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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摘自:龙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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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4/1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____月至____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___ 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 元限度之内。

 

    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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