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本条是对民法典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是:(1)民法是民事权利的“圣经”,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就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2)民法典保护民事权
益,是通过调整民事法律关系实现的,通过调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构成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督促民事义务的履行,保障民事权益的实现。
(3)民法典通过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以及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使市民社会的生活秩序和财产流转秩序得到稳定发展。(4)通过上述这些目的的实现,民法典最终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稳步发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弘扬。
我国民法典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民法典是民法的基本法,是国家最重要的基本法,在民事领域中具有最高的地位。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民法典必须服从于宪法,依据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定和实施。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本条是对民法典调整范围的规定。
民法典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一规定的主要含义是:(1)法律的调整对象就是特定法律所调整的特定社会法律关系。民法典的调整对象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2)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原《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主体只有公民(自然人)和法人,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主体增加了非法人组织,构建了我国民事主体三元体系。(3)三种民事主体的地位平
等。民法典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调整非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例如行政关系。(4)民法典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典调整的对象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与原《民法通则》的规定相比,民法典将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类型的顺序做了调整,将人身关系放在财产关系之前,突出了民法典的人文主义色彩。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本条是对民事权益依法保护原则的规定。
私权神圣原则是民法基本准则之一,指的是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地位神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这一原则的含义是:(1)民事主体所有的民事权利都受到民法的保护。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人格权和身份权,也包括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和股权以及其他投资性权利。
(2)不仅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受到保护,而且合法的民事利益也受法律保护。那些地位尚未上升到民事权利的民事利益,法律以法益的形式进行保护,例如胎儿的利益、死者的人格利益等,尽管不能以民事权利的形式保护,但是法律都依法以法益的形式予以保护,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侵犯。(3)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神圣不可侵犯。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益,是保障其行使民事权益的前提,地位极为重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害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都要承担民事责任。(4)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民事主体可以行使请求权予以保护。民事主体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既享有民事权利本身所包含的请求权,也会因侵权行为而产生侵权请求权。行使这些请求权,就可以救济自己的损害,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本条是对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的规定。
平等原则是民法的最高原则,是指所有的民事主体在地位上一律平等,没有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地位可以高于其他民事主体地位的基本准则。
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前提是人格独立和人格平等,因而任何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的实现,体现为民事主体相互之间互不隶属,各自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其合法的民事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平等原则的含义是:(1)民事主体的资格平等,即所有的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都不具有凌驾于或者优越于他方的法律地位。(3)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平等地享有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
权、继承权、股权等民事权利,平等地承担民事义务。(4)对民事主体在适用法律时平等对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事主体平等地受到法律的拘束,违反法律时平等地承担民事责任,对其不得有任何偏袒和歧视。(5)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当出现他人侵害民事权益时,法律予以平等保护。
哈尔滨房地产律师,黑龙江房地产律师,建设工程律师,房地产开发律师,土地纠纷律师,征收拆迁律师,物业纠纷律师,业主大会律师,业主委员会律师,商品房律师,二手房交易律师,婚姻家庭房产律师,行政诉讼房地产土地律师,公司法律顾问,装修律师,土地纠纷律师,房地产法律顾问,施工企业法律顾问,建设工程法律顾问,房地产项目法律顾问(官网:www.55577555.com)
本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雷同,请联系本站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