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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整治方案提交国务院
摘自:龙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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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4/3

纪睿坤

  初步清理整治方案已提交国务院,尚未销售以及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有望列入清理范围,已售已住房成处置难点

  背负多年“非法身份”的小产权房,命运进入了倒计时。

  3月29日,本报记者从国土部知情人士处获悉,“由国土部牵头、14个部委参与研究制定的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此前已上报给国务院。”

  根据国土部初步的清理思路,原则是分类、分步骤推进。其中,侵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尚未销售以及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有望列入清理范围。但具体销售和建设的时间点、何时正式展开清理,尚待最后方案出台才能敲定。

  “国务院就清理整治方案,征求了各部委的意见,目前来看各部委尚未达成共识,还需重新试点研究。”上述知情人士进一步介绍,“其中,分歧最大主要是已售、已住的小产权房如何清理的问题。”

  浙江大学土地管理学院教授杨磷杰表示,小产权房争议的核心是土地升值收益的合理分配。

  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该部正在启动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拟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整治方案,继而启动全面清理。同时,年底即将完成的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数据,将成为未来小产权房清查的主要参考。

  或清理未售及新建

  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成员销售的住房。据国土部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前,全国小产权房的面积累计高达66亿平方米。

  另据全国工商联数据,1995年-2010年,全国小产权房竣工建筑面积累计达7.6亿平方米,相当于同期城镇住宅竣工面积总量的8%。小产权房在深圳、北京等房价较高城市持续热销局面,最多的已达到房地产市场销售总量的1/5。

  基于小产权房数量庞大、牵扯多方利益,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小产权房清理的一个原则是:区别对待、分类处置。

  他介绍,在国土部初步的清理思路中,违法建筑、有严重质量问题、侵占耕地、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小产权房将清理,并追究开发商、村集体等相关人士的责任;并且出售小产权房的农民将不得重新申请宅基地。

  同时,对尚未销售的小产权房,一定年限后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停售,其中,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待建的土地,责令退还。

  “尚未销售,主要是指在建、在售,无人入住项目;一定年限后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主要也侧重于在建、在售。”该人士称。

  他同时介绍,国土部对“一定年限”的要求曾以2008年为限,因为当年曾为国务院报告过小产权房的初步处理意见,而由于种种原因实际工作中推行困难。

  “最新的时间点,需要等到全国小产权房新的清理方案出台后作出安排。”上述国土部人士称。

  就清理举措看,上述人士介绍,“包括强制拆除、没收、停建、停售和停水停电等”。

  不过,针对已售、已长期居住的小产权房,上述人士称,“方案征求意见阶段,各部委对此并未形成统一意见,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一套思路,还未达成一致”。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称,如果对小产权房全部拆除,将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其次也是住房建设资金和建筑材料的巨大浪费。

  更为重要的是,上述人士进一步指出,作为清理整顿基础,目前全国性小产权房的确切数据还不清楚。

  “短期看,只能先选择小产权房问题严重的地区作试点;与此同时,国土部将抓紧摸底全国小产权房的确切数据。”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称。

  记者获悉,年底,全国小产权房规模的初步数据或将搜集完毕。据国土部土地利用司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介绍,年底即将完成的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数据,将成为未来小产权房清查的主要参考。

  部分地方、个别部委抵触

  “国土部正在和部分地方沟通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从目前来看,很难推进。”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说,“来自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委的阻力较大。”

  据山东国土厅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介绍,一旦将某地区确定为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国土部将对当地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进行摸底。

  “部分地方政府、个别部委在地方的重大项目工程,部分存在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一旦摸底,地方违法违规的用地问题将无处遁形。”上述人士表述。

  3月27日,包括国土部、水利部、铁道部在内的6部委共聚北京山水宾馆,闭门商讨“如何解决国家重点工程中占地不合规范问题”。

  据参会的知情人士介绍,在座的铁道部、水利部、交通部代表坦陈,公路、铁路、水利领域内,确实存在未报即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此外,地方政府及一些地产界人士对小产权房保留的诉求,也难与中央监管部门达成完全一致。

  “在和地方政府的沟通中,地方政府普遍反映,希望部分符合规划、质量合格的小产权房,在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转正,或者转为保障房。”上述人士介绍。

  对此,上述知情人士介绍,“国务院也召集过住建部、国土部等相关部委进行讨论,意见暂未一致。”

  据接近住建部的人士称,如果收归为保障房,可能存在政府为小产权房正身的嫌疑,间接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而回收小产权房的价格如何确定、如何确保保障房公平公正,还需要再深入探讨。

  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也担心,小产权房一旦放开,土地调控和规划可能出现失控局面。

  在清理方案悬而未决之前,试点城市也难推进。“基于种种原因,试点确定工作并不明朗。”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称。

  他介绍,实际上,早在去年8月份,国土部就已经内部召集山东、河南等小产权房问题严重地区国土厅人士开会,要求这些地区年底前,积极申请小产房试点。

  “而到了年底,无一城市申请,小产权房清理试点被迫流产。”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

  上述山东国土厅的人士则表达无奈,“不是地方政府不希望清理小产权房,但目前全国性小产权房尚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强制处理的话,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

  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小产权房清理思路未明,国土部也正在和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沟通,明确试点城市。

  此前有媒体消息称,国土部将在北京、重庆、郑州、海口等小产权房较密集的城市开展试点。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微博)介绍,上述四个城市较具代表性,北京郊区小产权房密集,高房价将大量刚需逼向了郊区小产权房;重庆属西部大城市,外来人口多,郊区面积大,小产权房分布零散;郑州小产权房的城中村问题突出;海口是旅游度假区存在大量小产权房问题。

  长效治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对本报表示,小产权房是在当前土地法规体系不完备情况下的集体大创造,村民、村集体、乡政权、县政府、开发商、城镇居民等多个角色参与,“在此种格局下,方案在执行上肯定会大打折扣。”

  “仅采取没收、强制拆除、停建和断水断电等‘堵’的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严认为,小产权房背后的根本问题是土地制度。

  “在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下,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小产权房就成为了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增值收益的重要途径。”严金明说。

  此外,杨磷杰称,在国家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城乡居民住房需求仍较旺盛的情况下,小产权房仍具有巨大的需求空间。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杨磷杰表示,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虽然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性质的非法性,但地方陆续有一些自行流转的集体土地试验,对于新的流转现象如何监管,在国家有关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并不清晰。

  由此从土地制度源头进行梳理,成为必要。

  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国土等部门正在共同研究防范小产权房问题的长效机制,包括推出乡镇企业、农民住宅等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和流转的政策措施等。

  除此之外,财政部相关人士也在此间表态,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土地收益城乡统筹使用的办法。

  另有知情者介绍,小产权房清理,还必须和房地产调控进行一盘棋梳理。在北京郊区及河北周边,存在多处开发商介入的小产权房楼盘,消费者中不乏投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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