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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何时开征意见不一 建议扩大到二手房
摘自:龙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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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8/27

近日,湖北房地产税“三日三变”乌龙事件再次将被业内人士称为“或是楼市调控的另一只靴子”的房产税提到公众面前。房产税到底会不会开征?它是不是楼市调控的“另一只靴子”?房产税试点到底何时会扩大?房产税什么时候会正式开征?将会如何征?符合课税条件的普通家庭每年因此将承担多少税负……针对这些问题,本报记者昨天请专家、业界人士、购房人等多方展开观点交锋。

房产税试点将扩大的消息时有耳闻,房产税是否会继续推进下去?

观点一:大势所趋但需时间探索

尹中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在房地产调控的所有政策工具中,房产税是一个有效的手段。房产税进一步扩大试点乃至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这是既定的方针和政策了,不同的地区可能实施的时间有所不同,但是要实施这是一个大趋势,不会因为一些人的意见不同而改变。

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房产税未来将取代现在严厉的行政手段,成为以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方式。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方向已经清晰,不过整个制度的建设过程,需要长时间的探索,不是三五年就能够成熟。他不但可以使房地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减少泡沫,也能为地方税体系提供重要财源,同时也是优化我国收入分配和财产配置的重要经济手段。

观点二:暂缓实行等经济稳定

张宝全董事长):如果前两年实施房产税,我个人还是支持的。但是眼下实施房产税的话,我不支持。现在中国的经济非常不乐观,外贸在萎缩,制造业也在大幅度衰退,这一点从我们的用电量就可以看出来。这时候如果实行房产税,势必对整个地产的消费又会增加很多资产负担,这对我们今天稳定经济增速来说,可能会是雪上加霜,我觉得眼下如何保增长,如何让经济平稳过渡,是中国最重要的事情。如果继续推进房产税,看起来很简单,也能够部分解决地方财政收入和债务问题,但是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可能会造成糟糕的后果。

因此,我认为眼下时机不对、暂缓为好,最起码要等一两年以后,经济逐步稳定下来以后,再逐步推进实施。

观点三:慎之又慎出合理模式

陈志(北京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就房产税这个税种,我个人认为没问题,但是怎么去实施要综合、全面地去考虑,要慎之又慎,在程序上要合法,甚至要征得大多数人的认可和支持,这个税才能推出来。 不能简单地拿个方案去试点,让部分老百姓去承担试错的代价,这是不公平的。

要征收房产税,首先要回答这个税种的目标指向等问题,是要调节收入分配还是只是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如果没有明确答案的话,就无法平息社会上对它的抵触。而且增加税要和我们社会福利增长的效率有必然联系,如果社会福利增长跟不上的话也会引发争议。

现在看来,房产税显然跟抑制房价没关,房地产上涨趋势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还是没有改变,如果房价上涨的空间大于税负很多的话,它一定会转移掉。如果现在急急忙忙去推房产税,这和我们的目标没有关联,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会加快房价上涨。

孙先生(购房人):我认为适时开征房产税并没错,但要慎重,关键是要有一个公平的制度设计,有一个合理的征收模式,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而不是最后完全成为政府增加税收的工具,或者大规模增加普通老百姓的税负。

上海和重庆先后试点了房产税,两种模式存

在一定差异,哪种模式更符合实际?

观点一:加大对空置房征税力度

李文杰(中原地产(微博)华北区总经理):我个人认为,对于空置房要加大房产税征收的力度。而且要全面对房屋征收房产税,而不能是“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除了自住以外的、超过一定使用面积的都应该征收,甚至是累进制征收。目前,技术方面已经没有问题,我不认为技术是一个瓶颈,主要的问题是在于房产税征收的社会面比较大,它是一种财富的再分配,等于动了一部分人的蛋糕,社会影响面是这个政策考虑的一个重点,在推进实施的时候要考虑到社会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

观点二:不能采取一刀切方式

陈家华(泛海建设集团[简介 最新动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将来具体采用哪种模式推进房产税目前尚看不清楚,重庆和上海模式各有优缺点,将来如果要在全国实施房产税,要根据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发育程度、老百姓的消费习惯区别对待,毕竟各地情况存在差异,如果采用一刀切的办法去推进未必合适。

观点三:先易后难逐渐推进

范小冲(阳光100置业集团常务副总裁):房产税是国际上通行的,早晚都要上,但是实施起来会比较难,非常复杂,比如说退休老干部,他房子很大,但是他交不起这税。还有,很多人会问,“我买房的时候没告诉我这回事,现在我都住进去了,才来告诉我还要交这税?”那他肯定不干了。矛盾和难点主要在征收环节。

考虑到现实的复杂性,我认为如果要推进房产税,应该简单化处理,刚开始这个税率可以低一点,让大家形成这种交税的习惯,然后再慢慢地,逐步地完善,先易后难,从增量房到存量房的。而且应该见房就征,然后按人头返,比如说人均60平方米以下的免征,就减去这部分,再来征收剩下的部分。如果有特殊困难的,应该由第三方机构补贴。

观点四:征收对象应扩大到二手房

尹中立:上海的方案更有利于政策落地,也就是实施的阻力会比较小,这是它的优点,但是它有很大的缺点,因为税收的很大特征就是调节收入分配和兼顾社会公平,显然上海的方案是没有兼顾公平的,存量的所有房子都不征税的话,实际上是保护了少数的富人。重庆的方案相对公平,对大房子征税,但不足的地方不是累计征税,如果有很多套普通房子的话,也是不征税的。我认为,正确的办法是把整个信息系统建立起来,然后实施累进的税率政策。应该去计算房子的市场评估价而不是目前的房产原值,在征收的范围上,应该是扩大到存量房而不只是目前试点的新增房。

房产税如果施行,对楼市会产生什么影响?房价是否会因此而降下来?

观点一:房地产业发展将更平稳

贾康:中国的城镇化水平还将走高,房产税改革并不会阻碍城镇化发展的脚步。有了房产税后,它发挥的效应会使今后的曲线斜率降低,房地产市场不会像原来那样大起大落,使房地产业发展得更平稳,对经济和生活的杀伤力就会明显减弱。

观点二:不同方案效果不同

尹中立:对楼市的影响还要看今后房产税实施的具体方案,不同的方案产生的效果也不一样。比如说按照目前上海的试点方案,只对新买的房子征收房产税的话,那么如果要在其他地方实施这个方案,那意味着这个方案实施前的一段时间,大家买房的意愿就比较高涨,大家会赶在这之前买,因为过了这个时间点买就要征税了。

观点三:短期有益平抑房价

李文杰:短期之内会对楼市产生影响,毕竟房产税增加了房产持有的成本,对持有多套房子的人会产生很大的税务成本。客观上会有益于平抑现在的价格的涨幅。中长期来看,真正决定价格的还是供求关系,房产税成为一个常态之后,并不会使房子跌价。

范小冲:很多人对房产税赋予了太多担子,比如说调控房价,实际上和调控房地产没有关系,但是如果实施房产税对楼市会有影响。毕竟施行房产税以后,房子保有有成本了,房主就有动力把存量的房子释放出来,出租和出售的多了,而且房产税还会改变购房者的行为,买新房有新的成本了,他会考虑投资收益比。

观点四:和房价并无因果联系

张宝全:中国房地产已经相对稳定,现在的房地产价格我个人认定是比较正常、健康的。几年前,房产税对抑制房地产投机是最好的契机,但是我就很奇怪,两三年前为什么不实施,而是讨论来讨论去,就是不推,最好的时机没有推,现在推也不合适。即使将来推出来,我认为对房价长期的影响不会很大。

孙先生:我不认为开征房产税和降低房价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因果联系。降低房价还是要从降低成本、扩大供给入手。限购、征税什么的,都是从抑制需求着手,即使能够延缓房价上升趋势,但也并不能使一部分人被抑制的需求转为另一部分人被满足的需求。房价只应该是房地产调控的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应该是正常的住房需求被满足。总之,我认为征收房地产税可能会增加政府财税收入,也可能一定程度上抑制部分投资投机需求,但我并不认为它能有效地改善供给与需求的关系,进而满足我们正常的住房需求。

北京是否会成为房产税试点?

陈志:我认为,北京征收房产税的时机不成熟,目前不太可能参加试点,第一是因为北京房子的产权结构比较复杂,第二试点存在成功和失败这两种可能,如果失败了所产生的影响会比其他城市大,付出的代价也会比其他城市代价更大。

李文杰:我个人认为,北京应成为房产税试点的表率。房产税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北京应该有一个比较好的示范作用,虽然北京的房子产权结构很复杂,但北京在2010年的限购中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北京在房产税方面也应该起到示范效应。

房产税负担是否转移给买房人?

李文杰:房产税负担是否会转嫁给买房人还是看供求关系,最终影响房价的还是供求结构。在很长时间内,我们都面临需求旺盛、供应不足的局面,目前房地产可能存在供给的结构性问题,比如市区房源少,中长期供给少等,这些都是高房价的推手。只要需求旺盛,卖房人会很容易把税负成本转移给购房人。

孙先生:对于购房者来说,担心房产税的负担最终会转移到买房人身上。以往的很多政策实施后可以发现,在卖方市场中, 最终这些增加的成本很多都转移到购房者身上。因此,我希望将来有关部门在制度设计上能对这方面有充分预计。

是否意味着限购政策将放松?

李文杰:我觉得应该不会因此放松限购,限购是从根本上遏制需求,从目前来看,房产的需求还是太旺盛了,太多的人都想买房子,看好资产价格,他们认为房产价格在过去的十年里平均每年上涨10%,而同期股市却是在缩水。从财富的保值增值手段来看,住房在很多人来说是根深蒂固的观念。从这一点上来看,需求或者说购买的冲动还是非常的强劲,限购作为限制需求的手段来看,应该还会是一个长期的住房政策。

贾康:房产税作为经济手段,或将取代限购令等行政手段,逐年扩大在经济发达地区的试点范围。房产税可以成为地方税体系中的主力、支柱型财源,使地方政府的内在动机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府职能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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