各密封元件的有关配合尺寸和检查轴与浮环间的径向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不符合规定时应进行修整或更换;

三、内环和外环的位置不得装错;

四、浮环安装时,应在其内圆表面和端面涂上透平油。

3.5.10条 上下机壳的结合面应贴合;未拧紧螺栓之前其局部间隙,当设备技术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MPa时,间隙值不应大于0.12mm;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间隙值不应大于0.10mm

二、当超过上述间隙值时应查找原因,并应消除内装件过盈或局部堆高;当因机壳变形引起误差,且在拧紧螺栓后又能消除间隙时,在不影响机器装配精度的情况下,可不作修整;

三、结合面之间,当无特殊要求时,应均匀涂上密封涂料。

3.5.11条 增速器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行星齿轮增速器的组装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增速器底面与底座应紧密贴合;未拧紧螺栓之前应用塞尺检查其局部间隙并不应大于0.04mm

三、轴瓦与轴颈各部位配合的顶间隙、侧间隙、接触要求、轴瓦与轴承压盖的过盈值等,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调整;

四、齿轮组轴间的中心距、平行度、齿侧间隙和齿面接触要求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五、增速箱中分面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6mm

六、齿轮副的接触迹线和接触斑点的检验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大齿轮若干齿面上均匀涂上颜色,将小齿轮擦净,并对小齿轮施加一定阻力。转动大齿轮数次,被印在小齿轮上的色迹,即为静态接触迹线,再用胶带粘揭色迹,该迹线长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2.试运转前,应在大齿轮若干齿面上涂上一层不溶于油的颜色;试运转后,应根据颜色的脱落测得动态接触斑点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DH型压缩机增速器轮齿静态接触迹线长度不应小于齿长的65%,动态接触斑点长度不应小于齿长60%。高速圆弧圆柱齿轮增速器,其静态接触迹线长度不应小于齿长的70%,动态接触斑点长度不应小于90%;接触位置距齿顶的高度h凸齿应为0.45mn±0.2mnh凹齿应为0.75mn±0.2mn。渐开线齿轮增速器,其接触斑点长度不应小于齿长的70%,高度不应小于齿高的50%

注:mn为法向模数。

4.当轮齿接触调整与齿轮轴线平行度发生矛盾时,应首先满足接触的质量,其平行度可不作调整。

3.5.12条 管路与鼓风机或压缩机不应强行连接;当连接时,应采用百分表监控风机联轴器的移动,复检鼓风机或压缩机的找正精度并调整达到要求。

3.5.13条 所有油管润滑点、密封、控制和与油接触的机器零件和部件,均应循环冲选,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使用的油进行冲洗;

二、冲洗前,润滑点上游的节流阀应全部打开,保持最大流速;

三、冲洗油的温度应尽量与机组运行温度相同或冷热交替;

四、冲洗中,视油的清洁程度应经常清洗滤油器,并定期轻敲油管;

五、冲洗时间不得小于24h

六、检查滤油器过滤网上不得留有硬质颗粒;在油温相同的条件下,滤油器前、后压差应在5h内保持稳定。

3.5.14条 鼓风机、压缩机的负荷试运转时,应先试驱动机、增速器后试整机。整机的试运转应先进行小负荷试运转,并将进气节流门开至10°15°,然后进行负荷试运转。试运转宜采用空气作为压缩介质;当工作介质不是空气时,负荷试运转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3.5.15条 鼓风机、压缩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将润滑系统、密封系统和液压控制系统清洗洁净并应作循环清洗;

二、加注润滑油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三、润滑、密封和控制等系统的连锁装置、机组的防喘振装置、水路系统的调节装置等以及阀门、仪表均应灵敏可靠,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具有浮环密封的压缩机,当采用空气进行试运转时,应取出浮环座及内外浮环,并更换预先准备的梳齿形试车密封;进油管高位罐液面的气管应通大气;

五、主机的进气管和与其连接的有关设备应清扫洁净;

六、电动机、汽轮机和尾气透平机等驱动机器的转向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七、盘动主机转子应无卡阻和碰刮现象;

八、阀件和控制装置应处于设备技术文件所规定的使风机为最小负荷时的启动位置;

九、机组各辅助设备均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单机试运转并应合格;

十、各项安全措施应符合要求。

3.5.16条 鼓风机、压缩机的整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启动润滑、密封和控制油系统,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轴承润滑油的进油温度宜为40±5,启动时的油温不应小于25;轴承的进油压力宜为0.10.15MPa,当油压小于0.08MPa时应报警,并启动辅助油泵;当油压下降到0.05MPa时应停机;

2.浮环密封油参与整机试运转的正常进油温度应为40±5;油压高于气封压力的压差应为50kPa;当采用高位罐压差的系统时,高位罐液面高于或低于正常液位150mm时应报警;低于250mm时应过低报警;低于300mm时应停机;

3.控制油系统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二、以电动机带动的主机,应先点动检查转子与定子并应无摩擦和异常声响;以汽轮机带动的主机在启动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分阶段升速;

三、小负荷试运转1h后,应停机检查各轴承、轴颈的润滑情况,当有磨损时应及时修整;对有齿轮变速器的机组,应检测齿轮的接触斑点,当不符合要求时,应按本规范第3.5.11条第六款进行调整;

四、小负荷试运转的时间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当无规定时,工作转速小于或等于3000r/min的机组应为4h,工作转速大于3000r/min的机组应为8h

五、负荷试运转的开始阶段,主机的排气应缓慢升压,每5min升压不得大于0.1MPa,并应逐步达到设计工况;

六、风机不得在喘振区域内运转;启动时,不得在临界转速附近运转;

七、连续负荷试运转的时间不应小于24h。运转中,每隔一定的时间应检查润滑油温度和压力、冷却水温度和水量、轴承或轴的振动值和轴承的温度、进气与排气管路上各段气体的温度和压力、电动机的电流、电压和功率因数、汽轮机、燃气轮机所要求测量的参数值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等,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和做记录;

八、试运转中,在轴颈附近测得的轴振动双振幅值(用非接触式测振仪测得的峰-峰值),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若机组中无此仪器可采用接触式测振仪在轴承壳上检测轴承振动速度有效值,该值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表3.5.16-1的规定;

九、轴承温度或轴承排油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宜符合表3.5.16-2的规定。

十、停机后20min或轴承回油温度降到低于40后,方可停止油泵的工作,停机后的盘车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一、试运转完毕,应将各有关装置调整到准备启动状态。

第六节 轴流鼓风机和轴流压缩机

3.6.1条 轴流鼓风机和轴流压缩机的清洗和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现场组装时,机器各配合表面、机加工表面、转动部件表面均应清洗洁净;当有锈蚀时应清除,并应防止安装期间发生锈蚀;

二、机器各主要部件、机壳、调节缸、叶片承缸和转子在装配吊运过程中,应保持水平,其装配程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三、润滑油系统、动力油系统和顶升油系统的油泵、过滤器、冷却器和安全阀等应拆卸清洗,冷却器应作严密性试验;

四、有预紧力要求的螺栓在正式拧紧时,螺纹部分应涂上二硫化钼油,同时应按规定力矩或规定的螺母转动角度拧紧;刚性连接的联轴器螺栓应按螺栓伸长量控制其预紧力。

3.6.2条 埋设底座调整螺栓的支承垫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垫板的埋设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范》附录八的规定执行;

二、垫板底层混凝土的耐压强度不应低于35MPa;厚度宜为3050mm;每块垫板的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3/1000

三、每块垫板的标高允许偏差为±3mm

3.6.3条 轴流鼓风机或压缩机的底座找正调平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通过底座上的调整螺栓和地脚螺栓,调平底座各支撑机壳的支座面、连接纵向键座的结合面或固定轴承座的结合面,其各支座上平面的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10/1000;各结合面上的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

二、拧紧底座上的调整螺栓时,螺栓露出底座下平面的长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6.4条 机组中当以主机作为找正调平基准设备时,其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4/1000,并应在颈轴上进行测量;其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6/1000,并应在机壳中分面上进行测量。机组中非基准设备的找正调平应按本规范第3.5.4条的规定执行。

3.6.5条 下机壳找正调平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壳的四个支撑面应采用油石打光,不得留有毛刺和飞边;

二、下机壳与底座的支座连接时,应将支承导向键涂上二硫化钼油,并轻轻推入键槽,不得强行打入;

三、下机壳找正调平应按本规范第3.6.4条的规定执行,同时应使四个支座的定位螺栓位于孔中心;下机壳的找正、调平可采用更换纵向导向键和支承导向键的不同厚度的垫片进行调整。

3.6.6条 装配定子部分的内装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并必须按出厂要求的各端之间的距离ABC值,连接调节缸和伺服马达(见图3.6.6)。

3.6.7条 静叶角度值、调节缸位移与静叶角度曲线、转子跳动值、动叶和静叶的叶顶间隙值、密封间隙值、轴承间隙值、轴承压盖过盈值、油封间隙值、转子在轴承箱中的轴向和径向位置尺寸、机壳中分面的自由间隙等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检测和调整。

3.6.8条 增速器的找正调平应按本规范第3.5.3条、第3.5.4条和第3.5.5条的规定执行。

3.6.9条 机组找正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轴承应安装完毕,轴承与轴颈的间隙和接触情况应符合规定;

二、盘动转子,应转动灵活、无卡碰现象;

三、叶顶间隙值、转子和联轴器的跳动值均应符合要求。

3.6.10条 机组找正的同轴度要求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联轴器的径向位移宜为0.020.04mm,轴线倾斜度不应大于0.1/1000

3.6.11条 管路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组找正调平后,方可配制并连接进气、排气和润滑等管路;

二、各管路连接所造成的外加于机器法兰的外力矩不得大于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值。管路连接时,应采用百分表监控联轴器的移动。连接后,应复测机组的找正调平精度;

三、进气和排气管路应清理洁净,并应无焊渣、锈皮和脏物;检查合格后,应即封闭人孔。

3.6.12条 连接刚性的中间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分别连接中间轴的一端;检查未连端法兰的径向跳动值,并应按下式计算:

二、螺栓与螺母应按编号进行连接,不得相互混淆;

三、螺栓的拧紧程度应按规定的伸长量控制其预紧力。当无规定时,宜为计算长度的2/1000。拧紧螺栓时应对称均匀,并应分两次进行拧紧。

3.6.13条 轴流鼓风机或压缩机试运转前除应符合第3.5.15条的规定外,还应将排气阀关闭,放空阀打开;静叶角度应调整到最小工作角度或使静叶关闭的启动状态。

3.6.14条 轴流鼓风机和轴流压缩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由透平机驱动的主机,应按升速曲线分阶段升速,不得在轴系的各临界转速附近停留运转;

二、主机启动达到额定转速后,静叶应尽快调节到最小工作角;不应在静叶关闭的启动状态下停留运转较长的时间;

三、在未测定和整定防喘振曲线之前,不得靠近性能曲线上的喘振区运行;

四、主机启动时,润滑油的温度不应低于25;运行中轴承的进油温度应控制在40±5

五、运行期间,润滑油、动力油的压力和油过滤器的压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中因果图的参数要求;

六、试运转中,在轴颈附近测得的轴振动双振幅值(用非接触式测振仪测得的峰-峰值),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按下式计算:

七、轴承温度不应超过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值,当无规定时,应按表3.5.16-2的规定执行。

3.6.15条 机组的停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停机前应将静叶角度调节到最小工作角或静叶关闭状态,同时打开放空阀,关闭排气阀;

二、停机后,应慢速盘动转子,直到轴承与主机排气侧之间的主轴温度低于50时,润滑油泵方可停机。

第四章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1.1条 本章适用于离心泵、井用泵、立式轴流泵及导叶式混流泵、机动往复泵、蒸汽往复泵、计量泵、螺杆泵和水环式真空泵的安装。

4.1.2条 应检查泵的安装基础的尺寸、位置和标高并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4.1.3条 泵的开箱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清点泵的零件和部件,并应无缺件、损坏和锈蚀等;管口保护物和堵盖应完好;

二、应核对泵的主要安装尺寸并应与工程设计相符;

三、应核对输送特殊介质的泵的主要零件、密封件以及垫片的品种和规格。

4.1.4条 出厂时已装配、调整完善的部分不得拆卸。

4.1.5条 驱动机与泵连接时,应以泵的轴线为基准找正;驱动机与泵之间有中间机器连接时,应以中间机器轴线为基准找正。

4.1.6条 管道的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子内部和管端应清洗洁净,清除杂物;密封面和螺纹不应损伤;

二、吸入管道和输出管道应有各自的支架,泵不得直接承受管道的重量;

三、相互连接的法兰端面应平行;螺纹管接头轴线应对中,不应借法兰螺栓或管接头强行连接;

四、管道与泵连接后,应复检泵的原找正精度,当发现管道连接引起偏差时,应调整管道;

五、管道与泵连接后,不应在其上进行焊接和气割;当需焊接和气割时,应拆下管道或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应防止焊渣进入泵内;

六、泵的吸入和排出管道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时,可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进行。

4.1.7条 润滑、密封、冷却和液压等系统的管道应清洗洁净保持畅通;其受压部分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当无规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4.1.8条 泵的试运转应在其各附属系统单独试运转正常后进行。

4.1.9条 泵应在有介质情况下进行试运转,试运转的介质或代用介质均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第二节 离心泵

4.2.1条 泵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整体出厂的泵在防锈保证期内,其内部零件不宜拆卸,只清洗外表。当超过防锈保证期或有明显缺陷需拆卸时,其拆卸、清洗和检查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拆下叶轮部件应清洗洁净,叶轮应无损伤;

2.冷却水管路应清洗洁净,并应保持畅通;

3.管道泵和共轴式泵不宜拆卸;

二、解体出厂的泵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泵的主要零件、部件和附属设备、中分面和套装零件、部件的端面不得有擦伤和划痕;轴的表面不得有裂纹、压伤及其它缺陷。清洗洁净后应去除水分并应将零件、部件和设备表面涂上润滑油和按装配的顺序分类放置;

2.泵壳垂直中分面不宜折卸和清洗。

4.2.2条 整体安装的泵,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0/1000,并应在泵的进出口法兰面或其它水平面上进行测量;解体安装的泵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并应在水平中分面、轴的外露部分、底座的水平加工面上进行测量。

4.2.3条 泵的找正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驱动机轴与泵轴、驱动机轴与变速器轴以联轴器连接时,两半联轴器的径向位移、端面间隙、轴线倾斜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二、驱动机轴与泵轴以皮带连接时,两轴的平行度、两轮的偏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三、汽轮机驱动的泵和输送高温、低温液体的泵(锅炉给水泵、热油泵、低温泵等)在常温状态下找正时,应按设计规定预留其温度变化的补偿值。

4.2.4条 高转速泵或大型解体泵安装时,应测量转子叶轮、轴套、叶轮密封环、平衡盘、轴颈等主要部位的径向和端面跳动值,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2.5条 转子部件与壳体部件之间的径向总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2.6条 叶轮在蜗室内的前轴向、后轴向间隙、节段式多级泵的轴向尺寸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多级泵各级平面间原有垫片的厚度不得变更。高温泵平衡盘(鼓)和平衡套之间的轴向间隙,单壳体节段式泵应为0.040.08mm,双壳体泵应为0.351mm;推力轴承和止推盘之间的轴向总间隙,单壳体节段式泵应为0.51mm,双壳体泵应为0.50.7mm

4.2.7条 叶轮出口的中心线应与泵壳流道中心线对准;多级泵在平衡盘与平衡板靠紧的情况下,叶轮出口的宽度应在导叶进口宽度范围内。

4.2.8条 滑动轴承轴瓦背面与轴瓦座应紧密贴合,其过盈值应在0.020.04mm的范围内;轴瓦与轴颈的顶间隙和侧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2.9条 滚动轴承与轴和轴承座的配合公差、滚动轴承与端盖间的轴向间隙以及介质温度引起的轴向膨胀间隙、向心推力轴承的径向游隙及其预紧力,均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调整。当无规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执行。

4.2.10条 组装填料密封径向总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表4.2.10的要求,填料压紧后,填料环进液口与液封管应对准或使填料环稍向外侧。

4.2.11条 机械密封、浮动环密封、迷宫密封及其它形式的轴密封件的各部间隙和接触要求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4.2.12条 轴密封件组装后,盘动转子转动应灵活;转子的轴向窜动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2.13条 双层壳体泵的内壳。外壳组装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保持对中;双头螺栓拧紧的拉伸量和螺母旋转角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4.2.14条 泵试运转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驱动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转向相符;

二、应查明管道泵和共轴泵的转向;

三、应检查屏蔽泵的转向;

四、各固定连接部位应无松动;

五、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剂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有预润滑要求的部位应按规定进行预润滑;

六、各指示仪表、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控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可靠;

七、盘车应灵活、无异常现象。

4.2.15条 高温泵在高温条件下试运转前,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4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试运转前应进行泵体预热,温度应均匀上升,每小时温升不应大于50;泵体表面与有工作介质的进口的工艺管道的温差不应大于40

二、预热时应每隔10min盘车半圈,温度超过150时,应每隔5min盘车半圆;

三、泵体机座滑动端螺栓处和导向键处的膨胀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确定;

四、应接通轴承部位和填函的冷却液;

五、应开启入口阀门和放空阀门,并排出泵内气体,预热到规定温度后,再关闭放空阀门。

4.2.16条 低温泵在低温介质下试运转前,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4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预冷前打开旁通管路;

二、按工艺要求对管道和蜗室内进行除湿处理;

三、预冷时,应全部打开放空阀门,宜先用低温气体进行冷却,然后再用低温液体冷却,缓慢均匀地冷却到运转温度直到放空阀口流出液体,再将放空阀门关闭;

四、泵采用机械密封时,应放出密封腔内空气。

4.2.17条 泵启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离心泵应打开吸入管路阀门,关闭排出管路阀门;高温泵和低温泵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泵的平衡盘冷却水管路应畅通;吸入管路应充满输送液体,并排尽空气,不得在无液体情况下启动;

三、泵启动后应快速通过喘振区;

四、转速正常后应打开出口管路的阀门,出口管路阀门的开启不宜超过3min,并将泵调节到设计工况,不得在性能曲线驼峰处运转。

4.2.18条 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

二、转子及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

三、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

四、滑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70,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80,特殊轴承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五、各润滑点的润滑油温度、密封液和冷却水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油不得有渗漏和雾状喷油现象;

六、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

七、机械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5mL/h,填料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表4.2.18的规定,且温升应正常;杂质泵及输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介质的泵,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设计的规定值;

八、工作介质比重小于1的离心泵,用水进行试运转时,应控制电动机的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且水流量不应小于额定值的20%;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颗粒等介质进行运转的泵,其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九、低温泵不得在节流情况下运转;

十、需要测量轴承体处振动值的泵,应在运转无汽蚀的条件下测量,振运速度有效值的测量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二执行;

十一、泵在额定工况点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小于2h;高速泵及特殊要求的泵试运转时间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2.19条 泵停止试运转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离心泵应关闭泵的入口阀门,待泵冷却后应再依次关闭附属系统的阀门;

二、高温泵停车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停车后应每隔2030min盘车半圈,直到泵体温度降至50为止;

三、低温泵停车时,当无特殊要求时,泵内应经常充满液体;吸入阀和排出阀应保持常开状态;采用双端面机械密封的低温泵,液位控制器和泵密封腔内的密封液应保持泵的灌泵压力;

四、输送易结晶、凝固、沉淀等介质的泵,停泵后,应防止堵塞,并及时用清水或其它介质冲洗泵和管道;

五、应放净泵内积存的液体,防止锈蚀和冻裂。

第三节 井用泵

4.3.1条 本节适用于长轴深井泵和井用潜水泵的安装。

4.3.2条 泵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零件和部件的所有配合面(螺纹、止口、端面等)均应清洗洁净;

二、出厂已装配好的部件不应拆卸;工作部件(转动部分)的转动应灵活、无阻滞现象。

4.3.3条 泵就位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井管内径和井管直线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泵成套机组入井部分在井内应能自由上下;潜水泵不得损伤潜水电缆;

二、井管管口伸出基础的相应平面高度不应小于25mm(图4.3.3);

三、井管与基础间应垫放软质隔离层;

四、基础中部预留空间的尺寸应符合扬水管与泵座连接的要求;

五、井管内应无油泥和污杂物;

六、扬水管应平直;螺纹和法兰端面应无碰伤,并应清洗洁净;

七、长轴深井泵尚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工作部件转动应灵活,叶轮轴的轴向窜动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2.泵的传动轴端面应平整,端面和螺纹应无损伤,并应清洗洁净;传动轴在两端支承的情况下,中部的径向跳动不应大于0.2mm

3.轴承支架和橡胶轴承应完好无损;橡胶轴承不应沾染油脂;

八、井用潜水泵尚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法兰上保护电缆的凹槽,不得有毛刺或尖角;

2.电缆接头应浸入常温的水中6h;用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Ω

3.湿式潜水电机定子绕组在浸入室温的水中或油中48h后,其对机壳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40MΩ

4.3.4条 泵组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组装泵、扬水管、传动轴时,应在连接件紧固后逐步放入井中;潜水泵的电缆应牢固地捆绑在扬水管上;

二、螺纹连接的扬水管相互连接时,螺纹部分应加润滑油,不应填入麻丝、铅油;管子端面应与轴承支架贴合或两管直接贴合,两管旋入联管器的深度应相等;法兰连接的扬水管,螺栓的拧紧力矩应均匀;

三、在轴与扬水管的同轴度调整后,应装入轴承体;在每连接35节扬水管后,应检查转动部分,其转动应灵活;

四、长轴深井泵组装时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传动轴以螺纹联轴器连接时,两轴端面应紧密贴合,两轴旋入联轴器的的深度应相等;

2.泵座与扬水管连接后应放在基础上,当泵座底面与基础上平面不平行时,应在泵座与基础间的间隙中以楔形垫铁填实,不得单独校正泵座的水平;

3.电动机与底座应紧密贴合,其间不得加垫;当电动机轴与电机空心轴不同轴时,应在泵座与基础间加斜垫铁调整,使两轴保持对中;

五、潜水泵组装时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泵与电机组装后,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向电动机内灌满清水或绝缘油,但干式电机除外;

2.机组潜入水中的深度不宜大于70m

六、泵组装后,泵轴转动应无卡阻现象;轴向窜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3.5条 长轴深井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调整叶轮与导流壳之间的轴向间隙;

二、止退机构应灵活、可靠;

三、传动装置处应灌注润滑油或润滑脂;

四、应加水预润滑橡胶轴承。

4.3.6条 潜水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机转向应正确;

二、电缆的电压降,应保持潜水电机引出电缆接头处的电压,并不应低于潜水电机的规定值;

三、启动前,井下部分的扬水管内不应充水。

4.3.7条 长轴深井泵启动后,当有明显振动、异常声响、不出水、出水不连续或电流超过额定值等情况时,应停泵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试运转。

4.3.8条 长轴深井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机与泵传动装置的润滑应正常,轴承处的油温不应大于70

二、在泵座填料处温升正常时,轴封泄漏量不应大于表4.3.8的规定;

三、泵在额定负荷下连续运转时间不应小于2h

4.3.9条 潜水泵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压力、流量应正常,电流不应大于额定值;

二、安全保护装置及仪表均应安全、正确、可靠;

三、扬水管应无异常的振动。

4.3.10条 当扬水管中的水尚未全部流回井内时,泵不得重新启动;停泵至重新启动的时间间隔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四节 立式轴流泵和导叶式混流泵

4.4.1条 泵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整体出厂的泵可不拆卸,只清洗外表,当有损伤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拆洗;

二、解体出厂的泵应检查各零件的部件,并应无损伤、无锈蚀,并, 将其清洗洁净;配合表面应涂上润滑油,并应按装配零件和部件的标记分类放置;

三、弯管分段法兰平面间紧固零件和导叶体主轴承的紧固零件,出厂已装配好的部分,不得拆卸。

4.4.2条 泵就位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泵本体、传动装置、驱动机应无损伤,泵轴和传动轴不应弯曲;

二、应检测泵轴和传动轴在轴颈处的径向跳动、各联轴器端面倾斜度偏差及联轴器径向跳动;

三、应检测叶片外圆对转子轴线的径向跳动,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叶轮外圆与叶轮外壳之间的间隙应均匀,其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五、橡胶轴承不应沾染油脂;

六、进水流道应畅通,不得淤塞;

七、以进水流道为准,应检查驱动机基础和泵基础的标高和轴线,其允许偏差均为±2mm,并应按设计要求复核中间轴的长度;

八、叶轮安装基准线到最低水位的距离L应符合设计图的规定(见图4.4.2)。

4.4.3条 具有单层基础的泵、驱动机与泵调平时,应在其底座及其它加工面上进行测量。其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具有双层基础的泵,驱动机和泵的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且倾斜方向应一致,并应在其法兰面上进行测量。泵座轴线与进水管道轴线的同轴度应为φ2mm

4.4.4条 解体出厂的泵组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组装泵体部件时,导叶体外壳、叶轮体外壳、套管各部件的轴线均应与泵座轴线重合,其同轴度应为φ0.30.5mm;泵座法兰面的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5/1000;各法兰连接面的接触应严密,无渗漏现象;

二、泵体组装找正调平后,当地脚螺栓处混凝土强度达到90%以上时,方可进行其转动部件的组装;

三、驱动机轴与泵轴、中间轴组装时,其同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泵联轴器端面安装水平偏差、中间联轴器端面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联轴器端面之间应无间隙,接触应严密,螺栓应均匀拧紧;

四、驱动机轴与泵轴、中间轴连接后,应盘车检查泵轴在主轴承和填料函处的径向跳动,并不应大于0.3mm;在电机的下导轴承处经向跳动不应大于0.2mm

五、泵的橡胶水导轴承在常温下装配时,两导轴承或上、下导轴承的同轴度应为φ0.05mm;轴承与导叶体结合面的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5/1000;泵的油导轴承的装配间隙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其总间隙应按下式计算:

六、混流泵叶轮和泵体密封环间隙,不应大于表4.4.4的规定;

七、填料函与出水弯管的连接面应严密;填料与主轴之间的间隙应均匀。

4.4.5条 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水口叶轮的淹没深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二、驱动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转向相符;

三、电器和仪表应灵敏、正确、可靠;

四、真空破坏阀、油压设备、真空泵、电磁阀等辅助设备和各管路连接后,按系统进行单独试验应合格,连接处不得有泄漏;

五、叶片的安装角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4.6条 泵启动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打开出口管路阀门;

二、应向填函上的接管引注清水,润滑橡胶轴承,直至泵正常出水为止;

三、全调节的泵宜减小叶片角度,待出水正常后方可调至允许范围;

四、带有真空泵的机组应先启动真空泵,排出泵内气体。

4.4.7条 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连接部位应牢固、无松动,并无泄漏;

二、电器、仪表工作应正常;油路、气路、水路各系统管道不得有渗漏;压力、液位应正常;

三、轴流泵滚动轴承的温升不应大于35,其温度不应大于75;混流泵滚动轴承的温升不应大于60,其温度不应大于90;采用橡胶或塑料水导轴承时,其注水压力、注水量和使用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齿轮箱内油的温升应正常。油池的油位应保持在规定的刻度范围内,并不得有漏油现象;

五、填函处的温升应正常;泄漏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六、泵在无汽蚀工况下运转时,在规定点测得的均方根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应大于4.5mm/s

七、整体出厂安装的泵在规定的扬程和流量下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小于2h;解体出厂组装的泵连续试运转时间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4.8条 停止试运转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关闭有关的阀门。流道内的防水倒流装置工作应正常、可靠。

4.4.9条 泵的进水位降低到规定的最低水位以下时,泵应停止运转。

第五节 机动往复泵

4.5.1条 泵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整体出厂的往复泵在防锈保证期内可不拆卸,并应对其外表进行检查;超过防锈保证期或有损伤确需拆卸和清洗时,应拆卸后盖、进液阀、排液阀、填料等,并应将设备表面和折卸下的零件和部件清洗洁净;

二、解体出厂的往复泵应检查零件和部件的同组标记,不得互换。出厂已装配完善的组合件不得拆卸;各装配部位传动副的间隙和接触情况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清洗主机零件、部件和设备表面及接合面以后,应将清洗剂和水分除净,并应涂上一薄层润滑油;进液阀、排液阀、填料和其它密封面不得用蒸汽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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