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51-55577555
全站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所
10年调控坚持不懈 促房地产行业合理回归
摘自:龙房川
点击: 16122714次
发布时间:2012/7/24

    城市化的理性:寻找保障房和商品房的平衡

  城市化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巨大需求,这决定了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房地产业的一项重要功能是为城市化服务;而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房地产调控,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城市化的发展

  从2002年的40.5%,到今天成功跨过50%大关,中国城市化率经过10年快速发展,进入了平稳增长期。与此同时,房地产行业在这轮城市化浪潮的推动下,实现了迅猛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在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节节攀升的房价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有专家表示,住房支出已成为城市普通工薪阶层最大的负担,也是进一步城市化的最大障碍。而从各国的经验看,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有通过严格的调控,才能有效控制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紧密相连的房地产

  与城市化

  城市化又称城镇化或都市化,指的是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过程,或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同时,它也是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一个主要推动力。根据美国学者诺瑟姆提出的“S”型城市化发展轨迹所揭示的加速期理论,并参考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可知,在城市化水平达到30%后,城市化进程将大大加快,直到比率为70%时才会出现减速。其中在到达50%以上后开始进入平稳增长期。

  就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来说,真正的大发展自改革开放时期开始。从1978年开始,中国城市化的速度达到世界同期的两倍;但从总体上讲,中国城市化程度仍然较为落后。目前发达国家平均城市化水平为80%,而我国在2011年年末的城市化率刚刚超过50%。同时,由于长期以来实行城乡分离的户籍管理制度,严重限制了城市人口的增长,造成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明显滞后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水平。早在上世纪70年代,我国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达50%以上,但城市化率却长期停留在30%以下。2002年,第二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8%,而城镇人口的比重仅仅达到40.5%,城市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10个百分点以上。

  这也意味着,与城市化密切关联的房地产行业,在中国城市化的推动下,仍然有几十年的黄金发展期。而据预测,未来10年,我国每年新增城镇人口将达到2000多万人,每年需要的商品房增量至少在6亿平方米以上。可以说,城市化给房地产业带来的发展空间是惊人的。在城市化进程中,大批人口从农村进入城市,城市人口大幅增加后的住宅需求,使得整个房地产业发展前景十分看好。

  中央历来重视

  不时浮现的楼市过热

  与城市化进程相同,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始自1978年。当时理论界提出了住房商品化、土地产权等观点。1980年9月北京市住房统建办公室率先挂牌,成立了北京市城市开发总公司,拉开了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序幕。1982年国务院在4个城市进行售房试点。此后的1987至1991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式起步阶段。

  1987年11月26日,深圳市政府首次公开招标出让住房用地。1990年上海市房改方案出台,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91年开始,国务院先后批复了24个省市的房改总体方案。

  随后的1992年,房改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房地产行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93年“安居工程”开始启动。1992年后,房地产业急剧快速增长,月投资最高增幅曾高达146.9%。房地产市场在局部地区一度呈现混乱局面,在个别地区出现较为明显的房地产泡沫。1993年底宏观经济调控后,房地产业投资增长率普遍大幅回落。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一段时间的低迷之后开始复苏。

  至2002年,房地产业的过热现象再次引起了各方的注意。针对房地产的调控也由此开始。

  2002年,在城市化浪潮的推动下,房地产业成为了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在当时,部分地区的房地产市场确实已经出现了过热的现象。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当年的1月12日,建设部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报告》,国务院领导随即对这份报告批示,提出要重视三个问题,一是坚持发展城乡居民适用住房为主;二是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改善物业管理,提高建筑的质量和水平;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过高的地价,防止房地产的泡沫。

  寻找保障房

  与商品房的平衡

  而2003年部分地区出现的房地产投资增幅过高、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房价过快上涨以及住房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使得认为投资过热已成决策层的共识。当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即业内知名的“121号文件”,该文件也可以说是新世纪(002280)以来,管理层针对房地产业的第一个调控政策。

  不过,随着2003年“非典”疫情的结束,促进经济增长被提高到突出位置。同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首次明确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并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项目要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2003年的18号文把1998年的23号文中有关“经济适用房是住房供应的主体”一句改为了“经济适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此后的政策基本朝着市场化方向推进,相关体制机制也随之建立起来。比如,“十一五”规划提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2006年,国办发[2006]37号文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时期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各地政府逐步对购买经济适用房人群的资格进行严格的限制,供应量也一再紧缩。

  从2003年至2007年,每年建设的供应中低收入者的经济适用住房只占年住房建设总量的5%左右;这5年建设的廉租屋的总和,只占年住房建设总量的1%左右。有专家事后分析,在处理加快住房建设和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两者关系上,出现了顾此失彼的问题。房价快速上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2008年突如其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打乱了此前遏制房价上涨的部署。由于房地产市场遭遇前所未有的“冬天”,房价出现快速下跌。10月份,房地产救市政策出台,买房热情再度激发的同时,过度投资和投机行为也开始显现。进入2009年,房价出现暴涨行情。由此,也引发了从2010年开始的,直至今日仍在执行的“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

  而在我国城市化与房地产行业发展进程中,邻国日本和韩国的经验教训很值得借鉴。日本韩国成功实现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关键一环,就是在高速城市化过程中主要采用强有力的经济手段控制房价和户型,分别在短短30多年间解决了国家的大多数人口移入城市特别是大都市圈的安居问题。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房地产调控,正是在采用强有力的经济手段控制房价和户型,在帮助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来源:证券日报)

律师事务所 简介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http://www.55577555.com/)专业房地产律师,为企事业机关单位及个人等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 房地产开发纠纷、土地项目建设纠纷、建筑施工纠纷、设备安装采购、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一手房二手房买卖、物业纠纷、抵押、租赁、拆迁、项目交易等相关法律服务。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是专业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主要为房地产企业及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房产交易、项目交易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 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
1、拆迁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黑龙江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土地拆迁法律工作中锻炼出了一支专业的、资深的精英拆迁律师团队。 在这支拆迁律师团队中,至优至善的法律运作水准是我们专业的体现。作为全省最资深的拆迁律师团队,我们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调查,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拆迁行为合法性方面的法律意见,以及在拆迁过程中的见证、代书、谈判、申请裁决、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代理服务。 一个由资深拆迁律师组成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秉承“坚信正义、坚守道义、坚持公义”的理念,将是您法律权益的最强捍卫者。
2、土地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性的土地房产律师事务所。凭借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及多名优秀土地律师组成一个强大的土地律师团队。农用地、建设用地、非利用地等土地问题,是土地律师的专业领域。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征收,土地转让,土地合同,土地租赁,土地承包,土地侵权,土地确权等各类疑难,复杂土地案件,都可以由我们专业的土地律师为你提供全套的解决方案。土地方面的法律问题是土地律师的舞台,而土地律师也将维护您的一切土地权益。
3、离婚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还特别组建了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离婚律师专门办理与婚姻关系相关的法律服务;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能够深刻领会当事人真实意图,掌握当事人的“合”与“离”的精神实质与法律内涵,运用灵活的工作方法,为当事人圆满的解决问题。离婚律师涉及的具体业务范围包括婚前、婚内财产见证、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解除婚姻关系利弊的分析、相关诉讼证据的调查、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离婚调解、诉讼等。
4、工程合同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工程合同律师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合同律师组成,工程合同律师工作数年来,先后代理了各类工程合同案件,其中,多位工程合同律师还担任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律理论功底深厚,诉讼及非诉代理经验丰富。工程合同律师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投资方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资信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工程合同律师长期从事合同法、民法、建筑法领域的研究与案件代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探合同、监理合同、审计合同、评估合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5、拆迁合同
    许多面临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在遇到拆迁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让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合同中最大化,但是很多老百姓对拆迁知识一无所知,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是上网搜索与拆迁合同相关的法律常识。虽然网上的拆迁合同版本五花八门,但涉及拆迁合同中的关键问题,确经常被一带而过。老百姓不能从网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在了解您需求的同时,可以为您量身打造一份优越的拆迁合同。
6、二手房合同
    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攀升,二手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保守型”投资者的首选。但是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增多,以前二手房合同中不常见的法律问题,已经渐渐浮出水面。常规的二手房合同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资金监管、贷款、税费等问题,已经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导致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常规的二手房合同不能紧跟政策调整的步伐,为不诚信的交易主体提供了毁约的机会,最终导致二手房合同无法履行。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二手房律师,将会结合最新的政策法规为您量身打造一份“零风险”的二手房合同。
7、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现为近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各大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与帮助,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及起草、专项合同起草审核、专项事务法律论证和处理、出具律师函、规范法务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事务来推动和促进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如遇到不可避免的诉讼,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损失。同时,法律顾问还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建言献策保驾护航。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团队将竭诚为各大企业提供最专业的“一条龙”服务。
版权所有: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三姓街126号 电话:0451-82538886 QQ:461000555
黑ICP备09033033号-1 投诉电话:5557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