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51-55577555
全站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审判案例 >> 人民法院审判案例
上诉人郴州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远翔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摘自:龙房川
点击: 15298843次
发布时间:2012/8/2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2)郴民一终字第18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郴州市三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高建平,湖南福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骏祥,湖南福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沃才,男,1964年4月15日出生。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远翔,男,1956年2月6日出生。

上列两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包晨亮,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王林,男,55岁,郴州市东健帝景大酒店业主。

原审第三人佛山市南海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包晨亮,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郴州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公司)不服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2011)郴北民二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改判上诉人应给付被上诉人黄沃才、陈远翔工程款279,009元,质保金29,000元,合计308,009元,并由黄沃才、陈远翔承担尚未维修部分发霉墙纸的维修责任或维修费用,及经营损失30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1月28日以三和公司为甲方,佛山市南海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公司)所属分公司为乙方,双方就帝王大厦(推广名)酒店工程的装修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对工程概况、双方权利、义务、工程变更、工程延误、工程验收、工程垫资及工程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2008年6月8日,黄沃才与三和公司就同一酒店一楼大厅及茶啡吧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工程期限60天即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6月28日,合同金额1,384,388元下浮20%即1,107,510元。合同其他的内容与2008年1月28日的合同内容一致。由于增加了工程量及其他客观原因,黄沃才、陈远翔于2008年9月28日完成了酒店的全部装修工程,同年10月1日酒店正式营业。2008年11月4日双方组织人员对该装修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但约定发霉墙纸等明年秋天后由黄沃才、陈远翔全部返新。工程存在的一些小问题黄沃才、陈远翔也已于同年12月15日解决。2009年4月24日,黄沃才、陈远翔与三和公司、郴州市东健帝景大酒店有限公司(未成立)签订了《东健帝景大酒店装修工程结算协议书》,协议书约定了工程结算总金额、付款方式、客房抽水马桶的更换等。黄沃才、陈远翔按照协议,在两个月内完成了抽水马桶的更换,但发霉墙纸未进行维修。三和公司亦未按以上协议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2010年7月黄沃才、陈远翔向三和公司及东健帝景大酒店出具催付函,三和公司复函以黄沃才、陈远翔未按2008年11月4日约定的所有发霉墙纸等明年秋天后全部返新,要求黄沃才、陈远翔在十日内完成返工,否则将委托他人施工。2010年11月8日,郴州市东健帝景大酒店委托他人对酒店发霉墙纸进行了维修,支付维修费43,000元。由于酒店的客房卫生间渗水,需重新做防水处理,郴州市东健帝景大酒店委托他人进行修护,支付维修费28,000元。2010年9月10日,经双方对账,三和公司已付工程款5,012,991元,尚欠黄沃才、陈远翔工程款379,009元(其中工程款279,009元,质保金100,000元),三和公司从所欠黄沃才、陈远翔工程款中扣除了其支付的消防检测费2000元。三和公司开发的酒店原推广名为帝王大厦酒店,2007年7月1日,该酒店在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为郴州市东健帝景大酒店,组成形式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王林。2010年11月23日,南海公司所属装修分公司向三和公司及东健帝景大酒店出具了债权转让告之函,将东健帝景大酒店工程结算余款及从权利全部转让给黄沃才、陈远翔。黄沃才、陈远翔与南海公司所属装饰分公司系挂靠关系,工程的实施施工人为黄沃才、陈远翔。因三和公司及东健帝景大酒店未将工程款支付完毕,黄沃才、陈远翔诉至原审法院,请求:一、判令三和公司及王林立即支付工程款381,009元及违约金114,300元;二、案件受理费由三和公司及王林负担。原审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限被告郴州市三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黄沃才、原告陈远翔工程款281,009元,质保金57,000元,合计338,009元;二、被告王林、第三人佛山市南海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责任;三、驳回原告黄沃才、原告陈远翔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730元,财产保全费2997元,合计11,727元,由原告黄沃才、原告陈远翔共同承担2727元,被告郴州市三和房地产责任有限公司承担9000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郴州市三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1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黄沃才、陈远翔工程款、质保金共计338,009元;

二、黄沃才、陈远翔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案纠纷就此了结,双方无其他争议;

四、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8480元,减半收取4240元,由郴州市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五、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上述调解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双方当事人已在上述调解协议上签字,本调解书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许  斌  海

代理审判员    雷      闻

代理审判员    杨  利  平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代理书记员    韩  淑  静    

律师事务所 简介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http://www.55577555.com/)专业房地产律师,为企事业机关单位及个人等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 房地产开发纠纷、土地项目建设纠纷、建筑施工纠纷、设备安装采购、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一手房二手房买卖、物业纠纷、抵押、租赁、拆迁、项目交易等相关法律服务。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是专业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主要为房地产企业及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房产交易、项目交易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 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
1、拆迁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黑龙江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土地拆迁法律工作中锻炼出了一支专业的、资深的精英拆迁律师团队。 在这支拆迁律师团队中,至优至善的法律运作水准是我们专业的体现。作为全省最资深的拆迁律师团队,我们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调查,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拆迁行为合法性方面的法律意见,以及在拆迁过程中的见证、代书、谈判、申请裁决、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代理服务。 一个由资深拆迁律师组成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秉承“坚信正义、坚守道义、坚持公义”的理念,将是您法律权益的最强捍卫者。
2、土地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性的土地房产律师事务所。凭借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及多名优秀土地律师组成一个强大的土地律师团队。农用地、建设用地、非利用地等土地问题,是土地律师的专业领域。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征收,土地转让,土地合同,土地租赁,土地承包,土地侵权,土地确权等各类疑难,复杂土地案件,都可以由我们专业的土地律师为你提供全套的解决方案。土地方面的法律问题是土地律师的舞台,而土地律师也将维护您的一切土地权益。
3、离婚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还特别组建了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离婚律师专门办理与婚姻关系相关的法律服务;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能够深刻领会当事人真实意图,掌握当事人的“合”与“离”的精神实质与法律内涵,运用灵活的工作方法,为当事人圆满的解决问题。离婚律师涉及的具体业务范围包括婚前、婚内财产见证、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解除婚姻关系利弊的分析、相关诉讼证据的调查、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离婚调解、诉讼等。
4、工程合同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工程合同律师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合同律师组成,工程合同律师工作数年来,先后代理了各类工程合同案件,其中,多位工程合同律师还担任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律理论功底深厚,诉讼及非诉代理经验丰富。工程合同律师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投资方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资信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工程合同律师长期从事合同法、民法、建筑法领域的研究与案件代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探合同、监理合同、审计合同、评估合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5、拆迁合同
    许多面临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在遇到拆迁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让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合同中最大化,但是很多老百姓对拆迁知识一无所知,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是上网搜索与拆迁合同相关的法律常识。虽然网上的拆迁合同版本五花八门,但涉及拆迁合同中的关键问题,确经常被一带而过。老百姓不能从网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在了解您需求的同时,可以为您量身打造一份优越的拆迁合同。
6、二手房合同
    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攀升,二手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保守型”投资者的首选。但是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增多,以前二手房合同中不常见的法律问题,已经渐渐浮出水面。常规的二手房合同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资金监管、贷款、税费等问题,已经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导致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常规的二手房合同不能紧跟政策调整的步伐,为不诚信的交易主体提供了毁约的机会,最终导致二手房合同无法履行。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二手房律师,将会结合最新的政策法规为您量身打造一份“零风险”的二手房合同。
7、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现为近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各大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与帮助,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及起草、专项合同起草审核、专项事务法律论证和处理、出具律师函、规范法务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事务来推动和促进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如遇到不可避免的诉讼,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损失。同时,法律顾问还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建言献策保驾护航。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团队将竭诚为各大企业提供最专业的“一条龙”服务。
版权所有: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三姓街126号 电话:0451-82538886 QQ:461000555
黑ICP备09033033号-1 投诉电话:5557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