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11-2007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随着城市建设及信息通信事业的发展,现代化的商住楼、办公楼、综合楼及园区等各类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对信息的要求已成为城市建设的发展趋势。在过去设计大楼内的语音及数据业
务线路时,常使用各种不同的传输线、配线插座以及连接器件等。
例如:用户电话交换机通常使用对绞电话线,而局域网络(LAN)则可能使用对绞线或同轴电缆,这些不同的设备使用不同的传输线来构成各自的网络;同时,连接这些不同布线的插头、插座及配线架均无法互相兼容,相互之间达不到共用的目的。
现在将所有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的设备的布线网络组合在-套标准的布线系统上,并且将各种设备终端插头插入标准的插座内已属可能之事。在综合布线系统中,当终端设备的位置需要变动时,只需做-些简单的跳线,这项工作就完成了,而不需要再布放新的电缆以及安装新的插座。
综合布线系统使用-套由共用配件所组成的配线系统,将各个不同制造厂家的各类设备综合在-起同时工作,均可相兼容。
其开放的结构可以作为各种不同工业产品标准的基准,使得配线系统将具有更大的适用性、灵活性,而且可以利用最低的成本在最小的干扰下对设于工作地点的终端设备重新安排与规划。大楼智能化建设中的建筑设备、监控、出入口控制等系统的设备在提供满足TCP/IP协议接口时,也可使用综合布线系统作为信息的传输介质,为大楼的集中监测、控制与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综合布线系统以-套单-的配线系统,综合通信网络、信息网络及控制网络,可以使相互间的信号实现互联互通。
城市数字化建设,需要综合布线系统为之服务,它有着及其广阔的使用前景。
1.0.3在确定建筑物或建筑群的功能与需求以后,规划能适应智能化发展要求的相应的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和预埋管线,防止今后增设或改造时造成工程的复杂性和费用的浪费。
1.0.5综合布线系统作为建筑的公共电信配套设施在建设期应考虑-次性投资建设,能适应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通信与信息业务服务的需求,保证电信业务在建筑区域内的接入、开通和使用;使得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对入口设施的管理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避免造成将来建筑物内管线的重复建设而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与环境。因此,在管道与设施安装场地等方面,工程设计中应充分满足电信业务市场竞争机制的要求。
3系统设计
3.1系统构成
3.1.2进线间一般提供给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通常设于地下-层。进线间主要作为室外电缆和光缆引入楼内的成端与分支及光缆的盘长空间位置。对于光缆至大楼(FTTB)至用户(FTTH)、至桌面(FTTO)的应用及容量日益增多,进线间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许多的商用建筑物地下-层环境条件已大大改善,也可以安装配线架设备及通信设施。在不具备设置单独进线间或入楼电缆和光缆数量及入口设施容量较小时,建筑物也可以在入口处采用挖地沟或使用较小的空间完成缆线的成端与盘长,入口设施则可安装在设备间,但宜单独地设置场地,以便功能分区。
3.1.3设计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该结构下的每个分支子系统都是相对独立的单元,对每个分支单元系统改动都不影响其他子系统。只要改变结点连接就可使网络在星型、总线、环形等各种类型间进行转换。综合布线配线设备的典型设置与功能组合见图1所示。
3.2系统分级与组成
3.2.1在《商业建筑电信布线标准>)TIA/EIA 568 A标准中对于D级布线系统,支持应用的器件为5类,但在TIA/EIA 568 B.2-1中仅提出5e类(超5类)与6类的布线系统,并确定6类布线支持带宽为250MHz。在TIA/EIA 568 B.2-10标准中又规定了6A类(增强6类)布线系统支持的传输带宽为500MHz。目前,3类与5类的布线系统只应用于语音主干布线的大对数电缆及相关配线设备。
3.2.3 F级的永久链路仅包括90m水平缆线和2个连接器件(不包括CP连接器件)。
3.3缆线长度划分
本节按照《用户建筑综合布线》ISO/IEC 11801 2002-09 5.7与7.2条款与TIA/EIA 568 B.1标准的规定,列出了综合布线系统主干缆线及水平缆线等的长度限值。但是综合布线系统在网络的应用中,可选择不同类型的电缆和光缆,因此,在相应的网络中所能支持的传输距离是不相同的。在IEEE 802.3 an标准中,综合布线系统6类布线系统在10G以太网中所支持的长度应不大于55m,但6A类和7类布线系统支持长度仍可达到100m。为了更好地执行本规范,现将相关标准对于布线系统在网络中的应用情况,在表1、表2中分别列出光纤在100M、1G、10G以太网中支持的传输距离,仅供设计者参考。
表1100M、1G以太网中光纤的应用传输距离
光纤类型 |
应用网络 |
光纤直径(um) |
波长(nm) |
带宽(MHz) |
应用距离(m) |
多模 |
100BASE-FX |
|
|
|
2000 |
|
1000BASB-SX |
62.5 |
850 |
160 |
220 |
|
1000BASE LX |
|
|
200 |
275 |
|
|
|
|
500 |
550 |
|
1000BASE-SX |
50 |
850 |
400 |
500 |
|
|
|
|
500 |
550 |
|
1000BASE-LX |
|
1300 |
400 |
550 |
|
|
|
|
500 |
550 |
单模 |
1000BASE-LX |
<10 |
1310 |
|
5000 |
注:上述数据可参见IEEE 802.3-2002。
表2 10G以太网中光纤的应用传输距离
光纤类型 |
应用网络 |
光纤直径(um) |
波长(nm) |
模式带宽(MHz·km) |
应用范围(m) |
多模 |
10GBASE-S |
62.5 |
850 |
160/150 |
26 |
|
|
|
|
200/500 |
33 |
|
|
|
|
400/400 |
66 |
|
|
50 |
|
500/500 |
82 |
|
|
|
|
2000 |
300 |
|
10GBASBLx4 |
62.5 |
1300 |
500/500 |
300 |
|
|
50 |
|
400/400 |
240 |
|
|
|
|
500/500 |
300 |
单模 |
10GBASE-L |
<10 |
1310 |
|
1000 |
|
10GBASE_E |
|
1550 |
|
30000~40000 |
|
10GBASE-LX4 |
|
1300 |
|
1000 |
注:上述数据可参见IEEE 802.3ac--2002。
3·3·1在条款中列出了ISO/IEC 11801 2002-09版中对水平缆线与主干缆线之和的长度规定。为了使工程设计者了解布线系统各部分缆线长度的关系及要求,特依据TIA/EIA 568 B.1标准列出表3和图2,以供工程设计中应用。
缆线类型 |
各线段长度限值(m) |
|
A |
B |
C |
100Ω对绞电缆 |
800 |
300 |
500 |
62.5m多模光缆 |
2000 |
300 |
1700 |
50m多模光缆 |
2000 |
300 |
1700 |
单模光缆 |
3000 |
300 |
2700 |
注:1如B距离小于最大值时,C为对绞电缆的距离可相应增加,但A的总长度不能大于800m。
2表中100Q对绞电缆作为语音的传输介质。
3单模光纤的传输距离在主干链路时允许达60km,但被认可至本规定以外范围的内容。
4对于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主干链路中接入电信设施能满足的传输距离不在本规定之内。
5在总距离中可以包括人口设施至CD之间的缆线长度。
6建筑群与建筑物配线设备所设置的跳线长度不应大于20m,如超过20m时主干长度应相应减少。
7建筑群与建筑物配线设备连至设备的缆线不应大于30m,如超过30m时主干长度应相应减少。
3.4系统应用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应按照近期和远期的通信业务,计算机网络拓扑结构等需要,选用合适的布线器件与设施。选用产品的各项指标应高于系统指标,才能保证系统指标,得以满足和具有发展的余地,同时也应考虑工程造价及工程要求,对系统产品选用应恰如其分。
3.4.1对于综合布线系统,电缆和接插件之间的连接应考虑阻抗匹配和平衡与非平衡的转换适配。在工程(D级至F级)中特性阻抗应符合100Ω标准。在系统设计时,应保证布线信道和链路在支持相应等级应用中的传输性能,如果选用6类布线产品,则缆线、连接硬件、跳线等都应达到6类,才能保证系统为6类。如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则所有部件都应选用带屏蔽的硬件。
3.4.2在表3.4.2中,其他应用一栏应根据系统对网络的构成、传输缆线的规格、传输距离等要求选用相应等级的综合布线产品。
3.4.5跳线两端的插头,IDC指4对或多对的扁平模块,主要连接多端子配线模块;RJ45指8位插头,可与8位模块通用插座相连;跳线两端如为ST、SC、SFF光纤连接器件,则与相应的光纤适配器配套相连。
3.4.6信息点电端口如为7类布线系统时,采用RJ45或非对45型的屏蔽8位模块通用插座。
3.4.7在ISO/IEC 11801 2002-09标准中,提出除了维持SC光纤连接器件用于工作区信息点以外,同时建议在设备间、电信间、集合点等区域使用SFF小型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小型光纤连接器件与传统的ST、SC光纤连接器件相比体积较小,可以灵活地使用于多种场合。目前SFF小型光纤连接器件被布线市场认可的主要有LC、MT-RJ、VF-45、MU和FJ。
电信间和设备间安装的配线设备的选用应与所连接的缆线相适应,具体可参照表4内容。
表4配线模块产品选用
类别 |
产品类型 |
配线模块安装场地和连接缆线类型 |
电缆配线设备 |
配线设备类型 |
容量与规格 |
FD(电信间) |
BD(设备间) |
CD(设备间/进线间) |
|
大对数卡接模块 |
采用4对卡接模块 |
4对水平电缆/4对主干电缆 |
4对主干电缆 |
4对主干电缆 |
|
|
采用5对卡接模块 |
大对数主干电缆 |
大对数主干电缆 |
大对数主干电缆 |
电缆配线设备 |
25对卡接 模块 |
25对 |
4对水平电缆/4对主干电缆/大对数主干电缆 |
4对主干电缆/大对数主干电缆 |
4对主干电缆 大对数主干电缆 |
|
回线型卡接模块 |
8回线 |
4对水平电缆/4对主干电缆 |
大对数主干电缆 |
大对数主干电缆 |
|
|
10回线 |
大对数主干电缆 |
大对数主干电缆 |
大对数主干电缆 |
|
RJ45配线模块 |
一般为24口或48口 |
4对水平电缆/ 4对主干电缆 |
4对主干电缆 |
4对主干电缆 |
光缆配线设备 |
ST光纤连接盘 |
单工/双工,一般为24口 |
水平/主干光缆 |
主干光缆 |
主干光缆 |
|
SC光纤连接盘 |
单工/双工,一般为24口 |
水平/主干光缆 |
主干光缆 |
主干光缆 |
|
SFF小型 光纤连接盘 |
单工/双工一般为24口、48口 |
水平/主干光缆 |
主干光缆 |
主干光缆 |
3.4.8当集合点(CP)配线设备为8位模块通用插座时,CP电缆宜采用带有单端RJ45插头的产业化产品,以保证布线链路的传输性能。
3.5屏蔽布线系统
3.5.1根据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居住、商业的轻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GB/T 177991-1999与国际标准草案77/181/FDIS及IEEE 802.3-2002标准中都认可3V/m的指标值,本规范做出相应的规定。
在具体的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过程中,如用户提出要求或现场环境中存在磁场的干扰,则可以采用电磁骚扰测量接收机测试,或使用现场布线测试仪配备相应的测试模块对模拟的布线链路做测试,取得了相应的数据后,进行分析,作为工程实施依据。具体测试方法应符合测试仪表技术内容要求。
3.5.4屏蔽布线系统电缆的命名可以按照《用户建筑综合布线》ISO/IEC 11801中推荐的方法统一命名。
对于屏蔽电缆根据防护的要求,可分为F/UTP(电缆金属箔屏蔽)、u/FTP(线对金属箔屏蔽)、SF/UTP(电缆金属编织丝网加金属箔屏蔽)、S/FTP(电缆金属箔编织网屏蔽加上线对金属箔屏蔽)几种结构。
不同的屏蔽电缆会产生不同的屏蔽效果。一般认可金属箔对高频、金属编织丝网对低频的电磁屏蔽效果为佳。如果采用双重绝缘(SF/UTP和s/FTP)则屏蔽效果更为理想,可以同时抵御线对之间和来自外部的电磁辐射干扰,减少线对之间及线对对外部的电磁辐射干扰。因此,屏蔽布线工程有多种形式的电缆可以选择,但为保证良好屏蔽,电缆的屏蔽层与屏蔽连接器件之间必须做好360°的连接。
铜缆命名方法见图3:-
3.6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
3·6·1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对配线设备的选用及缆线的长度有不同的要求。
1计算公式C=(102-H)/1.2针对24号线规{24AWGl的非屏蔽和屏蔽布线而言,如应用于26号线规{26AWG)的屏蔽布线系统,公式应为C-(102--H)/1.5。工作区设备电缆的最大长度要求,《用户建筑综合布线}}ISO/IEC 11801 2002中为20m,但在《商业建筑电信布线标准bTIA/EIA 568 B.1 6.4.1.4中为22m,本规范以TAI/EIA 568 B.1规范内容列出。
2 CP点由无跳线的连接器件组成,在电缆与光缆的永久链路中都可以存在。
集合点配线箱目前没有定型的产品,但箱体的大小应考虑至少满足12个工作区所配置的信息点所连接4对对绞电缆的进、出箱体的布线空间和CP卡接模块的安装空间。
3.7工业级布线系统
3.7.5工业级布线系统产品选用应符合IP标准所提出的保护要求,国际防护(IP)定级如表5所示内容要求。
表5国际防护(IP)定级
级别 编号 |
IP编号定义(二位数) |
级别编号 |
|
保护级别 |
保护级别 |
|
0 |
没有保护 |
对于意外接触没有保护,对异物没有防护 |
对水没有防护 |
没有防护 |
0 |
1 |
防护大颗粒异物 |
防止大面积人手接触,防护直径大于50mm的大固体颗粒 |
防护垂直下降水滴 |
防水滴 |
1 |
2 |
防护中等颗粒异物 |
防止手指接触,防护直径大于12mm的中固体颗粒 |
防止水滴溅射进入(最大15°) |
防水滴 |
2 |
3 |
防护小颗粒异物 |
防止工具、导线或类似物体接触,防护直径大于2.5mm的小固体颗粒 |
防止水滴(最大60°) |
防喷溅 |
3 |
4 |
防护谷粒状异物 |
防护直径大于lmm的小固体颗粒 |
防护全方位、泼溅水,允许有限进入 |
防喷溅 |
4 |
5 |
防护灰尘积垢 |
有限地防止灰尘 |
防护全方位泼溅水(来自喷嘴),允许有限进入 |
防浇水 |
5 |
6 |
防护灰尘吸入 |
完全阻止灰尘进入,防护灰尘渗透 |
防护高压喷射或大浪进入,允许有限进入 |
防水淹 |
6 |
|
|
|
可沉浸在水下0.15~1m深度 |
防水浸 |
7 |
|
|
|
可长期沉浸在压力较大的水下 |
密封防水 |
8 |
注:1 2位数用来区别防护等级,第1位针对固体物质,第2位针对液体。
2如IP67级别就等同于防护灰尘吸人和可沉浸在水下0.15~lm深度。
4系统配置设计
综合布线系统在进行系统配置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用户近期与远期的实际需要与发展,使之具有通用性和灵活性,尽量避免布线系统投入正常使用以后,较短的时间又要进行扩建与改建,造成资金浪费。一般来说,布线系统的水平配线应以远期需要为主,垂直干线应以近期实用为主。
为了说明间题,我们以一个工程实例来进行设备与缆线的配置。例如,建筑物的某-层共设置了200个信息点,计算机网络与电话各占50%,即各为100个信息点。
1电话部分:
1)FD水平侧配线模块按连接100根4对的水平电缆配置。
2)语音主干的总对数按水平电缆总对数的25%计,为100对线的需求;如考虑10%的备份线对,则语音主干电缆总对数需求量为110对。
3)FD干线侧配线模块可按卡接大对数主干电缆110对端子容量配置。
2数据部分:
1)FD水平侧配线模块按连接100根4对的水平电缆配置。
2)数据主干缆线。
a最少量配置:以每个HUB/SW为24个端口计,100个数据信息点需设置5个HUB/SW;以每4个HUB/SW为-群(96个端H),组成了2个HUB/SW群;现以每个HUB/SW群设置1个主干端口,并考虑1个备份端VI,则2个HUB/SW群需设4个主干端1:1。如主干缆线采用对绞电缆,每个主干端口需设4对线,则线对的总需求量为16对;如主干缆线采用光缆,每个主干光端口按2芯光纤考虑,则光纤的需求量为8芯。
b最大量配置:同样以每个HUB/SW为24端口计,100个数据信息点需设置5个HUB/SW;以每1个HUB/SW(24个端口)设置1个主干端口,每4个HUB/SW考虑1个备份端口,共需设置7个主干端口。如主干缆线采用对绞电缆,以每个主干电端口需要4对线,则线对的需求量为28对;如主干缆线采用光缆,每个主干光端VI按2芯光纤考虑,则光纤的需求量为14芯。
3)FD干线侧配线模块可根据主干电缆或主干光缆的总容量加以配置。
配置数量计算得出以后,再根据电缆、光缆、配线模块的类型、规格加以选用,做出合理配置。
上述配置的基本思路,用于计算机网络的主干缆线,可采用光缆;用于电话的主干缆线则采用大对数对绞电缆,并考虑适当的备份,以保证网络安全。由于工程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不可能按-种模式,设计时还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和需求加以调整应用。
4.1工作区
4.1.2目前建筑物的功能类型较多,大体上可以分为商业、文化、媒体、体育、医院、学校、交通、住宅、通用工业等类型,因此,对工作区面积的划分应根据应用的场合做具体的分析后确定,工作区面积需求可参照表6所示内容。
表6工作区面积划分表
建筑物类型及功能 |
工作区面积(m2) |
网管中心、呼叫中心、信息中心等终端设备较为密集的场地 |
3~5 |
办公区 |
5~10 |
会议、会展 |
10~60 |
商场、生产机房、娱乐场所 |
20~60 |
体育场馆、候机室、公共设施区 |
20~100 |
工业生产区 |
60~200 |
注1对于应用场合,如终端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数量无法确定时或使用彻底为大客户租用并考虑自设置计算机网络时,工作区面积可按区域(租用场地)面积确定。
2对于IDC机房(为数据通信托管业务机房或数据中心机房)可按生产机房每个配线架的设置区域考虑工作区面积。对于此类项目,涉及数据通信设备的安装工程,应单独考虑实施方案。
4.2配线子系统
4.2.4每一个工作区信息点数量的确定范围比较大,从现有的工程情况分析,从设置1个至10个信息点的现象都存在,并预留了电缆和光缆备份的信息插座模块。因为建筑物用户性质不-样,功能要求和实际需求不-样,信息点数量不能仅按办公楼的模式确定,尤其是对于专用建筑(如电信、金融、体育场馆、博物馆等建筑)及计算机网络存在内、外网等多个网络时,更应加强需求分析,做出合理的配置。
每个工作区信息点数量可按用户的性质、网络构成和需求来确定。表7做了-些分类,仅提供设计者参考。
表7信息点数量配置
建筑物功能区 |
信息点数量(每一工作区) |
备注 |
|
电话 |
数据 |
光纤(双工端口) |
|
办公区(一般) |
1个 |
1个 |
|
|
办公区(重要 |
1个 |
2个 |
1个 |
对数据信息有较大的需求 |
出租或大客户区域 |
2个或2个以上 |
2个或2个以上 |
1或1个以上 |
指整个区域的配置量 |
办公区(e2务工程) |
2~5个 |
2~5个 |
1或1个以上 |
涉及内、外网络时 |
注:大客户区域也可以为公共实施的场地,如商场、会议中心、会展中心等。
4.2.71根4对对绞电缆应全部固定终接在1个8位模块通用插座上。不允许将1根4对对绞电缆终接在2个或2个以上8位模块通用插座。
4.2.9、4.2.10根据现有产品情况配线模块可按以下原则选择:
1多线对端子配线模块可以选用4对或5对卡接模块,每个卡接模块应卡接1根4对对绞电缆。一般100对卡接端子容量的模块可卡接24根(采用4对卡接模块)或卡接20根(采用5对卡接模块)4对对绞电缆。
2 25对端子配线模块可卡接1根25对大对数电缆或6根4对对绞电缆。
3回线式配线模块(8回线或10回线)可卡接2根4对对绞电缆或8/10回线。回线式配线模块的每-回线可以卡接1 1寸A线和1对出线。回线式配线模块的卡接端子可以为连通型、断开型和可插入型三类不同的功能。一般在CP处可选用连通型,在需要加装过压过流保护器时采用断开型,可插入型主要使用于断开电路做检修的情况下,布线工程中无此种应用。
4 RJ45配线模块(由24或48个8位模块通用插座组成)每1个RJ45插座应可卡接1根4对对绞电缆。
5光纤连接器件每个单工端口应支持1芯光纤的连接,双工端口则支持2芯光纤的连接。
4.2.11各配线设备跳线可按以下原则选择与配置:
1电话跳线宜按每根1对或2对对绞电缆容量配置,跳线两端连接插头采用IDC或RJ45型。
2数据跳线宜按每根4对对绞电缆配置,跳线两端连接插头采用IDC或埘45型。
3光纤跳线宜按每根1芯或2芯光纤配置,光跳线连接器件采用ST、SC或SFF型。
4.3干线子系统
4.3.2点对点端接是最简单、最直接的配线方法,电信间的每根干线电缆直接从设备间延伸到指定的楼层电信间。分支递减终接是用1根大对数干线电缆来支持若干个电信间的通信容量,经过电缆接头保护箱分出若干根小电缆,它们分别延伸到相应的电信1刚,并终接于目的地的配线设备。
4.3.5如语音信息点8位模块通用插座连接ISDN用户终端设备,并采用S接口(4线接口)时,相应的主干电缆则应按2对线配置。
4.7管理
4.7.1管理是针对设备间、电信间和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等设施,按-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的规定。内容包括:管理方式、标识、色标、连接等。这些内容的实施,将给今后维护和管理带来很大的方便,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别是较为复杂的综合布线系统,如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其效果将十分明显。
目前,市场上已有商用的管理软件可供选用。
综合布线的各种配线设备,应用色标区分干线电缆、配线电缆或设备端点,同时,还应采用标签表明端接区域、物理位置、编号、容量、规格等,以便维护人员在现场一目了然地加以识别。
4.7.2在每个配线区实现线路管理的方式是在各色标区域之间按应用的要求,采用跳线连接。色标用来区分配线设备的性质,分别由按性质划分的配线模块组成,且按垂直或水平结构进行排列。
综合布线系统使用的标签可采用粘贴型和插入型。
电缆和光缆的两端应采用不易脱落和磨损的不干胶条标明相同的编号。
目前,市场上已有配套的打印机和标签纸供应。
4.7.3电子配线设备目前应用的技术有多种,在工程设计中应考虑到电子配线设备的功能,在管理范围、组网方式、管理软件、工程投资等方面,合理地加以选用。
5系统指标
5.0.1综合布线系统的机械性能指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资料为依据,它将对布线工程的安装设计,尤其是管线设计产生较大的影响,应引起重视。
本规范列出布线系统信道和链路的指标参数,但6A、7类布线系统在应用时,工程中除了已列出的各项指标参数以外,还应考虑信道电缆(6根对1根4对对绞电缆)的外部串音功率和(PSANEXT)和2根相邻4对对绞电缆间的外部串音(ANEXT)。
目前只在TIA/EIA 568 B.2-10标准中列出了6A类布线从1~500MHz带宽的范围内信道的插入损耗、NEXT、PS NEXT、FEXT、ELFEXT、PS ELFEXT、回波损耗、ANEXT、PS ANEXT、PS AELFEXT等指标参数值。在工程设计时,可以参照使用。
布线系统各项指标值均在环境温度为20℃时的数据。根据TIA/EIA 568.B.2-1中列表分析,当温度从20~60。C的变化范围内,温度每上升5℃,90m的永久链路长度将减短1~2m,在89~75m(非屏蔽链路)及89.5~83m(屏蔽链路)的范围之内变化。
5.0.3按照ISO/IEC 11801 2002-09标准列出的布线系统信道指标值,提出了需执行的和建议的两种表格内容。对需要执行的指标参数在其表格内容中列出了在某-频率范围的计算公式,但在建议的表格中仅列出在指定的频率时的具体数值,本规范以建议的表格列出各项指标参数要求,供设计者在对布线产品选择时参考使用。信道的构成可见图3.2.3内容。
指标项目中衰减串音比(ACR)、非平衡衰减和耦合衰减的参数中仍保持使用"衰减,,这-术语,但在计算ACR、PS ACR、ELFEXT;FIIPS ELFEXT值时,使用相应的插入损耗值。衰减这-术语在电缆工业生产中被广泛采用,但由于布线系统在较高的频率时阻抗的失配,此特性采用插入损耗来表示。与衰减不同,插入损耗不涉及长度的线性关系。
5.0.5本条款内容是按照ISO/IEC 11801 2002-09的附录A所列出的永久链路和CP链路的指标参数值提出的,但在附录A中是以需执行的和建议的两种表格列出。在需执行的表格中针对永久链路和CP链路列出指标计算公式,在建议表格中只是针对永久链路某-指定的频率指标而言。本规范以建议表格内容列出永久链路各项指标参数要求。永久链路和CP链路的构成可见图3.2.3内容。
对于等级为F的信道和永久链路(包括5.0.3条中的),只存在两个连接器件时(无CP点)的最小ACR值和PS ACR值应符合表8要求,具体连接方式如图4中所示。
表8信道和永久链路为F级(包括2个连接点)时,ACR与PS ACR值
频率(MHz) |
信道 |
永久链路 |
|
最小ACR(dB) |
最小PSACR(dB) |
最小ACR(dB) |
最小PSACR(dB) |
1 |
61.0 |
58.0 |
61.0 |
58.O |
16 |
57.I |
54.I |
58.2 |
55.2 |
100 |
44.6 |
41.6 |
47.5 |
44.5 |
250 |
27.3 |
24.3 |
31.9 |
28.9 |
600 |
1.1 |
11.9 |
8.6 |
5.6 |
图4两个连接器件的信道与永久链路
6安装工艺要求
6.2电信间
6.2.1电信间主要为楼层安装配线设备(为机柜、机架、机箱等安装方式)和楼层计算机网络设备(HUB或SW)的场地,并可考虑在该场地设置缆线竖井、等电位接地体、电源插座、UPS配电箱等设施。在场地面积满足的情况下,也可设置建筑物诸如安防、消防、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无线信号覆盖等系统的布缆线槽和功能模块的安装。如果综合布线系统与弱电系统设备合设于同-场地,从建筑的角度出发,称为弱电间。
6.2.3一般情况下,综合布线系统的配线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采用19"标准机柜安装。机柜尺寸通常为600mm(宽)x 900mm(深)x 2000mm(高),共有42U的安装空间。机柜内可安装光纤连接盘、R.145(24口)配线模块、多线对卡接模块(100对)、理线架、计算机HUB/SW设备等。如果按建筑物每层电话和数据信息点各为200个考虑配置上述设备,大约需要有2个19"(42U)的机柜空间,以此测算电信间面积至少应为5m2(2.5mX 2.0m)。对于涉及布线系统设置内、外网或专用网时,19"机柜应分别设置,并在保持-定间距的情况下预测电信间的面积。
6.2.5电信间温、湿度按配线设备要求提_tfI,如在机柜中安装计算机网络设备(HUB/SW)时的环境应满足设备提出的要求,温、湿度的保证措施由空调专业负责解决。
本条与6.3.4条所述的安装工艺要求,均以总配线设备所需的环境要求为主,适当考虑安装少量计算机网络等设备制定的规是,如果与程控电话交换机、计算机网络等主机和配套设备合装在-起,则安装工艺要求应执行相关规范的规定。
6.3设备间
6.3.2设备间是大楼的电话交换机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BD)安装的地点,也是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对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而言,设备间主要安装总配线设备。当信息通信设施与配线设备分别设置时考虑到设备电缆有长度限制的要求,安装总配线架的设备间与安装电话交换机及计算机主机的设备间之间的距离不宜太远。
如果一个设备间以10m2计,大约能安装5个19"的机柜。在机柜中安装电话大对数电缆多对卡接式模块,数据主干缆线配线设备模块,大约能支持总量为6000个信息点所需(其中电话和数据信息点各占50%)的建筑物配线设备安装空间。
6.4进线间
进线间一个建筑物宜设置1个,一般位于地下层,外线宜从两个不同的路由引入进线间,有利于与外部管道沟通。进线间与建筑物红外线范围内的人孔或手孔采用管道或通道的方式互连。进线间因涉及因素较多,难以统-提出具体所需面积,可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并参照通信行业和国家的现行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本规范只提出原则要求。
6.5缆线布放
6.5.2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有下列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1电缆孔方式,通常用-根或数根外径63~102mm的金属管预埋在楼板内,金属管高出地面25~50mm,也可直接在楼板上预留一个大小适当的长方形孔洞;孔洞一般不小于600mm×400mm(也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2管道方式,包括明管或暗管敷设。
3电缆竖井方式,在新建工程中,推荐使用电缆竖井的方式。
6.5.6某些结构(如"+"型等)的6类电缆在布放时为减少对绞电缆之间串音对传输信号的影响,不要求完全做到平直和均匀,甚至可以不绑扎,因此对布线系统管线的利用率提出了较高要求。
对于综合布线管线可以采用管径利用率和截面利用率的公式加以计算,得出管道缆线的布放根数。
1管径利用率=d/D。d为缆线外径;D为管道内径。
2截面利用率=A1/A。A1为穿在管内的缆线总截面积;A为管子的内截面积。
缆线的类型包括大对数屏蔽与非屏蔽电缆(25对、50对、100对),4对对绞屏蔽与非屏蔽中缆(5e类、6类、7类)及光缆(2芯至24芯)等。尤其是6类与屏蔽缆线因构成的方式较复杂,众多缆线的直径与硬度有较大的差异,在设计管线时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了保证水平电缆的传输性能及成束缆线在电缆线槽中或弯角处布放不会产生溢出的现象,故提出了线槽利用率在30%~50%的范围。
7电气防护及接地
7.0.1随着各种类型的电子信息系统在建筑物内的大量设置,各种干扰源将会影响到综合布线电缆的传输质量与安全。表9列出的射频应用设备又称为ISM设备,我国目前常用的ISM设备大致有15种。
表9 CISPR推荐设备及我国常见ISM设备一览表
序号 |
CISPR推荐设备 |
我国常见ISM设备 |
1 |
塑料缝焊机 |
介质加热设备,如热合机等 |
2 |
微波加热器 |
微波炉 |
3 |
超声波焊接与洗涤设备 |
超声波焊接与洗涤设备 |
4 |
非金属干燥器 |
计算机及数控设备 |
5 |
木材胶合干燥器 |
电子仪器,如信号发生器 |
6 |
塑料预热器 |
超声波探测仪器 |
7 |
微波烹饪设备 |
高频感应加热设备,如高频熔炼炉等 |
8 |
医用射频设备 |
射频溅射设备、医用射频设备 |
9 |
超声波医疗器械 |
超声波医疗器械,如超声波诊断仪等 |
10 |
电灼器械、透热疗设备 |
透热疗设备,如超短波理疗机等 |
11 |
电火花设备 |
电火花设备 |
12 |
射频引弧弧焊机 |
射频引弧弧焊机 |
13 |
火花透热疗法设备 |
高频手术刀 |
14 |
摄谱仪 |
摄谱仪用等离子电源 |
15 |
塑料表面腐蚀设备 |
高频电火花真空检漏仪 |
注: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称CISPR。
7.0.2本条中第1和第2款综合布线系统选择缆线和配线设备时,应根据用户要求,并结合建筑物的环境状况进行考虑。
当建筑物在建或已建成但尚未投入使用时,为确定综合布线系统的选型,应测定建筑物周围环境的干扰场强度。对系统与其他干扰源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摸底,根据取得的数据和资料,用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进行衡量,选择合适的器件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光缆布线具有最佳的防电磁干扰性能,既能防电磁泄漏,也不受外界电磁干扰影响,在电磁干扰较严重的情况下,是比较理想的防电磁干扰布线系统。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设计原则在满足电气防护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应首选屏蔽缆线和屏蔽配线设备或采用必要的屏蔽措施进行布线,待光缆和光电转换设备价格下降后,也可采用光缆布线。总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理配置。
如果局部地段与电力线等平行敷设,或接近电动机、电力变压器等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要求时,可采用钢管或金属线槽等局部措施加以屏蔽处理。
7.0.5综合布线系统接地导线截面积可参考表10确定。
表10接地导线选择表
名称 |
楼层配线设备至大楼总接地体的距离 |
|
30m |
100m |
信息点的数量(个) |
75 |
>75,450 |
选用绝缘铜导线的截面(mm2) |
6~16 |
16~50 |
7.0.6对于屏蔽布线系统的接地做法,一般在配线设备(FD、BD、CD)的安装机柜(机架)内设有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屏蔽模块的屏蔽罩相连通,机柜(机架)接地端子则经过接地导体连至大楼等电位接地体。为了保证全程屏蔽效果,终端设备的屏蔽金属罩可通过相应的方式与TN-S系统的PE线接地,但不属于综合布线系统接地的设计范围。
8防火
8.0.2对于防火缆线的应用分级,北美、欧NKIN际的相应标准中主要以缆线受火的燃烧程度及着火以后,火焰在缆线上蔓延的距离、燃烧的时间、热量与烟雾的释放、释放气体的毒性等指标,并通过实验室模拟缆线燃烧的现场状况实测取得。表11~表13分别列出缆线防火等级与测试标准,仅供参考。
表11通信缆线国际测试标准
IEC标准(自高向低排列) |
测试标准 |
缆线分级 |
IEC 60332 3C- |
|
IEC 60332-1 |
|
注:参考现行IEC标准。
表12通信电缆欧洲测试标准及分级表
欧盟标准(草案)(自高向低排列) |
测试标准 |
缆线分级 |
prEN 50399-2-2和EN 50265-2-1 |
B1 |
prEN 50399-2-1和EN 50265 2-1 |
B2 |
|
C |
|
D |
EN 50265-2-1 |
E |
注:欧盟EU CPD草案。
表13通信缆线北美测试标准及分级表
测试标准 |
NEC标准(自高向低排列) |
|
电缆分级 |
光缆分级 |
UL910(NFPA262) |
CMP(阻燃级) |
OFNP或OFCP |
ULl666 |
CMR(主干级) |
OFNR或0FCR |
ULl581 |
CM、CMG(通用级) |
OFN(G)或0FC(G) |
VW-1 |
CMX(住宅级) |
|
注:参考现行NEC 2002版。
对欧洲、美洲、国际的缆线测试标准进行同等比较以后,建筑物的缆线在不同的场合与安装敷设方式时,建议选用符合相应防火等级的缆线,并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列出:
1在通风空间内(如吊顶内及高架地板下等)采用敞开方式敷设缆线时,可选用CMP级(光缆为OFNP或OFCP)或B1级。
2在缆线竖井内的主干缆线采用敞开的方式敷设时,可选用CMR级(光缆为OFNR或OFCR)或B2、C级。
3在使用密封的金属管槽做防火保护的敷设条件下,缆线可选用CM级(光缆为OFN或OFC)或D级。