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51-55577555
全站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审判参考 >> 审判参考
逾期支付工程价款的违约责任——计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
摘自:龙房川
点击: 13154615次
发布时间:2010/9/17

逾期支付工程价款的违约责任——计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

如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其违约责任主要体现为拖欠的工程价款的利息计算。因为,根据民法债的一般原理,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时,除应向债权人支付本金外,尚应支付利息。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支付欠付工程价款利息的性质是法定孽息。

1 .工程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

根据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 》 第 17 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价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利息作为法定孽息与其他违约金、索赔条款在施工合同里是可以并用的。关于合同约定利息标准是否存在一定限制问题。根据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 》 第 17 条规定,利息的性质属于法定孽息,合同约定的利率应当在国家法定利率上下限内才予以保护,当约定的利率违反国家规定时,应当作调整。

2 .利息的起算时间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 》 第 18 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起计付。当然,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但是,当事人之间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是常态,因为工程价款通常是按照进度支付的,大部分应付工程价款的时间是不明确的。为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 1 )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 2 )工程没有交付,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 3 )工程未交付,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3 .垫资条款效力及垫资利息计付

人民法院曾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垫资、带资条款或者当事人另行签订的垫资合同的性质为企业法人之间违规拆借资金,这种行为违反了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 《 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 》 ,以及企业之间不得借款的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作无效处理。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垫资合同有效的处理原则,基于以下因素:一是建筑市场垫资比较普遍,如不承认垫资有效,不利于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国际建筑市场存在允许垫资的国际惯例,如认定垫资一律无效,违反国际惯例,与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潮流相悖;三是根据 《 合同法 》 第 52 条规定,必须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能认定合同无效,而部颁规章不能成为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因而,垫资合同有效,当事人对垫资及其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只是对利息计算标准过高的不予以保护。对此,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 》 第 6 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则承包人无权主张利息。

另外,一方面,应制裁恶意拖欠工程款违约行为,保障建筑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金融危机影响,建筑市场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再次凸显,直接危及社会稳定,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高度关注。建筑业是吸纳农民工就业人数最多的行业。农民工多在建筑行业中的劳务分包企业从业。由于金融危机导致发包人资金紧张,致使位居下游的劳务分包企业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要加快审理进程,强化诉讼保全措施,准确适用先予执行措施,保护事实劳动关系,制裁恶意拖欠行为,切实保护合法劳务分包企业和劳动者权益。

另一方面,根据 《 房地产指导意见 》 ,要妥善处理因发包人资金困难产生的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等连锁纠纷案件。要统筹协调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力争通过案件审判盘活现有的存量现金,实现当事人双赢、多赢的结果。调解不成的,要综合考虑连锁案件的整体情况,根据当事人的偿付能力和对方的资金需求,确定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最大限度避免连锁案件引发群体安件影响社会稳定。

律师事务所 简介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http://www.55577555.com/)专业房地产律师,为企事业机关单位及个人等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 房地产开发纠纷、土地项目建设纠纷、建筑施工纠纷、设备安装采购、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一手房二手房买卖、物业纠纷、抵押、租赁、拆迁、项目交易等相关法律服务。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是专业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主要为房地产企业及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房产交易、项目交易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 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
1、拆迁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黑龙江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土地拆迁法律工作中锻炼出了一支专业的、资深的精英拆迁律师团队。 在这支拆迁律师团队中,至优至善的法律运作水准是我们专业的体现。作为全省最资深的拆迁律师团队,我们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调查,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拆迁行为合法性方面的法律意见,以及在拆迁过程中的见证、代书、谈判、申请裁决、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代理服务。 一个由资深拆迁律师组成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秉承“坚信正义、坚守道义、坚持公义”的理念,将是您法律权益的最强捍卫者。
2、土地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性的土地房产律师事务所。凭借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及多名优秀土地律师组成一个强大的土地律师团队。农用地、建设用地、非利用地等土地问题,是土地律师的专业领域。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征收,土地转让,土地合同,土地租赁,土地承包,土地侵权,土地确权等各类疑难,复杂土地案件,都可以由我们专业的土地律师为你提供全套的解决方案。土地方面的法律问题是土地律师的舞台,而土地律师也将维护您的一切土地权益。
3、离婚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还特别组建了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离婚律师专门办理与婚姻关系相关的法律服务;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能够深刻领会当事人真实意图,掌握当事人的“合”与“离”的精神实质与法律内涵,运用灵活的工作方法,为当事人圆满的解决问题。离婚律师涉及的具体业务范围包括婚前、婚内财产见证、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解除婚姻关系利弊的分析、相关诉讼证据的调查、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离婚调解、诉讼等。
4、工程合同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工程合同律师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合同律师组成,工程合同律师工作数年来,先后代理了各类工程合同案件,其中,多位工程合同律师还担任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律理论功底深厚,诉讼及非诉代理经验丰富。工程合同律师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投资方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资信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工程合同律师长期从事合同法、民法、建筑法领域的研究与案件代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探合同、监理合同、审计合同、评估合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5、拆迁合同
    许多面临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在遇到拆迁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让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合同中最大化,但是很多老百姓对拆迁知识一无所知,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是上网搜索与拆迁合同相关的法律常识。虽然网上的拆迁合同版本五花八门,但涉及拆迁合同中的关键问题,确经常被一带而过。老百姓不能从网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在了解您需求的同时,可以为您量身打造一份优越的拆迁合同。
6、二手房合同
    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攀升,二手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保守型”投资者的首选。但是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增多,以前二手房合同中不常见的法律问题,已经渐渐浮出水面。常规的二手房合同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资金监管、贷款、税费等问题,已经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导致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常规的二手房合同不能紧跟政策调整的步伐,为不诚信的交易主体提供了毁约的机会,最终导致二手房合同无法履行。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二手房律师,将会结合最新的政策法规为您量身打造一份“零风险”的二手房合同。
7、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现为近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各大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与帮助,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及起草、专项合同起草审核、专项事务法律论证和处理、出具律师函、规范法务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事务来推动和促进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如遇到不可避免的诉讼,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损失。同时,法律顾问还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建言献策保驾护航。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团队将竭诚为各大企业提供最专业的“一条龙”服务。
版权所有: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三姓街126号 电话:0451-82538886 QQ:461000555
黑ICP备09033033号-1 投诉电话:5557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