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51-55577555
全站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所
公积金援建保障房试点有望扩容 加快修订《条例》
摘自:龙房川
点击: 16054833次
发布时间:2012/2/15

    在推行试点两年之后,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城市有望进一步增多,为确保资金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增加公积金督察员的人数,加大巡查力度。

  公积金曾是腐败重点

  住建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且每年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

  不过,颇具玩味的是,在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后,住建部自2009年至今又连续三年未对外公开这一重要数据。

  这导致外界较难通过官方渠道获悉公积金的缴存和发贷情况。去年12月份,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透露,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已经缴存了3.9万亿元,其中1万多亿元贷款贷出去,余额还有2.1万亿元。

  对这笔巨量资金的安全监管不容忽视。过去数年间,地方上曾接连出现几桩挪用公积金大案,如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挪用公积金1.15亿元,转到澳门去赌博。

  李树彪从1999年就开始挪用住房公积金,2004年才被发现,其间长达5年。用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的话讲,这案子“十分恶劣”。

  住建部一位纪检高层2009年曾透露,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发生的案件表明,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住房公积金等四个行业是腐败案件发生的重点部位。

  在此次下发的通知中,住建部也坦承,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范围不断拓宽,缴存、提取、个人贷款、资金存储、财务核算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不断积累,监管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推进重点城市信息联网监管,成为住建部的一大考虑。此次通知要求地方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确保资金、人员、设备及时到位。

  姜伟新也曾在去年年底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要求,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12年末覆盖到全国100个城市。

  加快修订《条例》

  利用公积金贷款建保障房试点是亟须加强监管的重点。

  该试点自2010年开始以来,参与城市逐渐增多。2010年是28个城市,2011年增至29个,而2012有望继续扩大。

  姜伟新去年年底在一次内部会议中透露,2012年要研究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试点范围。

  地方的积极性也很高。甘肃省住建厅厅长李慧日前表示,兰州争取到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5亿元,已发放贷款4.2亿元以支持城区内多处保障房建设项目。在2012年,甘肃将在兰州作为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再力争2至3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

  公积金一旦和保障房对接,资金在发放和回收过程中,如何监管成为摆在住建部面前的新课题。

  2010年6月份,住建部和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试行公积金督察员制度,督察员由上述六部委聘任。试行期间,督察员在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城市进行督察。

  据住建部稽查办公室主任王早生介绍,2011年对29个试点城市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并向28个试点城市政府发出33份督察建议书。与2011年6月份未开展驻点督察时相比,29个试点城市12月底的贷款发放率由23.6%增加至77.2%,其中贷款发放率低于30%的城市由15个减少到3个。

  试点城市增加,意味着督察力度也要相应增强。王早生表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今年要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稽查办也要相应增加公积金督察员人数,加大试点巡查工作力度。

  公积金援建保障房工作也将引发连锁反应,为了确定此举的合法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有望在近期修订。

  现行《条例》于1999年颁布施行,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逐一作出了相关规范。2002年国务院曾经做过一次修订。《条例》规定了公积金的六大使用方向,其中并无可以支持保障房建设的条款。

  利用具有“私有产权”性质的公积金,来支援属于“公共产品”的保障房建设,其合理合法性一直备受争议。

  姜伟新已要求今年要加快修订《条例》,明确制度定位,扩大制度覆盖范围,拓宽资金使用渠道,实行差别化存贷款政策,加大向中低收入家庭的倾斜力度。

  知情人士对本报称,住建部正在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将《条例》的修订稿上报国务院。(作者:刘展超)

律师事务所 简介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http://www.55577555.com/)专业房地产律师,为企事业机关单位及个人等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 房地产开发纠纷、土地项目建设纠纷、建筑施工纠纷、设备安装采购、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一手房二手房买卖、物业纠纷、抵押、租赁、拆迁、项目交易等相关法律服务。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是专业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主要为房地产企业及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房产交易、项目交易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 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
1、拆迁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黑龙江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土地拆迁法律工作中锻炼出了一支专业的、资深的精英拆迁律师团队。 在这支拆迁律师团队中,至优至善的法律运作水准是我们专业的体现。作为全省最资深的拆迁律师团队,我们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调查,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拆迁行为合法性方面的法律意见,以及在拆迁过程中的见证、代书、谈判、申请裁决、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代理服务。 一个由资深拆迁律师组成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秉承“坚信正义、坚守道义、坚持公义”的理念,将是您法律权益的最强捍卫者。
2、土地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性的土地房产律师事务所。凭借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及多名优秀土地律师组成一个强大的土地律师团队。农用地、建设用地、非利用地等土地问题,是土地律师的专业领域。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征收,土地转让,土地合同,土地租赁,土地承包,土地侵权,土地确权等各类疑难,复杂土地案件,都可以由我们专业的土地律师为你提供全套的解决方案。土地方面的法律问题是土地律师的舞台,而土地律师也将维护您的一切土地权益。
3、离婚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还特别组建了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离婚律师专门办理与婚姻关系相关的法律服务;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能够深刻领会当事人真实意图,掌握当事人的“合”与“离”的精神实质与法律内涵,运用灵活的工作方法,为当事人圆满的解决问题。离婚律师涉及的具体业务范围包括婚前、婚内财产见证、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解除婚姻关系利弊的分析、相关诉讼证据的调查、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离婚调解、诉讼等。
4、工程合同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工程合同律师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合同律师组成,工程合同律师工作数年来,先后代理了各类工程合同案件,其中,多位工程合同律师还担任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律理论功底深厚,诉讼及非诉代理经验丰富。工程合同律师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投资方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资信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工程合同律师长期从事合同法、民法、建筑法领域的研究与案件代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探合同、监理合同、审计合同、评估合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5、拆迁合同
    许多面临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在遇到拆迁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让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合同中最大化,但是很多老百姓对拆迁知识一无所知,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是上网搜索与拆迁合同相关的法律常识。虽然网上的拆迁合同版本五花八门,但涉及拆迁合同中的关键问题,确经常被一带而过。老百姓不能从网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在了解您需求的同时,可以为您量身打造一份优越的拆迁合同。
6、二手房合同
    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攀升,二手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保守型”投资者的首选。但是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增多,以前二手房合同中不常见的法律问题,已经渐渐浮出水面。常规的二手房合同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资金监管、贷款、税费等问题,已经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导致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常规的二手房合同不能紧跟政策调整的步伐,为不诚信的交易主体提供了毁约的机会,最终导致二手房合同无法履行。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二手房律师,将会结合最新的政策法规为您量身打造一份“零风险”的二手房合同。
7、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现为近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各大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与帮助,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及起草、专项合同起草审核、专项事务法律论证和处理、出具律师函、规范法务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事务来推动和促进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如遇到不可避免的诉讼,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损失。同时,法律顾问还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建言献策保驾护航。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团队将竭诚为各大企业提供最专业的“一条龙”服务。
版权所有: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三姓街126号 电话:0451-82538886 QQ:461000555
黑ICP备09033033号-1 投诉电话:5557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